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
二、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5号
610,394.2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工程类(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
李忠华
黑2232005202523204
610,394.2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傲(采购人代表)、李世梅、李永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相关标准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0.9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通过
通过
80.33
3.00
10.00
93.33
610,394.24
610,394.24
1
1
黑龙江杭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67
3.00
9.69
87.36
629,921.99
629,921.99
2
2
黑龙江华中嘉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6.67
3.00
9.69
79.36
629,897.89
629,897.89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
联系方式:0459-634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459-8972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8972049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报价明细附件.pdf
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磋商文件(2025082805).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黑龙江华中嘉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42,071.012黑龙江杭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29,921.993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647,765.60-第1页-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中标(成交)明细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编码:[230604]DXZB[CS]20250069)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1.1、中标(成交)供应商: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610,394.24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品目号品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要求执业证书要求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李忠华黑2232005202523204610,394.241.00项610,394.24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09日-第1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二、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三、磋商内容包号工程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详见采购文件649,355.59四、工期、地点:(一)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二)施工地点:让胡路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1)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②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其他人员待中标后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备。注:以上①-②项任意一项不提供按废标处理。六、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第2页(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磋商公告。(三)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公告。七、其他要求(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二)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磋商文件售价:/九、询问提起与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询问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459-8972049联系地址:黑龙江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供应商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十、质疑提起与受理:(一)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质疑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459-8972049联系地址:黑龙江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质疑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459-8972049联系地址:黑龙江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三)质疑函递交方式:1.邮箱方式递交的质疑函:质疑函指定接收邮箱:dingxinzhiyi@163.com。质第3页疑函发送后即刻拨打电话0459-8972049核实是否收到,不核实的按没接收到质疑函处理。核实后于当日顺丰快递发出质疑函至我单位(以发出时间为准)。2.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内提起的质疑:质疑后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后果自负。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备注: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平台将拒收。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十三、联系信息(一)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傲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联系方式:0459-6342036(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联系方式:0459-8972049(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459-8972049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第4页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一)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标的提供的地点让胡路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工程签订合同、具备施工条件,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45%,按进度给予拨付,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5%。3期:支付比例22%,工程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审计后金额的97%4期:支付比例3%,质保期满后支付3%验收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其他质保期: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其余保修期2年。(二)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1649,355.59649,355.59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第5页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6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计划编号让政采计划[2025]006892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500693项目名称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4包组情况共1包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6采购资金预算金额649,355.59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9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报价形式总价12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1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5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响应文件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若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时,在代理机构开启备用文件上传功能后,供应商需自行上传备用电子标响应文件(备用文件)16响应文件要求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17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3家18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9备选方案不允许2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9,600.00元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如未按时支付,代理机构将从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2、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采购活动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被取消成交资格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采购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解决,与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允许响应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12,000.00元整。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让胡路分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翔支行银行账号:1907012000700042222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响应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以转账形式缴纳的必须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从其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保证金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3、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如因缴纳错误导致规定时间不到账或不符合此要求(没注明“投标保证金”五个字)造成投标无效,后果自负(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确定是否正确,可电话确认:0459-8997013)。4、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如本项目废标,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原账户,本项目如需再次开标,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再次开标前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5、按照【大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庆财采【2024】10号文件通知,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可按应收额度的50%交纳投标保证金(需提供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及响应文件中)。6、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7、保证金退还:①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②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dingxinhetong@163.com邮箱。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第9页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开标后在响应有效期间,响应方撤回其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①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开标截止前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弃标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发送至dingxinzhaobiao@163.com邮箱内),并说明合理的理由。②已经提出弃标函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23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23电子招投标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4)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24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证书进行签字、盖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5其他/26项目兼投兼中规则-第11页二、投标须知1.投标方式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证书,CA证书用于制作投标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证书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1.2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2.特别提示2.1由于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及早缴纳。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当事人: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第12页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4.5“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合格的供应商5.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第13页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8.现场踏勘8.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8.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9.其他条款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五、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响应报价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第14页2.2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用工具、培训、人工、运输、保险、税金、代理服务费等。2.3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后续报价。2.6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上一轮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2.7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的,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7.1未按照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2.7.2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未按标准计算的;2.7.3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报的;2.7.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超出工程清单范围的(不包括总价措施项目);2.7.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7.6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明显低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的。3.保证金3.1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磋商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第15页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6.样品(演示)6.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2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6.3评审结束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供应商送至第16页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自行带回。7.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7.1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7.2单项产品三条及以上不满足非★号条款要求的;7.3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没有如实填写,没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只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7.4供应商提报的技术参数中没有明确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若涉及);7.5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8.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8.1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8.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8.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8.4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8.5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8.