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中标结果公示(贵州省水利厅2025)



一、项目编号:  GZZCX2025-P025 
二、项目名称:  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 799000.00元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号A座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
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静、胡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下浮20%收取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4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5-08-28定标日期:2025-09-09评审日期:2025-09-09评审地点:谈判室15评审委员会名单:何静、胡翀、**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第一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得分:86.3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水利厅                 
地 址:  贵阳市西湖巷34号                 
联系方式:  0851-8561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                
联系方式: 18096154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玮、胡梅、张睿  
电 话:  0851-84867723 

附件信息:

结果公告.pdf
成交公告.pdf
招标文件-副本.pdf

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的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CR二、项目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1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号A座12100000MB13410423修正投标报价:799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静、胡翀、**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下浮20%收取代理费。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6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日期:2025-08-28定标日期:2025-09-09评审日期:2025-09-09评审地点:谈判室15评审委员会名单:何静、胡翀、**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第一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得分:86.3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水利厅地址:贵阳市西湖巷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曹振宇项目联系方式:0851-85612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项目联系方式:18096154008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联系电话:0851-84867723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的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CR二、项目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1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号A座12100000MB13410423修正投标报价:799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编制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公何静、胡翀、**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下浮20%收取代理费。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6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日期:2025-08-28定标日期:2025-09-09评审日期:2025-09-09评审地点:谈判室15评审委员会名单:何静、胡翀、**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第一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得分:86.3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水利厅地址:贵阳市西湖巷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曹振宇项目联系方式:0851-85612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项目联系方式:18096154008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联系电话:0851-84867723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CR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贵州省水利厅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178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部分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商务要求................................................46,第六部分采购需求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3,2/78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ZCX2025-P025项目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9CR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8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3/78标项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其他: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4/78: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水利厅地址:贵阳市西湖巷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曹振宇5/78项目联系方式:0851-85612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项目联系方式:180961540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联系方式:180961540086/7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说明:本表是对采购内容的概况介绍,如有冲突,以本表为准。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人:贵州省水利厅地址:贵阳市西湖巷34号联系人:曹振宇电话:0851-8561291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联系人:王玮、胡梅、张睿电话:0851-84867723/18096154008项目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为贵州省水利厅采购《山丘区地下分类标准编制》服务单位。服务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其他: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项目所示内容。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采购预算:¥800000.00元;2、最高限价:¥800000.00元。8/7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交纳细则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说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重要提示: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未按须知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的异议磋商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变更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2.递交响应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小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9/78.调价原则1、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成本,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人不支付成交价以外的其他款项)。2、投标货币:人民币。3、供应商必须对此次采购的所有服务进行总体报价,不得将该项目分解,不得将该项目转、分给其他供应商。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二次报价机会,二次报价为最终中标价(总价)。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接受代替方案现场踏勘自行踏勘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份数(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采购人如需要,由中标单位后期提供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为正本扫描件)。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竞争性磋商公告。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竞争性磋商公告。10/78.发布公告的媒介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等媒体上发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履约担保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授予合同前审查采购人保留审查成交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成交人的技术、经营状况、规模、资格、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下一个候选人的履行合同能力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执行。质疑投诉严格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质疑材料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代理服务支付1.代理服务费:参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以中标(成交)价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下浮20%收取代理费。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单位名称:贵州中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支行账号:13207784330011/78.备注1、本项目只接受简体中文版本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应翻译成简体中文。2、成交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递交政府采购合同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一切后果与本采购代理机构无关)。12/78价表报价与最高限标包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报价金额报价800000.00元是详见采购文件报价评审13/78.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说明1.1定义1.1.1“采购人”(或称“招标人/招标单位”)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1.1.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1.1.3“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1.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1.6“货物配套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1.1.7“采购文件”系指竞争性采购文件。1.1.8“响应文件”系指投标文件。1.1.9“天”、“日”系指日历天数。1.2合格的供应商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1.2.2符合“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1.2.4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个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4/78.1.3投标费用1.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供应商质疑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4.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1.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且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进行填写,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策法规”,栏。1.4.5质疑函一式两份,全部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南湖路怡馨新寓(和润监理3楼),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851-84867723/18096154008,15/78.二、采购文件编制2.1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商务要求第六部分采购需求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3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逾期不接受。2.3.2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请供应商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进行查看。※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6/78.三、响应文件编制说明3.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构成3.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3.2.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编排、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2.