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826-YSJS-G2025-0020



项目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涟水县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91320826703828701R
江苏省涟水县淮浦北路26号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
96.28(均分制)
0.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丰收、王福政、孙晓亮、胡文兵、曹应勃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22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25196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1号楼211室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830523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183052395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JSZC-320826-YSJS-G2025-002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涟水县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淮安市涟水县政府采购“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26-YSJS-G2025-0020采购人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招标文件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23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26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32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36一、投标函37二、开标一览表39三、分项报价表40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41五、服务承诺42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3七、综合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44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4九、示范格式45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编号:JSZC-320826-YSJS-G2025-002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26-YSJS-G2025-0020项目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总价:100万元;单价:1.2元/平方米。采购需求: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9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22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251967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1号楼211室联系方式:汤工电话:183052395553、项目联系人:汤工电话:1830523955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友情提醒: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2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用,收费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评审费按实计取。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公司交纳以上费用,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磋商供应商将电子件一并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指定模块中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模块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的,视同未提交该投标材料处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方案部分16.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16.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16.3供应商应按第16.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第16.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四、投标文件的上传17.投标文件的上传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7.3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8.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以后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9.3投标人不得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委员会21.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按照第33.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5.1.12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及要求”标注“★”的;25.1.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及要求”标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25.1.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采购清单”中“三、服务要求”提供承诺的;25.1.1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第一章第三部分规定。26.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3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质疑处理2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27.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27.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3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4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7.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27.6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7.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投标人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采购人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27.8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投标人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1对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2联合体及分包32.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小微型企业(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九部分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2.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九部分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2.7对于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3.节能、环保政策3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3.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产品)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3.3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中(采购产品)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3.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33.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4.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4.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4.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4.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5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5.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5.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标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部分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委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具体标准:(一)价格分(12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二)方案部分(38分)方案应具备下列要求,如无重大偏差,评分应不少于该项目分值的70%,不提供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审小组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该项不得分。1.技术方案(32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排、质量措施及组织协调,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周密性、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审。2.服务方案(6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承诺、响应时效、服务措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专业性、全面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四)商务部分(44分)1.项目负责人(4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扫描件、自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技术负责人(4分)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扫描件、自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项目组成员(4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资格证书的,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自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4.测绘业绩(24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包括验线、验测正负零高程、规划面积测量),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6分;本项最高得2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5.奖项(10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地理信息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得10分;获二等奖的得9分;获三等奖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得8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6.体系认证证书(4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辨识度高,否则视为未提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综合评分中主观评审分值须各专家独立打分,严禁协商评分。个别专家计分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该专家须作出书面说明。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注: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加盖电子签章,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一、标的1.1标的名称:1.2标的需求:1.2.1乙方提供建筑物(含地下空间)施工至基础垫层及正负零两个阶段时四至、高程复验;1.2.2建设工程竣工完成后,根据项目地块出让条件、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许可等编制合格的《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含验线、验测正负零高程、规划面积测量);1.2.3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能根据甲方需求,动态做好国土空间相关建设工程的面积、位置、层高、平面布置、底板标高、±0.00标高等部位数据测绘工作,并做好数据反馈工作。1.3标的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1.4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1《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苏建规【2012】76号4淮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指标核定规则(试行)淮规发【2018】23号1.5其它技术要求:1.5.1平面坐标系统:CGCS2000高斯平面坐标(中央子午线经度:120度);1.5.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单价:元/平方米;合同总价款=合同单价×项目实测建筑面积。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3.1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一年时间;3.2履行地点:淮安市涟水县;3.3履行方式:签订有效的服务合同。四、付款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的上半年、下半年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各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4.2发票开具方式:普通增值税发票。五、验收1.验收时间:合同履行期满后15日内完成验收。2.甲方依法组成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进行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按下列第2-8条要求执行。1.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4.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5.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6.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七、成果格式和版权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电子版数据资料成果在验收时交给甲方。本项目成果属于甲方所有。成果报奖和发表由双方共同署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对外提供和有偿转让。未经乙方同意,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成果所体现的知识产权。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向涟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主要条款和通用条款;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需求:1.中标方提供建筑物(含地下空间)施工至基础垫层及正负零两个阶段时四至、高程复验;2.建设工程竣工完成后根据项目地块出让条件、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许可等编制合格的《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含验线、验测正负零高程、规划面积测量);3.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能根据甲方需求,动态做好国土空间相关建设工程的面积、位置、层高、平面布置、底板标高、±0.00标高等部位数据测绘工作,并做好数据反馈工作。4.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5.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1《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苏建规【2012】76号4淮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指标核定规则(试行)淮规发【2018】23号6.其它技术要求:6.1平面坐标系统:CGCS2000高斯平面坐标(中央子午线经度:120度);6.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服务时间要求:一年。三、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场所。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五、执行标准:本项目其他未提及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二0二五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电子签字和电子签章的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加盖电子签章。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同时,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6、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7、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8、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9、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平方米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1条所述内容。(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三、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费用构成单价 备注123…合 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服装费用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费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增加预算,即使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本文件中人员工资未达到国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涉及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保险费用的,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人员岗位姓名性别所学专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现任职务及职称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4、5、6、7、8、9、10、11、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五、服务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注:1、上述相关原件,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采购人审查,中标人未能提供上述所有原件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上述是在对投标人资质审查时,投标人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七、综合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根据评审项逐一提供相关评审证明材料。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九、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政府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五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2、公平竞标,不借用他人资质或以他人名义骗取中标。3、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4、不弄虚作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5、如果我单位中标,将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他人,不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为进一步净化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更好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合法利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凡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就高不就低,从重不重轻”原则接受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自愿同意将处罚决定发布到“信用中国”等相关信用管理平台和涟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涟水县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881万元,资产总额为1317万元,属于小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5年9月1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