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口整治工程 绿化提升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 其他房屋施工
一、项目编号:长街采2025-09
二、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74(%)
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8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1601、1602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临[2025]1661号
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
整治内容包括长河街道道口绿化提升、围挡美化、道路修复、建筑美化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0日历天
陆美丽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5201640173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许爱荣,周利燕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
33.0
34.0
27.0
31.33
60.0
91.33
1
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
30.0
29.5
24.0
27.83
58.42
86.25
1
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
31.0
31.0
25.0
29.0
56.92
85.92
1
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
15.5
16.0
16.0
15.83
55.5
71.3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计取,当项目代理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68.4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482158
质疑联系人:傅晓敏
质疑联系方式:18258282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826号10幢6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5787880
质疑联系人:杨坷奇
质疑联系方式:18067955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发布稿-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最终稿).docx288.2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1K
中小企业声明函194.9K
发布稿-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最终稿).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长街采2025-09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一般市政公用工程,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5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1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802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3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784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765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74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5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5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1.根据招标文件第24页第五点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为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1.根据招标文件第24页第五点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为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1.根据招标文件第24页第五点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为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3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信用情况:企业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C级以下不得分。(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开标当日信用分值,结合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开标当日企业信用等级分数线为准)0.00-3.001.001.001.001.003.002商务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上不能显示时间的不予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3商务项目经理证书: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的1.5分。【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得分。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类专业(详见附件10),否则不得分。0.00-2.500.001.002.501.502.504商务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土建或装饰装修施工员、三类人员C证、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单个五大员证书只计1次,单个人员有多个五大员证书的只计1次。每有1个种类证书人员得0.5分,若全部满足,则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00-2.500.002.502.502.502.505技术现状分析:对施工现场现状、环境进行分析①分析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②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③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差的得1分;④分析内容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1.002.002.002.002.006技术施工方案:主要分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工艺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7技术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8技术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打分。①现场布置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②现场布置基本合理,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现场布置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现场布置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9技术主要材料:投标响应单位施工主要材料的选用的品牌型号的档次优劣情况及环保性、安全性等,符合性情况合理打分。①选用材料优、安全、环保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选用材料一般、安全、环保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得1.5分;③选用材料较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得1分;④选用材料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较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0技术质量措施方案:是否为确保项目质量具有针对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1技术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科学、可靠、可行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可靠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12技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情况,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3技术人员配置: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外配置情况:本项由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的描述,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③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建筑工程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2.002.002.002.0014技术确保工期措施和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提供具有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的、工期保证措施和方案,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15技术质保期承诺:满足工程质保相关标准的不得分;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16技术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和相应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科学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7技术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所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详尽、准确、合理且针对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8技术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整改措施、质量保证、服从管理、优惠等方面)。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承诺内容的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措施、服务能力及服务便捷性等安排合理、操作性强进行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0.5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1.002.002.002.002.00合计0.00-40.0015.5029.5031.0030.0033.00专家(签名):3/9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信用情况:企业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C级以下不得分。(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开标当日信用分值,结合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开标当日企业信用等级分数线为准)0.00-3.001.001.001.001.003.002商务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上不能显示时间的不予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3商务项目经理证书: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的1.5分。【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得分。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类专业(详见附件10),否则不得分。0.00-2.500.001.002.501.502.504商务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土建或装饰装修施工员、三类人员C证、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单个五大员证书只计1次,单个人员有多个五大员证书的只计1次。每有1个种类证书人员得0.5分,若全部满足,则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00-2.500.002.502.502.502.505技术现状分析:对施工现场现状、环境进行分析①分析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②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③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差的得1分;④分析内容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1.001.002.002.002.006技术施工方案:主要分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工艺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7技术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001.501.501.508技术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打分。①现场布置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②现场布置基本合理,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现场布置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现场布置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001.509技术主要材料:投标响应单位施工主要材料的选用的品牌型号的档次优劣情况及环保性、安全性等,符合性情况合理打分。①选用材料优、安全、环保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选用材料一般、安全、环保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得1.5分;③选用材料较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得1分;④选用材料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较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0技术质量措施方案:是否为确保项目质量具有针对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2.0011技术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科学、可靠、可行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可靠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2技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情况,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001.501.501.5013技术人员配置: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外配置情况:本项由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的描述,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③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建筑工程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2.002.002.002.0014技术确保工期措施和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提供具有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的、工期保证措施和方案,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5技术质保期承诺:满足工程质保相关标准的不得分;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16技术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和相应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科学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501.501.5017技术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所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详尽、准确、合理且针对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501.501.501.5018技术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整改措施、质量保证、服从管理、优惠等方面)。