安徽省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5)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5-06-1222(招标文件编号:ZF2025-06-12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3层1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5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本次服务期为12个月,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有效履行合同,经考核合格获得采购人认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财政资金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执行原合同价,最多续签2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李、徐佩福、朱成富、笪贤芳、张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46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4分。
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 yz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vw.cebpubservice.com)。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号        
联系方式:王李 0551-6229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荣、吴思文、刘志凌(A座1503室)
电 话:  0551-66061455、1820565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4:43

评审专家名单
王李、徐佩福、朱成富、笪贤芳、张春

总中标金额
¥1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荣、吴思文、刘志凌(A座1503室)

项目联系电话
0551-66061455、18205650415

采购单位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李 0551-62290105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ZF2025-06-1222采购人: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2025-06-1222项目名称: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预算金额:16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采购需求: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为12个月,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有效履行合同,经考核合格获得采购人认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财政资金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执行原合同价,最多续签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2业绩要求:/3.3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3.4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3.5其他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等媒介上发布;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号联系方式:王李0551-62290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荣、吴思文、刘志凌(A座1503室)电话:0551-66061455、18205650415附件:采购需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1.1.6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3.1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3.2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1.3.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8.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现场考察联系人:王李0551-62290105□组织1.9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应书面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4样品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否□是3.2.1投标报价包括的内容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如果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增加或者减少岗位人员,增加或者减少费用参照投标人所报分项报价的单价进行核增或核减,投标人分项报价未能明确说明相关岗位人员费用的,按照招标阶段现行政策性费用标准核增或核减。除此情形外,投标人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银行账号:30203448060191开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银行账号:6232811630000675641(3)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交,以个人、投标人分公司、投标人子公司等账户提交,保证金账户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不符合要求。(4)为确保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核实,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7)若以保函形式提交,受益人须为采购人。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1)投标文件制作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3.7.4(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投标人证书证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7.4(5)(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上传;2)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3)开标完成后,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存档的,各投标人须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满足采购人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PDF打印版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而只递交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其中样品的退还规定见本章第3.1.4项□是,退还安排:5.2(4)开标程序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其他要求:投标文件解密可以采用网上远程方式,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的CA锁必须与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3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7.1.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2中标结果公告版)》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及内容编制7.2.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三年合同总额为计算基数进行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7.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保函要求:(1)中标人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7.4.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9.1.1投标人提出询问的时间提出时间:2025年8月20日17时00分前一次性提出(以收到日期为准)询问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1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时间: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1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怀远11.1.1是否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在规定认证机构范围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11.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在规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内,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1.2.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11.2.3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不适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10%(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的扣除比例为4%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为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1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12.2原则规定与定义(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2原则规定与定义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投标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投标人”理解。12.3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4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2.5多包投标、多包中标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包。□本项目评审时按“第1包→第2包→第3包”的包号递增顺序评审。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单个标包中取得中标资格,且在后续标包的评审中均视为无效投标人。