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测绘服务
一、项目编号:ZQ250818ZT
二、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74960(元)
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22-19、20、2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
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
请详见附件
请详见附件
请详见附件
请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刚,陈筱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日暾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 70 %向各标段成交人分别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7.0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地信路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906720172
质疑联系人:许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68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8575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3309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石梁镇(最终报价明细表).pdf213.6K
石梁镇(推荐报告).pdf1.6M
5(谈)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0905发布稿.docx284.2K
中小企业声明函191.6K
5(谈)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0905发布稿.docx
石梁镇(最终报价明细表).pdf
石梁镇(推荐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Q250818ZT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测绘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ZQ250818ZT)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9-1114:00:00开标地点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74960(柒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2浙江云测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78000(柒万捌仟元整)3杭州锦新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78192(柒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4青海恒硕测绘服务有限公司78600(柒万捌仟陆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ZQ250818ZT)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9-1114:00:00开标地点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云测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锦新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符合4青海恒硕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ZQ250818ZT)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9-1114:00:00开标地点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云测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锦新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符合4青海恒硕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ZQ250818ZT)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74960元(柒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1√2浙江云测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78000元(柒万捌仟元整)23杭州锦新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78192元(柒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34青海恒硕测绘服务有限公司78600元(柒万捌仟陆佰元整)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9月14日1/1一、最终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一标项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江河、水库等水域水面的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部分工序辅助工作约3000个2163000预算单价:22元/个2水下地形(水深)测量部分工序辅助工作约26个46011960预算单价:500元/个合计金额(元)74960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1日注:1、响应多个标项的,应按上述格式分别制作对应标项的报价明细表,表格可自行延展,但内容不可缺失;。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谈判响应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谈判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推荐供应商情况报告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采购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04日第1页共5页推荐供应商会议签到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推荐时间:2025年09月04日类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称/身份签名推荐专家朱文鸣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公共服务中心1373553766526吴雯雯杭州市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13758128164高级工程师吴愛爱范江南浙江中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13606615428月v采购人许观2者测绘科技理18358100895程年年双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标项标项名称数量(项)预算控制金额(万元)确认书号标项一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17.90采购计划文号[2025]53449号二、评议及推荐的组织情况相关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供应商资格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推荐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不在推荐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谈判活动。参加单位和人员采购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家组成员:(详见专家推荐供应商理由及说明)推荐意见汇总经过专家讨论,推荐以下供应商。对推荐的供应商,经查询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1:专家推荐供应商理由及说明采购单位推荐以下供应商。对推荐的供应商,经查询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2: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理由及说明第3页共5页专家推荐供应商理由及说明采购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Q250818ZT预算控制金额标项标项名称数量(项)预算控制金额(万元)标项一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17.9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推荐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专家推荐的供应商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杭州锦新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青海恒硕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理由以上公司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服务响应及时,综合实力强,业绩丰富满足采购需求,故予以推荐。专家签名吴安宴第4页共5页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理由及说明采购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Q250818ZT预算控制金额标项标项名称数量(项)预算控制金额(万元)标项一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17.9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推荐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专家推荐的供应商浙江云测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其千供应商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推荐,推荐单位符合本项目的要求,且项目服务响应及时、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专家签名许职第5页共5页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Q250818ZT采 购 人: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函-1-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7-二、采购文件-15-三、谈判响应文件-16-四、谈判响应-22-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23-六、资格审查-26-七、谈判-27-八、成交-29-九、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29-十、招标代理服务费-31-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32-一、项目概况-32-二、主要工作内容-32-三、技术要求-32-四、工期要求-32-五、其他商务要求-32-第四章合同草案-33-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2-一、评审方法-42-二、评审流程及内容-42-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46-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47-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49-一、格式文本使用说明-49-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0-三、谈判响应函-51-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3-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六、授权委托书-55-七、联合协议-56-八、分包意向协议-58-九、初次报价表-60-十、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6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3-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十三、商务及技术偏离表-65-采购邀请函:经推荐,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的谈判响应,具体信息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Q250818ZT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标项序号:一标项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79000.00最高限价(元):79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协协作完成石梁镇等约3000个图斑江河、水库等水域水面的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部分工序辅助工作。;完成石梁镇等约26个坑塘水下地形(水深)测量部分工序辅助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按部级、省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备注:采购计划文号[2025]53449号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邀请函发出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获取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链接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响应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货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2)依法限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其他情形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906720172质疑联系人:许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685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8575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33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关内容的强调,如与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有矛盾以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为准,如与采购文件其他条款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9.踏勘现场不 组 织☐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0.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 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2.1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5.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九、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主要业务履行完毕前有效十、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 70 %向各标段成交人分别收取。成交人应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手续。