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承诺内容的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措施、服务能力及服务便捷性等安排合理、操作性强进行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0.5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1.002.002.002.002.50合计0.00-40.0016.0027.0031.0029.5034.00专家(签名):6/9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信用情况:企业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C级以下不得分。(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开标当日信用分值,结合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开标当日企业信用等级分数线为准)0.00-3.001.001.001.001.003.002商务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上不能显示时间的不予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3商务项目经理证书: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的1.5分。【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得分。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类专业(详见附件10),否则不得分。0.00-2.500.001.002.501.502.504商务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土建或装饰装修施工员、三类人员C证、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单个五大员证书只计1次,单个人员有多个五大员证书的只计1次。每有1个种类证书人员得0.5分,若全部满足,则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00-2.500.002.502.502.502.505技术现状分析:对施工现场现状、环境进行分析①分析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②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③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差的得1分;④分析内容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2.002.002.002.002.006技术施工方案:主要分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工艺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7技术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8技术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打分。①现场布置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②现场布置基本合理,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现场布置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现场布置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9技术主要材料:投标响应单位施工主要材料的选用的品牌型号的档次优劣情况及环保性、安全性等,符合性情况合理打分。①选用材料优、安全、环保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选用材料一般、安全、环保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得1.5分;③选用材料较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得1分;④选用材料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较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0技术质量措施方案:是否为确保项目质量具有针对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1技术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科学、可靠、可行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可靠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12技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情况,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501.501.501.501.5013技术人员配置: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外配置情况:本项由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的描述,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③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建筑工程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4技术确保工期措施和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提供具有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的、工期保证措施和方案,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5技术质保期承诺:满足工程质保相关标准的不得分;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0.00-2.000.002.002.002.002.0016技术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和相应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科学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7技术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所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详尽、准确、合理且针对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8技术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整改措施、质量保证、服从管理、优惠等方面)。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承诺内容的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措施、服务能力及服务便捷性等安排合理、操作性强进行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0.5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0.00-3.001.001.001.001.001.00合计0.00-40.0016.0023.5025.0024.0027.00专家(签名):9/9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长街采2025-09)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5浙江华尔达建设有限公司74%31.3360.0091.3314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76%27.8358.4286.2523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78%29.0056.9285.9231杭州中镱建设有限公司80%15.8355.5071.33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9月15日1/1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长街采2025-09采购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长街采2025-09项目名称: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预算金额(元):1094301.00最高限价(元):984870.90(预算价下浮10%)风险控制价(元):853554.78(预算价下浮22%)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保函。采购需求: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主要内容:整治内容包括长河街道道口绿化提升、围挡美化、道路修复、建筑美化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4.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证书个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字),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包括已成交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或暂停施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当日现场审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在建情况】4.3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4.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地点(网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长河街道开评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zhe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HG9nSsS%2F88BjcKoPgyOE%2BQ%3D%3D八、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482158质疑联系人:傅晓敏质疑联系方式:18258282696(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826号10幢6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5787880质疑联系人:杨坷奇质疑联系方式:18067955058(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仅限投诉事项)政策咨询:祝先生,0571-8952121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2)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十六)条: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折扣率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磋商报价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的“六、其他要求 2、报价要求”。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出台了《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杭州市滨江区门户网站公示的滨江区政采贷合作银行及联系人信息表(https://www.hhtz.gov.cn/art/2022/1/11/art_1487037_59039349.html?key)获取联系方式选择银行进行对接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826号10幢601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徐辉,1335578788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后,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仍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件,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根据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本项目评标办法提供的相应资料(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业绩、人员证书等资料)原件进行核验。1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年度合同折扣支付。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525245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8.4结束解密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未发送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情况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内容: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标准及规范1、标准及规范除有另行规定外,供应商实施项目中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已颁布标准、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如下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7)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技术条款中有关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2、材料设备质量要求1.材料设备选择(1)本采购文件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及零星材料,各供应商须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材料设备要求采用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制造商的合格产品,产品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报价及组织实施。2.材料的质量保证(1)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使用单位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项目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3)材料检验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程序进行。