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 无线彩超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潍坊市中医院2025)
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交易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03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一:
供应商名称: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380号4号楼办公402户
中标金额:103000.00元
包二:
供应商名称: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2600号信息电子配件组装项目4号楼01、02
中标金额:5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货物类
包一
名称:无线彩超品牌:索诺星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包二
名称:中央监护系统品牌:诺康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炳辉、王永生、赵法茂、狄向阳、韩国华(包一)、张利华(包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下表标准的60%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包一收费金额:3000.00元、包二收费金额:47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包一:
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87.40(89.00、85.00、85.00、89.00、89.00)
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83.09(86.09、84.09、84.09、86.09、75.00)
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7.11(83.11、74.11、70.11、83.11、75.11)
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47.84(55.64、42.64、42.64、50.64、47.64)
包二: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88.00(90.00、90.00、87.00、83.00、90.00)
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5.54(58.94、58.94、48.94、48.94、61.94)
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4.32(58.92、58.92、45.92、45.92、61.92)
(二)未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包一:
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
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
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包二:
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中医院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
联系方式:0536-819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域国际大厦22层2213
联系方式:17866677662(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海萍电 话:17866677662(办公电话)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中标公告附件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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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一、交易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03二、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包一:供应商名称: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380号4号楼办公402户中标金额:103000.00元包二:供应商名称: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2600号信息电子配件组装项目4号楼01、02中标金额:53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货物类包一名称:无线彩超品牌:索诺星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包二名称:中央监护系统品牌:诺康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炳辉、王永生、赵法茂、狄向阳、韩国华(包一)、张利华(包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下表标准的60%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包一收费金额:3000.00元、包二收费金额:477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包一: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87.40(89.00、85.00、85.00、89.00、89.00)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83.09(86.09、84.09、84.09、86.09、75.00)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7.11(83.11、74.11、70.11、83.11、75.11)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47.84(55.64、42.64、42.64、50.64、47.64)包二: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88.00(90.00、90.00、87.00、83.00、90.00)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5.54(58.94、58.94、48.94、48.94、61.94)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4.32(58.92、58.92、45.92、45.92、61.92)(二)未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包一: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包二: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联系方式:0536-8190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域国际大厦22层2213联系方式:17866677662(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海萍电话:17866677662(办公电话)一、交易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03二、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包一:供应商名称: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380号4号楼办公402户中标金额:103000.00元包二:供应商名称: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2600号信息电子配件组装项目4号楼01、02中标金额:53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货物类名称:无线彩超品牌:索诺星包一,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名称:中央监护系统品牌:诺康包二,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炳辉、王永生、赵法茂、狄向阳、韩国华(包一)、张利华(包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下表标准的60%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包一收费金额:3000.00元、包二收费金额:477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包一: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87.40(89.00、85.00、85.00、89.00、89.00)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83.09(86.09、84.09、84.09、86.09、75.00)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7.11(83.11、74.11、70.11、83.11、75.11)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47.84(55.64、42.64、42.64、50.64、47.64)包二: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88.00(90.00、90.00、87.00、83.00、90.00)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5.54(58.94、58.94、48.94、48.94、61.94)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4.32(58.92、58.92、45.92、45.92、61.92)(二)未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包一: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价格部分得分较低);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包二: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联系方式:0536-8190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域国际大厦22层2213联系方式:17866677662(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海萍电话:17866677662(办公电话)资格审查汇总表标段编号:ZFCG-2025-0000349002标段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二:中心监护系统))序号单位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李兆欣汇总1潍坊鑫晟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山东天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评委签名:pwqz_50479,pwqz_,pwqz_,pwqz_pwqz_,pwqz_,pwqz_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9月5日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397、403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数量4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预算金额(万元)医疗设备一批(包一:110.0;包二:180.0)无线彩超(包一:12.0:包二:53.2)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医疗设备一批(包一:92.7:包二:129.8)无线彩超(包一:10.3:包二:53.0)评审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5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狄向阳700002000900V条李炳辉70000200090040A赵法茂7357000070001400宏人王永生7000060001204500P主合计28000017000付采购人代表:本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外海萍采购代理1构(加盖公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所投设备(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编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全称单位数量单价分项合计备注1多参数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粤械注准20212071478NightSafe2诺康/四川宜宾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2024400.00488000.002中央监护软件中央监护软件粤械注准20232210043G100诺康/四川宜宾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314000.0042000.003移动推车//定制诺康/四川宜宾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2000监护仪配套使用(市场价1200/台)合计总报价小写: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注:1、“设备名称”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给出的设备名称填写一致,各投标单位不得擅自修改。