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示范 绿美乡村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ZC2025-C2-00708-QTGL-0029
二、项目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名称:云南峰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凤仪镇凤仪庄园第S10幢109号
成交金额(万元):134.74522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0.39
评审报价(万元):134.7452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
施工范围: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通过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提升石龙村人居环境,满足石宝山景区、半山酒店等旅客旅居探秘霸王鞭非遗传承需求,分步实施石龙村绿美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石龙村文旅资源的活化利用成效,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实施石龙绿美乡村建设:二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
项目经理:张倩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云,李国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亚杰,肖新刚,杨湖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标准计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向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金额:1.84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沙溪古镇景区内
联系方式:0872-472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洱海庄园58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0872-225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莎
电 话:0872-225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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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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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稿】-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文件08.21 .docx.docx
项目编号:DLZC2025-C2-00708-QTGL-0029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仅支持远程解密;二、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不同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四、因政采云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格式问题,请投标单位将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板块,其余板块按要求进行上传。目录注意事项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4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6五、磋商及评审16六、成交结果18七、其他事项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7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格式:封面28格式1:开标一览表29格式2:磋商函30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2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3格式5:合同履约承诺书34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35格式7:▲中小企业优惠政策37格式8:供应商信息表40格式9:▲投标报价书41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42格式11: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43格式12:施工人员的配备、安排及工作经验43格式1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43格式14: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书44格式15: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45格式16:▲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46格式17:类似案例47格式18:企业相关资料48第五章采购需求49第六章评标方法50(一)资格审查51(二)符合性评审52(三)磋商程序52(四)综合评审56(五)确定原则58(六)评审报告5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532931JH202500610项目编号:DLZC2025-C2-00708-QTGL-0029项目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64621.98元最高限价:1464621.98元采购需求: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通过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提升石龙村人居环境,满足石宝山景区、半山酒店等旅客旅居探秘霸王鞭非遗传承需求,分步实施石龙村绿美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石龙村文旅资源的活化利用成效,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实施石龙绿美乡村建设:二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3.4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3.6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采购活动。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2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CA数字证书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二楼开标室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室)。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二楼开标室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3.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其他事宜3.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沙溪古镇景区内联系方式:何工18760951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方式:15887175641、18787237924、0872-2255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5887175641、18787237924、0872-2255228日期:2025年08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沙溪古镇景区内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1828726362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张工电 话:15887175641、18787237924、0872-2255228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5-C2-00708-QTGL-00292▲采购范围及预算金额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464621.98元最高限价:1464621.98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注: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施工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标准施工地点:剑川县沙溪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开、竣合同履约期限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注:此部分内容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承诺需满足或优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7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书;2、《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传真投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有签字/盖章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提供虚假的资料;(9)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10)投标报价高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控制价公布表的任何一项;(1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内容与采购要求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数量、单位)。10投标保证金无需递交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及甲方各提交一份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为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可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1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选择远程解密的投标供应商填写)。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16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0%进行收取,待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于中标单位;3.具体交纳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17验收方式具体验收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18成交服务费及相关账户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标准计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向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532901MA6PH34829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账户号码:539899991013000038095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联系电话:13529639726 0872-225522819售后服务要求1.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施工的时间要求。2.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开箱后,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施工材料在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20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21重点提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全程驻场参与本项目施工建设,中途不允许更换。22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23解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方式:远程解密24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对各投标单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5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为解决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金占用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理州决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应用电子保函(保险)。政府采购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代替传统保证金缴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有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意愿,请登录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大理州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可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网址:http://zs.yngp.com/policynew.do?method=show&policy_id=68c6d372.19343e80283.26aa。26补充条款(1)本项目签订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最终签订合同价以二次报价为准。(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准备与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且签字盖章齐全的正本1份,副本2份的纸质响应文件,提交业主。27投标方式纸质投标电子投标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建设内容。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施工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5.2本项目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若投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考察,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质疑部门: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张工电话:15887175641、0872-2255228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且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建设内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3.1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要求。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4.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15.1投标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投标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费用,须考虑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成交服务费。16.货币1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人民币报价。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失效。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8.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9.