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营养粉 全营养制剂中标结果公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1号-1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全营养制剂
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 202 号英语周报大厦八层绿谷众创空间第 815 室
628,100.00

评审总得分:82.03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高蛋白型
伊全素
粉剂
1450000
0.25元

2
乳清蛋白型
丰白悦
粉剂
360000
0.65元

3
...
...
...
...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智、蔡美丽、杜江涛(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 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8,54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成交公告二、成交情况中单价为首次单价。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质疑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3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伟乐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0371-8668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伟乐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评审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序号1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序号3整蛋白通用型、序号4整蛋白纤维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君悦营养医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0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2.(序号2整蛋白纤维型、序号7短肽型、序号8乳清蛋白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特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资产总额为23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序号5高蛋白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300万元,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序号6低脂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鑫禾健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章):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6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建络和的2025年09月16日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1号分包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全营养制剂分包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1号-1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9月16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2、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3、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1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6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09月16日09:3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0、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6日09时59分11、评审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12、其他说明事项:无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9月16日09:3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6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1026780.0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1021150.0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2950.04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23680.05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987930.06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933700.0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健智、蔡美丽、杜江涛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食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通过通过2资质要求通过通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通过4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通过通过1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均通过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磋商报价磋商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进口产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分包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备选投标方案通过通过通过通过8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9联合体投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3磋商报价通过通过4磋商有效期通过通过5进口产品通过通过6分包通过通过7备选投标方案通过通过8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9联合体投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均通过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933700.0628100.0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1021150.0934350.0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2950.0921680.04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987930.0539520.05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23680.01003096.06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1026780.0101953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34.361116.672082.031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23.11116.673080.772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3.419.5112467.9134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40401458.045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1.513.5111652.0156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21.173.50226.676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933700.0628100.0628100.034.36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1021150.0934350.0934350.023.1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2950.0921680.0921680.023.414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987930.0539520.0539520.040.05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23680.01003096.01003096.021.516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1026780.01019530.01019530.021.17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服务承诺项目业绩汇总1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0.00.01.52.03.5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0.00.03.08.011.03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0.00.51.52.04.04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00.01.58.09.55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0.00.03.08.011.06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0.00.01.52.03.5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王健智蔡美丽杜江涛汇总1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8.06.07.00.02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18.018.014.016.67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011.011.011.04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1.011.011.011.05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13.011.09.00.06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18.018.014.016.67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技术标评分汇总1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14.014.02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20.020.03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024.04河南康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6.016.05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2.02.06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30.030.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6281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润洛阳医药有限公司934350.0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21680.