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
[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5-142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建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2层201-建筑总部大厦49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折扣率(%):93.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建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为进一步规范大队食堂伙食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食堂日常使用的蔬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调料干杂类、饮品类、米面粮油类等。
/
1年
所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艳菊、任红、陈国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1941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情况:焦作市锦益康欣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性文件的中小微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河南多味多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性文件的中小微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2、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建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3.53分;排序2:大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6.00分;排序3:焦作市融乐商贸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6.42分;排序4:河南紫隆冰谷实业有限公司,最终得分:49.53分;排序5:郑州豫之永贸易有限公司,最终得分:42.01分。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1175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39173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四季花城4号楼2单元1601号
联系方式:焦先生17539176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17539176456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次文件-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pdf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河南建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6645.83万元,资产总额为6130.74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木至长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建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2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6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5-142(服务类)采购人: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焦作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码上互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391)8866638心腾讯问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办事指南”栏,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与融资机构对接,提供相关资料。中小微企业申请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实行线上服务的融资机构登陆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实行线下服务的融资机构到财政部门核对合同真实性。融资服务机构放贷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周文静0391-2878135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申长平0391-882517113938195906焦作市丰收路159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黄炳杰0391-329411318317269875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于洋15903910344焦作市火车站北广场售票厅西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周建林15893053027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刘建刚15993782727焦作市人民路669号锦江现代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张继峰0391-878796215225817285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张嘉强0391-865378513203910032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采购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六、成交信息与合同七、质疑处理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商务要求三、技术要求四、其他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二、符合性评审三、评分标准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第一章磋商公告(采购邀请)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5-142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1256.00元最高限价:701256.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焦公资采购F2025-142-1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701256.00701256.00是701256.00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大队食堂伙食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食堂日常使用的蔬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调料干杂类、饮品类、米面粮油类等。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资格审查将被判定为“不合格”,其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3.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栏目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iaozuo.gov.cn/)-交易平台五、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承担;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538,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6.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焦作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7.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9.除电子响应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1175号联系方式:李先生138391738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四季花城4号楼2单元1601号联系方式:焦先生175391764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焦先生电话:17539176456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名称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39173825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1175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焦先生联系电话:17539176456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四季花城4号楼2单元1601号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5-14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自行支付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1256.00元(大写:柒拾万壹仟贰佰伍拾陆元整)注:本项目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有效报价折扣率须≤100%,超过最高折扣率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服务质量要求所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1年2供应商资质要求1.基本资质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特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资格审查将被判定为“不合格”,其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供应商的要求如下:/4供应商的产生方式☑1.发布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5现场踏勘☑1.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认为必要,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响应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份,电子U盘壹份。7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的模式,参加磋商的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6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响应文件。8磋商会有关信息磋商会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磋商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9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10磋商保证金☑1.不要求提供;□2.要求提供:11合同价款约定方式1.本项目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超过最高折扣率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食材配送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12磋商响应的报价风险1.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料及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磋商报价。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统一的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为负数,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3.磋商响应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费、人工服务费、配送费、场地维护费、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用、食材检测费、服务所需人员的工资、国家规定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险、福利、培训、以及服务所用设备、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遇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型和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供应商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若联合体是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则本项目将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以上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仅给予一次价格优惠的扣除。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③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时不进行价格扣除,按原报价进行评审。1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组成:由有关采购人代表、相关评审领域的专家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磋商的专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属于批发业;16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否。☐是。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16他人完成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7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的48小时内将合同的扫描件送至代理公司备案。18履约保证金□1.不要求提供;☑2.要求提供,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预算金额×成交折扣率×3%。19成交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注: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已在委托代理协议中商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需将该费用考虑在采购成本中。20其它磋商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将对成交候选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以及已完成业绩进行核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采购人将此情况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列为不良记录。2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模式,潜在供应商可提前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响应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焦作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签到并按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因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538,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922(1)本前附表是对磋商文件“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响应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磋商。