如某标包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果,也不受多投单中规则影响。12.6相关提示(1)招标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投标人应注意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为了使招标投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加密并提交的情况发生,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3)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投标标包应与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招标失败再次招标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仔细核对账户信息。12.7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7招标文件的解释的,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1.3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1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1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现场考察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1.8.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履约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9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3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依法按本章第9.1款提出询问。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无需投标人书面确认。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完整收到。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公开。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招标文件的质疑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符合本章第9.2款规定。2.4.2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8)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9)资格审查材料;(10)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材料;(11)主要标的承诺函;(12)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的,或投标人没有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8)目所指的分包意向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货物样品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样品。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3.4.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终止招标的,自终止招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3.5.2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如确定了拟投标货物(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的,投标时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3.5.3如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涉及对相关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证明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资格审查办法见第四章第一节资格审查。3.5.2“资格审查材料”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7.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扫描件。(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与本项目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7.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与内容公告中标结果。7.2中标通知7.2.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非法的附加条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废标、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招标8.1废标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8.2.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8.2.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出现本章8.2.1项情形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3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询问与质疑9.1询问9.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提出询问。9.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1.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9.1.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询问。9.2质疑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本章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2.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9.2.6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9.2.7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9.2.8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9.2.9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2.10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政府采购政策11.1节能与环保11.1.1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本次招标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11.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投标人应符合本章第11.2.1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2.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5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1.3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3.CA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4.CA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CA锁。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CA证书。6.投标人由于CA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8.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操作系统下使用;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三、开标和解密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四、评标和询标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五、异常情形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六、异常情形处理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拟参与某项目(某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授权代表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安徽省气象局芜湖路业务区位于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20号。包括:农网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办公楼、机关服务中心楼、职工公寓楼等。标的区内道路及广场0.44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0.8万平方米。本项目采购内容:1.芜湖路大门、园区巡逻、老干部活动中心、职工公寓楼、机关服务中心楼、监控室24小时消防安保。2.农网楼、大院后门14小时安保。3.农网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办公楼、机关服务中心楼、职工公寓楼等公共部位保洁。4.业务区内道路、绿化等部分保洁、垃圾清运。5.大院内建筑物的给排水、供电(含高压)系统、柴油机系统的管理、维修维护及抄表。6.园区内绿化及养护。7.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二、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岗位人数岗位要求项目经理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保安队长高中以上学历,平均身高1.70米以上,55周岁(含)以下,无不良嗜好,政审合格,体健貌端且受过正式培训,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客服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电脑,经培训后能够熟练操作车辆管理系统等并能处理简单的系统故障。