2、投标单位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1日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交易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03采购人:潍坊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方式、质量标准和质保期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8投标文件的签署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6.3投标偏离6.4投标无效6.5比较和评价6.6废标6.7保密要求6.8确定中标6.9采购任务取消7.合同授予7.1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7.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询问7.3拟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质疑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解释权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一、项目简介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及其他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评标细则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资格审查部分附件二、价格部分附件三、政策性文件证明资料附件四、技术部分附件五、服务部分附件六、商务部分综合能力附件七、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第七章资格后审第一章招标公告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交易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03)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5.2万元(包一无线彩超:12.00万元、包二中心监护系统:53.2万元)最高限价:包一无线彩超:12.00万元、包二中心监护系统:53.2万元采购需求: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Ⅲ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Ⅱ类、Ⅲ类医疗器械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Ⅰ类医疗器械应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应体现所投产品名称),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请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4、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5、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电子招标投标,各投标人无须前往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及招标公告附件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交易乙方--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7、根据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升级的通知》(〔2020〕28号)要求,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潍坊)”,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七、若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联系方式:0536-81901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域国际大厦22层2213联系方式:17866677662(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海萍办公电话:17866677662发布人: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8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本工作须知要述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九、补充内容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先行解密,然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批量导入,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对外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保持会员系统在线,随时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3、投标人应授权委托本单位懂业务、懂技术(包括商务、技术)并且熟悉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接受评委会的澄清问询。评委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或需要陈述演示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尽可能简练的语言、音像资料完成每项内容,避免答非所问、不得要领。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5、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提报偏离表的,应认真地按照规定格式逐一填写。6、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的每条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潍坊市中医院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电话:0536-819013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域国际大厦22层2213联系人:孙海萍办公电话:17866677662邮箱:sdlmwf@126.com1.1.4合格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Ⅲ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Ⅰ类医疗器械应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应体现所投产品名称),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请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5招标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1.6招标文件适用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性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1.3.2★交货期包一: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包二: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交货方式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等验收合格。1.3.4质量标准合格1.3.5★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对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内容1.9.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内容1.9.3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内容1.9.4偏差□不允许允许,除招标文件项目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另有规定外,其他招标文件条款允许细微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和第2.3项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出疑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形式: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澄清文件疑问文件发送Word版文本及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两种形式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sdlmwf@126.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注:澄清文件、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形式: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变更信息(或答疑文件),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并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同“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同“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最高限价□无有,包一无线彩超:12.00万元、包二中心监护系统:53.2万元注: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4-3.2.10投标报价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3.4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严格遵循《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号》及《潍财采〔2019〕10号》相关规定。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详见“第七章资格后审”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此项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7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7月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2)投标文件及其他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制作方法: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WFTF)及PDF格式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时,及时导出未加密的和PDF格式投标文件备用。