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5)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222)成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222)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WQCG2025-222

二、项目名称: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湖南朗清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2栋9楼915
91430104MAE4KWGX4G
18692210883
79.9
93.3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湖南朗清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79.9
93.33

2
贵州凯蓝科技有限公司
79.98
87.66

3
天津晟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9.88
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郑敬民,刘健
采购人代表:冯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84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7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翠亨路569号

联系方式:022-8212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5967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福栓

电 话:022-596739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WQCG2025-222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相关政策提示函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QCG2025-222项目名称: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8080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零申报纳税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4日到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tglzx019@126.com)。审核合格后,报名生效,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8:30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翠亨路569号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022-821289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联系方式:022-596739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福栓电话:022-59673996七、其他补充事宜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收取工本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开户行账号:77170078801900003151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03日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材料费、维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所有服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天。(五)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单位一般账户(电汇)以对方到账时间为准,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否则按无效处理现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公布如下:收款人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室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开户行账号:8111401013500459100注: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并凭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信息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获取收据,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供应商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据经复印后装订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需提供汇款信息、对开收据等信息);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需提供合同、汇款信息、对开收据等信息)。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延时清退保证金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与招标方不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恶意串通。(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技术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二)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项目提交详细的方案,对本项目内容描述准确,无遗漏。(三)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磋商程序(一)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参加人员及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采购活动,并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四)磋商步骤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客观分(20分)分值1供应商实施能力供应商提供签订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业绩。业绩评审:每个业绩2分,最多4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4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评价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员工,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姓名、身份证扫描件及开标前近半年内至今至少一个月内开具的该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否则不予认定加分。63非“★”项目需求承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非“★”号技术要求的,得10分,非“★”技术要求劣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出现1103承诺评价条负偏离的减2分;最低得0分。10第三部分主观分(70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实施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断面监测及保障实施方案,包含实施能力、流程、采样准备、人员安排、监测用船及车辆安排等方面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22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每个站点的水质情况、地域分布情况、设备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3进度安排评价至少包含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按时限完成的保障措施、进度落后时的挽回措施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84服务质量保证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人员服务态度保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保障等方面内容。84服务质量保证方案评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85安全作业保障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作业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6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7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断面监测及信息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等),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等措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7应急预案评价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8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指定专人为采购人服务、定期配合沟通频次、建立配合沟通内容记录台账、配合沟通效果反馈机制等方面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8注: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响应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3.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5.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6.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7.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8.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9.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五、其他1.开标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3.未及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4.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六、项目需求书1、项目概述水质自动站实现了水环境实时动态监测,提高了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增强了水环境的预警、预测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完善水质水量同步监测体系,为生态补偿和控制目标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撑;更好的为政府决策和公众提供服务。