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新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809800125070其他注意事项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谈判响应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电子标书生成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右上角)-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文档目录)”,查看相关编制帮助。总则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基本信息有关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词条定义“采购人/招标人/招标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采购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均指本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响应单位/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供应商;“成交人/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买方/甲方”:系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系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成交人相同;“书面形式”:系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包括各类纸质文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实质性条款/实质性要求”:系是指采购文件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包括:“技术要求”中的重要技术参数以及一般性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等;“商务要求/合同条件”中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等;“谈判规则”中谈判响应有效期、谈判响应保证金、谈判响应报价、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与盖章等。包括但不限于标记“▲”条款;“重大偏离(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偏离或保留。符号定义“▲”: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其他符号除非有明确说明,否则均仅作强调。谈判响应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踏勘现场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的,供应商如觉得有必要,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2.本章“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谈判响应预备会/答疑会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联合体谈判响应如“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的,则应遵守以下规定: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谈判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基本资格”且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评审依据;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谈判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谈判响应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谈判响应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联合体各方签订谈判响应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谈判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由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书中载明的主办人按规定进行签、章以及采购合同签订,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主办人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本章“前附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除上述情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外,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条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全部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下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得项目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中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中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支持方式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之一进行:1.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3.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支持方式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及“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供应商的限制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相关当事人的谈判响应均无效: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问、质疑与投诉询问、质疑与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询问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在线询问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已“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要求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招标组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上述“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或者招标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在线质疑路径为:政采云品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在线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谈判响应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所谈判响应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谈判响应。3.不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为准。4.本章“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他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获得入围资格。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少于或等于采购人最少入围家数时则重新组织招标。5.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为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谈判响应供应商无关。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同意而可以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包括指本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以及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供应商应认真采购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采购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不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需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谈判响应。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一、”);4.营业执照复制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5.联合协议(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或者谈判响应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谈判响应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6.根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七、八、十一、十二”),其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的,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1.谈判响应函(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三、”);2.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四、”);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五、”)或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六、”);4.商务及技术偏离表(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三、”如有偏离均应编制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谈判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6.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谈判响应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与项目组成员的关系,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和承诺书应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需附上人员资质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其他有关资质)等。7.售后服务方案。谈判响应方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谈判响应方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8.验收方案(须提请采购单位确认);9.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0.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拟分包情况等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需要说明的商务技术文件。如无,则本项内容无需提供)。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九、”);2.报价明细表(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3.如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十一、十二”,如不是上述企业本项内容无需提供)。除有说明或明示可不提供的情形外,未完整提供上述内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要求进行响应。2.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有效。谈判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谈判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节“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的要求和顺序进行编写。采购文件有提供格式文本的,应按照格式文本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文本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格式。4.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或表达不清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责任。5.谈判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响应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6.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谈判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1.采购文件中提供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的必须按照格式本文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2.所有扫描件、复印件(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谈判小组可视情况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原件,如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视为未提供。谈判响应报价报价组成谈判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材料及专用工机具、仪器仪表、人工成本、车辆、保险、税费、风险费用、沟通协调、成果等专家论证或审查会议涉及的场地、食宿、专家费等采购文件及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其他报价有关的因素:参与本项目竞争需要的工作成本、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需求变动引起工作量的缩减等涉及的费用不需要单列报价子项,但均应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企业运营成本或报价因素中。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谈判响应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谈判响应货币谈判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若本章“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谈判响应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承担汇率变动风险。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特别说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谈判响应有效期1.谈判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与合同有效期相同。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谈判响应供应商以前在谈判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谈判响应截止期。