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口医用试剂 回旋加速器 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5)



[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ZQRMYY25-XD047-DY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巨山村375号6号楼208-215室
投标单价合计报价(元):188337(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回旋加速器、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合成项目
F药研发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
TRASIS
可自行组装 50 卡套
1
62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得宁,马丽莉,刘振勇,徐向东,蒋明政(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 60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向盾 郭越 邓雯倩
电 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发政采云).docx559.4K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ZQRMYY25-XD047-D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温馨提示潜在供应商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请认真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注意实质性响应要求及粗体部分,如需询问,请及时来电咨询,电话:0991-38583220991-3858362。请将谈判保证金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窝堡支行账号:30009001040007048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窝堡支行账号:30009001040007048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4第二章谈判须知…………………………………………………………………………………71.总则……………………………………………………………………………………1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4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的递交………………………………………………………………………195.协商与谈判……………………………………………………………………………206.合同授予………………………………………………………………………………267.纪律与监督……………………………………………………………………………278.质疑和投诉…………………………………………………………………………28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3010.其他……………………………………………………………………………………31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2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32二、货物需要及技术要求………………………………………………………………32三、商务要求…………………………………………………………………………32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6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47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2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于你单位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并按照邀请书规定的地点、时间,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ZZQRMYY25-XD047-DY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189538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万元)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备注回旋加速器、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合成项目回旋加速器、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合成项目40189538具体参数和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谈判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成交人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2.成交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按照合计规定周期,向招标人汇报项目进度情况。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联系方式:0991-8562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联系方式:0991-38583220991-38583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向盾,孟泓灼,邓雯倩电话:0991-38583220991-3858362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电 话: 0991-8562590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联系人: 金向盾,孟泓灼,邓雯倩 电 话: 0991-3858322 0991-38583623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五批)采购项目(二次) 4采购项目编号ZZQRMYY25-XD047-DY5资金来源自筹6项目分包不分包7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包)预算金额: 4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8最高限价本项目(包)最高限价(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 189538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9核心产品F药研发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10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12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1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方式14服务期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内如果中标企业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配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国家政策降价等情况,可以终止合同。15质量保证保质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禁止入库(特殊情况除外),在院方使用期间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质量和由于医用耗材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后果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及时予以退、换等处理。经退换后仍存有质量问题的,院方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查实无误后,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提出索赔。16交货期供货时限要求:供货商接到院方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急需用品4个小时内送到,一般用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要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17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18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19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20货款支付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1转包与分包不得转包与分包22非实质性偏离(技术参数)□不允许☑允许23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形式:在线(电子文件)和公告24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自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谈判须知第8.1条)26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7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28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9谈判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要求:谈判保证金金额:8000 元谈判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名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窝堡支行账 号:30 0090 0104 000 7048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注:提交谈判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不要求30响应文件份数1、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2.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在中选后是否要求提供:□ 需要,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套正本__套副本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文件(U盘) 1 份,应通过专用制作软件直接打印,确保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 不需要 31签名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名、盖章 32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 年 09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3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34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谈判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见面开标)35开标形式☑ 不见面开标□ 见面开标36采购小组的组成详见谈判须知第5.2条 37成交公告媒介、期限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8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39成交通知书□ 在线领取☑ 书面,领取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同采购代理机构4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招标公告期限截至日至今4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选公告、废标公告、终止公告由以下媒介同时发布:新疆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2开标现场是否演示与述标☑不需要□需要,演示与述标要求:43开标现场是否提供样品☑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 ;(4)未成交人样品退还: ;(5)成交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6)其他要求(如有): 。44其他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叙述的货物(产品)项目采购活动。1.2名词解释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监督机构系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1.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谈判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5货物是指本谈判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1.2.6服务是指人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2.10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3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1.2.14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也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全部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者《监狱企业证明》(仅限全部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1.3.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1.3.3.1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特定行业有法定准入要求的,提供下列材料:(8)供应商应具备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9)联合体至少一方具备/;1.3.4限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1.3.5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应附一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4授权委托1.4.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供应商代表,且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转包与分包1.9.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项目所称转包,是成交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9.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2)谈判须知;(3)采购需求;(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实质性条款。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将相应顺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2.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2.5当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采购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2.6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1.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1.3本项目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并符合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文件格式,其他非电子响应文件不予接受。3.1.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2响应文件的组成3.2.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2)技术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3.2.1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2)报价;(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4)商务条款偏离表;(5)承诺及售后服务。