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3.2.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3.2.6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及其它相关资质。3.2.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9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资料。3.2.10投标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不能活页装订),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3响应文件格式3.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格式附后)3.3.2供应商可对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3.3.3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封装和密封,并在响应文件内外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如因响应文件未注明“正本/副本”或表示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3.4未按规定对投标资料进行上传的,将导致系统拒收。3.4投标报价和货币3.4.1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报价应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按“竞争性17/78.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3.4.2投标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收。3.4.3对于非标准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3.4.4投标报价编制原则:3.4.4.1按市场价取费。3.4.4.2本项目报价包括:详见“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3.4.4.3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服务需求,计算项目实施工作量和报价,若由于供应商原因漏项、漏算、错算等造成报价失误,采购人将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一旦成交后不得要求另行调整增加,并不得以此为由影响服务质量。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3.5.2.1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3.5.2.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对投标服务的实施(应提供在实施地点后续服务情况)和其它服务的义务。3.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6.2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及符合采购技术标准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3.6.2.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3.6.2.2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要及要求中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6.3响应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3.6.3.1服务说明,包括服务计划的详细描述。3.6.3.2关键服务明细表。3.6.3.3验收标准。3.6.3.4详细的服务方案。3.6.3.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服务表。3.6.3.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7投标保证金18/78.3.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3.7.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3.7.2.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票、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各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平台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在省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后,可在交易平台打印保证金收据。未绑定项目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保证金绑定流程,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绑定,最终以交易系统内的绑定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绑定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7.2.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复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对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供19/78.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原件给采购人(单独提交的保函原件无须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7.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3.7.5.3条款的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因此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造成严重后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3.7条款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7.5.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为准。3.7.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财库〔2014〕214号文规定的时间退还。3.7.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7.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7.5.3.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7.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7.5.3.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7.5.4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3.7.5.5根据财库〔2014〕214号文的规定,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7.5.6满足保证金退款条件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在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到账。3.8投标有效期3.8.1根据本须知4.2条款规定,响应文件应自“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中规定的磋商之日起,并在“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20/78.不会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3.7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3.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3.9.1供应商还应将响应文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9.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3.9.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3.9.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1/7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4.2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4.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3.7条款规定不予退还。22/78.五、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5.1磋商规定5.1.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按时到场参加,磋商小组将验证其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未通过验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5.3响应文件的澄清5.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响应文件的初审5.4.1磋商小组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5.4.1.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和履行5.4.1.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5.4.1.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5.4.1.4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4.2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无效投标处理:5.4.2.1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4.2.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5.4.2.3投标函未按采购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印章或签字的,或投标文件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23/78.5.4.2.4响应文件未能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4.2.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4.2.6供应商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5.4.2.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5.4.2.8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5.4.2.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4.2.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的。5.5评审方法5.5.1响应文件的详审5.5.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5.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5.2磋商过程5.5.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5.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5.2.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5.2.4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提交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5.5.2.5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5.5.2.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78.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5.3确定成交供应商5.5.3.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5.5.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5.5.3.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5.5.3.4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供应商现场承诺书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78.六、磋商纪律、原则6.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采购单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6.2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6.3磋商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6.4磋商工作接受贵州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6.5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磋商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磋商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6.6从磋商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6.7评审的依据是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磋商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6.8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收。6.9磋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6.10磋商小组对评审结果共同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名确认。26/78.七、合同的授予7.1成交结果公示7.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7.1.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法定时期内采用书面原件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1.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缴纳相关调查论证费用后,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7.1.4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样品(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2追加磋商服务数量的权力7.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3成交通知书7.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2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3.