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管护中标结果公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2025083270010023] 二、项目名称: 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瀚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育太和乡八英庄村1组
9113082806338772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瀚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
总建设任务41329亩242个小班,其中,其他林地造林138个小班20342亩;灌木林地造林85个小班15539亩;退化林修复19个小班5448亩,涉及34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对造林工程进行后期管护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自2025年9月至2027年7月
1581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云红、周险岭、李明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964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址 : 围场县 联系方式: 刘双楠 0314-752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仁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锥峰路木兰小区3号楼临街1号底商 联系方式 : 徐艳洁 0314-7731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双楠 电话: 0314-7520752 十、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磋商文件承诺函

(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函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我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10KV线路工程(项目名称)JCZC-2025-013(项目编号)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字或鑫章)供应商(全称)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9月9日(三)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9月9日(八)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我方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承诺本项目投标时若发生我单位和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将自动放弃投标或入围资格。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府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9.日(九)承诺函(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函我方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承诺我单位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唐山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9日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2025083270010023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代理机构:河北仁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八月扫描全能王创建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审查标准及评审办法四项目要求五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六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2025083270010023项目名称: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83510.6元最高限价:1583510.6元采购需求: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总建设任务41329亩242个小班,其中,其他林地造林138个小班20342亩;灌木林地造林85个小班15539亩;退化林修复19个小班5448亩,涉及34个乡镇105个行政村。为确保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后期管护,防止人畜毁坏,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拟按造林面积、工程分布、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护林员,对造林工程进行后期管护。管护期限:自2025年9月至2027年7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1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方式: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01.75.250.212/cdsggzy/下载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售价:0元方式:其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电话:0314-7528607电子邮箱:mlwccgb@163.com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3.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方式:刘双楠/0314-752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北仁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徐艳洁/0314-7731057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联系方式:刘双楠/0314-75207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仁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锥峰路木兰小区3号联系方式:徐艳洁/0314-77310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双楠/0314-7520752电话:0314-75207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联系方式:0314-75207521.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仁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锥峰路木兰小区3号联系方式:徐艳洁/0314-77310571.2.1项目名称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1.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3管护期限自2025年9月至2027年7月。1.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1.4.1申请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1.4.4磋商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90日历日2.2.2申请人对磋商文件提出疑义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前3.2.4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一份3.2.5响应文件装订要求/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响应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4.2.2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4.2.3投标最高限价1583510.6元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2采购人有对响应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子邮件、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4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5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及采购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7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原件:相关原件开评标时不再要求提供,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人可以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任一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进行复核。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21付款方式:工程管护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拨付预付款30%;第二次付款:2026年9月管护期满一年,经验收管护质量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2027年7月管护期结束,经验收管护质量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100%。22说明:1、本项目最后报价环节投标供应商不需现场提供最后报价表,请进入本单位投标平台密切关注开评标过程,等待接收最后报价指令,按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总则1.1定义1.1.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申请人:是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1.2项目概况1.2.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项目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合同条款本项目合同条款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1.4.3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语言文字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申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书写。申请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6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1.7磋商保证金1.7.1申请人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当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发出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2.2.2如申请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申请人有约束力。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竞争性磋商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表五、申请人基本情况六、施工组织设计七、拟投入人员情况八、其他资料3.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纸质版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不适用)3.2.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资格审查办法的内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申请人应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3.2.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要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2.5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版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不适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于一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响应文件的审查与磋商5.1响应文件的递交5.1.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5.2磋商小组5.2.1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3评审与磋商5.3.1磋商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和第三章规定的审查标准、评审方法,对所有已受理的磋商文件进行审查、磋商、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磋商、评审依据。5.3.2开标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5.3.3评标时,评审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下一步评审。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5.3.4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小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3.5评审小组将按照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5.3.6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形式的质询答辩并提交相关材料。需要接受评审小组质询答辩的供应商至少应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评审小组做出投标质询答辩。供应商未能参加投标质询答辩的,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形认定。质询答辩不能代替供应商递交的报价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资料等响应文件,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只是对报价方面的进一步说明。5.3.7质询答辩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中标后依据二次报价对工程量清单重新进行编制。5.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1)申请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形式、金额、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及磋商确定金额的;(3)申请人的响应文件或资格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6)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5知识产权申请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害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申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6.确认磋商6.1确认采购结果确认,磋商工作组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来确认中标人排名顺序,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7.纪律与监督7.1严禁贿赂和弄虚作假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磋商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2不得干扰磋商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8.保密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磋商过程保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在磋商结果公布前透露磋商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9.质疑、投诉处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答疑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10.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10.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10.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0.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10.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邀请函),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9、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0.10、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0.