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经确认系统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联系“投标确认”时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将未加密或PDF格式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此种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未加密或PDF格式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2)投标文件及其他要求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上述时间段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左右,若在开标后15分钟内非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0536-8097130或0536-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携带CA证书、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忘记CA证书密码、CA证书过期、CA证书未升级、投标人网络故障等。3、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投标人“投标确认”时填写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用于不见面开标和业绩奖项确认期间与投标人联系事宜,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请投标人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电话通知后15分钟之内无任何回复或期间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投标单位的视为投标单位同意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7.3(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8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及各附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4.1.1款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地点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交易会员系统(新版系统)进行上传。2、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成册)。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代理机构不见面操作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成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插入CA锁批量导入所有解密的投标文件,根据投标单位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顺序当众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确定。6.8.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1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公告媒介: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由评标委员会分包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否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5.1质疑须知质疑须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格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2、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供应商超出质疑期限的将不予受理。4、接收质疑的方式:线上质疑或线下质疑(现场送达纸质质疑函一式两份)。5、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孙海萍,联系电话:17866677662。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电话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及招标文件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内标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解释权相关强制性规定,虽未在招标文件内列明,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1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100%(无息)。1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内有关规定若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4样品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5注意事项1.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后至开评标会议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单位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等事宜。2.各投标单位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开标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答疑等要求为准。3.投标单位通过“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投标单位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4.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有关的澄清、答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16特别说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承诺,若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等情形的,两年内不再参加本项目采购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同意将上述情形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异常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招标文件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所述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包择优选定一家中标单位。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方式、质量标准和质保期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所递交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均不予退还。1.5.2投标单位考察现场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了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1.5.3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每包中标单位承担。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其中标金额,具体收取比例按下表货物类标准的60%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收取)。无论投标单位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户行:齐商银行潍坊分行账号:801114501421014249行号:313458065322联系电话:17866677662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与投标人相关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中文版的,视为未能提供该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与投标文件编制有关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中文版的,与该部分相关的得分按零分处理。1.8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响应和偏差1.9.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进行评审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2)投标单位不能按采购方的要求及时供货;(3)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8.2.1款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细微偏差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9.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竞标产品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9.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类似技术资料等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超出偏差范围的投标将被否决。1.9.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资格后审;(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2.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1.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1.5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1.6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7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澄清的内容、答疑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相关回复,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2.2.4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或未按照第2.2.1项规定的形式提交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并发出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相关回复,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文件格式部分(1)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根据“第七章资格后审”标准资料要求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招标文件已给出附件格式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信用承诺书。(2)价格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3)政策性文件证明资料(如果有,请提供)。(4)技术部分: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品型号(规格)、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制造商(产地);技术偏离表a.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技术参数”部分得0分;b.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②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所报设备的彩页等资料;③各种实验报告、鉴定报告等(包含但不限于①注册时检验报告主要内容;②英文原版及中文对照版技术白皮书或类似技术资料,投标单位无法出具上述资料,可以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5)服务部分;(6)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业绩汇总表②商务偏离表;③商务部分其他资料:a.