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中标结果公示(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2025)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分2025-01-243
二、项目名称: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天巨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街南/茶元路东西两侧
报价:1940000(元)
79.4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
天巨重工
Q690B-40
60
5720
2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
天巨重工
Q690B-50
80
6040
3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
天巨重工
Q690B-60
80
6280
4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
天巨重工
Q355NB-80
75
5350
5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
天巨重工
Q690B-20
38
552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高岩,牛强强,张红梅,王腊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通知要求,参照发改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3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华孚西路65号
联系方式:0997-212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
电 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pdf663.6K
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项目编号:分2025-01-243)招标文件招标人: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招标人(公章):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王赛男电话:0997-2120166招标代理(公章):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第五部分合同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5-01-243项目名称: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950000最高限价(元):19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华孚西路65号联系方式:0997-2120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华孚西路65号联系人:王赛男联系电话:0997-212016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联系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3监管部门名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997-21233014项目名称矿山智能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合同另有规定除外9质量要求质保期详见清单,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10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提交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11★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七、其他要求: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评标系统中自行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13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否□是:优先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4是否踏勘现场15是否允许分包1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1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8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19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20★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50000元(壹佰玖拾伍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总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需背书人盖章并写明支付密码,以兑换到账时间为准)、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基本户对公转账、电汇均认可)。开户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迎宾路支行账号:852120112010110300877备注:“****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项目一保函”的原则。(2)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同时将电子投标保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中确认是否生效。)2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1:00(北京时间)2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5投标文件文件编制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投标文件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他文件。3.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26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加盖其个人电子印章,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7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27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签到,(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签名时长为:1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个CA。28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2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0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业评委和业主评委组成其中专业评委:4人,业主评委1人。评委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随机抽取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人32中标公示的媒介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33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以中标价的10%以内收取,确定中标单位后具体金额与采购人商议后确定;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要求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对应内容36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对应内容37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8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正偏离不设上限;负偏离扣分。3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时自行商议。4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通知要求,40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41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都享受本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4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合格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CA加密上传。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及时对所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关联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4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4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45招标文件质疑时效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6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签章。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3.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3.7投标人合法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偏离7.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用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满足或者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7.3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其投标将被否决。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9.踏勘现场9.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9.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9.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知识产权10.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领取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1.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1.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1.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因登记有误等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1.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2.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3.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3.2投标文件的编制13.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3.3.3投标单位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单位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报价1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4.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4.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14.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4.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4.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4.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有效期15.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6.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6.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6.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6.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6.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17.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并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9.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21.开标(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2)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投标文件(30分钟),对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开标程序。(5)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评审小组开启供应商公开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审阶段。)(7)供应商代表对评审过程和评审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2.组建评标委员会2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2.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3.资格审查23.1开标过程中,采购人及监督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核实。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初步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4.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D、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如有);H、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I、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J、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K、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4.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5.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6.详细评审2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26.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7.确定中标人27.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28.评标过程要求28.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30.采购项目废标3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八、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九、代理服务费32.代理服务费32.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方法服务类型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没有协商费用的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收费标准计取;十、签订、审核合同33.中标通知3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缴纳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4.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4.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经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4.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4.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4.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5.审核合同35.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留存。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6.处罚36.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7.询问37.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8.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8.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8.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8.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8.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8.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投拆。38.8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二、保密和披露39.保密和披露39.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9.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9.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附件: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翟代波15899319351或胡双双19999778019收;同时将质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邮箱地址:xjzy@xjzeyi.com)☑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华孚西路65号区联系人:王赛男电话:0997-2120166注:质疑函附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应附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类别台套数主要性能指标1板材通用60厚度40mm,免探伤2板材通用80厚度50mm,免探伤3板材通用80厚度60mm,免探伤4板材通用75厚度80mm5板材通用38厚度20mm,免探伤二、技术参数总体要求钢板材料:Q690B-40,Q690B-50,Q690B-60,Q355NB-80,Q690B-20第四部分评审方法一、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标(权重30%)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基准价=响应招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单位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技术标(权重70%)技术参数5分投标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得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白皮书等资料,否则认为负偏离。实施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计划安排;②货源组织及包装运输方案;③人员配置及分工;④调试测试、时间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3分,满分12分。综合实力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①关键技术②加工工艺③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④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2分,满分8分。产品运输配送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运输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运输方案②不同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的贮存措施③拟派运输车辆及运输人员相关信息④及时配送至目的地的保障措施。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3分,满分12分。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货物质量的保证措施及设施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的保证措施及设施进行评审,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②质量监控措施严密③检测设施先进性,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5分,满分15分。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需明确列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2.响应时间3.处理流程4.解决时效5.培训服务等进行打分,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2分,满分10分。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8分投标单位需结合本项目实际,提供应急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及应急服务场所设立情况②应急配送和节假日配送保障、响应时间、到场时间③人员调配④配送登记和服务流程及配送可追溯性,根据方案打分每项得2分,满分8分。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评标办法正文部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节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投标文件的初审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D、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如有);H、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I、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J、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K、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1.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1.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1.6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1.1.9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1.10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1.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投标的澄清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详细评审3.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3.3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3.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确定中标人4.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4.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3.2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3.3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4.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第五部分合同文件(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验样机制作用钢板 板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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