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2025)



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成交公告

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政府采购工程)
成交公告

一、 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
二、 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
三、 成交信息:
施工单位名称: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办事处团结村
成交金额:312946.8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 完成工期: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整体保修期不低于2年,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刘洪利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鲁2372009202399321

五、 评审专家名单:吕建勋(采购人评委)、王海鹏(组长)、李闽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00元,由本项目的成交人在公布成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海阳市海文路99号
联系方式:0535-322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1号楼11楼1102
联系方式:0535-377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纯冲
电话:0535-37788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示)
2.被推荐施工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
3.未成交施工单位的未成交原因
4.成交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成交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将施工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成交施工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
7.最终报价表
8.山东省专家薪酬支付表

附件9.15.pdf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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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烟台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7:00

评审专家名单
李闽飞

总中标金额
¥31.29468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
0535-3229393

采购单位
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海阳市海文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5-3229393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1号楼11楼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06445617

1、采购文件已公示2、被推荐施工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审得分最高3、未施工单位的未成交原因海阳市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海阳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成交候选人序号施工单位名称总得分排名1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89.6712海阳市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2723海阳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79.2634、成交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6人,营业收入为8665.829799万元,资产总额为5487.36482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全称(盖章):海阳市团结建定有限江公司日期:2025年9月13日5、成交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6、将施工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成交施工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附:海阳市烈士陵园西面道路挡土墙项目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中标通知书点击查看2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2年度海阳市人民政府方圆街道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一里口村工程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爱7、二轮报价表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A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总价元1312946.80312946.80312946.8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5日8、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9月15日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30433.87元成交金额312946.80元评审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14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5时3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吕建勋王海鹏李闽飞合计400--一180--580400--一180--580400----180--580总计1740元采购人代表:刘成光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政府采购工程)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二、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三、成交信息:施工单位名称: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办事处团结村成交金额:312946.8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完成工期: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工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整体保修期不低于2年,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经理:刘洪利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鲁2372009202399321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建勋(采购人评委)、王海鹏(组长)、李闽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00元,由本项目的成交人在公布成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海阳市海文路99号联系方式:0535-3229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1号楼11楼1102联系方式:0535-37788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纯冲电话:0535-3778858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示)2.被推荐施工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3.未成交施工单位的未成交原因4.成交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5.成交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将施工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成交施工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7.最终报价表8.山东省专家薪酬支付表1、采购文件已公示2、被推荐施工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审得分最高3、未施工单位的未成交原因海阳市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海阳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成交候选人序号施工单位名称总得分排名1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89.6712海阳市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2723海阳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79.2634、成交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6人,营业收入为8665.829799万元,资产总额为5487.36482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全称(盖章):海阳市团结建定有限江公司日期:2025年9月13日5、成交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6、将施工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成交施工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附:海阳市烈士陵园西面道路挡土墙项目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中标通知书点击查看2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2年度海阳市人民政府方圆街道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一里口村工程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爱7、二轮报价表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A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总价元1312946.80312946.80312946.8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5日8、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9月15日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30433.87元成交金额312946.80元评审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14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5时3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吕建勋王海鹏李闽飞合计400--一180--580400--一180--580400----180--580总计1740元采购人代表:刘成光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政府采购工程)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00二、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三、成交信息:施工单位名称:海阳市团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办事处团结村成交金额:312946.8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完成工期: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工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整体保修期不低于2年,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经理:刘洪利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鲁2372009202399321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建勋(采购人评委)、王海鹏(组长)、李闽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00元,由本项目的成交人在公布成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阳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海阳市海文路99号联系方式:0535-3229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1号楼11楼1102联系方式:0535-37788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纯冲电话:0535-3778858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示)2.被推荐施工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3.未成交施工单位的未成交原因4.成交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5.成交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将施工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成交施工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7.最终报价表8.山东省专家薪酬支付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移保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