3.谈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拒绝延期要求视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生成登录客户端电子标书的生成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非政采云平台网页)中进行,谈判响应供应商生成电子标书须具备以下前置条件:1.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2.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3.已下载并安装CA驱动。建议使用实体CA锁而非移动数字CA登录投标客户端。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谈判响应供应商需在“已报名项目”标签页中选择对应项目,并在“标项”弹窗中选择对应标项开始制作。基本信息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基本信息如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的,且谈判响应供应商需要以联合体身份谈判响应的,谈判响应供应商需在本环节开启“联合体谈判响应”按钮,并录入联合体成员信息。导入谈判响应文件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需在本环节导入事先制作好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的PDF版本。其中资格文件可以引用资质库中的资质,也可以直接上传本地文件。建议对应客户端中显示的各资格项分页上传资格文件各部分内容。在生成电子标书前如需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可在任何阶段返回本环节重新导入文件并重新开始后续步骤。标书关联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标书关联谈判响应供应商需在本环节填写“报价一览表”,并将各响应项关联至谈判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方便专家评审。此处“报价一览表”的信息录入须与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内容一致。除符合性要求的关联可指向文件封面外,其他响应项均应正确“关联定位”谈判响应文件对应位置;无响应内容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可选择“放弃关联”。因谈判响应供应商未正确关联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责任。标书检查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标书检查点击“检查”按钮后系统自动检查标书情况,如出现异常请及时根据问题进行修改,完成后点击“检查”。标书检查完成后已关联内容会被锁定。如需更改,点击“恢复编辑”可重新操作。电子签名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电子签名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环节点击需要签章的页面,并选择“单页签/多页签/骑缝章”,可在调整印章大小后拖至盖章处,完成电子签章。采购文件对谈判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CA中无除公章外其他(如法定代表人章等)电子签章的可事先在PDF中扫描制作再导入、关联、签章(电子公章)。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谈判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菜单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编制-生成电子标书点击“生成电子标书”并选择保存位置,系统将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文件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一份文件格式为“.bfbs”的备份标书。谈判响应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点击“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右上角)-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文档目录)”,查看具体的电子标书的生成帮助。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谈判响应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谈判响应供应商生成加密标书后,需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菜单路径: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在“进行中”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文件格式为“.jmbs”的电子加密标书,并如实填写联系信息(该联系信息用于接收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信息,务必真实并确保联系畅通。)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页)中“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页面撤回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也可在撤回后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补充、修改并重新生成电子加密标书重新上传。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的生成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等方式将密封包装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愿提交,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包装及标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谈判响应项目名称、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使用与失效合格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拆封、使用,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再拆封、使用。“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不属于谈判响应备选(替代)方案。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开启组织本项目开启现场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开启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启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主持。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谈判响应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开启流程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以下流程顺序组织实施开标: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规定的“在线解密时间期限(30分钟)”内自行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标书时使用的CA锁必须与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使用的为同一把。如遇谈判响应供应商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拆封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3.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继续进入后续评审。公布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包括成功解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开启所有已成功解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信用信息查询)。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不合格名称及理由;开启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谈判响应方的初次报价文件,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谈判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2.作出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除另行通知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答复(加盖签章并上传),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若因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谈判响应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谈判响应方退出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及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方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各谈判响应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分钟内(除另行通知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最后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最后报价是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制作报价记录表,并在线发起“报价确认”,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报价确认,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公布谈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开启过程特殊情况说明1.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等形式组织确认。资格审查1.谈判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谈判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负审核的责任,不对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采购人可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内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不再将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后续评审。3.谈判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招标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谈判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查询结果打印后留存备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公开招标失败导致采购方式变更的法定形式除外),项目不再进行谈判。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谈判谈判组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法履行职责。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从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谈判小组的职责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谈判原则1.谈判原则: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谈判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谈判意见的争议处理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谈判纪律谈判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谈判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采购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谈判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谈判响应供应商或谈判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谈判现场安静,不在谈判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配合采购组织机构回答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谈判过程、结果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谈判结果前不准泄露谈判结果,不准将谈判资料带出会场;7.谈判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采购文件的由编制采购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评审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结果谈判结果由谈判小组按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谈判结果报经采购人同意,最终确定成交人。谈判内容的保密1.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后,直到公告成交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的所有资料,都不向谈判响应供应商或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人过程中,谈判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成交成交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谈判工作职责,以评审办法为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最终确定招标结果。成交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招标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成交结果发布在原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发布媒体。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谈判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谈判专家名单等情况。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对未成交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合同签订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线下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成交结果和谈判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响应修改文件、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按项目预算金额的5%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叁万的按叁万计),赔偿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以及因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招标组织机构将视情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提交要求:见本章“前附表”,成交人应提交而未提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成交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此外,成交人还须按以下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1.