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全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成都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
二、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金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38号1栋1单元14层1411号
1,726,000.00元
97.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保安服务):
服务类(四川金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40300
C05040300 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
采购人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等,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完善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暴力伤人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供应商安保服务人员及时、有效发现并阻止区域内上述突发事件发生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按照“新安法”和采购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客户生命和财产安全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力(采购人代表)、罗明超、袁卫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三年合计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20%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8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4238;
(二)预算金额:1,750,000.00元/年;最高限价:1,750,000.00元/年;
(三)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5040300保安服务;
(四)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五)因系统固化,本项目中标金额: 1,726,000.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
联系方式:028-8532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子钧、敬芸芸、蒋德林、刘燕
电话: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0120250014382025082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金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1(保安服务)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数量(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容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保安服务1.00项1,750,000{供应商响应}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项元,元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保安服务1.00项1,7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备注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3章-“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的要求填写此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于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1-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名财政208年11月日-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目所属行业123…合计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市财政月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1-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政中国人民成行业管理部20192月26日-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鬲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鬲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取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版本号:N51010120250014382025082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0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委托,拟对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1.2.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卫生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占地面积约26672.27平方米。由5层楼及地下室组成。中心承担了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科研、教学、培训、和政府临时性指令任务等工作。现采购安全管理服务。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175万元/年。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5320810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郑子钧、敬芸芸、蒋德林、刘燕联系电话:028-85259928、1910262614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7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信息,中标后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予退还的情形执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三年合计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20%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1079875。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2、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3、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4、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5、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6、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7、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8、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9、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0、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1、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2、验收条件说明:每月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628397282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31号邮编:610095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628397282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31号邮编:610095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5040300 保安服务保安服务1.00(项)1,7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保安服务1.00(项)1,75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保安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总体要求1.供应商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无休。(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与要求不符合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采购人所有区域24小时门卫管理。3.采购人所有区域定时(全天每2小时巡逻一次)定点(约19个点位)治安巡逻检查。4.采购人所有区域消防监控系统(1个消控室)的24小时值守。5.采购人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6.采购人房屋管理及设施设备简单的维护工作,承担采购人各项简单的维修服务工作;调度指挥中心除专用设备外的线路维护外的配电设施值守、空调设施简单故障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给排水、污水处理等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同时也包含电动车充电维护。7.