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内窥镜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2025)
[政采云]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TF(GK)2025ZF60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诚泰仁合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邯郸路173号4号楼123、125室
报价:2850000(元)
81.8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
电子内窥镜 (支气管)
奥林巴斯
图像处理装置CV-290内窥镜冷光源CLV-290SL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LMD-X2710MC电子支气管内窥镜BF-P290
1
28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晶,廉政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郝华,黄磊,朱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6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
联系方式:0991-751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2208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电 话:0991-2208315
附件信息:
定稿-gk60-电子内窥镜(支气管) - 0819.doc967.9K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XinjiangTongfuBiddingCo.,LTD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项目编号:XJTF(GK)2025ZF60日期:2025年08月目录投标邀请1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部分招标说明14第一章总则14第二章招标文件16第三部分投标说明18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证明18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18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3第四章评标委员会23第五章开标24第六章评标27第七章定标31第八章授予合同3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4第五部分合同部分3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0投标邀请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项目概况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F(GK)2025ZF60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预算金额(元):300万元最高限价(元):300万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30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免税价(报价需包含设备款、对美加征的进口关税(仅产品注册产地为美国的产品)、¥0.18元/美元的进口环节各项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运输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费用。)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8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991-7511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德娟电话:0991-4832223转8011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编号XJTF(GK)2025ZF602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3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991-7511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德娟电 话:0991-4832223转8011联系邮箱:812137310@qq.com或者tandejuan@xjtfztb.com4采购内容标项一:标项名称: 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 30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免税价(报价需包含设备款、对美加征的进口关税(仅产品注册产地为美国的产品)、¥0.18元/美元的进口环节各项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运输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费用。)5预算金额标项一:预算金额(元): 300万元6核心产品电子内窥镜(支气管)7投标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8信用情况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招标文件发放日期按公告时间11标书售价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按公告时间1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4投标有效期九十天15质量保证执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规定 16供货日期执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规定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标项一:(元):59960元2、保证金缴纳方式:1.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账户名: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南路支行行号:105881000868账号:65001617600052501876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标项序号例:XJTF(GK)2025ZF60标项一 保证金/服务费财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电话:0991-48330332.保函形式将政采云电子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三、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电子投标文件须知R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21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2.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付款方式及币种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货到安装调试甲方验收无问题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乙方(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招标人)提供中标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5%的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无问题后6个月向乙方支付,其余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设备无问题后向乙方不计息退还。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5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下浮50%收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4、代理报酬的支付账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2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标的名称即为本次采购产品名称。(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28质疑须知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收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4832223-8011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29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30其他说明1.退还保证金说明(1)未中标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单位:中标(成交)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并将签订的完整版合同交由招标代理公司1份后退还(原件或电子清晰扫描件均可发至负责人邮箱。(3)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应将拟定的初稿政采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及时取得联系。2.中标(成交)服务费需开发票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号money@xjtfztb.com;(2)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开票信息及联系人手机号;(3)服务费到账后开具相应发票,开票资料发至负责人邮箱。3.相关信息财务联系电话:0991-4833033(陈女士、甄女士)财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ABCD1、请仔细填写表格、扫码并发送邮件2、表格内容要填写准确,否则会影响电子发票开具及接收3、此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oneyezjtfztb.com4、请每年12月25日前开具发票开具电子发票单位名称标书款(金额)服务费(金额)支付方式发票类型(专票或普票)支付时间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项目编码请扫描下面开票二维码扫一扫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微信和支付宝扫码都可以30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未明确标注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备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第二部分招标说明第一章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本次招标活动。2.投标资格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针对本项目于规定时间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及备份标书)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7.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7.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7.3“招标方”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7.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6“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某一代表自己参与和处理与投标项目有关事宜的自然人。7.7“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7.8“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及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7.9“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采购人确定的投标人。7.10“货物”“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7.11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货物中的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7.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7.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7.1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质保、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7.15“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7.16“标段/标项(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投标项目。