采购人已向成交人支付了合同款的,成交人须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采购人支付等额的违约金;2.采购人还未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成交人的违约金用于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以及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采购组织费用。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成交人不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将对其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见本章“前附表”2.收取标准或金额:见本章“前附表”。3.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确定后7日内,一次性缴纳。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5.特别说明: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对应款项后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报价时应予以考虑;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和谈判响应承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6.成交人确定后,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的,已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从成交人的赔偿款中扣缴。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1、主要工作内容协作完成石梁镇等约3000个图斑江河、水库等水域水面的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部分工序辅助工作。预算单价:22元/个,预算金额6.6万元;完成石梁镇等约26个坑塘水下地形(水深)测量部分工序辅助工作,预算单价:500元/个,预算金额1.3万元;合计预算金额约7.9万元。注:单项报价的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都做无效标处理。1.2、技术要求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4〕7号)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31号)1.3、工期要求按部级、省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1.4、成果要求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表;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成果表;1.5、其他商务要求1、在接到采购方服务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2、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技术服务和售后质量保证期。同时常年设有技术咨询和服务的技术专员。3、付款方式:3.1.乙方完成全部协作服务工作量并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且项目成果通过甲方最终检查或质量检验部门质检合格后,甲方根据项目决算单结算项目款。3.2.乙方必须开具给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3.3.款项支付方式:所有项目款均由甲方开户银行汇至乙方开户银行。3.4.若由于客观原因,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最终项目款。3.5.因乙方迟延测绘成果提交时间或不符合资金支付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合同草案说明:本合同文本为采购人与成交人需要签订的合同,除将谈判过程中变动的内容以及谈判结果内容逐项填入外,其他已填写内容不得更改(联合体成交的可针对多方权益适当调整部分描述,但不得调整任何导致对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条款)。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偏离表中注明。合同编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甲 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乙 方:委托方(甲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合同编号:承揽方(乙方):签订地点:承揽方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作业范围第二条工作内容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第四条项目工期第五条项目款序号项目工作内容工作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总价合计大写: 小写: 元注: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实际项目款,实际项目款不得超过合同总款的1.1倍。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技术要求并提交有关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工作联系事宜。(二)乙方权利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组织技术力量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成果。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应当为乙方工作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乙方外聘人员应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给甲方、乙方自身或者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垫付款项或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者扣除乙方相应金额项目款。7.乙方承担作业现场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因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予顺延。8.系统研发类项目,自项目验收合格日起,乙方提供甲方年运维服务。9.乙方代表如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乙方对乙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现场变更签证及在各方面进行确认、检查和监督,并协调其他事宜,签署确认往来文件及对账函。第七条成果验收1.当发生项目变更、临时现场签证及工作联系函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减的,双方依据甲方出具的工作联络函,结算据实调整。2.乙方项目完成后,应当达到国家及合同约定相关标准。特殊质量标准或者要求详见附件。乙方项目完成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并移交工作成果。项目成果应当通过甲方最终检查或质量检验部门质检。3.若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暂时无法进行验收的,则乙方在项目完成具备交付条件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收尾移交工作成果。待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予以验收结算。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本合同生产的成果。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说明、图纸,乙方为本项目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仅限本项目使用,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第九条项目款支付日期和方式1.乙方完成全部协作服务工作量并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且项目成果通过甲方最终检查或质量检验部门质检合格后,甲方根据项目决算单结算项目款。2.乙方必须开具给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3.款项支付方式:所有项目款均由甲方开户银行汇至乙方开户银行。4.若由于客观原因,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最终项目款。5.因乙方迟延测绘成果提交时间或不符合资金支付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无;□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质期(年)满后五日内,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第11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序号成 果 名 称规 格数 量备 注12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预算项目款5%的违约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款,并按预算项目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项目款3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项目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项目款0.5‰的损失赔偿额。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甲方酌情扣除项目款的5%至30%。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免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遵守信息安全及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露,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项目款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具有或丧失相应测绘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项目款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6.乙方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防止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若甲方发现乙方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乙方没有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款30%的损失,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7.乙方提交的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视为成果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款30%的损失,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则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法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关于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以及省、市各级及单位制订的关于安全管理规定,满足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要求。2.作业过程中,乙方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实施期间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解决。3.乙方要加强职工对ISO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的教育,同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应的保障措施。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上级有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成果可考虑执行新标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款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第十八条附则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若本页无正文的,须在此处注明“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字样)合同签章:甲方(盖章):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乙方(盖章):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签 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评审方法和标准1.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时,谈判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2、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谈判前准备1.由谈判专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主任委员),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主任委员)。2.由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主任委员)召集所有小组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谈判小组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谈判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4.谈判响应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5.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6.谈判响应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8.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本采购文件明确限制谈判响应的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10.未提供有效谈判响应函及谈判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明的谈判响应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3)电子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①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IP地址重复的(包括下载IP、上传IP);②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MAC地址重复的;③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硬件号重复的(包括硬盘号、主板号);④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其他设备或电子文档属性信息重复的。3.