中心洗消设施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仓储安全管理及主要设施运行巡查、安全巡查、应急物资及保障设备(帐篷、餐车等)巡查、长期未使用的定期启动操作。8.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9.配合采购人维护区域内正常业务秩序、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障消防安全,受理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采购人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10.采购人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等,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完善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暴力伤人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供应商安保服务人员及时、有效发现并阻止区域内上述突发事件发生。11.采购人所有区域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的检查、排除及上报;对违规进行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2.与采购人相关职能科室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有效落实最小应急单元的工作。13.与采购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消防、社区加强合作与交流,有完善的警民联动预案和流程。14.采购人所有区域内公共部位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15.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人总务科临时交办的任务。16.每月上报采购人工作月报(图文并茂含数据);每半年上报采购人半年总结(图文并茂含数据),每年年底上报采购人年度总结及计划(图文并茂含数据)。17.每月由供应商对安保人员进行一次体能训练;每季度由供应商对全员进行法律法规、保安条例、礼节礼貌等内容培训。18.由供应商组织,在采购人场所进行消防、反恐防爆、防汛、有限空间演练,每年不低于2次。1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任务以及制定地点的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的执行。20.按照“新安法”和采购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客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二)具体服务要求1.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严格管理,文明值勤。3.管理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名称岗位名称★最低服务人数★最低服务人数★岗位职责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1负责项目整个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协作采购人单位组织人员并做好相关范围工作。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管理项目类别、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秩序维护员保安队长11安排工作以及应急处理工作,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应急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服务类项目管理人员岗位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管理项目类别、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1号门岗66负责大门人员进出全管理,24小时保持两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2.3号门岗、综合岗22综合性服务,含单位内部小批量及轻型货物的日常搬运;标识维护与更换;杂志信件快递等收发;应急时负责2.3号大门人员进出、车辆进出安全管理,24小时保持有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消控监控岗66负责监控消控室值班工作,要求24小时两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专业能力:持有效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工作经验:具有1年及以上消防监控室岗位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消防监控室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1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巡逻3324小时在岗巡逻(含围墙外周边50米及治安防范重点区),并对中心停放车辆等进行管理★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设施安全管理员综合维修员22负责急救中心项目各项维修服务工作,工作日双人每天在岗,周末及节假日一人值班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专业能力:(1)至少4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2)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代码:A)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3)至少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冷工二级及以上)。(说明:1.提供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以上持有证书的人员应为不同人员)设备设施运行员44负责调度指挥中心除专用设备外的线路维护外的配电设施值守、空调设施简单故障维护、消防设施、给排水、污水处理等主要设施巡查与简单运行维护。同时也包含电动车充电简单维护及网络简单维护调试。24小时保持在岗。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111.洗消设施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2.仓储安全管理员及主要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巡查、应急物资及保障设备(帐篷、餐车等)管理操作保养。3.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提供有效学历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操作证》(叉车)(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33负责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24小时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持有效证件上岗:持C1级及以上驾照(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具有基本书写、沟通、统筹和协调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纪律性,具有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意识、能力。★备注★备注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总计总计总计29人29人29人三、服务要求★1、人员总体要求(1)本项目所有人员上岗及更换需经得采购人同意,不得虚设岗位,当员工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时,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安保人员应身体健康,体能良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上岗前需经过采购人审核认可。(2)所有服务人员上班时要求穿工作服、仪表仪容整洁规范。用于员工自身的费用(如口罩、工作服、创可贴、防暑降温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安保公司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团队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原因的人员轮换比例,合同期限内不超过30%。管理团队人员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应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总务科,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更换要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总务科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4)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工装未覆盖部位不得有明显纹身、明显外伤及疤痕,体检合格。(4)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本项目安保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务纠纷等都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应有岗前培训机制,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教育员工遵守采购人服务标准和要求,安全开展工作,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物,培训合格才能上岗。(6)从采购人安全实际出发,每月开展一次在采购人服务的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7)供应商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需与员工建立全日制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各岗位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8)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9)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如税收、最低工资、社保调整等),采购人不做相应调整。