投标保证金19.1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0.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及评审22.磋商22.1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磋商原则及方法22.2.1磋商原则磋商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磋商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2.2.2磋商纪律1.对磋商内容和磋商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磋商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磋商意见、磋商记录和磋商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磋商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磋商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磋商人员的磋商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磋商期间,磋商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磋商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磋商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磋商和采访磋商工作。23.磋商程序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3.2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3磋商会议流程:(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代理机构宣布电子文件上传情况,并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下达解密指令;(3)所有响应文件均开启并验证完毕后会议进入到评审阶段;(4)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5)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代表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进行磋商;(6)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磋商分为当前轮、最终轮,一共两轮;报价分为当前轮、最终轮,一共两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7)磋商小组按照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出成交供应商;(8)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24.1磋商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磋商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该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5.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5.6若出现25.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成交结果2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6.1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公示成交结果。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8.中标服务费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28.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后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录:《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S0-100万元(含)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一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6-30.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3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1.验收标准31.1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GF-2020-0216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制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项目的工程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2.工程地点:剑川县沙溪镇石龙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xxx。5.工程内容及规模:xxx。6.工程承包范围:xxx(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XX月xx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XX月xx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X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无。五、工程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承包项目经理:XXX。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党委会议纪要(如果有);(9)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有关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需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共同遵守签订的合同文件。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XX月XX日订立。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办理补充协议。十、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订立。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532931015252534C 地址: 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 邮政编码: 671302 电话: 0872-4721000 传真: 0872-4721000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剑川县农商行沙溪支行 账号: 52000032041060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 地址: 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 传真: / 开户银行: 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按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组成及排列顺序。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承包人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规范、标准、条例。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按工程技术相关规定执行。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组成及排列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双方自行约定。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双方自行约定。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已具备。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XXXX;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涉及本工程的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工作内容;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协调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项目整体成本、施工质量、技术、进度、工程量变更等的管理和协调工作。3.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XXXX;职务:监理工程师;职责:按监理委托合同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生产等全过程监理,协调各方关系。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签证、顺延工期、审核工程造价、工程款拨付等。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担本项目合同图纸约定的施工质量、技术、进度等所有内容的实施,完成发包人代表及监理人员交办的任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合同价款10%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4.3工程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承包项目经理姓名:XXX;4.3.2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罚款5000元/天。4.3.3承包人对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质量、技术、进度等所有内容的实施,完成发包人及监理人员交办的任务。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4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第5条设计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供档案资料四套及详细的施工相片资料一套。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材料进场按规范要求执行,提供材料检测报告并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6.2质量检查6.2.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6.2.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款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项目现场、材料仓库等。6.2.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施工完成后由甲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检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双方自行约定。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双方自行约定。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执行。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无。7.3测量放线7.3.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执行。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双方自行约定。7.4安全文明施工7.4.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文明及夜间施工由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发生扰民与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已完成。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按合同协议书执行。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等。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每月25日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进度统计表。8.4项目进度计划8.4.1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不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每月25日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进度统计表。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5%或人民币金额为:3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30%或人民币金额为:/。第9条验收和工程接收9.1竣工验收9.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总监理工程师预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方、施工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9.3工程的接收9.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后移交。9.3.2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竣工15日内,提供档案资料四套。第10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0.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年。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执行。第12条变更与调整12.3变更程序12.3.3变更估价12.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须由发包人提出审核意见,涉及工程量变更必须先由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资料,由发包人审定方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双方认定后,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无中标参考价的按相关定额或双方约定结算。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报当月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发包人批准。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后施工机械及人员进场后,按合同总价拨付30%工程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以发包人提供的资金拨款审批表为准。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项目信息、申请金额、付款方式、申请理由等。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工程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承包人资金使用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资金行业规定执行;(2)施工期间工程按进度产值的80%付款;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30%开始抵扣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相关审计部门审计结算结束(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提交工程档案、工程质量达到承诺标准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承包人按质保金约定转账至发包人提供的账户,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回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和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后按审计结算价支付给承包人。(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10%缴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4)承包人按地方水电部门管理规定,依据装表计量自行缴纳水、电费。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报告、证明文件及竣工结算文件,一式六份。