芜湖路大门岗524小时值班,其中:7:30-8:30/11:30-12:30/14:00-15:00/17:00-18:00立岗芜湖大院巡逻24小时值班,要求每小时对全院巡逻一次老干部活动中心24小时值班职工公寓楼24小时值班监控室岗位24小时值班农网楼大门岗27:00-21:00值班,晚上锁门,如有人员进出需要开门大院后门门岗2大院后门门岗27:00-21:00值班,晚上锁门机关服务中心楼3机关服务中心楼24小时值班保洁7标的范围内所有区域及建筑物保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水电工岗位(工程设备维护)355岁以下,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需有高压、低压电工证,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绿化养护1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人员数量要求:上述人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一、服务质量标准(一)消防安保保证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保证监控、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并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服务范围和内容:1.大门出入口、建筑物出入口值班管理,守护、巡逻、夜巡。2.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以及与专业维保公司的联系配合。3.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4.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5.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监控管理。6.其他突发事件、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服务标准:1.对办公楼出入口、大门以及其他重要部位等24小时值班看守,每个工作日早上7:30-8:30/11:30-12:30/14:00-15:00/17:00-18:00期间必须立岗,2.园区内每小时巡视一次,并对院内车辆停放行驶及时指挥引导,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无阻,达到规范管理要求3.园区大门24小时值班看守。并对进出业务区的车辆进行指挥、引导。4.建立办公区门卫、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来访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身份查验、核实登记,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5.建立健全突发火灾应急处理预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等,紧急疏散通道畅通。6.做好夜间安全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路线、程序进行巡查,每2小时一次,每晚不得少于6次。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7.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定期检查,做好记录。8.建立健全突发火灾应急处理预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等,紧急疏散通道畅通。9.消防控制中心应提供24小时技术保障。确保随叫随到。各类消防系统配备齐全,定期维护检修,每月联动测试,做到无尘无锈,可随时启用。烟温报警正确,消防广播能够自动广播。负责与专业维保单位的联系及现场协调管理工作,配合专业维保公司做好日常巡查及养护,确保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火警报警功能正常,灭火器等在正常使用期限内。10.消防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和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11.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按时更换,确保可随时启用。12.无火灾、刑事和重大交通事故,有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如有发生,做到能够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100%。13.配合采购人安全保卫部门处理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要有明确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及疏散措施,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电气系统运行管理配电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柴油机发电机、电梯系统等强弱电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日常巡检、故障报修以及与专业维保单位的联系配合工作。电气系统管理的范围与内容:1.园区内照明系统、插座系统、路灯系统的使用管理、日常巡查、维修维护。2.动力配电系统、高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电梯系统的使用管理、日常巡检、故障报修以及与专业维保单位的联系配合工作。服务标准:1.建立健全各类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有关维修保养规程和操作使用规程,落实巡检制度并按规定记录设备运行状况。配电机房、及消防控制系统等重要部位应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与人员保障,确保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2.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收集齐全,分类清晰;建立设备台账,登记详细,账物相符。3.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每季清洁一次,检查主要用电线路的绝缘状况,每半年测试一次,绝缘良好。4.设备机房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各种规章制度上墙。5.加强日常工作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有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确保各类设备系统正常使用,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6.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设备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7.出现电梯关人时,接报后3分钟内抵达现场,10分钟内放人。8.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提前告知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岗位配置要求配足员工,不得擅自减少。经抽查,发现员工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足规定的人数,并将接受采购人处罚。9.建立各类设备管理台账,记录巡检结果、各类维修材料损耗及流向情况,并定期分析物耗情况。10.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每月提供能耗数据分析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11.在设备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原系统设备在使用、控制或性能上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确需更改或进行技术改造须经采购人同意。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制订和完善各类设备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13.负责与专业维保单位等第三方的联系及现场管理工作,记录专业维保单位服务情况,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14.及时落实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三)卫生保洁:卫生保洁指标的内所有办公楼、职工公寓公共部分、卫生间保洁、室外公共区域、草坪花园、停车场、道路等环境清洁而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进行保洁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服务费用、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卫生保洁服务范围及内容:1.标的内公共部位的所有清洁保养工作,包括电梯、走廊、楼梯、楼道、庭院、广场、卫生间、大厅、会议室、茶水间、停车位以及痰盂、垃圾箱等。2.标的内室外道路、绿化、建筑物外墙、室外公共设备实施的卫生保洁。3.标的内楼宇内外标牌、标识及建筑物外墙清洗工作,适当范围内的新增保洁管理服务项目。4.节日(活动)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保洁服务标准与要求1.保洁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星级宾馆保洁要求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执行,并细化考核细则(另定)。2.楼道地面、楼梯随时打扫,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每月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虫网。3.卫生间每天至少拖洗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确保运作正常;配备洗手液,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瓷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道路地面、绿地、门窗档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4.室外保洁:花坛每月擦抹一次,无积灰、无污迹;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垃圾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5.物业服务区内所有办公楼禁烟巡查。并做好禁烟、控烟巡查记录,以备卫生先进单位检查。6.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灭鼠等工作,并建立灭“四害”药品投放的纸质档案,以备卫生先进单位检查。8.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保洁调整工作。清洁、保洁率99%。7.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楼内垃圾桶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桶内,确保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8.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9.停车场、裸露管道、地面、立柱、车棚干净卫生。10.扫雪及时,地面无积雪,符合市扫雪办要求。11.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业主方同意。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人员,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中标方应及时补足规定人数并接受招标方处罚。12.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季度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正工作。13.力求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过程有全程记载和责任人,以便监控质量,供招标方随时抽查核实。14.每月底向招标方提交保洁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15.