(10)采购人按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查阅供应商工资发放情况。若供应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导致的用工劳务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节假日人员调休由供应商安排,节假日岗位数不得削减。如出现缺岗情况,在阶段性考核处罚基础上再按岗位每人/日1.5倍金额进行扣款。(12)采购人向应急机动人员提供备勤室。(13)项目须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采购人如有临时工作任务,供应商保证人员及时到岗。(14)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调度系统、送排风系统等维保由采购人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保,维保费用及设施设备可能产生的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协助中心对维保公司实施监督管理,积极巡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15)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需遵守保密要求,一旦违反,将面临合同解除及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与要求不符合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具体服务内容(1)保安队长①为负责对全体保安的工作管理。②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及时汇报上级。③协调内部成员关系,对工作提出改进建议。④采购人及上级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或任务。(2)门岗①形象礼仪:着装整齐,佩戴齐全,遵守仪容仪表及文明礼貌用语规定;站岗时保持跨立姿势;领导、车辆进出大门,一律敬礼;遇参观、检查、会议、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进入一律敬礼。②大门执勤:维持大门岗位的严肃性,禁止喧哗及打闹;密切关注大门周边状况,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出警,帮助采购人解决遇到的困难;③来人来访:秩序维护员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要按《来人来访登记表》中的内容逐人登记,做到进有记录,出有时间。非工作时间谢绝外来人进入中心,禁止推销人员入内;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④在岗要求:随时值守,24小时2人在岗。⑤车辆进出:中心车辆由门岗人员发证凭证或系统登记号牌进入,车辆离开中心时回收凭证并作好登记、车辆进入时有效疏导,引导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持院内及出入口的安全畅通。禁止无关车辆、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中心。⑥物品进出: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凭证审验,坚决拒绝危险物品进入中心。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⑦负责单位的门前秩序,规范快递公司送货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的停放,严禁停放在大门口。⑧信件、快递收取:门岗负责每日信件的收取,并登记收取台账。(3)消控监控岗①熟悉服务区内消防设施、系统工作基本原理、功能、分布和安装部位,熟练掌握操作技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对于不能排除的故障,应立即请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修复,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种消防控制室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②对控制设备和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检查并定期做各系统功能测试,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③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和日常管理工作供应商应制定《消防应急处理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本项目《消防应急处理预案》,火灾情况下能按照预案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熟悉火灾报程序及事故处理程序。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通知火灾报警地点附近工作人员前往确认,同时通过监控系统查看报警部位情况。④系统设施发生故障(除简单维修外)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修,项目主管及时通知总务科,不得擅自拆卸和停用,保证证设备正常运行。⑤发生火警、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要及时尽快通知巡査人员赶赴确认并报警,若是火情需及时、准确地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配合消防队扑救火灾,并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⑥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⑦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流程。定期做好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⑧在岗要求:2人在岗,双人双岗,消防监控系统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⑨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串岗乱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不得无故旷工。⑩每班应认真填写《消防系统运行情况记录表》,做好值班记录。(4)巡逻岗①巡逻时间:24小时巡逻,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中心巡逻点位情况等)。②巡逻路线和方法:先清理摆放乱放物品/自行车,再进行巡逻;结合项目实际和采购人要求设计巡逻路线图,逐项巡视检查;重点巡逻物业区域内围墙周边(50米范围内)及治安防范重点区。③巡视内容:检查停车场/地下室、围墙翻越、打架斗殴等治安状况;防火、防盗情况、维护正常的秩序和采购人财产安全,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各类标识(宣传栏/牌)、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检查中心区域配套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对中心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实情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记录,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进行询问,并做好详细登记;协助管理因会议、活动需要在道路两旁临时停放的车辆。所有车辆一律进入指定停车位有序停放,地下停车场车头方向一律向外,地面停车位车头方向应保持一致;确保停车场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防止漏油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有重大活动安排时,供应商有重大活动车辆管理服务措施,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停放,事先预留车位,并摆放醒目标志,防止车辆堵塞现象发生。制定重大活动车辆管理服务措施;指引、劝导非机动车分类、有序、定点停放,并保持车头方向一致。(5)综合维修员①对涉及的简单维修维保工程进行建档造册,并由管理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单;②安全完成每项维修工程后,应对采购人相关科室进行回访,并针对回访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达到用户满意;③空调维修能做到简单维修故障排除④设施维修:若发生维修包含1000元以下每月的维修额度(含低值易耗品如灯泡灯),则供应商自担;若发生维修1000元及以上每月的维修费,则凭票报销。(6)设备设施运行员①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降耗减排及环保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简单故障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②所有设施设备要有安全巡查和运行管理记录。③成交人应在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熟悉采购人的房屋结构及使用功能,熟悉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原理及操作规程。(7)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①主要负责公务车辆、特殊车辆的日常清洗及消毒;②建立洗消设施运行、维护的日常记录;③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④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出入库管理、物资盘点及申报等;⑤建立救援物资的管理台账。(8)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岗①负责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用车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②严格遵守中心前急救相关规定,协助采购人团队工作;③负责做好年检、定期保养、日常维修记录;④完成车辆三定点工作:做好油耗记录,进行年度汇总、核算;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车况良好;做好每日行车及车载设施异常情况记录,及时报修⑤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出车规定,不符合出车规定坚决不可出车;做好岗位交接班,不符合交车规定,有权拒绝车辆交接;⑥负责应急事件出车、到达现场、回中心的时间确认,正确使用车载设备;⑦负责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⑧具有基本书写、沟通、统筹和协调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纪律性,具有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意识、能力;听从采购人员安排安全驾驶车辆完成应急任务。