(3)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不超过”、“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少于”、“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4)磋商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为准。(5)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2.2“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磋商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5“供应商代表”是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6“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7“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ozuo.gov.cn/)。2.8“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采用远程不见面的交易模式,依托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政府采购的开、评标期间不接受纸质文件。2.9“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10“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1(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2“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13“磋商文件”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向参与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磋商而编制的文件。2.14“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而编制的文件。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2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供应商资质要求”。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34.2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且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则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相匹配,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磋商无效。4.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任。4.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5.磋商费用与授权委托: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2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现场踏勘:6.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进行踏勘。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46.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关数据和信息需要供应商由踏勘现场时获取。6.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保密:7.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分包:8.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其承包采购的服务及相关货物的质量负责;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项目的质量向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人对分包项目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9.磋商文件构成:9.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9.2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如有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9.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和服务环境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5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相应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自身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等文件也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10.3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的为准。11.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1.l供应商一旦获取了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11.2供应商如认为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2.2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12.3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6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无效。12.4磋商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采购不可拆分的最小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分包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采购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以接受。12.5本项目采取为电子交易形式,供应商凭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并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2.6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2.7除了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包括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文件的关联定位或定位错误)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8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12.9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分辨率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3.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3.2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3.3关于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采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7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1)磋商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证明文件(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6)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7)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14.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已提供格式的按格式要求编制,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5.磋商响应报价:15.1磋商响应报价应是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15.2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15.3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16.磋商保证金:(如有)16.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缴纳相应磋商保证金。16.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以联合体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3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6.4.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816.4.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申请无息退还。16.4.3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6)磋商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l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有效期少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完为止。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注: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18.2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的企业CA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个人CA印章或手写签字的扫描件。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19(3)所有要求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以用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的扫描件。18.3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模式(网上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2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无效。20.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2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2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21.3.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21.3.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21.3.3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21.3.4一个供应商提交不止一套响应文件的。21.4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0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2.磋商会议与磋商程序:2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焦作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ggzy.jiaozuo.gov.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开标结束后,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在线参加答疑澄清、二轮报价或最后一轮报价等。供应商应在磋商会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538,服务QQ:4008503300。注: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磋商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22.3在开、评标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文件、澄清、答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磋商程序(1)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批量导入文件;(4)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7)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8)磋商小组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发起二轮或最后报价邀请;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1(9)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轮或最后报价;22.5供应商对磋商会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或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2.6开标异常处理2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2.6.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取消其参加磋商资格:(1)未按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的;(2)磋商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3)开标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等程序性操作事项,经采购人确认不予认可其本次磋商的。23.磋商小组: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23.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4)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3.4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及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供应商不再进行第二轮磋商;(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确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或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所登记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知磋商时间或磋商的有关事项,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或报价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处理。(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包括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障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应急要求等)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条件提交新的方案及报价。