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结算审核并与承包人完成核对签字盖章后。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结算工程款;(3)其他方式:结算款支付后承包人按审计结算价3%转账至发包人提供的专用账户。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和承包人投标承诺执行。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7天。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首次发生时,发包人处以承包人【20,000元/次】的违约金,以后每发生一次,加收【20,000元/次】违约金。(2)其他:【由承包人负责消除一切不利影响并赔偿发包人全额损失,视情况发生结果而定,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地震、海啸、台风、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双方自行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双方自行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维持其持续有效。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各自应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履行合同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承包人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运抵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自上述货物运抵现场至其不再为工程所需要为止。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19条争议解决19.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9.2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9.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XXXXXXXX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要求等工程承包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除线缆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外,电气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2)除采取隐蔽方式安装的给排水管道和共用部位的给排水管道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10年;(3)室外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4)其余项目保修期1年,缺陷责任期满,乙方履行了保修责任,保修金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保修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回;(2)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的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乙方):XXXXXXXX 工程名称: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投资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投资形式: 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合同价格:XXXXXX 元 建设工期:XX日历天建设地点: 剑川县沙溪镇石龙村评标形式: 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合理最佳低价□定标形式: 当场☑ 隔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的活动。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终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决算款中扣除。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一份。此合同由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建设单位(甲方):(公章)中标单位(乙方)(公章)地址: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地址:XXXXXX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中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872-4721000联系电话: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中标单位项目法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公章)联系电话: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联系电话:2025年月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乙方:XXXXXXXX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2、重伤频率控制为零,负伤频率控制为零;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不发生高空坠落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全员佩戴防护措施或制定防护围栏;6、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7.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二、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与健康;3、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及整改规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机制,并且严格贯彻实施,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如果发生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乙方须承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4、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场所,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乙方单位工程款中加倍扣除。5、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应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佩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由于乙方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防护措施得到实施。并跟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对接。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8、乙方因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施工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及对其进行处罚。五、其他补充条款:1所有进入现场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经门卫进行登记,并注明其用途、所用地点,乙方的防护措施,及安全负责人。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动火证,并且进行登记在册,并注明动火地点防护措施,安全负责人。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现场电工统一接线,乙方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六、协议书的份数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七、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施工结束退场完毕同时截止。甲方:乙方:(签章)(签章)责任人:责任人:2025年月日合同附件:1、指定现场负责人的函2、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5、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关于指定项目拨款账户并指定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函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我公司XXXXXXXX实施的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施工。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充分发挥属地分公司优势,经研究,决定由XXXXXXXX具体负责项目组织施工,工程结算,验收、施工资料等相关事宜。为便于工程管理,指定XXXXXXXX为该项目拨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XXXX,账号:XXXXXXXX,负责拨款,兑付农民工工资,开具增值税发票。指定为该项目工地现场负责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指定XXX同志代表公司行使工地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施工,工程结算,与甲方、监理方、项目村委会协调对接,代表公司进行工程拨款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工作,现场负责人履职从施工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后质保期满结束。此函XXXXXXXX(盖章)2025年XX月XX日第4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封面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DLZC2025-C2-00708-QTGL-0029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月日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金额小写(元)大写(元)1磋商报价2质量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负责人姓 名:注册专业:资质等级:5说明注:1.表中“磋商报价”应与格式2“磋商函”中“磋商报价”一致。2.开标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此表应放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后第一页。4.此报价为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格式2:磋商函磋商函致: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参加竞争性磋商,并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定点供应实施要求,磋商总报价(含税价):大写,(小写元),在承诺的合同履行期限内组织完成工程建设事宜。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本次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8、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4)我公司承诺,假若我公司中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实施,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5)我公司、法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及不良失信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1)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2)如果在该项目磋商过程中或者在获得成交资格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磋商响应资格和成交资格;(3)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收到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4)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10、(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姓名: (亲笔签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电 话: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开标无需授权;2.本格式需要投标人先打印,然后委托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后再签章。2格式5:合同履约承诺书合同履约承诺书致: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若我方有幸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方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四)我方承诺,假若我方有幸为成交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建设施工,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五)其他内容自行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6-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④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电子签章);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6-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6-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同时提供(1)(2):(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6-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6-7: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6-8: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6-9: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6-10:其他内容自行提供。格式7:▲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的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此表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请认真核对)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的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根据自身情况请在“”里打“√”。(三)监狱企业证明(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任一有效证明文件均可给予小微企业折扣。2、以上三个声明函请各投标单位真实填写。格式8: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规模: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9:▲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投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自行组织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自拟。注: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内容与采购需求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数量、单位),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要求的施工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要求。