凡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项目上使用。3.供应要求(1)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采购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国家规定的认证证书、报告。(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不予调整。4.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3、项目管理的要求1.采购范围内的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和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3.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实施周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技术负责人,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应在80%以上,其它管理人员到位率应在100%。5.合同期间承包人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为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等各类因素,承包人均需考虑,且将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合同履约期▲合同履约期(同施工工期):80日历天。5、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除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质保期为5年外,其余质保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6、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实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直至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验收过程中,如有不满足发包人要求、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整改,费用自理。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前的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进报价中。三、商务要求1、合同双方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乙方为成交供应商,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2、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自提交之日起至合同竣工期+90日历天,若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第四章合同条款》。4、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5、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供应商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五、实质性要求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六、其他要求1、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施工图纸和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商务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整体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须≤90%),如90%即(预算金额(元):1094301*90%)合同期内各单项单价按整体折扣后的价格执行,合同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价格结算标准,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计算公式:合同结算价=中标整体折扣率×预算金额。2.投标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3.“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报价中,凡清单中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4.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5.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除非本采购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7.相关费用报价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企业管理费用的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规费、税金的取费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8.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对技术难度和安全性引起特别重视,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报价中。结合现场所有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将现场情况的处理以及现场因素引起的其他情况的处理计入报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中,在报价和施工工期中包干。9.如有施工图纸中未明确,但是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是通过工程验收所必备的内容,请供应商在采购答疑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将视这些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报价中。10.供应商在收到本采购文件后应对本采购文件涉及的全部材料设备进行仔细的市场调研并与本采购文件对材料设备的相关要求进行对比,如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对材料设备部分的要求(包括技术参数、品牌等)出现错误或疑义或表述不清的情况,请在答疑时提出相关问题,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的问题审核本采购文件中对材料设备部分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疑问部分要约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释或补充。如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部分的要求无意见或未在答疑中提出相关问题,则视为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对材料设备要求的条款。同时供应商必须对最终选择的材料设备品牌负责,所选择的材料设备品牌是经过供应商仔细市场调研并深思熟虑决定的结果,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价格、供货周期等对本工程有影响的因素都已在供应商考虑范围内。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在选定材料设备品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成交后提出要求修改该材料设备品牌。11.本条款中所涉及的费用均计入措施费内。无论是否开列费用,采购人一律视为供应商已确认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已承诺承担负责所有工作和责任。如其它条款与本条款相抵触,以本条款为准。(1)本工程请供应商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结合现场所有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将现场情况的处理以及现场因素引起的其他情况的处理计入报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中,在报价和施工工期中包干,今后不予调整。(2)以下的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场地情况、周边情况和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自行考虑相应的措施费用,计入报价:①工程现场不允许施工人员在现场住宿;不允许烧饭烧菜等生活用电;。②对原有建筑物等按图纸要求必须拆除的全部内容,均需拆除,采购人要回收的主材需交于采购人。③对原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拆除前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拆除;④在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措施;⑤建筑垃圾按指定通道运输,并进行分类、分区域堆放;⑥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堆放。供应商必须自行负责对材料的看管保护。⑦安装开槽、洞,地、墙面修补等,费用计入报价。(3)投标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有内容的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报价中,还应包括供应商认为完成该工程所需交纳的地方或行业的其他费用以及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检测费用并支付费用。(4)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本工程工地之外,供应商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丢弃点,从工地清运出去,涉及运输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5)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工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及工料机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有矛盾,以综合单价为准。(6)所有材料的二次搬运,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经验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自行考虑费用,计入报价,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7)对于设计确认的材料,供应商要进行更换,必须经取得采购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换。(8)供应商工程竣工退场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9)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供应商也可承诺更长时间的质保期】(10)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3.工程量清单(另附)▲报价时以整体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工程量不得调整。如工程量清单描述与图纸、采购文件规定技术要求、项目实际情况有不一致处,请在答疑时提出,未经采购人修改,报价时不得调整。4.图纸图纸以电子版形式与采购文件一同发放,如未收到图纸,请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将提供书面版图纸,供应商应核对采购时发放的电子版图纸和书面版图纸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处,请向采购人提出。▲5.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制作技术标方案,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信用情况:企业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C级以下不得分。(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开标当日信用分值,结合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开标当日企业信用等级分数线为准)3客观分资信标2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上不能显示时间的不予得分。)2客观分资信标3项目经理证书: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的1.5分。【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得分。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类专业(详见附件10),否则不得分。2.5客观分资信标4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土建或装饰装修施工员、三类人员C 证、土建或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单个五大员证书只计1次,单个人员有多个五大员证书 的只计1次。每有1个种类证书人员得0.5分,若全部满足,则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5客观分资信标5现状分析:对施工现场现状、环境进行分析①分析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②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2分;③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差的得1分;④分析内容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3主观分技术标6施工方案:主要分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工艺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7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内容较完善的得1.5分;③方案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8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打分。①现场布置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②现场布置基本合理,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现场布置存在缺项的得1分;④现场布置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9主要材料:投标响应单位施工主要材料的选用的品牌型号的档次优劣情况及环保性、安全性等,符合性情况合理打分。①选用材料优、安全、环保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选用材料一般、安全、环保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得1.5分;③选用材料较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得1分;④选用材料差、安全、环保与采购需求较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0质量措施方案:是否为确保项目质量具有针对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1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科学、可靠、可行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可靠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2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情况,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3人员配置: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外配置情况:本项由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的描述,合理打分。①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③计划存在缺项的得0.5分;建筑工程④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4确保工期措施和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提供具有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的、工期保证措施和方案,合理打分。