★3、管理要求(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采购人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人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3)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4)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缜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礼有节;(5)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6)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7)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业主及同事发生争吵或冲突;(8)有求必应,有警必出;(9)从采购人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10)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11)定期向采购人总务科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2)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缺陷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提出整改措施,按照 PDCA 模式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13)相关人员上岗前应经符合岗位特点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文明礼仪等各方面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安队伍花名册须报采购人备案;(14)中标人在入场前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熟悉中心环境,积极与采购人接洽,在采购人的协调下与上一家供应商做好工作交接预案和流程,确保工作平稳交接、顺利过渡。★4.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方案。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2)办公用房、库房由采购人提供。公用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必要的桌椅办公家私。(3)供应商自行配备满足自身办公需求的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办公设备和耗材。至少配置电脑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4)供应商提供的工具、耗材、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正规渠道采购,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5)节能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 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6)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人员至少应保证春夏装、冬装各2套,保持服装整洁。春秋季着长袖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武装带;夏季着短袖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武装带;冬季着夹克式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战术靴,黑色武装带。供应商配备人员的餐食费用,保安当班值守人员的住宿由采购人提供,其他人员住宿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重点点位的情况,在各点位配置相应数量的应急处置装备,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应急处置装备最低要求如下:①岗位人员装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伸缩警棍、橡胶棍、强光手电,配置数量不低于上岗岗位数。②应急装备:防暴盾牌(20个)、防暴钢叉(10根)、锁脚器(10根)、防暴自卫辣椒水(15 瓶)、防爆毯(8套)、器械架(3个)、防暴器材柜(1个)、1.6m藤棍(10根)。★5.退出机制中标人履约完毕直至交接退场前,中标人对采购人财务核算等方面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一切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或其他主管单位等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为准并执行。合同结束后,在采购人新采购完成,顺利办理交接之日起中标人方可退场。★一、服务总体要求1.供应商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无休。(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与要求不符合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采购人所有区域24小时门卫管理。3.采购人所有区域定时(全天每2小时巡逻一次)定点(约19个点位)治安巡逻检查。4.采购人所有区域消防监控系统(1个消控室)的24小时值守。5.采购人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6.采购人房屋管理及设施设备简单的维护工作,承担采购人各项简单的维修服务工作;调度指挥中心除专用设备外的线路维护外的配电设施值守、空调设施简单故障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给排水、污水处理等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同时也包含电动车充电维护。7.中心洗消设施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仓储安全管理及主要设施运行巡查、安全巡查、应急物资及保障设备(帐篷、餐车等)巡查、长期未使用的定期启动操作。8.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9.配合采购人维护区域内正常业务秩序、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障消防安全,受理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采购人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10.采购人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等,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完善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暴力伤人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供应商安保服务人员及时、有效发现并阻止区域内上述突发事件发生。11.采购人所有区域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的检查、排除及上报;对违规进行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2.与采购人相关职能科室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有效落实最小应急单元的工作。13.与采购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消防、社区加强合作与交流,有完善的警民联动预案和流程。14.采购人所有区域内公共部位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15.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人总务科临时交办的任务。16.每月上报采购人工作月报(图文并茂含数据);每半年上报采购人半年总结(图文并茂含数据),每年年底上报采购人年度总结及计划(图文并茂含数据)。17.每月由供应商对安保人员进行一次体能训练;每季度由供应商对全员进行法律法规、保安条例、礼节礼貌等内容培训。18.由供应商组织,在采购人场所进行消防、反恐防爆、防汛、有限空间演练,每年不低于2次。1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任务以及制定地点的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的执行。20.按照“新安法”和采购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客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二)具体服务要求1.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严格管理,文明值勤。3.管理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名称岗位名称★最低服务人数★最低服务人数★岗位职责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1负责项目整个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协作采购人单位组织人员并做好相关范围工作。