企业简介;b.企业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c.产品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等;d.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如果有);e.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包括企业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1.1.2其他内容(1)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程度;(2)其他承诺、说明与建议;(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4)投标单位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为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达到使用要求后的价格,含主件、接口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应包括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不得在中标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填报一种型号,不允许提供备选型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详细写明产品的系列、名称和规格型号、产品性能、各项技术指标、品牌产地、质量等级、出厂合格证、备案证、出厂检测报告等,以及达不到检测和质量要求应负的责任。3.2.7投标文件应对货物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以及达不到承诺的相关条款要求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2.8本项目所竞标货物若为进口货物,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采购要求,并确保合法进口。综合单价为运至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应含到岸价,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所有清关费用及国内运保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即采购人仅支付投标单位所报出的投标价格,其他遗漏价格采购人均不予以认可及支付。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10投标报价修正(1)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金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3)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5)投标单位应提供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第七章“资格后审”要求的资料等证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对应部分,开标会后将根据资格后审要求查验相关证件,并得出资格后审结论。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应使用统一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招标文件(格式为.WFZF)【若本项目有答疑或澄清文件,投标单位应及时下载并使用答疑文件(格式为.WFCF)】等要求进行编制、上传交易系统,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项目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1)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2)规定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3)投标单位必须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生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内未给出格式的内容投标单位可自行设计格式编制内容。3.8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电子投标文件(及各附件),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通过“潍坊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2.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和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并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要求于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5.2.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文件解密流程详见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开标前10分钟投标人提前登录系统,做好解密前模拟解密等准备工作。到达开标时间,投标人可同时上线解密,平均在二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开标后30分钟非自身原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CA锁、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网络不稳定等)导致在规定时间仍无法完成解密的,致电咨询:0536-8097130。在模拟解密和远程解密时,提示无法解密成功时,请确认此响应文件是否使用的此加密锁生成,并及时更换准确的CA锁进行解密。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十分钟内将异议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邮箱,并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开标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6.1.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6.1.6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2评标6.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6.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6.2.2投标文件的澄清(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6.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6.2.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按如下方式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3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6.4投标无效6.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6.4.2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内标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0)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投标人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5比较和评价6.5.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6.5.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4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5.3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6.5.4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6.5.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6.6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7保密要求6.7.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7.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8确定中标6.8.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6.8.2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合同授予7.1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公告期限公布中标人,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7.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7.3拟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拟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未中标的投标人可登录中标公告媒介查看中标结果。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7.7.1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7.2中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交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为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供应商为二级及以下级别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上一级代理商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复印件,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授权代理书合法、真实有效。若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授权资料或提供虚假授权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适用于国产品牌中标的情形)。7.7.3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7.7.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6中标单位须按本章第1.5.3项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将书面采购合同(2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合同备案。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1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3)未按规定报价者;(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8.2.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影响招标结果的违法、违规活动;(4)投标单位串通投标;(5)投标单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投标单位有本章第8.2.1项和第8.2.2项所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单位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8.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出现本章第8.2.3项、第8.2.4项和第8.2.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良投标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2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8.3.