为保障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为水环境考核、污染物总量控制、应急防控和各项综合决策提供稳定有效的数据,现采取第三方运行维护方式对已安装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管理。2、服务内容本次采购的项目为2025年天津市武清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包括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详见表1、表2、表3.表1水质自动站仪器型号信息表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采水系统聚光定制聚光2配水系统聚光定制聚光3控制系统聚光定制聚光4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聚光定制聚光5视频监控海康海康6动环系统英如英如7门禁海康定制8辅助系统定制定制9自动采样器格雷斯普FC-9624YL10站房聚光定制聚光11水质五参数监测仪聚光定制WCS-2001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聚光定制SIA-200013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聚光定制COD-200014氨氮自动分析仪聚光定制NH3N-200015总磷自动分析仪聚光定制TPN-2000表2水质自动站仪器型号信息表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采水系统朗诚定制深圳朗诚2配水系统朗诚定制深圳朗诚3控制系统朗诚定制深圳朗诚4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朗诚定制深圳朗诚5视频监控朗诚定制深圳朗诚6辅助系统朗诚定制深圳朗诚7站房朗诚定制深圳朗诚8质控单元聚光QCD-21009留样单元德润DR-803L10水质五参数监测仪聚光WCS-20011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2氨氮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3总磷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4总氮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5六价铬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6总砷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7总镉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8总铅自动分析仪希思迪Micromac19生物毒性分析仪希思迪EasyChemTOWEW表3水质自动站(浮船站)仪器型号信息表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采水系统中兴WM20002配水系统中兴WM20003浮船单元中兴WM20004锚定单元中兴WM20005控制系统中兴WM2000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6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中兴WM20007船体供电单元中兴WM20008视频监控海康威视iDS-2DE7223MW9留样单元中兴W31010质控单元中兴Q31011水质五参数监测仪中兴S3101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中兴E31013氨氮自动分析仪中兴C310氨氮14总磷自动分析仪中兴C310总磷15总氮自动分析仪中兴C310总磷16叶绿素a自动分析仪中兴S310叶绿素17蓝绿藻自动分析仪中兴S310蓝绿藻18生物毒性分析仪TOXTOX3103、运维技术要求按照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安全、消防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当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4、运行维护总体技术要求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运行维护期间,采水、供水、供电(内部)、通讯、空调、仪器设备(视频监控、门禁除外)故障维修及试剂耗材、设施设备保养、水站安全保障由运维方负责,无关人为破坏、供电异常、天灾等特殊原因除外;运维单位每年需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防雷检测,并出具报告;保证消防设施在有效期内;运维单位须参加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指定的管理平台中;运维单位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运行维护期间,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运维单位至少配备2辆运维车辆;运维单位至少投入3名运维人员,且应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运维期满后,提交运维报告及运维记录用于年度考核。5、运维目标要求(1)仪器设备运维要求要求运维单位全面维护水站配置的仪器设备,其中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分析仪器月运行率不低于90%,总体仪器(按配置全部仪器统计)月运行率≥90%(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故障,下同)。单台仪器月运行率=该仪器月实际采集数据个数/(月天数×日监测次数)×100%;总体仪器月运行率=∑单台仪器月运行率/n(仪器数量以指标计)(2)网络传输运维要求目前水站采用间歇式测定(4小时/次),仪器正常运行每天应有6组有效数据。中标单位应保证在运营维护管理期内,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分析指标的月有效数据率不低于90%,总体(按配置全部仪器统计)月有效数据率≥90%(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故障,下同)。单项指标月有效数据率=该指标实际采集有效数据个数/(月天数×日监测次数×监测项目)×100%。总体月有效数据率=∑单台仪器月有效数据率/n(仪器数量以指标计)。(3)质控考核要求文件中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水质自动站要严格按照“日监控,周巡查”的要求,开展日常维护和质控工作。每天通过宏观检查各仪器运行的状况对水质自动站整个系统进行维护检查。每周在现场观察系统运行一个完整的周期,检查整个系统运行状况。通过每日远程监控、每周巡查,确保仪器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的运行状况:表4质控措施技术要求质控措施技术要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标准溶液考核±10%实际水样比对Cx>BⅣ相对误差≤20%实际水样CODCr<30mg/L(用浓度为20~2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5mg/LBⅡ相对误差≤30%30mg/L≤实际水样CODCr<60mg/L±30%Cx≤BⅡ相对误差≤40%60mg/L≤实际水样CODCr<100mg/L±20%除湖库总磷外,当自动监测结果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均低于BⅡ时,认定比对实验结果合格。当湖库总磷自动监测结果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均低于BⅢ时,认定比对实验结果合格。注:①Cx为实验室分析结果;②B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水质类别限实际水样CODCr≥100mg/L±15%值;③总氮河流无水质类别标准,可参考湖库标准。表5常规五参数质控措施要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标准溶液考核实际水样比对水温/±0.5℃pH±0.15±0.5溶解氧±0.3mg/L±0.8mg/L当溶解氧自动监测仪与便携仪器均过饱和时,判定比对结果合格电导率标准溶液值>100μS/cm±5%便携检测结果>100μS/cm±10%标准溶液值≤100μS/cm±5μS/cm便携检测结果≤100μS/cm±10μS/cm浊度浊度≤30NTU;浊度≥1000NTU不考核当浊度自动监测仪与便携仪器检测结果均≤30NTU或≥1000NTU时,判定比比对结果合格30NTU<浊度≤50NTU±15%便携检测结果≤50NTU±30%50NTU<浊度<1000NTU±10%便携检测结果>50NTU±20%1)每周对水质自动站仪器至少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或标准样品核查;必要时对水质自动站仪器进行校准;测试结果满足表4和表5中相关技术要求;2)每月接受采购人一次标准样品或现场比对考核,准确度相对误差:pH不大于±0.5,溶解氧不大于±0.8mg/L,高锰酸盐指数不大于±20%,其他仪表不大于±15%;3)每季度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即采用实验室方法同步分析实际水样,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测定结果相比对,采集瞬时样,比对结果满足表4和表5中相关技术要求;4)所有质控测试均应形成记录。(4)数据质量审核要求1)运维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水站日常数据监控和历史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对仪器故障、标示数据、异常数据进行判定(剔除、人工修约等)做出标识,并统计相关报表。2)运维单位对水站运行状况及监测数据进行远程监视,运维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两次,发现水质监测数据异常时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及时赶赴水站现场予以核实。6、现场维护要求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1)每周例行巡检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3)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上传至平台数据和现场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4)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进样管路、试剂管路中是否有气泡存在,如有及时将气泡排出;5)检查空调及保温措施,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外部保障设施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换耗材;6)检查试剂使用状况,及时添加、更换试剂,试剂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90d;7)检查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水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水站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8)做好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9)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2)定期养护1)站房站房内外环境整洁,日常用具摆放有序;保证站房空调及取暖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空调进行全面的清洗。每年需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或更换,并出具报告。