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0.1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5号),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1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本项目不适用)5)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涂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9)将一个项目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响应文件雷同、以行贿手段谋取入围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7)不同投标人从同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第三章审查标准及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1、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然后通知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价格等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2、中标人遴选情况相关说明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来确认中标人排名顺序。3、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清晰可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供应商出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查询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磋商文件投标内容响应磋商文件管护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质量标准响应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响应磋商文件投标报价表响应磋商文件其他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响应磋商文件结论(通过/不通过)备注:一、以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二、以上证件在投标书中附清晰可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书中未附的或因模糊导致无法辨认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三、正在办理年检或验证等情况的需出示发证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二、评标细则投标报价计分及办法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10分通过资格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综合技术评审序号评分标准满分评分标准1整体服务方案2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2)项目分析(3)工作内容(4)技术路线(5)预期成果,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体扣2分,扣完为止。2项目进度保证措施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进度计划详细合理(2)符合合同履行期限要求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体的扣2.5分,扣完为止。3质量保证措施1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3)质量控制技术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体扣2.5分,扣完为止。4项目目标及保证措施1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①质量目标的承诺;②管护人员岗前培训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质量控制管理办法;⑤管护人员安全保护措施;具有全部项目目标及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得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5服务承诺1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①服务人员投入情况承诺;②拟投入人员中具3名以上管理人员的;(须提供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不足三人的或未提供证件的不得分。)③进出场交接实施承诺;④拟实施的计划进度承偌;⑤其他服务承诺等,具有上述五种服务承诺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服务承诺扣3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服务承诺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①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或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②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本项目管护内容不符,存在偏差;③方案内容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④内容存在管护方案漏洞或使用的原理错误。6应急处理方案10供应商有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应急预案,包括:①预防机制及协调机制;②突发自然灾害、恶略天气应急预案;③消防应急预案;④苗木病毒防控应急预案;⑤其他应急处理。具有全部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得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扣2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应急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6应急处理方案10下任意一种情形:①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或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②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本项目管护清单内容不符,存在偏差;③方案内容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④内容存在管护方案漏洞或使用的原理错误。7合理化建议5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包括:1.对本项目重点分析理解并制定合理化建议;2.针对项目重点分析理解提出相应解决措施;3.制定符合本项目管护季节特点的重点难点工作的处理方案;4.针对近年来管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及改善建议;5、针对近年来管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及改善建议;具有上述五项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管理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上内容缺项的,所缺项得0分。第四章、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1、管护期限:自2025年9月至2027年7月。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4、付款方式:工程管护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拨付预付款30%;第二次付款:2026年9月管护期满一年,经验收管护质量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2027年7月管护期结束,经验收管护质量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二、履约验收方案:(一)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要求一、本合同为服务合同,定价方式是总价合同。二、合同主要条款(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人员提出更换的权利。3、审批乙方拟定的相关制度。4、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或其它虚假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先处罚后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所受损失。(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服务制度。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调处理相关事项。3、按照本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4、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5、乙方管理人员及其它所属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其它资源。(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三、验收要求管护期限内,建设单位每年进行年度验收,对管护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三、技术要求:管护期内造林工程和附属设施保存完好,符合项目作业设计关于工程管护工作要求。详细记录《管护日志》、聘用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此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总则1.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甲方,甲乙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委托服务事项(具体要求参照招标文件)四、保密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六、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十、付款方式:十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人员提出更换的权利。3、审批乙方拟定的相关制度。4、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或其它虚假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先处罚后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所受损失。十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服务制度。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调处理相关事项。3、按照本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4、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5、乙方管理人员及其它所属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其它资源。十三、服务质量(一)具体的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二)如甲方或乙方中有一方要求中止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交付对方违约金(按合同办)。十四、其他约定1、乙方的服务实施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要严格政审,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并须将其管理人有效证明及担保提交给委托方管理部门存查备案。2、如有需要,乙方的管理人员要听从甲方调动指挥。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乙方不遵守服务合约,不按合约签订的各项要求完成工作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乙方赔偿损失后,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服务资格,且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5、乙方不得转让服务权,如发现乙方把服务权转让他人,则视为乙方自行毁约,其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并立即停止乙方服务资格。6、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支付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7、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要求,使用人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在服务项目时造成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六、其他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采购办执一份,招标机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用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竞争性磋商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表五、申请人基本情况六、施工组织设计七、拟投入人员情况八、其他资料(注:标注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一、竞争性磋商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一、按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管护期限:,。二、我们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们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四、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五、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将不予退还;六、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七、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八、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九、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为:地址: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此处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号: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此处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且签署响应文件的,本页无需填写。四、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人民币)大写:小写: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投标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申请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提供此声明函。如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本次采购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建筑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页内容无需提供,未提供本页内容的,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本页内容无需提供,未提供本页内容的,视为非监狱企业。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针对(项目名称),作出如下承诺:据此函,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愿为此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施工组织设计一、整体服务方案二、项目进度保证措施三、质量保证措施四、项目目标及保证措施五、服务承诺六、应急处理方案七、合理化建议七、拟投入人员情况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12345…备注:表后应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八、其它资料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承诺函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名称)本人杜鸿(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河北瀚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针对(项目名称)承德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围场)工程管护作出如下承诺:据此函,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愿为此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河北瀚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9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管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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