3.2.2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提供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的详细描述;(2)技术支持资料、产品彩页资料;(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4)技术参数偏离表;(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制造商);(6)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如:3C认证等);(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3.2.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本章第1.3.1条款内容。3.3报价3.3.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制造商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3.3.2供应商应按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3.3.3本次采购只允许供应商报一种方案,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3.4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3.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采购项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4响应文件有效期3.4.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5谈判保证金3.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适用本条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需提交,也不必遵守本条款。3.5.2谈判保证金的提交3.5.2.1开启响应文件现场不办理谈判保证金事宜。3.5.2.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提交,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5.2.3谈判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以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以信用担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以汇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提前将汇票送至财务部门,汇票签发到期日至少为送至财务部门的当日,以便财务部门到银行办理兑现手续。3.5.2.4供应商未按本章第3.5.2.2条款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或者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5.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3.5.3.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终止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3.5.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6)成交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7)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3.3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0:00-19:00。3.5.3.4谈判保证金退还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3.5.3.5谈判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进行编制。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3.6.2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6.3响应文件应填写供应商的全称,并与供应商的证件、证书保持一致,按照本章第3.6.5条款规定签名盖章。3.6.4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3.6.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其中:谈判响应函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其余签名或者盖章即可,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处理,其响应文件无效。3.6.6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要求签名盖章的内容,应当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地方,请使用“委托代理人CA锁”进行签章。若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响应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4.递交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本项目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4.1.2.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需要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应特别注意加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解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同一CA锁,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2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到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看。上传成功后,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系统将予以记录。4.2.3上传响应文件有误或需要重新提交的,可先撤销已经上传的响应文件,然后重新上传新的响应文件。4.2.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下任一情况提交的响应文件:(1)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2)误投的或采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制作的;(3)逾期提交的。4.2.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需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3.2供应商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文件,再重新提交新文件。4.3.3供应商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直接从电子交易平台撤回响应文件即可。4.3.4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响应文件。5.协商与谈判5.1谈判时间与地点5.1.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5.1.2本项目(包)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开标。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5.2组建采购小组5.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5.2.2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采购小组组长。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评审专家名单,在谈判开始前,任何人不得打开。5.3谈判程序谈判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谈判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采购小组组长;(3)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5)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6)协商与谈判;(7)推荐成交供应商;(8)编写协商情况记录;(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10)编写评审报告。5.4资格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审查办法。5.4.1资格审查小组5.4.1.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5.4.1.2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组成。5.4.2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审查;(2)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仅限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审查(如有);(4)供应商限定资格条件审查;(5)编写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5.4.3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5.4.3.1资格审查依据5.4.3.1.1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二章第1.3条款所述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或者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效。5.4.3.1.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供应商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5.4.3.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5.4.3.2.1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方法:(1)供应商属企业法人的,其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2)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5.4.3.2.2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标准:(1)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其响应文件无效。(2)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外,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谈判时,应当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合法有效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合法有效3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法有效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合法有效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合法有效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合法有效7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合法有效5.4.3.3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包),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内容。5.4.3.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审查5.4.3.4.1如本项目属于特定行业,谈判文件规定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5.4.3.4.1.1特定行业资格条件审查方法:供应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者相关专业网站进行行政许可信息的核实。5.4.3.4.1.2特定行业资格条件审查标准:供应商未提供行政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打印件,以及经核实信息有误的,其不满足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5.4.3.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联合体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方法和标准如下:(1)审查联合体协议原件,供应商未提供或者虽提供但存在瑕疵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2)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资格条件按照本章第5.4.3.1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只要有一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3)联合体任意一方的/证,按照本章第3.4.1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如审查结果不合格,视同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文件无效。5.4.3.5供应商限定资格条件的审查5.4.3.5.1限定资格条件审查方法:(1)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2)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供应商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5.4.4资格审查报告5.4.4.1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报告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4.4.2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或者下载的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5.4.4.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谈判、评审环节5.5符合性审查:5.5.1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5.2采购小组应当按以下审查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予以补正,供应商拒不补正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补正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23…1提供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凭证2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4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提供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6进口产品须提交供应商与国外制造厂家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7响应文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8谈判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以内;9供应商所报送货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10其他。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5.6响应文件的澄清5.6.1采购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5.6.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7谈判5.7.1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就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5.7.2在谈判过程中,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7.3价格谈判采用协商制,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产品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一个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采购小组可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或产品在近一年内其他项目销售合同影印件,作为双方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5.7.