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注:表格中“响应情况说明”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1: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具有较高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12:施工人员的配备、安排及工作经验施工人员的配备、安排及工作经验(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1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14: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书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书致: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施工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期限满为止有效。(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写,若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5: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格式16:▲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依据“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承诺: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本人和单位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承担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7:类似案例类似案例(近三年)序号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年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履约情况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①附案例材料: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②供应商请如实填写该表,若有用户评价意见,请附后;③合同履约情况:已完结或正在履行。格式18:企业相关资料企业相关资料1、公司介绍、公司实力证明材料、公司获奖证书等(若有);2、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供应商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对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沙溪镇石龙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二、附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第六章评标方法一、评审机构本项目评审机构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二、评审原则评审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除此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三、评审纪律1、所有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评审结论和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及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4、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6、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7、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评审目的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审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报价分为当前轮、最终轮,一共两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六、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截止后代理机构会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3.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3.6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采购活动。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不通过上述任何一条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二)符合性评审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表未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要求编写磋商函不符合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投标报价报价不完整或有多个报价方案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要求其它实质性条件1.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单位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供应商不接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三)磋商程序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3.未响应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4.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条款。(三)磋商程序1.1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第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二轮报价或多轮后最终报价将被确定为成交价,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则上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1.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该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7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磋商分为当前轮、最终轮,一共两轮;报价分为当前轮、最终轮,一共两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1.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10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磋商内容:报价、产品质量、服务要求(施工要求)等。2.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2.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政策3.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报价评审进入(即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后,所有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满足“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重复享受政策)。3.3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磋商总价在享受的价格扣除3%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3.4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供应商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3.5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3.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7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适用3.8监狱企业3.8.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不再享受价格扣减政策。(四)综合评审1、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2、评分细则一览表:序号名称分值内容1F1-投标报价(20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20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不再享受价格扣减政策。2F2-技术部分(满分47分)1、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评审得分(满分2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技术准备;2、整体施工部署;3、主要施工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5、项目特性针对性施工技术(专项施工方案);6、施工项目管理制度;7、施工重点难点处理措施;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以上方案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满分24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粘贴自他处;③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⑤未围绕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2、施工人员的配备、安排及工作经验评审得分(满分15分)(1)拟派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业务流程,项目人员配置、安排能完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合理,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等承诺能完全满足工作开展需要的得15分;(2)拟派人员工作经验良好、基本熟悉业务流程,项目人员配置、安排能基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合理,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等承诺能基本满足工作开展需要的得良好10分;(3)拟派人员无工作经验、不太熟悉业务流程,项目人员配置、安排能基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合理,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等承诺不能满足工作开展需要的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3F3-商务部分(满分43分)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2分)(1):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2分;(2):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7分;(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内容描述简单或粗制滥造的得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2、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评审得分(满分12分)(1)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编制详细具体、内容完整,有相对应的详细具体的质量保障措施,且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还提供了相对应的如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详细的惩罚方案,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2分;(2)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和相对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提供的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惩罚方案内容有欠缺,但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得7分;(3)施工质量保证及承诺不具体不完整,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没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未提供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惩罚方案或提供的惩罚方案简单无针对性,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3、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评审得分(满分12分)(1)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完全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紧扣采购需求,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2分;(2)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基本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基本到位,风险 范处理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 (3)应急服务方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或有应急预案但内容较差、有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但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不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够完整,不合理、不可行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4、类似案例评审得分(满分5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有效案例得2.5分,加至满分为止;未提供类似项目有效案例的不得分。类似项目有效案例是指: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的项目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合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案例情况的,不予认可,不得分)。3、统分原则(1)除响应人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2)各档次分值不得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3)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响应人该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磋商小组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个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响应文件评分分值的平均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磋商小组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响应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取消其磋商资格。5、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6、成交推荐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预算的不予推荐或确定);评审总得分相等时,再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还有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五)确定原则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六)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审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旅游示范 绿美乡村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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