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第二章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说明9.1招标文件组成如下:投标邀请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招标说明第三部分投标说明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部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范本格式)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0.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11.质疑须知投标人如需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三部分投标说明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证明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1.4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2.2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标项投标,也可根据本企业生产或代理产品的情况对部分标项进行投标,但不允许投标人对某一标项中的一项或部分项进行投标。招标人可选择一家投标单位为所有标项的中标人,也可选择若干个投标单位分别中标。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4.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4.1.1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开标一览表(2)分项价格表4.1.2资格响应文件:★(1)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1.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商务条款偏离表(3)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5)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6)技术条款偏离表(7)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8)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9)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4.2.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4.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签字。若无电子签章或签字,则视为无效投标。4.2.3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并制作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相应模块。若投标人文件制作与相应模块不对应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样品视为无效样品。(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4.4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投标报价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6.2开标一览表提交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6.3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明细报价表中的报价。6.4投标人应在明细报价表上标明综合单价和总价。(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5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要求的,为无效投标。6.7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6.8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下列几项费用:(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他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4)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必需服务的报价。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7.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做出响应。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7.3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2)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包括检验报告等;(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供货来源信息。7.4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的或仅仅复制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并与实际提供设备参数不符,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高质量产品,不能提供劣质“三无”产品(无厂址,无商标,无合格证)。7.6产品资料和检测报告所反映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将作为验收产品实物的依据。7.7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7.8投标人在阐述上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号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方满意。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8.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保证金11.1招标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2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1.3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须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人民币)。如本地转账支票需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送达,如投标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汇款时汇款单填写内容须备注项目编号及标项号)。1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企业退还保证金前,需将采购合同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本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前附表),并提供采购合同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打印件。1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打架斗殴,扰乱标场秩序;(6)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标记12.1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2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张数字证书)。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13.2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投标文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销。1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第四章评标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5.1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向招标方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5.2评标委员会人选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5.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名以上人员组成。15.4按前款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招标方从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工作需要时,可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评标委员会的人选。15.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目的;(2)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15.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15.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好处。15.8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本次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5.9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第五章开标16.开标16.1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6.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16.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6.3.2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备份标书,异常处理好的备份文件与其他正常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一样有效。平台会校验标书一致性及标书身份识别,切勿手动修改标书。供应商生成的后缀格式为.bfbs的备份标书无法查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16.3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所有投标人电子标书解密完成后开启签字时段,各投标人须在开启签字时段10分钟内完成签字确认,政采云签字时段逾期未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资格审查17.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7.1.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17.1.2对投标人政采云资格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或依法社保缴纳的承诺书;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因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需要时间,投标截止日在1-6月份可使用上一年度出具的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7.3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六章评标18.评标依据18.1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作书面记录,并对答疑和澄清的内容做出书面答复。19.2答疑和澄清的内容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的价格、技术指标和参数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评标过程的保密20.1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投标项目的评标。20.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1.初步评审21.1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1.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21.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1.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未能在实质上满足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21.6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1.7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计算性错误,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2)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满足。