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报价文件(最终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谈判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谈判响应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拒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5.谈判响应报价具有选择性,最终报价表载明的报价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承诺价格不一致且拒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订的;6.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谈判响应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格式文本要求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8.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9.谈判小组认为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3)电子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①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IP地址重复的(包括下载IP、上传IP);②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MAC地址重复的;③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硬件号重复的(包括硬盘号、主板号);④电子交易平台提示不同投标人其他设备或电子文档属性信息重复的。4.谈判流程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会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最终报价的评审5.1.谈判响应价格的合理性审查1.分析谈判响应价格是否合理,谈判响应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2.为防止恶意竞标的行为,谈判小组认为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将对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5.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3.报价文件(最终报价)的错误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谈判响应文件中最终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终报价表为准(完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除外,最终报价表中所列的完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与商务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的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商务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内容为准进行修正);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结果由谈判小组按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谈判结果报经采购人同意,最终确定成交人。7.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3、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1.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超过30分钟。2.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正、副本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6.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1.4、其他评审事项规定1.1.1.串通谈判响应的认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谈判响应的: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谈判响应事宜;3.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互相混装。6.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有上述串通谈判响应情形的,谈判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2.谈判响应供应商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谈判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无效且将谈判响应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的;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4.其他严重干扰招谈判响应秩序的行为的。1.1.3.评审中合格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因原公开招标失败导致采购方式变更的法定形式除外)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1.1.4.废标适用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因原公开招标失败导致采购方式变更的法定形式除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1.1、格式文本使用说明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格式文本的所有内容,因误读、漏读等谈判响应供应商原因导致填写错误影响资格或符合性审查结果的,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弄虚作假谋取成交;2.本章有提供格式文本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格式编制和签署,除另有说明外不得改变格式文本内容,否则该项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本章未提供格式文本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拟定格式,并参照格式文本签署;4.格式文本要求提供材料证明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随文本附上响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5.本章格式文本标题前的序号仅代表其在本章的序号,谈判响应供应商编制时应替换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序号6.“【】”符号内容属于说明内容,编制时应当删除(连同符号“【】”)7.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或示例内容,编制时应当删除,斜体字外如有“()”应当一并删除,谈判响应供应商填写应当使用正体填写实际内容。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为联合体谈判响应,联合体双方均应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一般资格条件,文首“我方”应改为“我方与(供应商全称)”】1.3、谈判响应函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此:1.我方承诺谈判响应有效期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填确切数字天,本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根据资格文件目录内容如实填写2.2商务技术文件:根据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内容如实填写2.3报价文件根据报价文件目录内容如实填写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有:如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企业在此处逐一罗列填写(不论是否知晓其参与本项目),否则填“无”;5.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类型采购活动的情形;6.如实填写“我方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合同,未再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或“我方与(供应商全称)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未再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7.我方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8.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8.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结算手续,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8.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9.其他补充说明:如有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在此处填写,否则填“无”。我方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邮箱:联系地址: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1.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谈判响应。在这次谈判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谈判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参政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姓名)为我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特此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本格式文本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响应】1.6、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的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2.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联合体谈判响应使用以下落款,并附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否则删除下例落款】联合体成员1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1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名):联合体成员2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2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本格式文本适用于由授权代表代表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响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响应的无需提供】1.7、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谈判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谈判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谈判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谈判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谈判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谈判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1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2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以联合体形式谈判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或者谈判响应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谈判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1.8、分包意向协议(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若成为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该供应商具备承担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承诺不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1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谈判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1.9、初次报价表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谈判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谈判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的实施。初次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谈判响应报价(总价,元)(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备注没有可不填(线上最终报价时,须在备注栏明确对应服务项的最终单价)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标项进行谈判响应,响应多个标项的,应按上述格式分别制作对应标项的初次报价表。2、谈判响应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谈判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谈判响应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谈判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初次报价表》名称栏中,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谈判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线上最终报价时,须明确对应服务项的最终单价。1.10、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江河、水库等水域水面的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部分工序辅助工作约3000个预算单价:22元/个2水下地形(水深)测量部分工序辅助工作约26个预算单价:500元/个合计金额(元)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响应多个标项的,应按上述格式分别制作对应标项的报价明细表,表格可自行延展,但内容不可缺失;。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谈判响应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谈判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是指本项目采购的对应标项的服务名称】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提示: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属于中小企业可不提供;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论投标人属于何种行业,均按照招标文件列明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标准划分。】