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单位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8.3.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交换意见。8.3.5评标结束后,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8.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与投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潜在投标单位名单、评标过程、各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8.3.7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8.5.1质疑须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2.1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解释权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一、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数量如下: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无线彩超2台12.00否2中心监护系统1批53.2否注: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包一:(无线彩超)1.数量:2台2.主要技术参数2.1扫描方式:电子阵列扫描。2.2扫描探头:同时具备凸阵、线阵两个探头,可通过按键快速切换。2.3带穿刺辅助功能,且具备针尖显影增强功能。2.4电池持续工作时间≥90分钟。2.5测量功能:距离、面积、周长、心率等。2.6电影回放:手动和自动回放。2.7图像保存:jpg,avi,DICOM等多种格式。2.8探头与主机连接方式:wifi或蓝牙无线连接。2.9使用期限≥10年。2.10配置穿刺引导线和穿刺架包二:(中心监护系统)1.中央监护软件及配套硬件:3套2.多参数监护仪20套3.适用测量范围:3.1具备心电(ECG)、血氧饱和度(SpO2)、心率(HR)、脉率(PR)、无创血压(NIBP),逐搏连续无创血压(连续无创血压)(cNIBP)等生理参数实时采集,并实时同步到中央监护软件;3.2患者在床或离床活动状态下,可连续检测生命体征,并对在院患者进行集群式统一管理。4.技术参数:4.1中央监护软件4.1.1具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1.2具备心电(ECG)、血氧饱和度(SpO2)、心率(HR)、脉率(PR)、无创血压(NIBP)、逐搏连续无创血压(连续无创血压)(cNIBP)等多参数的同步实时监测和远程查看的功能。4.1.3报警:具备报警设置功能,具备声音、屏幕闪烁、文字三种形式的报警提示,支持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及脉率的生理参数报警和技术报警。4.1.4具有趋势回顾界面。4.1.5支持设备端报警信息的显示,包括技术报警和生理参数报警:4.1.6设备端实时向核心服务器服务发送ECG、SpO2、HR、PR、NIBP、cNIBP等生理参数和设备连接、电量等与设备工作状态相关的信息;4.1.7设备端参数数据在中央站集中存储;4.1.8采集的生理信息数据或报警信息向中央监护软件同步,医护人员通过移动设备或网页可获取监护设备的实时在线数据。4.1.9具备用户登陆管理功能;4.1.10具备角色权限控制功能;4.1.11具备设备的设备识别,注册,接入管理功能;4.1.12具备病人基础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病人信息,病例等;4.1.13具备科室(角色)、床位的管理功能。4.1.14中央监护软件可实时数据显示,至少包含ECG、HR、PR、SpO2、NIBP、cNIBP的实时数据及已接入设备的电量、在线状态等信息。4.1.15具备病人历史数据查询、统计、细节查询等功能:4.1.16支持连接普通打印机打印相关数据;4.1.17操作日志查询;4.1.18报警记录查询。4.1.19支持平板或电脑等终端使用。4.1.21支持自主查房功能:4.1.21.1支持自定义配置查房时间,一天可多次查房4.1.21.2查房时,病人端给出查房提示,并自动记录生命体征;4.1.21.3自动生成查房记录和护理记录。4.2多参数监护仪4.2.1资质:产品通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4.2.2监测参数:4.2.2.1标配参数:心电(ECG)、血氧饱和度(SpO2)、心率(HR)、脉率(PR)、无创血压(NIBP)、逐搏连续无创血压(连续无创血压)(cNIBP);4.2.3心电性能(ECG):4.2.3.1具备通过心电导联线的心电采集功能;4.2.3.2可以采集心电图;(需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进行佐证)4.2.3.34.2.3.4心电增益(显示灵敏度)可支持5mm/mV(×0.5)、10mm/mV(×1)、20mm/mV(×2)及自动增益;4.2.3.5心率(HR)测量范围支持30bpm~300bpm,测量误差应为≤士5bpm。4.2.4无创血压性能(NIBP):4.2.4.1无创血压量程0mmHg~270mmHg;4.2.4.2平均偏差≤±5mmHg,标准偏差≤8mmHg;4.2.4.3测量方式支持手动和自动两种模式。其中,自动测量支持时间可选。4.2.5逐搏连续无创血压(连续无创血压)性能(cNIBP)4.2.5.1测量方式为非侵入式并且无袖带;(需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进行佐证)4.2.5.2支持逐搏连续测量方式,即能够连续测量每一个脉搏对应的舒张压和收缩压;(需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进行佐证)4.2.5.3逐搏连续无创血压量程支持0mmHg~270mmHg;4.2.5.4平均偏差≤±5mmHg,标准偏差≤8mmHg。4.2.6血氧饱和度性能(SpO2):4.2.6.1腕式无线血氧监测传感器4.2.6.2支持患者在移动状态下采集连续血氧饱和度;4.2.6.3SpO2的测量范围不窄于0%~100%;4.2.6.4在70%~100%范围内,测量误差≤2%;4.2.6.5脉率的测量范围不窄于30bpm~240bpm,误差≤4bpm;4.2.7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2.5小时。4.3无线单导动态心电记录仪4.3.1系统功能:4.3.1.1兼容安卓软件系统6.0及以上版本,且内置蓝牙4.0及以上版本的移动通信设备;4.3.1.2与安卓系统兼容使用,心电采集数据可永久存储,支持实时非实时查看;4.3.1.3与血氧功能共同使用时,可实现无袖带获取逐搏连续血压。4.3.2技术参数:4.3.2.2心电性能:应满足YY9706.247-2021行业标准的要求4.3.2.3导联系统:4.3.2.3.1单导联心电采集;4.3.2.3.2支持导联脱落检测和提醒。4.3.2.4记录功能:4.3.2.4.1可记录单导联心电数据;4.3.2.4.2支持显示剩余电量;4.3.2.4.3能记录心电数据的采集时间;4.3.2.5采样率≥500Hz;4.3.2.6动态输入范围:在叠加±500mV直流偏置电压下,输入信号范围不小于±10mV,最大误差±10%。4.3.2.7共模抑制比≥90dB4.3.2.8带宽:采样率为500Hz时,最大带宽为0.5~40Hz;4.3.2.9增益设置和误差:支持5mm/mV、10mm/mV、20mm/mV增益,最大误差±5%。4.3.2.10波形走速误差:支持6.25mm/s、12.5mm/s、25mm/s波形走速,最大误差±5%。4.3.2.11输入阻抗≥10MΩ。4.3.2.12电源:4.3.2.12.1内置电池续航能力≥24小时。4.3.2.13数据管理:4.3.2.13.1具备数据导出功能,并可通过心电分析软件查看导出数据4.3.2.13.2具备数据的无线传输功能4.3.2.14具备非心电导联线的心电采集功能4.3.2.15心电传感器整体重量≤100g4.4穿戴式传感器集中管理终端4.4.1可对无线脉搏血氧计和无线心电采集终端进行集中充电管理。注:1、技术参数中“▲”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按评标办法规定作扣分处理。2、上述技术说明及要求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三、商务要求及其他1、签订合同: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包修合同。2、付款条件和方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内容。3、供货时间:投标文件从开标并签订合同后,立即生效。特殊情况下,投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招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技术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准确报价。招标文件中的货物规定有某一厂家的具体型号时,投标单位可不受此限制,按等同产品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成熟可靠的优质产品。有关产品须符合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或规范,送审时须同时附上由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报告或各种试验报告。6、对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质保期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其承诺期限,在质保期内全部由中标人免费维修、维护。7、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免费提供中标货物的中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包装规格和进口货物的相应海关证明文件、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及专用工具。(2)中标人须派有经验及优秀的人员进行技术服务,服务过程中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若出现故障,3小时内应答,24小时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尽快解决问题或提供备用产品,保证乙方能够及时买到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4)终生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5)所投产品如规定需要冷链运输的,须提供冷链运输。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审打分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资料执行第七章“资格后审”要求的标准资料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细则》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包确定一名拟中标人。设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0000349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所投设备(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编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全称单位数量单价分项合计备注1无线彩超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显像仪粤械注准20222060415CScan索诺星、广州广州索诺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套251500.00103000.00合计总报价小写:10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叁仟元整。注:1、“设备名称”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给出的设备名称填写一致,各投标单位不得擅自修改。2、投标单位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5日资格审查汇总表标段编号:ZFCG-2025-0000349001标段名称:潍坊市中医院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无线彩超)序号单位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李兆欣汇总1山东康得莱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潍坊科健经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潍坊明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青岛科瑞合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评委签名:pwqz_50473,pwqz_,pwqz_,pwqz_pwqz_,pwqz_,pwqz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彩超等医疗设备 无线彩超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