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满足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满足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满足的投标。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合格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报价唯一性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单项价格未超过控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5方案唯一性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的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产品以及其他备选方案,若出现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交货期限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投标须知要求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了投标保证金证明。8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9实质性条款商务及技术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提供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根据所投内容提供);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不属于情况请予以说明或佐证); 11进口产品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是否提供本次所投产品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请填写原因。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21.8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标单位符合小微企业投标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企业类型声明函。(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21.9在前款基础上,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等进行评审。说明:1.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只进行一次优先采购评审认定。2.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该产品不进行价格折扣认定。22.详细评审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22.2在评审过程中,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2.3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投标文件在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依据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2.3.1当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价格低者排位在前。22.4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方。22.5评标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标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七章定标23.定标标准23.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3.2如果确定中标人没有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有权按照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把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4.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25.中标通知书25.1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八章授予合同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26.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26.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5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27合同签订、货物(服务)交付采购人使用后,采购人将依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及中标(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内容组织项目履约验收。28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材料。29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送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以进行备案留存。十二、保密和披露30.保密和披露30.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0.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数量1套)二、项目预算:电子内窥镜(支气管)300万(免税价)免税价(报价需包含设备款、对美加征的进口关税(仅产品注册产地为美国的产品)、¥0.18元/美元的进口环节各项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运输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费用。)三、付款方式:乙方完成货到安装调试甲方验收无问题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乙方(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招标人)提供中标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5%的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无问题后6个月向乙方支付,其余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设备无问题后向乙方不计息退还。四、交货期(或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之日起60天五、质保期:质保期7年(全保包含所有附属配套支气管镜等)六、服务概况、范围及相关参数:电子内窥镜(支气管)1、设备要求1、图像处理装置1.1、有标清和HDTV数字高清信号双线路输出模式,数字信号输出支持≥1080P1.2、具有≥12档色彩强调功能,能选择性地使红白对比加强,使肉眼不能分辨的细微变化得到充分地显示。1.3、有电子放大功能。1.4、具有物理特殊光检查功能,可充分显示浅表层黏膜的血管分布状态,可突出强调黏膜构造的细微变化,可充分利用血色素对光的吸收性;1.5、具有色图显示功能,突出强调细微病灶。1.6、有快速实时冻结功能,便于从连续图片中选择所需图像。1.7、具有全自动测光功能,使图像的整体亮度达到最均匀的效果。1.8、可通过面板上的按键进行自动白平衡。1.9、有构造强调功能,≥6档可调。1.10、有轮廓强调功能,≥6档可调。1.11、具备静态图像存储接口。1.12、数字接口输出HD-SDI、DVI,双路输出,可实现与外挂2套存储设备的同步传输。1.13、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可以预设白平衡及操作参数。2、内窥镜冷光源2.1、300W氙气灯(连续使用寿命≥500小时),双灯设计。2.2、配有物理特殊光成像专用滤光系统。2.3、送气压力分≥4档。2.4、调光方式同时有自动/手动两种。2.5、自动亮度控制,自动曝光≥13档。2.6、具有测光模式:平均、峰值、自动。2.7、具备应急灯。2.8、具有强透光定位功能。2.9、使用专用滤光片可实现颜色转换。2.10、关闭光源后,设定(滤光片设定除外)仍可被保存。3、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3.1、支持4K/HD图像显示3.2、像素亮度≥750cd/m²3.3、屏幕尺寸≥26英寸3.4、分辨率≥3840x21603.5、输入输出端口:4K:输入(4K-UHD)(4×3G-SDI,2×12-SDI)、输出(1×12-SDI,1×DVI)4、电子支气管内窥镜3条4.1、视野角≥110°4.2、视野方向:0°直视4.3、景深2-50mm4.4、钳子管道直径:≥2.0mm4.5、软性部外径:≤4.1mm,先端部外径:≤4.2mm4.6、有效长度:≥590mm4.7、弯曲角度上≥210°,下≥130°4.8、防水式一触式接头,无需带防水帽,可直接放入水中清洗消毒4.9、内镜插入管具有左/右120°旋转功能,提高支气管镜的插入性,便于诊断及治疗。4.10、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4.12、中标方承担端口费。4.13、工作站一套(配置工作站一套设备适配(CPUIntelI7十二代以上,内存≥16G,SSD固态硬盘容量≥1TB,显示器≥27寸,有HDMI高清输出口,USB接口>6,独显4g以上,电脑带采集卡及电脑桌等附属)。七、售后要求:▲1.1要求厂家原厂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服务支持及更换主机零配件(提供主机零配件清单),一年内提供≥2次主动上门巡检维护,质保期后先维修后付款。▲1.2提供设备原代码及维修密码无条件开放(提供承诺书);提供设备零配件报价表、提供质保期结束后设备年维保费用报价表、提供易损件价格报价表、提供一次性耗材价格报价表、提供产品配套的设施设备清单。▲1.3提供开机试用耗材及校准耗材。说明:1、以上加“★”的条款内容及数量(包括分项数量)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参数为重要参数。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第五部分合同部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内窥镜(支气管)采购项目(进口)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内容/标项: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电话:二〇年月(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1-1)2明细报价表(附件1-2)附件1-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标项序号、名称报价单价合计小写:大写:质保期供货期限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附件1-2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采购清单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总价(元)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注册证产品名称注册证号1XXXXXXXX产品名称XXXXX2XXXXXXXX产品名称XXXXX3XXXXXXXX产品名称XXXXX4XXXXXXXX产品名称XXXXX5XXXXXXXX产品名称XXXXX....................................投标总报价(小写)(元)投标总报价(大写):质保年限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以上为示例,具体对应采购清单内容填写。2.投标总报价应为各分项所投产品价格之和。3.上述产品报价包含一切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请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在本表中详细写明所投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综合单价、总价、品牌、产地及注册证信息。5.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必需服务的价格。设备合格证、操作手册,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使用的管线配件产品等设备安装使用必需的材料不另外报价,全部计入设备综合单价中。6.为保证采购人自动数据抓取的工作效率,要求投标文件的关于价格明细或分项报价的表格,需为word或者Execl形式的原始表格(比如在word中创建表格,再通过政采云平台转为PDF的投标文件),而不能是拍照或者扫描图片。(二)资格响应文件1、资格文件组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书(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三、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承诺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承诺书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其他特定资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2.