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3.4成交供应商缴纳了代理服务费、领取了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递交至代理机构备案后,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7.3.5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采购代27/78理机构和采购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7.3.6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7.4签订合同7.4.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4.2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7.4.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顺延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7.5代理服务费7.5.1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明细表中的要求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8/78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安全可靠、快速出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29/78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30/78(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1.参与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31/78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5.回复超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磋商(谈判、协商)不参与评标计算。该供应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32/78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以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结束,如因不33/78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项目,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响应)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标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34/78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不见面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35/7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因素包括: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评分标准涉及到需提供的资料、文件等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同时该供应商相关违法行为将提交到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6/78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9CR项目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PPP项目:否2、标包信息包1: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标基本信息标包编号:P52000020250009CR001标包名称: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是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是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名称:报价评审:有预算金额(元):800000评标参数:磋商及多轮报价:(注:磋商与报价的次数是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次数)37/78磋商最大轮次:2报价最大轮次:2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评标步骤序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38/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符合性审查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中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投标保证金审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5无效磋商情形是否存在无效磋商情形6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要求响应文件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规定的商务条款7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响应要响应文件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技术条款商务评审1类似项目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1项类似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起草1项水利行业标准的,每一项得5分,最多1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①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者协议)扫描件,如合同(或者协议)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②提供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关键页,关键页能体现标准主要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等信息。③类似业绩指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业绩。25.0039/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2拟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6分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职称得6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4分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每一位得6分,最多得24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本项最高得24分。(人员不重复计分,以响应文件所附人员证书或认定文件扫描件为依据,未提供不得分;专业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为准,职称证无专业要求)注:需提供须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纸质版扫描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为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30.003服务承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包括周期、服务质量等),并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业主服务的得5分,不承诺不得分。(承诺格式自理)满分5分。5.004供应商实力投标人完成的水资源相关成果获得科学技术等相关奖项:省级人民政府或部级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相关奖项,每获得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厅局级部门、单位、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相关奖项,每获得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15.0040/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技术评审1对项目的认识及分析项目情况分析认识是否切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工作中的重、难点分析是否透彻、合理。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合理的得3分,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较合理的得2分,有对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但混乱不合理的得1分,没有提供得0分。3.002工作大纲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工作大纲,工作大纲清晰、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工作大纲较清晰、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有工作大纲但相对混乱的得2分,没有提供得0分。6.003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合理、完备、可行的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标准、规范且可行得3分;基本标准、规范得2分;相对混乱的得1分,没有提供得0分。3.004进度计划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合理、完备、可行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完整标准、规范且可行得3分,进度计划较完整且基本标准、规范得1分,有进度计划但相对混乱的得1分,没有提供得0分。3.0041/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政策性加分评审1节能环保加分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002少数民族加分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00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2.本项目服务如由中小企业承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即:最后报价-(最后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0042/78.评标办法正文(一)价格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3.价格扣除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二)排序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三)成交原则43/78.由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要求的的服务质量、投标价格、企业业绩、企业信誉等综合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供应商,原则上由采购人现场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四)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44/78.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况。(六)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45/78.第五部分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满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文件、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三、成果文件提交及售后服务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报告份数以采购人要求提供,如有必要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2)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五、履约保证金不提交。六、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总价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当税率发生变化时,双方进行协商处理。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合同所需的劳务、工作生活设施费、管理、保险、税费、利润、文印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的约定。八、本项目属于服务业46/78.第六部分采购需求一、工作目标本项目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对贵州省泉域、溶洞、地下暗河等进行分析统计。二是研究优化贵州省山丘区地表水地下水分类规则。这二项工作相互关联,统计分析为分类规则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分类规则的建立又为解决重复统计问题提供技术支撑,从而有效支持贵州山丘区水资源精细化管理。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典型区域泉域、溶洞、地下暗河分析统计,完善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利用的判定标准基于贵州省泉域、溶洞、地下暗河的现有统计资料及监测数据,梳理水文地质信息,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地下水与地表水转化特征,为山丘区地下水分类规则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聚焦山丘区地表水与地下水频繁转化带来的统计重复问题,收集和整理水利等部门水资源统计、水资源公报等数据资料,查明统计资料中存在的地表水与地下水交叉与重复利用情况。(二)研究复核贵州省的山丘区地表水与地下水分类规则系统梳理现行的地下水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贵州省水文地质和水资源等数据资料,针对贵州山丘区的地下水赋存与运移的特殊性,研究现行地下水分类规则的适用性,梳理现有标准中仅以“地表以下”为界限所产生的问题,提出适合山丘区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的地下水分类规则。三、工作成果形式编制提交《贵州省山丘区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研究报告》。47/78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48/78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服务质量要求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至年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49/78九、保密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50/78第四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按投标的实际情况,逐条对应采购文件的“第六部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3、此表可自行扩展。63/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分类标准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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