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NG-2025011(招标文件编号:SCNG-2025011)
二、项目名称: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州中轩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银杏北路35、3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47.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贵州中轩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签订采购合同后90日内完工。
罗刚
一级建造师,证号:贵151201320131324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何海林、叶如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667号        
联系方式:龚老师0832—6210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17711506221            
联系方式:郑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77115062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

行政区域
内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16: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何海林、叶如月(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7.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71150622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6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龚老师0832—621050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17711506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先生

附件:

附件1
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采购文件.doc

项目编号:SCNG-2025011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3一、供应商须知附表3二、总则5三、磋商文件7四、响应文件8五、评审11六、成交事项11七、合同事项12八、磋商纪律要求13九、其他13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4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9格式1封面20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21格式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2格式4承诺函23格式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24格式6报价函25格式7首轮报价表26格式8商务应答表27格式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8格式10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29格式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0格式12()最终/(第次)报价表31第七章评审方法32第八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0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CNG-2025011。(二)采购项目名称: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三)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四)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采购预算:498420.10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1、磋商文件自2025年08月20日9:00至2025年08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①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介绍信)电子版发送至624095697@qq.com。上传后请致电17711506221,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②线下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介绍信)原件递交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2栋1单元1605号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10:0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2栋1单元1605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2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磋商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2栋1单元1605号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667号;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832—621050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2栋1单元1605;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7711506221。第二章磋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98420.10元。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98420.1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8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7711506221。 9报名、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7711506221。 10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注明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并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7711506221。11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1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PDF格式电子文档(或word档)一份。现场报价表不装订入响应文件,磋商结束后统一密封提交。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3000.00元。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账 号:51050168004300002015;1.2.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3.三、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供应商认为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提出申请,由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四、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等。12.2现场报价表部分:12.2.1供应商需准备2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轮次及金额。12.2.2现场报价表无需填写分项报价明细,只填写报价合计金额。12.3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2.3.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2.3.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2.3.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12.3.4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响应文件格式16.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1(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7.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7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8.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19.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19.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0.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20.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5.五、评审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1.6.六、成交事项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3.行贿犯罪记录处理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成交结果24.1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履行合同28.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资金支付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8.八、磋商纪律要求3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9.九、其他3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5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内江海关老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二、技术要求(一)工程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范围全部内容,详见附件。(二)施工要求:1、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2、施工标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3、质量要求:①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程内容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使用效果,成交供应商均须及时予以整改,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主要材料须满足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图纸要求(主要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必须是合格产品,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抽检。如出现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注:由于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工期顺延。5、安全责任: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注意人员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周边区域原有设施设备(无论是否能够正常工作)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周边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成交供应商有责任无偿进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劳动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遇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将质保金或未支付的款项用于支付上述事宜,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6、环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警戒标志,施工材料器具整齐存放,设备材料统一堆放,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做好防尘降噪处理。7、建筑垃圾清运、堆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不得违反环境保护及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三、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后90日内完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2、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主要施工器械和人员到场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工程完成度到达8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00%;(3)工程完成度到达10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00%;(4)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注: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作为支付结算依据。3、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程内容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均须及时予以整改,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办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带“★”号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为准判断是否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偏离表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三、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下的备注内容,仅作为响应文件的编制说明,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不予保留。四、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格式1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并签署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才须提供;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应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4承诺函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询问或质疑等,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文件第三、四章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可参照相关格式,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6报价函四川诺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完全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规定,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首轮报价表(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填写)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验收费各项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负/无)123...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0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负/无)123...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2现场报价表一、关于报价表的说明: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2份以上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价时填写;4、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二、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 注:1.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供应商现场抽签决定排名顺序。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磋商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2施工组织设计55%施工工艺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施工部署;(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5分,最多扣3分。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2)施工质量保证措施;(3)质量通病的预防。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5分,最多扣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防护措施;(3)施工安全预案。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5分,最多扣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工期及进度计划;(2)前期部署;(3)工程进度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5分,最多扣3分。资源配置计划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资源配置计划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人员配备计划;(2)材料配备计划;(3)施工机械配备计划。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5分,最多扣3分。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应急处理组织机构;(2)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以上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以上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2.5分,最多扣5分。3项目人员配备7%7分拟投入本项目配置于本项目的团队:(1)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注:①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公章);②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4业绩8%8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后)注: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注:1、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2、各要素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八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与成交人自行拟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