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山西铭方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请聚家高尊基露要说盟的情品水组曼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和漯河常佰通特医食品有限公司,清标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标得分为零。磋商小组(签字):五这织杜江涛美的K、磋商文件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各交易主体:四、请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竞买人)从业人员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年600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附件)。..............................................................................................................................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申请人资格要求: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3年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样品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项目概况三、其它要求四、供货要求附件二: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根据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4: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同一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4.2.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各交易主体: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于8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8月5日前已在老系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的项目,仍在老系统完成后续工作。新进场项目须在新系统进行操作,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将新系统的投标流程及要求予以明确,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新系统的操作要求完成投标。二、新系统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飘窗”中的“新系统入口”登录,首次在新系统参与交易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需要在新系统(http://61.54.85.189/tpbidder)完成账号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后开展交易业务。投标单位投标期间如有信息变更,请在新老系统内同步调整,以免影响招投标活动。三、交易主体原CA数字证书(华测、深圳、北京、信安)均可在新系统继续使用。四、请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竞买人)从业人员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五、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中心信息科电话:0379-69921065/69921063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8月5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全营养制剂1029800.001029800.001029800.002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2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个性化配置专用制剂464400.00464400.00464400.003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疾病专用型305800.00305800.00305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年600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附件)。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5.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5.6交货期:三年内分批交付。5.7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3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5、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79-677357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0371-866884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79-677357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0371-86688490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1.1.4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附件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所投产品不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则无需提供。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1.1.8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号1.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供应商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中多个标段。1.1.10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工业1.2.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1.2.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入库,按物资预算执行进行付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3.1交货期三年内分批交付。1.3.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1.3.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1.3.6合同履行期限3年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4.1供应商资格要求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1.4.3款要求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交货期;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要求;付款方式。1.11.2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3偏差允许,偏差范围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详细条款中“技术标评分参数”。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同一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8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金额1029800.00元;二标段预算控制金额464400.00元;三标段预算控制金额305800.00元。本项目同时设置预算单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或预算单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运至指定地点、保险、税金、安装、质保等一切费用。2、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投标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无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3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3开标疑义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标段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各标段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递交的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提交质疑事项。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样品不提交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一标段:高蛋白型二标段:益生菌组件三标段:肿瘤专用型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2、本项目成交单价计算为:首次单价*(最终总报价/首次总报价*100%),采购人最终根据实际用量和成交单价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3、最后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后报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商品的包装和快递包装验收标准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6、其他相关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12暗标评审要求1、本次采购采用暗标评审。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12暗标评审要求(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采购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注: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报进口产品,也可报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及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交货期、交货地点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1.11.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开启5.1采购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采购活动。5.2采购开启规定5.2.1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采购活动。5.2.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3开标疑义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网上提交的形式,由磋商小组在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并提交,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评标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4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如成交人不按7.5.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5.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样品如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暗标评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共三个标段。