①计划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计划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计划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计划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5质保期承诺:满足工程质保相关标准的不得分;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2客观分技术标16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和相应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全面、科学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7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所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合理打分。①方案详尽、准确、合理且针对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5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1分;④方案与采购需求不适应的得0.5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2主观分技术标18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整改措施、质量保证、服从管理、优惠等方面)。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承诺内容的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措施、服务能力及服务便捷性等安排合理、操作性强进行打分。①方案全面、合理且操作性强,与采购需求完全相适应的得2分;②方案详细且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不足的得1分;③方案基本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但存在欠缺的得0.5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3主观分技术标19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后报价)*6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按信用分由高到低排列,以上二项都并列时,并列单位按摇号顺序产生(并列单位参与现场摇号)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可参考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河街道道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3.3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5)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6)其他: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国家或行业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则要求从新。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其他: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及询标纪要等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构成的其它文件。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由发包人工程师做出解释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应依次如上所述。任何不列入其上的其他文件,皆不影响合同文件,除非双方另签补充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实际采用的(拆除墙体及加固、装饰、水电、暖通、消防等)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3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在有关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完成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乙方与出入场负责签订进出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道路运输和临时堆放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以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的内容为准;本工程的超重件:以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的内容为准;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10.4.1专用条款执行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发包人委派为发包人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3)确有必要时,发包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4)发包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应于发包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发包人要求已被确认。(5)承包人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申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6)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7)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8)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指令或配合的质量进度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1万元/次的违约金。(9)发包人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承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承包人可在接到指令、批件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接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10)发包人代表换人,发包人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临时用电接线、用水接管、通讯及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移交的水电接口在移交之日起,记录水电计量表度数,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场与公共道路已连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工前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向发包人申请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各种批准证件,承包人协助。(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工程控制点,以现有房屋为基准。(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3天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核准登记时已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a、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这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b、竣工图编制要求:有变更依据的实际施工内容图(包括能够清晰表达的平立剖和节点图),不得以采用文字形式代替应当可用施工图表达的内容。c、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的竣工图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十五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费用列入投标总价):①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A、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一式四份)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外加工计划)。B、开工后每月22日前提供(一式四份)施工进度报表(包括形象进度、质量情况、重大事件和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及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动力照明用电安全及其他涉及安全保卫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质安监、排污、夜间施工等手续,费用自理。④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包括所需费用),如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须自费予以修复,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交接手续办清后,非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坏由发包人完全负责。⑤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承担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因施工被损坏的绿化恢复费用。工程交接完成后,3天内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和废物,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状态。如承包人交工3天后仍不清除、修复,发包人可自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⑥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治安、绿化、噪音、渣土管理、污水排放、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罚款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B、施工时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报告,知情不报引起的工程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承包人全权负责;⑦承包人应处理好与周边人员与居民的关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办公活动: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纠纷的,承包人应全权负责赔偿与善后事宜。⑧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施工期间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要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负责本工程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合同内容要求。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必须达到80%以上;到岗率每月按实际到现场的天数÷施工期内每月日历天×100%计算。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住建局以及人社局的文件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未到岗处理,项目经理到岗率不到80%的,发包人扣除项目经理及领导班子到岗率保证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原则上不更换,确需更换的按市建委的文件规定执行。(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及相关部门认可备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扣除项目经理及领导班子到岗率保证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导致项目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外,工期每拖延一天再处以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直至扣除合同总价的3%为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导致工程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除没收其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再处以合同总价2.5%的工程款;承包人还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因此而追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天内。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原则上不更换,确需更换的按市建委的文件规定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导致项目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发包人除没收承包人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外,工期每拖延一天再处以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直至扣除合同总价的3%为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导致工程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除没收其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再处以合同总价2.5%的罚款;承包人还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因此而追加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没收项目经理及领导班子到岗率保证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未到岗处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率不到80%的,发包人没收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到岗率保证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性的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3.6条。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按要求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2)履约担保: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为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为25%,质量履约保证金为25%,施工机械设备到位保证金为10%,项目班子到位保证金为10%)。(3)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若承包人无法提交,则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后失效。执行本条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前期协调、施工现场协调、工程监理;工程变更、索赔、工期的直接独立审批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监理合同授权;(2)按监理合同授权;(3)按监理合同授权。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奖励。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口整治工程 绿化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