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323.6本次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增加磋商轮数(原则性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每轮次报价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最后报价,视为供应商退出本次磋商会议。(注:磋商小组或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登记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知磋商时间或磋商的有关事项,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或报价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处理。)23.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4.2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第六章。24.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4.5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范围、质量和服务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4之二以上同意。24.6磋商小组不得因响应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24.7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六章。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事项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视为无效响应。25.2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5.5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5.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应遵循下述原则:(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2)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明细价格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明细价格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上述原则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5.7在磋商过程中,凡遇到磋商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磋商小组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磋商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526.保密、串通行为及其他注意事项:2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磋商情况以及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6.3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工作有关的成员之外。26.4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6(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1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5)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7.磋商的终止: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成交信息与合同28.成交信息:28.1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728.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4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履约保证金:(如有)2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2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8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质疑处理32.质疑程序及处理: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2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2.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29(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5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函内容规定的,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来源的,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质疑函视为无效质疑。32.6质疑事项超出质疑事项范围,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视为无效质疑。32.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32.8代理人办理质疑时,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在质疑书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机构和个人的相关责任。32.9对处理投诉事项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投诉人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承担。32.10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联系事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0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释:本文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合同书甲方: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文件中的相关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二、采购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大队食堂伙食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食堂日常使用的蔬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调料干杂类、饮品类、米面粮油类等。三、合同文件: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先效力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函等相关文件;(4)磋商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等相关文件。四、服务期限: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五、货物及配送要求:(一)货物要求:1、要求乙方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1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同时乙方应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应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须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甲方及监管部门查验。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主副食品为优质、新鲜的主副食品,杜绝霉烂变质、劣质、过期的主副食品等,保证所供主副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3、严禁提供化学药物超标的蔬菜和水果,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等;冻品为优质品,干货类为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并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新鲜、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4、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甲方有权对食品来源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属于乙方的根本性违约行为,甲方除全部退货外,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化学药物超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10)其他与磋商文件中货物清单要求中所列要求显著不符的。(二)货物交接时间1.甲方通知送货时间: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2甲方在每日20:00以前,采用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甲方联系人及账号:,,乙方联系人及账号:,)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供货通知及订单,供货通知应至少明确所需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包装、交货时间,内容以甲方订单为准。2.乙方交货时间:工作日为早上8:00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工作日按双方协定时间交货,急需用品应在甲方下单后1小时之内送达相关货物。(三)货物交接地点及运输风险1.乙方接到甲方的正式定单或送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备货,并按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本合同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1175号)。2、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之前的运送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四)配送要求:1、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货。2、乙方负责配送及加工的人员须持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乙方提前或推迟送货,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单。4、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主副食品,必须经甲方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的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5、乙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单。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7、乙方运输工具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否则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责任。8、乙方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运输工具运送大宗食材,冷冻制品、冷冻家禽、鲜猪肉、豆制品等,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9、乙方人员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有与经营相适应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3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无条件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10、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11、运输方式:乙方派人派车配送,并自行承担其产生的费用。六、货物验收:(一)索证验收:甲方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二)质量验收:甲方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三)品种验收:甲方收货员应当按照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货不对板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四)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五)主副食品配送到货后,由供应商、甲方的炊事员(聘用厨师)、厨房监督员、收货员共同验收,检验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并核对价格,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配送单一式三联,其中两联交给甲方留存。若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与订单不符,甲方应在验收单上详细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六)乙方提供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甲方所列订单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拒收后1小时内完成相应货品的补送,逾期不能完成补送的按照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相应条款处理。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在乙方将产品送达后,甲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对送达的产品按照订单的种类、规格、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单价等进行考核和评估,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板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人在约定时间内补送。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43、甲方对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物或乙方货品与成交时的产品质量描述不符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解除本合同。4、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配送资格的;(2)成交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配送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的;(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7)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相关内容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重新采购、处理剩余货物等产生的费用。