必须服从、落实招标方的管理服务要求,及时落实业主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四)给排水系统服务范围及内容:1.给水系统日常养护维修。2.生活用水、消防用水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巡检以及日常维修维护。3.排水系统的维修维护。4.暖气系统的日常维护。服务标准: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及设备维修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妥善保管给排水设施的工程技术资料与维保档案,认真填写维保工作记录;备有各类维修、抢修的工具和材料,建立相对完善的故障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对服务区域内给排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水泵、水箱、阀门、管线、沟渠、池井、漏堵等设备的状态,保持给排水设施状态的完好。3.公共雨、污水管道、房顶保证畅通无堵,疏通每年不少于一次;化粪池保持通畅、无堵塞、无满溢,一年清掏一次;窨井、窨沟、排水沟、集水井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4.保证水管、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5.熟悉管道路径,建立管道路线图。加强检查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减少道路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机房无积水、浸泡现象发生。6.在非供暖期内,需保证供暖系统、设备设施的状态完好。7.坚持定时巡检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疏通、清淤、堵漏),杜绝跑、冒、滴、漏、渗、溢、堵现象的发生。8.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冬季水管的防寒保暖以及对盥洗、便池、落水排污管道等重点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做到文明施工、完工清场、验收回访。9.服从相关部门的调度管理,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五)绿化养护服务范围及内容:芜湖路业务区草坪、园林树木、花坛小品、绿篱等地被植物的养护,以及养护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标准:1.绿化修剪。应定期进行修剪,确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为宜,模纹、绿篱保证成型美观,生长旺盛,无枯黄。2.浇水、排水。经常检查排灌情况,保证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每次草坪浇水应有足够时间,使草坪根部15厘米内保持湿润。夏季浇水在早晚进行,避免高温季节午间浇水,冬季浇水在中午进行,干旱季节应满足草坪生长所需的水分。3.施肥管理。每年施肥的次数为乔木、灌木、花草、草坪各1次以上,绿地以施有机肥料为主,树木施肥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在晴天进行。4.杂草清除。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5.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报采购人。确保树木花草无病虫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2%以内。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空气、水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6.树木养护。对整个绿化区内所有树木修剪规范的养护穴、养护沟,普遍进行修剪。乔木和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形成观赏效果。均衡树势、美化树形,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及时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晒防风措施,保持乔灌木生长环境良好,注重美观,树木无死树、枯枝。7.环境卫生。负责及时清理绿化区内草叶枯枝杂物,自行运至标的外。8.养护效果。同一类型花草树木养护完好率达95%以上。9.绿化养护的要求除本招标文件约定外,按照《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执行。10.上述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的养护次数根据植物生长的实际。11.做到完工清场、垃圾外运,文明作业。12.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及时向采购人报送年度、季度养护计划。1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二、服务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报价应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清洁费、工具费、福利待遇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成交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为在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如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社保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进行扣除违约金。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服务费用。4.履约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表缴费项目人数费用单价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38206012939360.00B社会保险38984.8912449109.84C工会教育经费=A*3.5%32877.60小计(A+B+C)1421347.44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95514.55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516861.99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人/月)。社保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227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表缴费项目人数费用单价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38206012939360.00B社会保险38984.8912449109.84C工会教育经费=A*3.5%32877.60C小计(A+B+C)1421347.44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47757.27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469104.71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人/月)。社保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227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注:(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2)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资格审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为准。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授权书或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供免税证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提供免缴证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一)5信用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3.3项要求,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1)信用中国网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查询记录5信用状况(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查询记录6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二)7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包适用)符合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8中小企业承揽份额(如有)如本项目(包)允许通过组成联合体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组成联合体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承揽份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如本项目(包)允许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承揽份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9资质要求(如有)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10业绩要求(如有)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三)11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二)1.资格审查办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本章第一节第2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3.1资格审查3.1.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依次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有弄虚作假、向资格审查小组行贿等违法行为;(2)不按照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澄清、补正的。3.2投标文件澄清3.2.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的要求。3.3资格审查结果3.3.1资格审查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出具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的书面意见。3.3.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3.3.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第二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评标办法》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1.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3.1.