二、技术标准及要求标段类型名称适用人群参数(每100g或ml含量)规格预算单价(元/g或元/ml)用量(g或ml)标段预算控制金额(元)一标段全营养制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适用于10岁以上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需要进行营养补充的人群1、能量(KJ/kcal)≥1790KJ2、蛋白质(g)≥15g3、脂肪(g)≥13g4、亚油酸(g)≥2.0g5、α-亚麻酸(mg)≥500mg6、碳水化合物(g)≥57g7、膳食纤维(g)≥3.0g粉剂0.651440001029800.00整蛋白纤维型高血糖的管饲或膳食摄入不足的人群,需均衡营养摄入1、能量(KJ/kcal)≥1800KJ(430kcal)2、蛋白质(g)≥18g3、脂肪(g)≥12g4、碳水化合物(g)≥58g5、膳食纤维(g)≥6g粉剂0.22225000整蛋白通用型一般管饲或膳食摄入不足的人群,需均衡营养摄入1、能量(KJ/kcal)≥415KJ(99kcal)2、蛋白质(g)≥3.5g3、脂肪(g)≥1.7g4、碳水化合物(g)≥13.5g液体0.18500005、不含膳食纤维整蛋白纤维型高血糖的管饲人群或膳食摄入不足的人群,需均衡营养摄入1、能量(KJ/kcal)≥410KJ(98kcal)2、蛋白质(g)≥3.5g3、脂肪(g)≥3.2g4、碳水化合物(g)≥12.5g5、膳食纤维(g)≥1g液体0.1850000高蛋白型低蛋白血症或膳食摄入不足的人群1、能量(KJ/kcal)≥1800KJ2、蛋白质(g)≥21g3、脂肪(g)≥10g4、碳水化合物(g)≥58g5、膳食纤维(g)≥5g粉剂0.291450000低脂型胆囊疾病等需要限制脂肪摄入的人群1、能量(KJ/kcal)≥1600KJ2、蛋白质(g)≥13g3、脂肪(g)≤2g4、碳水化合物(g)≥75g粉剂0.34216000短肽型胃肠道功能较差;启动肠内营养的过渡期1、能量(KJ/kcal)≥1650KJ(394kcal)2、蛋白质(g)≥15g3、脂肪(g)≤3g4、碳水化合物(g)≥75g粉剂0.53252000乳清蛋白型需额外强化补充蛋白质的人群1、蛋白质≥80%2、钠≤260mg粉剂0.67360000二标段个性化配置益生菌组件肠道菌群紊乱的患者含9种或9种以上菌株,出厂活菌数量500亿/条,含γ-氨基丁酸粉剂3.925000464400.00谷氨酰胺组件胃肠道功能较差患者谷氨酰胺≥90g粉剂1.5700专用制剂膳食纤维组件便秘等需要额外添加膳食纤维的患者膳食纤维含量≥85.0g粉剂1.25000微量元素组件微量元素摄入不足;需要增加微量元素摄入的人群1、锌≥500mg2、铜≥60mg3、铁≥500mg4、锰≥100mg5、碘≥5000μg6、硒≥1500μg粉剂1.81000矿物质-铁元素组件贫血的患者铁≥500mg粉剂3.31000矿物质-钙元素组件缺钙的患者钙≥6000mg粉剂1.31000矿物质-钾元素组件缺钾的患者钾≥30000mg粉剂1950复合维生素组件疾病应激期、长期禁食等混合型维生素不足的患者1、维生素A≥25000μg2、维生素D≥40μg3、维生素E≥400mg4、维生素B1≥35mg5、维生素B2≥40mg6、维生素B6≥40mg7、维生素B12≥80μg8、维生素C≥4500mg9、泛酸≥150mg10、烟酸≥450mg粉剂31000水溶性维生素组件水溶性维生素摄入不足;需要增加水溶性维生素摄入的人1、维生素B1≥50mg2、维生素B2≥60mg3、维生素B6≥60mg4、维生素B12≥120μg粉剂2.51000群5、维生素C≥6000mg6、泛酸≥200mg7、烟酰胺≥600mg8、叶酸≥18000μg脂溶性维生素组件疾病应激期、长期禁食等脂溶性维生素不足的患者1、维生素A≥40000μg2、维生素D≥50μg3、维生素E≥600mg粉剂21000个性化配置整蛋白普通型一般管饲或膳食摄入不足的人群,需均衡营养摄入1、能量(KJ/kcal)≥1850KJ2、蛋白质(g)≥16g3、脂肪(g)≥15g4、碳水化合物(g)≥55g5、不含膳食纤维粉剂0.6100000腹泻型-糊化米粉增稠、缓解腹泻1、能量≥1400KJ(334kcal)2、蛋白质≥6g3、脂肪≤1g4、碳水化合物≥70g5、钠≤10mg粉剂0.230000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需要额外强化补充蛋白质的患者1、能量(KJ/kcal)≥1500KJ(356kcal)2、蛋白质(g)≥85g3、脂肪(g)≤1g4、碳水化合物(g)≥4g5、乳糖含量(g)<2g6、符合国食注字标准粉剂1.350000糖尿病型糖尿病及应激性血糖高的患者1、能量≥1800KJ(430kcal)2、蛋白质≥20g3、脂肪≥15g4、碳水化合物≤53g粉剂0.62000005、膳食纤维≥6g匀浆膳(纤维型)胃肠道功能较好、疾病康复期的糖尿病及高血糖患者1、能量≥1780KJ(425kcal)2、蛋白质≥17g3、脂肪≥13g4、碳水化合物≥55g5、膳食纤维≥6g粉剂0.1560000匀浆膳(通用型)胃肠道功能较好、疾病康复期的一般患者1、能量≥1800KJ(430kcal)2、蛋白质≥20g3、脂肪≥13g4、碳水化合物≥55g粉剂0.1560000口服型营养专用袋(300ml/500ml)营养制剂包装300ml和500ml两款,食品级2500营养制剂滴注专用袋(300ml)营养制剂包装食品级3500营养制剂滴注专用袋(500ml)营养制剂包装食品级324500三标段疾病专用型低蛋白肾病专用型肾脏疾病等需要限制蛋白质摄入的患者1、能量≥1700KJ2、蛋白质≤9g3、脂肪≥10g4、碳水化合物≥60g粉剂0.850000305800.00肿瘤专用型存在营养不良或需要额外增加营养补充的肿瘤的患者1、能量≥1800KJ2、蛋白质≥23g3、脂肪≥13g4、碳水化合物≦55g5、膳食纤维≥5.0g粉剂1.8830000孕产妇专用型需要增加营养补充孕妇1、能量≥1600KJ2、蛋白质≥21g3、脂肪≥10g4、碳水化合物≦50g粉剂0.770000肝病支链氨基酸型存在营养不良或需要额外增加营养补充的肝病患者含3种以上支链氨基酸,含量≥50g粉剂0.5270000肺病专用型存在营养不良或需要额外增加营养补充的患者需提供说明书1、能量≥1800KJ2、蛋白质≥20.0g3、脂肪≥12.0g4、碳水化合物≥50g粉剂0.480000儿童型全营养配方1~10岁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等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1、能量≥1700KJ2、蛋白质≥10g3、脂肪≥15g4、碳水化合物≥50g粉剂0.580000肥胖患者减重型肥胖人群组合产品,需包含代餐棒/粉和能量阻断剂粉剂/片剂0.6580000注:本表中的用量为预估总用量,采购人最终根据实际用量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三、其它要求1、具有详细完整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方案。2、具有详细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3、具有详细可行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4、具有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5、提供服务承诺。6、交货期:三年内分批交付。7、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3年9、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入库,按物资预算执行进行付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0、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12、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四、供货要求1、供应商在满足技术要求和性能的前提下可投同档次或优于上述参数、性能和质量的货物。供应商应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3C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主管部门规定可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页查询截图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3、采购人使用成交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附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A02052305空调机组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A060807便器冲洗阀《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一并予以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4月21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一、电线电缆(3种)1.电线组件(0101)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0104)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105)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5种)4.插头插座(0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0202)6.器具耦合器(0204)7.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0206)**8.熔断体(0205、0207)三、低压电器(2种)**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10.低压元器件(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0309)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11.小功率电动机(0401)五、电动工具(3种)*12.电钻(0501)*13.电动砂轮机(0503)*14.电锤(0506)六、电焊机(4种)*15.直流弧焊机(0603)*16.TIG弧焊机(0604)*17.MIG/MAG弧焊机(0605)*18.等离子弧切割机(0607)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19.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20.电风扇(0702)21.空调器(0703)**22.电动机-压缩机(0704)23.家用电动洗衣机(0705)24.电热水器(0706)25.室内加热器(0707)26.真空吸尘器(0708)27.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09)28.电熨斗(0710)29.电磁灶(0711)30.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0712)31.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0713)32.微波炉(0714)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0715)34.吸油烟机(0716)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0717)36.电饭锅(0718)37.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719)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18种)38.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39.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40.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41.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42.电子琴(0813)43.微型计算机(0901)44.便携式计算机(0902)45.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0903)46.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0904)47.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48.扫描仪(0906)49.服务器(0911)50.传真机(1602)51.无绳电话终端(1604)52.移动用户终端(1606)53.数据终端(1608)54.多媒体终端(1609)55.电源(0807、0907)九、照明电器(2种)56.灯具(1001)57.镇流器(1002)十、车辆及安全附件(13种)58.汽车(1101)59.摩托车(1102)60.电动自行车(1119)61.机动车辆轮胎(1201、1202)62.摩托车乘员头盔(1105)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120)(2020年6月1日起实施)**64.汽车安全玻璃(1301)**65.汽车安全带(1104)**66.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09、1116)**67.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1110、1115)**68.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114)**69.汽车行驶记录仪(1117)**70.车身反光标识(1118)十一、农机产品(2种)71.植物保护机械(1401)72.轮式拖拉机(1402)十二、消防产品(3种)73.火灾报警产品(1801)74.灭火器(1810)75.避难逃生产品(1815)十三、安全防范产品(276.入侵探测器(1901)种)77.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十四、建材产品(3种)78.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79.瓷质砖(2102)80.建筑安全玻璃(1302)十五、儿童用品(3种)81.童车类产品(2201)82.玩具(2202)8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207)十六、防爆电气(17种)84.