5、甲方若与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甲方义务:1、甲方的采购订单在每日20:00以前,采用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供货通知及订单;2、配送货物按约定时间送达后,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后对有争议的货物必须配合乙方送检;3、月初及时与乙方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办理付款手续,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三)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及时给付双方核对无误的货款;2、配送货物按约定送达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3、乙方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有权要求甲方配合送检。(四)乙方义务:1、乙方保证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并设有明确的食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5品安全责任人。2、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按合同约定配送商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部分或全部项目内容转包、分包。4、乙方必须按甲方订单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按约定时间、地点及时配送货物;除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伙食无法正常供应,甲方有权采取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或订外卖等措施,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对甲方临时追加的订单,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送达。6、能够每天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对自己所供原材料的“洗、择、切”等初加工。7、乙方接触的甲方任何信息须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合同终止后仍持续有效。八、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规定和响应文件应答约定执行。乙方需免费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其产品,能够每天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对自己所供原材料的洗、择、切等初加工。九、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1.乙方在签订供货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额为。2.履约担保金额的有效期限应当超过本项目的服务期,项目服务期结束后自动失效。因乙方原因导致延长服务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定价、考核情况及折扣率进行每月一次的价款结算。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6乙方每月结算价款=甲乙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实际配送数量-当期考核累计扣款(成交折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二)本项目的折扣率为%,包括但不限于主副食品的采购费、人工服务费、配送费、场地维护费、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用、主副食品的检测费、服务所需人员的工资、国家规定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险、福利、培训、以及服务所用设备、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乙方应当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对甲方指定的食品、食材进行市场调研,以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商家所供的食品、食材的质量和价格作为参考。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询价,调研得出的市场零售最低价格作为下一月的供货的基准价格,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询价,询价过程应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的供货价格=3家以上固定摊位处询价得出的零售最低价×折扣率。(四)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10%,不含10%)或下降(超过10%,不含10%)持续超过5天,需临时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五)甲方每月通过转账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账,乙方将本月供应产品的单据及合法有效的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收到单据及发票进行核实确认后,与乙方结算货款。(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登记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保证提供的主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焦作市政府有关规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关赔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因乙方配送不及时超过三次(不含)的,导致甲方伙食供应延误的,合同立即终止。(三)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甲方伙食供应延时但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7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1000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上情况出现第二次的,扣除3000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上情况出现第三次的,扣除10000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超过三次(不含)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四)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主副食品的,乙方应当在2小时内无条件把指定的主副食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的第二款处理。(五)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主副食品造成甲方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甲方或第三方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时立即停止供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暂扣当月所供应主副食品的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六)凡乙方向甲方提供主副食品发生质量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检测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解除供货合同。(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甲方所订产品,如确需更换,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八)甲方的工作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将乙方所供的货物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采购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等处罚,其中发现一次,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1000元。(九)乙方所供应货物缺斤少两,单样货品经称重后少于实际标示5%的,每查实一例,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1000元。(十)乙方配送及加工人员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需留甲方存档,如发现健康证过期、办理虚假健康证等情况,直接解除合同,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如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发票造假、价格虚高、刁难蛮横、以次充好等不法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按照甲方内部考核要求,考核扣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十三)乙方不得对部分或全部项目内容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8(十四)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根据实际损失确定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在未接到甲方书面同意解除合同前,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五)非因乙方原因致甲方逾期付款,对逾期未付的款项,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款总额的5%,但因政府财政拨款延迟造成的支付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变更与解除:(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知缘由,经出具有关机关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应保证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仓库、车辆、业绩等数据和内容应当保证是真实有效的。甲方有权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仓库、车辆、业绩等数据和内容进行核实,如有虚假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因乙方虚假情况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三)经甲方考核后,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并及时通知乙方。(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继续供应至新供应商到位。十三、争议的解决: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2、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四、签订《廉政责任书》:甲乙双方都必须做到与对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和工作程序供货收货,杜绝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双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39十五、合同的签订:1、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焦作市山阳区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日开户账号:日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0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乙方:甲乙双方签订《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合同书》(以下简称“经济合同”)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1(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第三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工作。(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甲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八)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甲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合同总额按照采购预算金额乘以乙方的成交折扣率计算。(二)乙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甲方作业市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2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3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大队食堂伙食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食堂日常使用的蔬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调料干杂类、饮品类、米面粮油类等。二、商务要求履约期限1年服务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1175号)付款方式1、支付比例100%,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在成交供应商完成食品原材料供货并验收合格后根据送货清单实际采购数量计算出当次货款总额。2、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结算周期。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结算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结算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发票、统计清单、验收清单等)。4、食品原材料结算时,按双方确认单价乘以实际送货数量折扣率确定结算价格(也就是: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成交折扣率×实际配送数量-当期考核累计扣款),每月结算一次。履约担保要求提供,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预算金额×成交折扣率×3%。质量要求食品的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要求1、索证验收:甲方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2.质量验收:甲方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验收要求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3、品种验收:甲方收货员按前一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货不对板甲方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乙方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4、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5、主副食品配送到货后,由供应商、本单位炊事员(聘用厨师)、厨房监督员共同验收,检验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并核对价格,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配送单一式三联,其中两联交给甲方留存。6、乙方提供的货品与甲方要求中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拒收后1小时内完成相应品种的补送,逾期不能完成补送的按照合同违约责任中相应条款处理。7、所购商品均可溯源,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堂食品隐患,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甲方有权拒收。配送(食品流通)单位溯源的标准如下:食品种类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产品票证要求河南万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