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单位的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标项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本格式文本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1.13、商务及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谈判响应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谈判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标项序号:一标项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341.83万元,资产总额为63.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杭州欣浩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1日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Q250818ZT采 购 人: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代理机构: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函-1-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7-二、采购文件-15-三、谈判响应文件-16-四、谈判响应-22-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23-六、资格审查-26-七、谈判-27-八、成交-29-九、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29-十、招标代理服务费-31-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32-一、项目概况-32-二、主要工作内容-32-三、技术要求-32-四、工期要求-32-五、其他商务要求-32-第四章合同草案-33-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2-一、评审方法-42-二、评审流程及内容-42-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46-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47-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本-49-一、格式文本使用说明-49-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0-三、谈判响应函-51-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3-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六、授权委托书-55-七、联合协议-56-八、分包意向协议-58-九、初次报价表-60-十、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6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3-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十三、商务及技术偏离表-65-采购邀请函:经推荐,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Q250818ZT)的谈判响应,具体信息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Q250818ZT项目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标项序号:一标项名称:石梁镇等乡镇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79000.00最高限价(元):79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协协作完成石梁镇等约3000个图斑江河、水库等水域水面的枯水期、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部分工序辅助工作。;完成石梁镇等约26个坑塘水下地形(水深)测量部分工序辅助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按部级、省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备注:采购计划文号[2025]53449号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邀请函发出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获取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链接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响应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货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2)依法限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其他情形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906720172质疑联系人:许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685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08575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033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关内容的强调,如与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有矛盾以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为准,如与采购文件其他条款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9.踏勘现场不 组 织☐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0.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 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12.1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5.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九、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主要业务履行完毕前有效十、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 70 %向各标段成交人分别收取。成交人应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手续。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浙江中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新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809800125070其他注意事项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谈判响应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用户入驻与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ca),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电子标书生成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前台大厅-服务中心(右上角)-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文档目录)”,查看相关编制帮助。总则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基本信息有关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词条定义“采购人/招标人/招标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采购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均指本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响应单位/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供应商;“成交人/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买方/甲方”:系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系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成交人相同;“书面形式”:系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包括各类纸质文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实质性条款/实质性要求”:系是指采购文件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包括:“技术要求”中的重要技术参数以及一般性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等;“商务要求/合同条件”中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等;“谈判规则”中谈判响应有效期、谈判响应保证金、谈判响应报价、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与盖章等。包括但不限于标记“▲”条款;“重大偏离(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偏离或保留。符号定义“▲”: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其他符号除非有明确说明,否则均仅作强调。谈判响应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踏勘现场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的,供应商如觉得有必要,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2.本章“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谈判响应预备会/答疑会1.如本章“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联合体谈判响应如“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的,则应遵守以下规定: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谈判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基本资格”且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评审依据;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谈判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谈判响应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谈判响应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联合体各方签订谈判响应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谈判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由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书中载明的主办人按规定进行签、章以及采购合同签订,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主办人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谈判响应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本章“前附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除上述情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外,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条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全部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下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得项目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中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中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支持方式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之一进行:1.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3.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支持方式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及“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供应商的限制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相关当事人的谈判响应均无效: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问、质疑与投诉询问、质疑与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询问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在线询问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已“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要求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招标组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上述“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招标或者招标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在线质疑路径为:政采云品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在线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谈判响应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所谈判响应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谈判响应。3.不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为准。4.本章“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他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获得入围资格。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少于或等于采购人最少入围家数时则重新组织招标。5.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为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谈判响应供应商无关。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同意而可以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采购文件包括指本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表水测量内外业部分工序协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