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将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及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7.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报总价及分项价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5.7.6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的采购质量作出保证。5.8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经过谈判后,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5.9编写协商情况记录5.9.1采购小组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小组成员名单;(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5.9.2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5.10谈判终止5.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5.11违法违规情形5.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透露采购小组成员等信息;(2)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3)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服务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6.1.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协商情况记录送采购人。6.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协商情况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6.1.3采购人在收到谈判协商情况记录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1.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2成交通知书6.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6.3履约保证金无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应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5合同履行6.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协商工作。7.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7.3.1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谈判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与协商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谈判与协商。7.3.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谈判与协商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谈判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质疑与投诉8.1质疑8.1.1如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8.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也可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提出。8.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8.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8.1.5质疑函范本格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自行下载。8.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谈判公告。8.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5)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授权代表签名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6)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的;(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8)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2投诉8.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投诉电话:0991-23594798.2.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8.2.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自行下载。8.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2.5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3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8.3.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3.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采购代理服务费9.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9.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根据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60%,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选公告中公布。9.3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保证金冲抵。9.4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章第9.1条款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其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10.其他10.1采购文件解释权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0.2谈判现场录像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将对谈判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影像资料与采购活动资料一起存档。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以下商务要求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本次采购所报金额均为一人次的剂量费用(或根据开标一览表规定按ml等单位报价)。2、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3、库存及运输要求: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相关低温环境内,并经常检查温度。提供运输设备清单(含运输车辆、冷藏设备等)。4、提供所投试剂及相关设备的彩页、说明书作为技术评分佐证依据。(进口产品需提供原厂中英文说明书)5、为确保采购货物销售渠道的合法、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质,保障采购人的利益,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若是英文,须提供翻译后的中文版本)6、中标方签订合同时出具相应试剂的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如性能验证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另行采购。7、中标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因其所供试剂仪器所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中标方负责处理解决。8、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试剂参加卫健委的质评证书。9、在投标企业供货期间,供货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或国家政策变化时,导致市场价格低于中标金额,医院将与中标方进行降价谈判,若双方谈判未达成一致,该项目将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10、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内如果中标企业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配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国家政策降价等情况,可以终止合同。11、供货期间若国家及自治区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出现本次项目相关内容,则按国家和自治区的集中带量采购要求执行,同时停止执行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产品。12、因国家政策变化科研项目取消时,则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13、如遇医院实验室关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4、配送时间:急需用品4个小时内送到,一般用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要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15、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2名以上技术支持,接到电话2小时内响应。16、试剂配送要求:试剂配送商应提供的试剂,必须三证齐全,至少三个月为同一批号,效期在半年以上。17.投标单位供货应响应采购人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SPD服务管理)流程和要求。回旋加速器、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合成项目产品参数(进口)序号使用科室商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及检测方法适用机型最高限价(每套)1核医学科18F-FDG四次版试剂盒+卡套合成18F-FDG(可连续合成四次)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6600.00 2核医学科18F-DOPA试剂盒+卡套合成18F-DOPA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8047.00 3核医学科18F-FMISO试剂盒+卡套合成18F-FMISO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4896.00 4核医学科18F-PSMA7试剂盒+卡套合成18F-PSMA7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9100.00 5核医学科18F-Fallypride试剂盒+卡套合成18F-Fallypride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4747.00 6核医学科18F-MPPF试剂盒+卡套合成18F-MPPF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7011.00 7核医学科18F-Tyrosine试剂盒+卡套合成18F-Tyrosine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8047.00 8核医学科18F-UCB-H试剂盒+卡套合成18F-UCB-H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9100.00 9核医学科68Ga-DOTANOC试剂盒+卡套合成68Ga-DOTANOC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3535.00 10核医学科68Ga-DOTATATE试剂盒+卡套合成68Ga-DOTATATE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3535.00 11核医学科68Ga-DOTATOC试剂盒+卡套合成68Ga-DOTATOC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3535.00 12核医学科68Ga-PSMA HBED试剂盒+卡套合成68Ga-PSMA HBED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3535.00 13核医学科177Lu-Peptide DOTATOC试剂盒+卡套合成177Lu-Peptide DOTATOC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4849.00 14核医学科F药研发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62954.00 15核医学科C药研发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可自行组装50卡套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49397.00 16核医学科重氧水(氧18水)1、氧-18丰度:≥98%2、化学纯度:≥99%3、PH值:5.5-8.04、微生物:<1cfu/ml5、热源:<0.25EU/ml6、总有机碳:<5mg/L7、电导率:<3μS/m回旋加速器650.00 最高限制单价合计(元)(每套)18953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商号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 (元)合计大写¥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货款支付1.货物(产品)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价款;(2)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价款。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甲方进行支付结算。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第四条交货时间与地点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1.交货时间(期限):2.交货地点: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应加贴“3C”认证标志。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八条货物验收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质检部门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生产企业自检报告)及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2)到货验收:货物到达后,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按乙方承诺的产品包装环保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乙方需提供检测报告,甲方发现虚假承诺时,将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处罚。(3)货物初验:乙方应在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4)货物终验: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5)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2.货物验收依据:(1)谈判文件;(2)响应文件;(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1)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有。