防爆电机(2301)85.防爆电泵(2302)86.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2303)87.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2304)88.防爆起动器类产品(2305)89.防爆变压器类产品(2306)90.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2307)91.防爆插接装置(2308)92.防爆监控产品(2309)9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2310)94.防爆空调、通风设备(2311)95.防爆电加热产品(2312)96.防爆附件、Ex元件(2313)97.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2314)98.防爆传感器(2315)99.安全栅类产品(2316)100.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317)十七、家用燃气器具(3种)101.家用燃气灶具(2401)1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10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注:*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附件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磋商文件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各交易主体:四、请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竞买人)从业人员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年600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附件)。..............................................................................................................................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申请人资格要求: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3年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样品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项目概况三、其它要求四、供货要求附件二: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根据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4: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同一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4.2.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各交易主体: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于8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8月5日前已在老系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的项目,仍在老系统完成后续工作。新进场项目须在新系统进行操作,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将新系统的投标流程及要求予以明确,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新系统的操作要求完成投标。二、新系统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飘窗”中的“新系统入口”登录,首次在新系统参与交易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需要在新系统(http://61.54.85.189/tpbidder)完成账号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后开展交易业务。投标单位投标期间如有信息变更,请在新老系统内同步调整,以免影响招投标活动。三、交易主体原CA数字证书(华测、深圳、北京、信安)均可在新系统继续使用。四、请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竞买人)从业人员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五、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中心信息科电话:0379-69921065/69921063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8月5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全营养制剂1029800.001029800.001029800.002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2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个性化配置专用制剂464400.00464400.00464400.003偃师政采磋(2025)0087号-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疾病专用型305800.00305800.00305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年600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附件)。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5.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5.6交货期:三年内分批交付。5.7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3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5、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79-677357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0371-866884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地址: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79-677357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联系人:符伟乐联系方式:0379-63239777、0371-86688490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1.1.4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营养粉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附件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所投产品不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则无需提供。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931.1.8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7号1.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供应商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中多个标段。1.1.10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工业1.2.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1.2.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入库,按物资预算执行进行付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3.1交货期三年内分批交付。1.3.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1.3.5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1.3.6合同履行期限3年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4.1供应商资格要求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1.4.3款要求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交货期;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要求;付款方式。1.11.2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3偏差允许,偏差范围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详细条款中“技术标评分参数”。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同一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8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金额1029800.00元;二标段预算控制金额464400.00元;三标段预算控制金额305800.00元。本项目同时设置预算单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或预算单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运至指定地点、保险、税金、安装、质保等一切费用。2、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投标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无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3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3开标疑义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标段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各标段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递交的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提交质疑事项。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样品不提交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一标段:高蛋白型二标段:益生菌组件三标段:肿瘤专用型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2、本项目成交单价计算为:首次单价*(最终总报价/首次总报价*100%),采购人最终根据实际用量和成交单价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3、最后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后报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商品的包装和快递包装验收标准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6、其他相关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12暗标评审要求1、本次采购采用暗标评审。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12暗标评审要求(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采购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注: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报进口产品,也可报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及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交货期、交货地点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1.11.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开启5.1采购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粉 全营养制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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