定期更换防火设备。2)分析单元应依据断面水质状况、水站环境条件和分析仪器的要求,制定易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对于价值2000元以上的备品备件更换时需要拍照留痕。水站仪器所用试剂的更换周期应根据试剂稳定性和保质期确定,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试剂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水站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3)采配水单元定期检查采水、配水单元是否正常运行,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载体。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采水头周边杂物,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每月至少清洗一次采配水单元的取水管路、五参数池、沉淀池、过滤芯、配水管路和采样杯等部件。4)控制单元及通讯单元定期对工控机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工控机是否可以自动启动,并运行操作系统、加载现场监控软件,查看串口通讯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启动后是否通讯正常。每月检查开机过程中硬件自检过程是否有异常数据传输和报警。每月对工控机进行杀毒,防止病毒损坏软件。5)辅助设备定期检查稳压电源及UPS的输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突发异常情况须及时排查处理。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空气压缩机气泵和清水增压泵的工作状况,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定期检查摄像头是否破损,视频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摄像、视频存储、云台控制等。6)其它每月对水站监测数据进行一次备份,备份数据单独存储。7、应急措施要求(1)突发污染事故要求当水站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件时,须2小时内报告采购人,4小时内到达现场,确认仪器是否正常,做好现场记录,同时进行手工采样送实验室和采购人进行比对测试。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启动加密监测,同时加强运维与质控工作保证数据准确,通信畅通。(2)系统仪器故障当系统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时,须及时用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协商处理方案。故障处理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故障处理意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或服务5.1.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1.2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1.3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1.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2合格的服务5.2.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投标费用6.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200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500万-1000万0.8%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6.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询问(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3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相关政策提示函(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16.报价17.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货物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服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4)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服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3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磋商有效期20.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含U盘)、两份副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U盘。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U盘。U盘中电子版为正本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版的响应文件一份。21.4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1.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逐页盖公章、法人章。21.6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D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密封(第一阶段)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一正两副&(电子文件U盘1份)密封(第二阶段)报价文件一正两副&(电子文件U盘1份)(2)供应商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并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2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E磋商程序24.磋商步骤24.1具体步骤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3)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26.评审方法及标准2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6.2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6.3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6.4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6.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6.6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7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的;(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8)围标或陪标的;(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2)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7.其他注意事项27.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7.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27.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7.4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F授予合同28.成交供应商的产生28.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29.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履约保证金31.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1.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合同分包33.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3.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时限及地点1、服务期:2、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及保障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2、付款方式:五、验收合同期满前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为元(大写:)。个月,甲方将对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管理工作及非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有关物资及时移交甲方。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设备质量责任方承担。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合同签订地点1、合同签订地点:十、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执份、乙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目响应文件第(一)阶段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资信、技术等文件。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胶装装订。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以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附件3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期(三)服务地点(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4服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对项目需求书的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清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南朗清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194.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技术资,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湖南朗清数据技术有限公司DI日期:2025年951注:从业人员、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我公司是2024年11月25日新成立的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承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