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管理项目类别、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秩序维护员保安队长11安排工作以及应急处理工作,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应急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服务类项目管理人员岗位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管理项目类别、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1号门岗66负责大门人员进出全管理,24小时保持两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2.3号门岗、综合岗22综合性服务,含单位内部小批量及轻型货物的日常搬运;标识维护与更换;杂志信件快递等收发;应急时负责2.3号大门人员进出、车辆进出安全管理,24小时保持有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消控监控岗66负责监控消控室值班工作,要求24小时两人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专业能力:持有效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工作经验:具有1年及以上消防监控室岗位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消防监控室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2.若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1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巡逻3324小时在岗巡逻(含围墙外周边50米及治安防范重点区),并对中心停放车辆等进行管理★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具备***门颁发保安员证(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为武警退役或退伍军人。设施安全管理员综合维修员22负责急救中心项目各项维修服务工作,工作日双人每天在岗,周末及节假日一人值班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专业能力:(1)至少4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2)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代码:A)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3)至少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冷工二级及以上)。(说明:1.提供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以上持有证书的人员应为不同人员)设备设施运行员44负责调度指挥中心除专用设备外的线路维护外的配电设施值守、空调设施简单故障维护、消防设施、给排水、污水处理等主要设施巡查与简单运行维护。同时也包含电动车充电简单维护及网络简单维护调试。24小时保持在岗。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111.洗消设施主要设施巡查与运行维护。2.仓储安全管理员及主要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巡查、应急物资及保障设备(帐篷、餐车等)管理操作保养。3.工作日在岗,下班时间随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有需要2小时内到岗。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提供有效学历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操作证》(叉车)(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33负责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24小时在岗。★1)身体健康,体能能胜利本岗位工作★2)持有效证件上岗:持C1级及以上驾照(说明: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具有基本书写、沟通、统筹和协调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纪律性,具有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意识、能力。★备注★备注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门岗、消控监控室、巡逻、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电工(高压、低压)每日24小时值班;其余人员法定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单位作息时间为准,因工作需要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服务时间的,加班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总计总计总计29人29人29人三、服务要求★1、人员总体要求(1)本项目所有人员上岗及更换需经得采购人同意,不得虚设岗位,当员工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时,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安保人员应身体健康,体能良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上岗前需经过采购人审核认可。(2)所有服务人员上班时要求穿工作服、仪表仪容整洁规范。用于员工自身的费用(如口罩、工作服、创可贴、防暑降温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安保公司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团队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原因的人员轮换比例,合同期限内不超过30%。管理团队人员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应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总务科,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更换要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总务科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4)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工装未覆盖部位不得有明显纹身、明显外伤及疤痕,体检合格。(4)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本项目安保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务纠纷等都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应有岗前培训机制,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教育员工遵守采购人服务标准和要求,安全开展工作,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物,培训合格才能上岗。(6)从采购人安全实际出发,每月开展一次在采购人服务的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7)供应商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需与员工建立全日制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各岗位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8)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9)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如税收、最低工资、社保调整等),采购人不做相应调整。(10)采购人按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查阅供应商工资发放情况。若供应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导致的用工劳务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节假日人员调休由供应商安排,节假日岗位数不得削减。如出现缺岗情况,在阶段性考核处罚基础上再按岗位每人/日1.5倍金额进行扣款。(12)采购人向应急机动人员提供备勤室。(13)项目须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采购人如有临时工作任务,供应商保证人员及时到岗。(14)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调度系统、送排风系统等维保由采购人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保,维保费用及设施设备可能产生的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协助中心对维保公司实施监督管理,积极巡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15)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需遵守保密要求,一旦违反,将面临合同解除及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与要求不符合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具体服务内容(1)保安队长①为负责对全体保安的工作管理。②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及时汇报上级。③协调内部成员关系,对工作提出改进建议。④采购人及上级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或任务。(2)门岗①形象礼仪:着装整齐,佩戴齐全,遵守仪容仪表及文明礼貌用语规定;站岗时保持跨立姿势;领导、车辆进出大门,一律敬礼;遇参观、检查、会议、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进入一律敬礼。②大门执勤:维持大门岗位的严肃性,禁止喧哗及打闹;密切关注大门周边状况,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出警,帮助采购人解决遇到的困难;③来人来访:秩序维护员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要按《来人来访登记表》中的内容逐人登记,做到进有记录,出有时间。非工作时间谢绝外来人进入中心,禁止推销人员入内;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④在岗要求:随时值守,24小时2人在岗。⑤车辆进出:中心车辆由门岗人员发证凭证或系统登记号牌进入,车辆离开中心时回收凭证并作好登记、车辆进入时有效疏导,引导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持院内及出入口的安全畅通。