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武清分局)2025)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 (项目编号:WQCG2025-197)中标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 (项目编号:WQCG2025-197)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一、项目编号:WQCG2025-197
二、项目名称: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12120000401355953F
022-24342701
108.6
91.2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108.6
91.23
2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87.184
80.80
3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101
71.43
4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108.86
69.4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
天津市武清区
成果文件及形成成果文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调查数据的所有权均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果文件用于宣传或广告或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李启磊,刘浩,张世南,高峰
采购人代表:张傲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55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
联系方式:82114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17696837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艳慧
电 话:176968374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终: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pdf
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WQCG2025-197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业务提示函第七部分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委托,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二)项目编号:WQCG2025-197二、项目内容: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三、项目预算¥1,09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WQCG2025-197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04401201080189306(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jhyzbb@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WQCG2025-197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四)招标文件售价:¥300.00/本。七、投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403会议室)。(三)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须知及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403会议室)。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岳艳慧(二)联系电话:17696837489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三)采购人联系人:魏老师(四)采购人联系电话:82114627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1.邮政编码:3002002.电子邮箱:tjhyzbb@163.com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4.服务热线:17696837489(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3.银行帐号:104401201080189306十二、质疑方式(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联系方式:821146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联系方式:17696837489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hyzb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岳艳慧联系电话:17696837489(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20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就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一、项目内容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变更或费用增加。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天津市武清区。3.成果文件所有权归属:成果文件及形成成果文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调查数据的所有权均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果文件用于宣传或广告或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4.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档案的保密储存能力,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6.中标人须为其现场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于现场作业人员作业不当或保护不当或防护不当引起的人员伤亡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7.本项目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全部服务结束,所有成果资料质量完全满足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具体以武清区财政局审批为准)(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目以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为依据收取投标保证金,即:¥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WQCG2025-197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除外)。(2)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04401201080189306(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指定账户(保函提交除外)。(4)投标人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保函等相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开标前或开标当天现场领取。(5)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中应明确项目名称、且保函中担保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短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注:若提交保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天告知采购代理机构。)(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规定方式、未按规定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开评标结束后,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六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造成的废标等,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于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④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⑤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三、技术要求(一)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等。(五)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人员稳定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保密措施方案,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六)中标人在实施本项目时不得侵犯他人(法人)合法权益,所使用的软件,所采用的插件、控件不得有侵犯他人(法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七)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四、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商务分(15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01月0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多得8分;类似成功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定加分。8分2项目负责人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025年0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在此基础上:(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其它得0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其他得0分。4分3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评价拟派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姓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025年0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在此基础上:拟派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最高得3分。3分第三部分技术分(75分)分值1整体服务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成果文件整理、成果提交等方面进行评价:整体服务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10分1整体服务方案评价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10分;整体服务方案只涵盖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7分;整体服务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3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4分;其他:0分。10分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组织结构、配备人员信息、人员安排、管理形式等方面进行评价: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服务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10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只涵盖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7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3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4分;未提供:0分。10分3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奖惩方案、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稳定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价:人员稳定性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提供了人员备用方案,并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10分;人员稳定性方案只涵盖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提供了人员备用方案,并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7分;10分3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人员稳定性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4分;未提供:0分。10分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承诺、流程规范、服务完成保证措施、成果材料质量保证等方面分析评价。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能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9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只涵盖了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3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0分。9分5信息安全管理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从采购人处获取的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措施、保密制度、保密方案和承诺等方面进行评价:信息安全管理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9分;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只涵盖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0分。9分6工作进度安排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目标、具体工作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9分6和保障措施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涵盖并多于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提供了工作进度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表,并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9分;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只涵盖以上3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提供了工作进度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并对所提供的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只涵盖以上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其他:0分。9分7保密措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数据传递保护措施、成果文件管理、保密监管措施、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保密措施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9分;保密措施方案只涵盖以上4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保密措施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3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其他:0分。