第九条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1-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__(1)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文件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协议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响应文件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备注:最终以与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认真详细地阅读谈判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标项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时间:2025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页码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4.税收缴纳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投标声明书……………………………………………………………………………二、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监狱企业证明………………………………………………………………………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1.行政许可证明…………………………………………………………………………商务技术文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开标一览表……………………………………………………………………………五、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六、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九、承诺文件………………………………………………………………………………十、售后服务文件…………………………………………………………………………十一、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十二、其他证明材料………………………………………………………………………十三、技术文件……………………………………………………………………………十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十五、谈判保证金凭证………………………………………………………………………十六、货源质量保证书………………………………………………………………………十七、进口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十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资产总额上年营业额员工总人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办公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注:1.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2.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填写上年营业额3.表格空间不足时可自行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备注:以上为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3.财务状况报告说明:(1)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备注:以上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税收缴纳证明说明:(1)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税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说明:(1)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备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者声明(1)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供应商:包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生产企业使用年限说明: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2.表格行数不足时,可自行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2)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供应商:包号:采购项目编号: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2.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3.技术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3.辅助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说明: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除表(1)(2)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7.投标声明书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2.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3.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4.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二、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含联合体)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3)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填报时应当注明。(4)横线以下只做填报说明,响应文件可不要。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填报全部货物制造商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3)横线以下只做填报说明,响应文件可不要。10.监狱企业证明说明:(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2)证明文件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出具证明的单位应符合“供应商须知”第3.4.2.3条款的规定。(3)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者非监狱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1.行政许可证明说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备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商务技术文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谈判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标。一、我方的投标单价合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交货期限为,谈判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日。二、我方已悉知并及时关注了贵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谈判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样品、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选资格后: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中选结果。八、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九、(其他补充说明)。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日期:20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名称)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2)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四、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价合计报价(元)服务期交货期 交货地点投标单价合计报价(大写):注:1.投标单价合计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3.有项目分包的,项目名称填写分包的项目名称,无分包的填写采购项目名称;4.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五、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进口/国产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注册证有效期生产企业产地计量单位最高限制单价(元)单价报价(元)备注单价合计报价(大写)¥注: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2.供应商必须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本表各分项单价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价合计报价相等;4.本表行数不足的,可自行扩展;5.此表供应商填报所有标的单价的合计金额,且所有标的单价不得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单价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单价合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6.最终谈判报价时须上传明细报价附件(按此表格式上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六、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如有)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 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 单价(元)报价(元)备注说明:1.“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2.备选产品配件,仅作为采购人后期选择购买的参考,其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七、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所属行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类型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说明:1.除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以外,其他内容不得空缺;如空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2.货物各项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若货物没有品牌或注册商标和具体型号的须注明;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4.所属行业按谈判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企业;5.制造商、所属行业和类型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一致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对应页码说明偏离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11条款定义理解,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不应复制谈判文件的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九、承诺文件1.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未签署承诺书的,其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选、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选;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3.其他承诺说明:格式自定。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质保期服务计划等承诺。十、售后服务文件1.供应商依据产品特性和需求,按谈判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2.供应商应提供在新疆境内的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这些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货物(产品)售后服务点联系表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 址注:采购人将核实成交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处罚。十一、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1.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说明:(1)本采购项目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应按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属于第五章第2.3条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采购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未在《货物(产品)说明一览表》中填写相应证书编号的,评标时不予加分。十二、其他证明材料1.供应商近3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万元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是否通过验收备注说明1.提供自 2022 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加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十三、技术文件说明:格式自定。十四、技术参数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及技术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对应页码说明偏离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11条款定义理解,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不应复制谈判文件的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十五、谈判保证金凭证谈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十六、核心产品货源质量保证书(采购项目编号:)致: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另设附表)的企业(生产企业名称):,我公司同意(申报企业名称)用我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用试剂(荧光定量PCR试剂)采购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用试剂(荧光定量PCR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同意由上述企业作为本公司该产品在本次项目中的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一旦中选并依法签订购销协议后,我公司保证:上述产品的生产标准达到产品执行标准;在采购期内,保证向该企业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我单位保证出具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真实、合法,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保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年月日至202年月日之日止.生产企业名称(盖章):生产企业经办人(签字):生产企业经办人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十七、进口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说明:进口产品须提交供应商与国外制造厂家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说明:格式自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进口医用试剂 回旋加速器 AllinOne正电子药物全自动多功能合成模块放射性药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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