禁止无关车辆、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中心。⑥物品进出: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凭证审验,坚决拒绝危险物品进入中心。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⑦负责单位的门前秩序,规范快递公司送货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的停放,严禁停放在大门口。⑧信件、快递收取:门岗负责每日信件的收取,并登记收取台账。(3)消控监控岗①熟悉服务区内消防设施、系统工作基本原理、功能、分布和安装部位,熟练掌握操作技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对于不能排除的故障,应立即请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修复,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种消防控制室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②对控制设备和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检查并定期做各系统功能测试,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③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和日常管理工作供应商应制定《消防应急处理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本项目《消防应急处理预案》,火灾情况下能按照预案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熟悉火灾报程序及事故处理程序。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通知火灾报警地点附近工作人员前往确认,同时通过监控系统查看报警部位情况。④系统设施发生故障(除简单维修外)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修,项目主管及时通知总务科,不得擅自拆卸和停用,保证证设备正常运行。⑤发生火警、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要及时尽快通知巡査人员赶赴确认并报警,若是火情需及时、准确地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配合消防队扑救火灾,并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⑥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⑦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流程。定期做好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⑧在岗要求:2人在岗,双人双岗,消防监控系统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⑨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串岗乱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不得无故旷工。⑩每班应认真填写《消防系统运行情况记录表》,做好值班记录。(4)巡逻岗①巡逻时间:24小时巡逻,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中心巡逻点位情况等)。②巡逻路线和方法:先清理摆放乱放物品/自行车,再进行巡逻;结合项目实际和采购人要求设计巡逻路线图,逐项巡视检查;重点巡逻物业区域内围墙周边(50米范围内)及治安防范重点区。③巡视内容:检查停车场/地下室、围墙翻越、打架斗殴等治安状况;防火、防盗情况、维护正常的秩序和采购人财产安全,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各类标识(宣传栏/牌)、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检查中心区域配套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对中心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实情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记录,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进行询问,并做好详细登记;协助管理因会议、活动需要在道路两旁临时停放的车辆。所有车辆一律进入指定停车位有序停放,地下停车场车头方向一律向外,地面停车位车头方向应保持一致;确保停车场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防止漏油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有重大活动安排时,供应商有重大活动车辆管理服务措施,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停放,事先预留车位,并摆放醒目标志,防止车辆堵塞现象发生。制定重大活动车辆管理服务措施;指引、劝导非机动车分类、有序、定点停放,并保持车头方向一致。(5)综合维修员①对涉及的简单维修维保工程进行建档造册,并由管理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单;②安全完成每项维修工程后,应对采购人相关科室进行回访,并针对回访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达到用户满意;③空调维修能做到简单维修故障排除④设施维修:若发生维修包含1000元以下每月的维修额度(含低值易耗品如灯泡灯),则供应商自担;若发生维修1000元及以上每月的维修费,则凭票报销。(6)设备设施运行员①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降耗减排及环保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简单故障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②所有设施设备要有安全巡查和运行管理记录。③成交人应在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熟悉采购人的房屋结构及使用功能,熟悉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原理及操作规程。(7)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及仓库安全管理员①主要负责公务车辆、特殊车辆的日常清洗及消毒;②建立洗消设施运行、维护的日常记录;③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④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出入库管理、物资盘点及申报等;⑤建立救援物资的管理台账。(8)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岗①负责中心业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用车及中心安排的其它用车;②严格遵守中心前急救相关规定,协助采购人团队工作;③负责做好年检、定期保养、日常维修记录;④完成车辆三定点工作:做好油耗记录,进行年度汇总、核算;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车况良好;做好每日行车及车载设施异常情况记录,及时报修⑤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出车规定,不符合出车规定坚决不可出车;做好岗位交接班,不符合交车规定,有权拒绝车辆交接;⑥负责应急事件出车、到达现场、回中心的时间确认,正确使用车载设备;⑦负责对中心停放的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对停放较久未启动的中心车辆进行简单排障、发动等管理。⑧具有基本书写、沟通、统筹和协调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纪律性,具有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意识、能力;听从采购人员安排安全驾驶车辆完成应急任务。★3、管理要求(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采购人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人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3)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4)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缜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礼有节;(5)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6)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7)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业主及同事发生争吵或冲突;(8)有求必应,有警必出;(9)从采购人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10)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11)定期向采购人总务科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2)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缺陷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提出整改措施,按照 PDCA 模式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13)相关人员上岗前应经符合岗位特点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文明礼仪等各方面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安队伍花名册须报采购人备案;(14)中标人在入场前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熟悉中心环境,积极与采购人接洽,在采购人的协调下与上一家供应商做好工作交接预案和流程,确保工作平稳交接、顺利过渡。★4.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方案。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2)办公用房、库房由采购人提供。公用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必要的桌椅办公家私。