9分8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沟通方案、配合方案、重要问题的日常跟踪、跟采购人反馈等方面进行评价: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4项内容,并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9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只涵盖以上4项内容,并对所提9分8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供的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只涵盖以上1-3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其他:0分。9分合计100分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六、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二、工作目标:依据武清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结合用热需求,总结不足,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开展地热井规划布局研究,科学设定矿业权,促进地热资源合理配置;不断提升馆陶组地热资源回灌率、拓宽开发利用方向,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完善地热动态监测体系,优化监测网络,逐步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编制《天津市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三、工作任务1.开展武清区地热资源潜力精细化评价分析在已有天津市地热资源潜力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武清区地质构造特点,对主力开发热储层进行精准评价分析,指导地热资源配置。2.矿业权规划布局综合资源勘查程度、资源保障能力、用热需求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军事禁区等限制条件、现有区块出让程度等因素,进行勘查分区及矿业权设置,引导资源合理配置。3.规划目标制定开采总量、回灌率、动态监测率等规划目标的制定。4.布设重点工程地热农业种植、工业用热等地热多产联合及地热与其他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热电)的多能互补、梯级利用等综合利用需求的重点项目。四、主要实物工作量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状调查、野外工作、调研与交流研讨、室内研究等,具体工作量见下表:主要工作量表分类项目单位数量资料收集地热井资料、地热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规范份≥60现状调查地热井调查眼≥43采灌系统调查≥20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23矿业权设置现场踏勘≥30GPS控制测量点≥120工程点测量点43野外工作降压试验台班≥63回灌试验台班≥63稳态测温测压组≥4调研与交流研讨示范工程、供热单位、管理部门次≥20室内研究潜力评价、规划综合研究套≥1规划文本、编制说明、附图、附表套≥1数据库个≥1上表所列工作量为采购人初步估算的量,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五、成果资料(一)文字报告1.《武清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综合研究报告》(名称暂定);2.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文本、文本说明。(二)附图1.武清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名称暂定)(1:100000);2.武清区地热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图(名称暂定)(1:100000);3.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区块图(名称暂定)(1:100000)。(三)附表1.武清区地热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分区表(名称暂定);2.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区块表(名称暂定)。以上材料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经审核无质量问题的最终版成果资料。(四)数据库建设《天津市武清区地热资源规划(2026-2030年)》项目数据库,数据库内容包含上述(一)、(二)、(三)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数据库最终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关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对于银行、保险、电信、石油石化、电力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中标服务费用6.1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由中标人以银行汇款或支票的形式交纳代理服务费。单位名称: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银行账号:1044012010801893066.2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8.询问与质疑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8.4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依法处理。8.6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7696837489。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8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招标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劣于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情形。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1.2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并以邮件的形式将《更正公告回执》发至已报名投标人邮箱。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填写《更正公告回执》,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3.4关于更正公告回执的要求:1)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发布在原招标信息公告的网站平台。2)更正公告发布后,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更正公告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同资格性检查文件一并递交。当天未递交《更正公告回执》的,按其视同默认更正公告内容处理。3)《更正公告回执》模板参照下文: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XX年XX月XX日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4投标文件(除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8.投标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详细描述;(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应答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投标文件中服务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要求。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8.5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具体包封详见本须知第22.1),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1.4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须为word或Wps无加密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各一份,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正本或副本。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1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部密封在一起。《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如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不准启封包封方法参考下图: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须为word或Wps无加密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各一份,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22.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并在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详见22.1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22.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须知及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22.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标记要求且包封不存在破损情况的、保证投标文件的不外露均视为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要求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递交后至开标前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痕迹进行核查、确认。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2.6每个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开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5.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评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由授权代表参加的,在开标前,应当出具授权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2开标程序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开标结束,转入评标阶段。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组织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协助其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阶段。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8.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28.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接受。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主动递交的材料。备注:投标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28.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服务期及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4)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的;(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6)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7)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28.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8.7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投标人若不接受此价格,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28.8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2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2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2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6%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决定因素。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中标人的产生33.1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4.中标通知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服务期满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根据财库便函〔2019〕154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问题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服务类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如下:2.成果形式:第二条、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2.服务期限:3.服务进度:4.服务成果质量要求: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公开招标第四条、乙方权利及义务第五条、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账户名称:乙方账号:乙方账户开户行: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企业办公电话:第六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服务验收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服务成果形式:2.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3.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5.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措施:第八条、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方所有。第九条、违约责任公开招标第十条、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双方确定如果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1)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甲乙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第十二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三条、其他费用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公开招标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各持份,招标代理机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乙方: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公开招标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1正4副,须单独成册,并按照投标须知第22.1条要求进行密封)正本(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电话:投标人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一、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投标人自行编制)二、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弘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热资源规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