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2、资格文件格式(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一、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附件2-2)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附件2-3)二、投标函(附件3-1)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3-2)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3-3)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不享受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附件3-4)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3-5)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3-6)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3-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8)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附件3-9)八、近三年经营业绩表(附件3-10)九、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3-11)十、产品技术支持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十一、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3-12)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3-13)十三、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十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十五、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后附相关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十六、质量保证承诺书十七、其他资料1设备零配件报价表/年维保费用报价表/易损件价格报价表/一次性耗材价格报价表2提供设备信息与PACS、LIS手麻系统、集成平台等系统的接口方案(不另行收费)3设备原代码及维修密码无条件开放的承诺十八、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注:1.投标人制作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应按照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2.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住址)的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此次项目名称和项目,项目编号为XJTF(GK)2025ZF60)的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授权日期:20年月日(单位公章)20年月日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此处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此处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2-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XJTF(GK)2025ZF60)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授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附件3-1投标函致: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九十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投标产品规格向甲方提供供货服务。3.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4.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5.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7.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0.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20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3-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34567…注:1.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偏离说明”中填写“无偏离”。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改变。3.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他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投标单位名称:(1)节能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总计金额(2)环保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总计金额注:若无货物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4.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附件3-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适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学位职称职务现所在机构或部门服务时间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备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123…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3-10近三年经营业绩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区项目名称金额日期…………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供货发票(供货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一份有效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供货发票或者合同及供货发票);或按评分标准内关于业绩评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1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填报项目填报内容填报要求产品注册证产品名称与注册证上的内容一致。后附注册证复印件产品材质规格型号产品注册号产品注册名称注册证有效期注册证批准日期生产地址生产企业名称与注册证保持一致产品认证与认证证书一致(美国FDA认证;欧盟CE认证;FDA和CE认证;其他)后附证书复印件产品适用范围与注册证上产品适用范围一致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与注册证上产品性能结构及组件一致技术优势其他说明简单介绍产品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等。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所投每个产品单独填报。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各项证明及技术资料,应按照所投产品在开标一览表填报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3、后附有效的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有效)附件3-12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123…注:1.有偏离的技术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偏离说明”中填写“无偏离”。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投标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3.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他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3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按照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二、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限:三、免费质保期后,如维修是否收取材料费:四、免费质保期后,如维修是否收取服务费:五、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评分标准100%(以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序号评分标准分值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59分)1、供应商须对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内容逐条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对《采购需求》中带“★”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其投标视为无效;带“▲”条款,技术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或商务承诺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5分;一般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为59分。注:1.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2.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加盖厂家公章),功能截图(加盖厂家公章),所投产品相关证书(加盖厂家公章),所投产品查询链接(体现所投产品相关信息),所投产品技术白皮书(加盖厂家公章),所投产品检测报告等(以上为“或”的关系);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2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供货计划、交货期保证措施、供货时间节点安排;2、备品备件库、人员配备计划、保障措施;3、应急保障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0.5分,如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经营业绩(2.5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产品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供货发票(供货发票还需在税务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一份有效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供货发票、税务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或者合同、供货发票、税务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每一个业绩加0.5分,直至满2.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专业维护人员及售后服务体系(1.5分)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在新疆具备稳定的专业维护人员,每个维护人员0.25分,得1分(需提供维护人员培训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售后服务体系,可以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的得0.5分。(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本项总分1.5分。5质保期(2分)每延长一年质保的0.5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售后服务(2.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充分,详细具体,内容包括:1、服务方案承诺;2、响应时间;3、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回访维护等);4、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培训覆盖面、预期培训效果等);5、售后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报告、质量考核评估、满意度调查、电话回访记录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0.5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环保节能产品(1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得0.5分,最多得1分。(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注: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8报价分(3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内窥镜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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