(3)供应商自行配备满足自身办公需求的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办公设备和耗材。至少配置电脑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4)供应商提供的工具、耗材、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正规渠道采购,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5)节能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 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6)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人员至少应保证春夏装、冬装各2套,保持服装整洁。春秋季着长袖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武装带;夏季着短袖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武装带;冬季着夹克式黑色特勤服套装,黑色高帮战术靴,黑色武装带。供应商配备人员的餐食费用,保安当班值守人员的住宿由采购人提供,其他人员住宿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重点点位的情况,在各点位配置相应数量的应急处置装备,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应急处置装备最低要求如下:①岗位人员装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伸缩警棍、橡胶棍、强光手电,配置数量不低于上岗岗位数。②应急装备:防暴盾牌(20个)、防暴钢叉(10根)、锁脚器(10根)、防暴自卫辣椒水(15 瓶)、防爆毯(8套)、器械架(3个)、防暴器材柜(1个)、1.6m藤棍(10根)。★5.退出机制中标人履约完毕直至交接退场前,中标人对采购人财务核算等方面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一切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或其他主管单位等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为准并执行。合同结束后,在采购人新采购完成,顺利办理交接之日起中标人方可退场。2/阶段性考核表考核项考核内容分值得分秩序维护安全服务公共秩序中心内部安全稳定,保持正常的工作、(消防监控、安全监控系统2人24小时人员值守,安全监控系统确保视频图像存储时间≥30天;秩序维护员巡查到位履职;门口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管理严格履行联系登记手续,无关车辆、社会闲杂人员不能进入中心;安全隐患每周排查一次;重大活动按要求协助中心做好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有效处理,无盗窃事件发生);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总结会议与人员培训(消防/防暴等)。(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有序,保持道路畅通,无堵塞通道的现象。(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严格对机动车车辆进出登记,坚持车辆进入中心发证、出中心收回证件并登记、外单位无关车辆无进入中心的现象。(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有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停放。(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操作系统规范、系统各部位检查保养到位,并且有操作记录。(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院区照明运行正常,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洗消、仓库、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服务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公务车辆、特殊车辆日常清洗消毒到位、运行维护记录登记、随车物品干净整洁(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7分仓库安全管理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包括出入库管理、物资盘点及申报;建立救援物资的管理台账整理到位。(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7分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安全驾驶车辆完成采购员安排的应急任务;日常交车工作符合规定。(发现一次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17分备注1、除上面要求外,因管理原因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和申报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考核时间:阶段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参与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对采购人考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3、考核得分在75分(含)-85分(不含)时,中心将约谈供应商负责人,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限时整改,并邀请采购人进行重新评分。再次评分仍然在75分(含)-85分(不含)的,扣减当次支付费用的20%服务费;考核得分在65分(含)-75分(不含)时,扣减当次支付费用的50%服务费。4、退出机制:考核得分低于65分(不含)时,中心将启动引退机制,供应商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中心与重新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期间供应商应继续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提供服务。5、年度考核得分为该年度已进行阶段考核的平均分,若年度考核得分<75分,则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备注:以上考核要求,仅作告知供应商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阶段性考核表考核项考核内容分值得分秩序维护安全服务公共秩序中心内部安全稳定,保持正常的工作、(消防监控、安全监控系统2人24小时人员值守,安全监控系统确保视频图像存储时间≥30天;秩序维护员巡查到位履职;门口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管理严格履行联系登记手续,无关车辆、社会闲杂人员不能进入中心;安全隐患每周排查一次;重大活动按要求协助中心做好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有效处理,无盗窃事件发生);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总结会议与人员培训(消防/防暴等)。(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有序,保持道路畅通,无堵塞通道的现象。(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严格对机动车车辆进出登记,坚持车辆进入中心发证、出中心收回证件并登记、外单位无关车辆无进入中心的现象。(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有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停放。(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操作系统规范、系统各部位检查保养到位,并且有操作记录。(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院区照明运行正常,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洗消、仓库、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员服务洗消设施运行、维护公务车辆、特殊车辆日常清洗消毒到位、运行维护记录登记、随车物品干净整洁(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7分仓库安全管理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包括出入库管理、物资盘点及申报;建立救援物资的管理台账整理到位。(发现一处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7分车辆安全管理及操作安全驾驶车辆完成采购员安排的应急任务;日常交车工作符合规定。(发现一次考核内容未符合项扣1分,扣完为止)17分备注1、除上面要求外,因管理原因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和申报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考核时间:阶段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参与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对采购人考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3、考核得分在75分(含)-85分(不含)时,中心将约谈供应商负责人,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限时整改,并邀请采购人进行重新评分。再次评分仍然在75分(含)-85分(不含)的,扣减当次支付费用的20%服务费;考核得分在65分(含)-75分(不含)时,扣减当次支付费用的50%服务费。4、退出机制:考核得分低于65分(不含)时,中心将启动引退机制,供应商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中心与重新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期间供应商应继续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提供服务。