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联合体投标(如适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标的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提供产品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投标人的义务予以削弱低价说明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2、详细评审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备注3.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8分技术部分:57分投标报价:15分其他评分因素(如有):/3.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计算、评分(不适用)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2.3(1)商务部分1管理体系(4分)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能源管理体系评价认证。每具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业绩(1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非住宅物业管理类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5分。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各要点的,另需提供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人荣誉(9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管项目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物业协会或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类荣誉:省级荣誉的,每个荣誉得3分;地市级荣誉的,每个荣誉得2分。本项满分9分。注:投标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3.2.3(2)技术部分1物业管理方案(31分)物业服务整体设想及策划(0-3分)根据项目的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难点进行分析:(1)整体设想及策划覆盖全面,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符合3.2.3(2)技术部分1物业管理方案(31分)项目特点的3分;(2)整体设想及策划覆盖完整,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符合项目的基本要求的2分;(3)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缺失,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针与项目特定不匹配的1分;(4)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日常物业管理方案(0-3分)房屋建筑养护维修、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管理、日常零星维修、会务服务、大型活动服务等实施方案,要求符合规范,详细完整,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执行。方案合理可操作得3分,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具备可行性的2分,方案内容不具备可行性的得1分,未提供0分。3企业内部管理制(0-3分)(1)管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齐全,各类工作流程,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具备可行性,设施设备档案的管理、业主档案的管理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保障措施详细具体,得3分;(2)管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完整,各类工作流程,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可行,设施设备档案的管理、业主档案的管理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保障措施完整可行,得2分;(3)管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内容存在缺失,各类工作流程,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可行,设施设备档案的管理、业主档案的管理部分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保障措施缺失,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4人员培训和管理(0-3分)根据投标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以及人员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奖惩、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方面进行评审:(1)培训计划完整合理,目标明确,人员管理机制等有效可行得3分;(2)培训计划较完整,目标基本明确,人员管理机制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3)培训计划、人员管理机制简略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5人力资源配备(0-3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楼宇的规划布局、硬件设施和使用功能配备保洁员、维修人员、秩序维护员(1)人员配置完全满足服务需求,人员配置方案详细、全面、具有针对性得3分;(2)人员配置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人员配置方案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得2分;(3)人员配置仅满足服务基本需求,人员配置方案简略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预案(0-3分)根据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或者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提出应急管理预案。(1)应急预案全面完整性、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3分;(2)应急预案整体完整、具备一定针对性、基本可行的得2分;(3)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存在执行风险的得1分;(4)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7物业管理质量控制方案(0-3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物业管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方案、体系:(1)方案内容全面,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管理质量的得3分;(2)方案内容完整,能够实现项目服务的基本质量要求的得2分;(3)方案部分内容存在缺失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8管理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0-4分)(1)有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提出的物业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承诺内容有效可行得2分,否则不得分。(2)提出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处罚机制及具体方案。方案充分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具备一定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节能降耗方案(0-3分)根据节能降耗方案,以及节能降耗方案与本项目得贴合度进行评审:(1)具备实际操作性、内容全面、与项目需求完全匹配的得3分;(2)具有一定实际操作性、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得2分(3)具有一定可操作性,部分内容存在缺失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10特色化服务承诺(0-3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作出额外的且有实质性内容的服务承诺(例如可根据自身企业优势,提供特色服务)评审。(1)内容全面,对项目实施具有指导性意见的得3分;(2)内容完整,能够改善项目服务水平的得2分;(3)内容完整,承诺内容实施困难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11拟任项目经理(8分)(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员(师)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得3分;(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3分。注:须提供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上述评审均不得分(社保内容包含五险中任一即可)。12拟任安保主管(6分)(1)拟任安保主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拟任安保主管为退伍军人的得2分;(3)拟任安保主管具有保安员/师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注:须提供投标人为拟任安保主管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上述评审均不得分(社保内容包含五险中任一即可)。13拟任工程主管(8分)(1)拟任工程主管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包含:1)高压电工作业、2)低压电工作业,每满足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2)拟任工程主管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3)拟任工程主管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注:须提供投标人为拟任工程主管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上述评审均不得分(社保内容包含五险中任一即可)。14拟任保洁主管拟任保洁主管具有物业清洁管理类证书的得4分。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1341.47万元,资产总额为985.9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盖章):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9月5日注一: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或所有标的信息不能填写全面的,无需提供;请投标人务必全面、准确了解相关政策、产品及制造商等相关信息后,谨慎提交。投标人须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注二:1.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下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安徽省气象局业务区物业服务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