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8.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8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8.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8.11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8.12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第17页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1.开标程序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2)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3)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磋商小组。1.2开标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1.3备注说明:(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供应商使用CA证书参与远程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2.评审3.结果公告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第18页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4.中标通知书发放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2.质疑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正式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第19页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首次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截图(对采购文件提质疑时提供)。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第20页(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3.投诉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21页第四章磋商及评审方法一、评审要求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3.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22页4.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6.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6.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6.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23页6.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6.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投标无效的情形7.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7.2供应商为资质异常企业。资质是否异常查询方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系统-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系统中查询。7.3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8.废标(终止)的情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9.定标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10.其他说明事项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第24页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货物或工程量清单施工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0%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规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创新产品第25页依照《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产品和服务创新。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4.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第26页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4.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最后报价第27页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仅发起一轮报价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首轮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如发起多轮报价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一轮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3.2最后报价未携带有效CA证书的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最后报价。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注:最后报价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最后报价现场对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进行明确,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对可能变动的报价进行准备、计算。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汇总、排序6.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表一资格性审查表:(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以上①②同时提供,不提供按废标处理。(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中《承诺函》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中《承诺函》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磋商无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未参与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磋商无效;(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按上述要求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磋商无效;特定资质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②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特定资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其他人员待中标后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备。注:以上①-②项任意一项不提供按废标处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采购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不提供按废标处理)。表二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投标承诺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且进行签署、盖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主要商务条款审查投标人出具的“主要商务条款承诺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且进行签署、盖章,不提供按废标处理。联合体投标/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工程类项目,应明确以下内容:(1)工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程内容;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工程量清单施工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其他要求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表三详细评审表: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00分)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87分2、商务部分3分3、报价得分10分技术部分施工部署提供针对本项目合理的施工部署,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施工工艺部署;②施工材料部署。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10施工主要工序提供针对本项目合理的主要工序,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工序分析;②重点难点工序出现问题时的解决方案。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第32页10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法提供针对本项目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法,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评审:①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②施工起点流向;③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以上三项内容无缺项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提供针对本项目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评审:①工程进度管理计划;②进度计划保证措施;③劳动力配置计划。以上三项内容无缺项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评审:①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③安全经费保障措施;以上三项内容无缺项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施工组织措施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季节性施工计划;②防止环境污染措施。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10人员配备计划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备计划,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人员配备;②人员岗位职责。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10材料保护措施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材料保护措施,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②原有设施维护保护措施。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10降低成本措施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措施;②关于现场设计变更管理降低成本措施。以上两项内容无缺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10降低成本措施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或方案阐述简短的、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缺乏可行性、内容不全面、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等)。10商务部分承诺①承诺保证安全监督人员施工期间全程现场监督,施工期间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②承诺按采购人现场实际需求增配相应施工人员,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③服从采购人施工时间安排,可以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第35页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3.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第36页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5.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7页第六章合同与验收一、合同要求1.一般要求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格式及内容2.1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二、验收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第38页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工程类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施工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承包范围:5.合同工期:6.质量标准: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为现场管理员。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第39页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7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其中项目经理姓名:、级别:、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增减项和改变工程量。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7.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检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8.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为止,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40页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它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标准与规范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检验费包含在材料设备价格中。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不计。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第41页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乙方在没有其他违约情况,甲方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工程竣工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6.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按合同整改,整改合格日期作为最终完工日期。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3、工程结算形式:4、工程竣工结算:第八条履约保证金:第九条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质量保修期内,甲方发现质量缺陷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7日内派人修正;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甲方第42页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诺做到以下几点:(1)服务于客户,对于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跟踪、落实。(2)设有服务专用的电话,定期电话随访客户,电话是:(3)接受客户投诉,热情及时的给予解释,直至客户满意为止。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质保期外,长期服务、终生负责维修、只收成本费。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投标文件。第十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乙方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乙方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第43页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3.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全额工程款0.6%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9.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0.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1.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选择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第44页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以上地址为诉讼邮寄送达地址,法律文书经邮寄送达到以上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完毕。第45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第46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第47页响应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三、承诺函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六、授权委托书七、特定资质八、安全生产许可证九、项目经理十、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十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十六、其他资料第48页(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承诺书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我方(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投标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行号:供应商全称(盖章):年月日第49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第50页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让胡路区房产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1572万元,资产总额为244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庆市金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日期:2025年9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脱落等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