5、年度考核得分为该年度已进行阶段考核的平均分,若年度考核得分<75分,则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备注:以上考核要求,仅作告知供应商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2★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3、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4、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5、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7、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8、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9、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0、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1、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10日内,由采购人进行阶段性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具有类似履约业绩和管理经验;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日常管理方案,具体包括①项目管理架构及组织运行方案;②人员岗位配置(编班、分组、排岗)、管理岗位人员管理职责及分工;③日常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奖惩办法等3个方面的内容;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具体包括①秩序维护工作、安全检查工作②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③物资装备保障措施;④人员培训;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具体包括①自然灾害;②纠纷事件;③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④火灾爆炸事故;⑤群体性事件;⑥反恐防暴。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所有内容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所有内容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针对“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需要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供应商提供应答表并按照该章具体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日常管理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人员要求响应评分磋商文件中3.2.技术要求、二、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列中的条款进行评分:1、▲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条款响应得分=(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0分。 2、一般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条款指未标注 “▲”和“★”的条款。)一般条款响应得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4分。 (说明:①针对人员要求条款的响应,如果磋商文件对相应条款单独退出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所有证明材料,并对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④以人员要求最小级别序号标识为一项,如“1)、2)、3).....”。)24.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和管理经验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安全服务或秩序维护服务或相同语义内容)的得3分,最多得9分。(说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资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与之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日常管理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日常管理方案【具体包括①项目管理架构及组织运行方案;②人员岗位配置(编班、分组、排岗)、管理岗位人员管理职责及分工;③日常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奖惩办法等3个方面的内容。】以上3项满分15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5分,每项最多扣5分,本项满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足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内容过于简略,仅有框架缺乏具体的说明阐述;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或歧义、交叉混乱、缺乏条理或重点;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行业或市场客观实际;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无关或不适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生搬硬套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等。15.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具体包括①秩序维护工作、安全检查工作②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③物资装备保障措施;④人员培训】以上4项满分24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6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3分,每项最多扣6分,本项满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足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内容过于简略,仅有框架缺乏具体的说明阐述;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或歧义、交叉混乱、缺乏条理或重点;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行业或市场客观实际;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无关或不适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生搬硬套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等。24.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急处置预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具体包括①自然灾害;②纠纷事件;③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④火灾爆炸事故;⑤群体性事件;⑥反恐防暴】。以上6项满分18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本项满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足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内容过于简略,仅有框架缺乏具体的说明阐述;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或歧义、交叉混乱、缺乏条理或重点;内容脱离项目背景、项目需求、行业或市场客观实际;涉及的政策规范及标准与本项目无关或不适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生搬硬套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等。18.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N51010120250014382025082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0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委托,拟对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381.2.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卫生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占地面积约26672.27平方米。由5层楼及地下室组成。中心承担了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科研、教学、培训、和政府临时性指令任务等工作。现采购安全管理服务。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175万元/年。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第2页-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号邮编:610000-第3页-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5320810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郑子钧、敬芸芸、蒋德林、刘燕联系电话:028-85259928、19102626145-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7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信息,中标后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予退还的情形执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三年合计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20%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1079875。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