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纸本期刊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招标文件编号:XHTC-HW-2025-1148)
二、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
折扣率(%):79.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
/
/
以实际订单为准
以实际订单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越建、吴学英、王慧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6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00
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88561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赵静淑、刘聪 010-63905966、李静010-63905911、蔡欣悦、赵微、王跃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王乙、叶子青、张际阳、刁玉蕊、杜芳瑜、李东婵、晏壮
电 话:  010-63905966(项目问询)、010-63905911(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

品目
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其他图书

采购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7: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越建、吴学英、王慧茹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王乙、叶子青、张际阳、刁玉蕊、杜芳瑜、李东婵、晏壮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05966(项目问询)、010-63905911(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

采购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10-885617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静淑、刘聪 010-63905966、李静010-63905911、蔡欣悦、赵微、王跃增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告-1148.docx

附件2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0904.pdf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二、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成交折扣率:79%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以实际订单为准以实际订单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尚越建、吴学英、王慧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0.1365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00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8561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联系方式:刘聪010-63905966、赵静淑010-63905976、蔡欣悦010-639059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王乙、叶子青、张际阳、刁玉蕊、杜芳瑜、李东婵、晏壮电话:010-63905966、010-6390591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HTC-HW-2025-11482.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3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1批13订购2026年中文纸本期刊,其他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1)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允许分包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3.方式:线上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PDF文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到lijing@xhtc.com.cn,邮件主题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潜在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3.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账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账号:6232593799021168623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8561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联系方式:赵静淑、刘聪010-63905966、李静010-63905911、蔡欣悦、赵微、王跃增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聪、李静电话:010-63905966(项目问询)、010-63905911(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中文纸本期刊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报价次数: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帐号:6232593799021168623备注: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限北京使用)、汇票或者本票,不接受现金。为便于项目开展,建各供应商优先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条款号条目内容□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行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行为;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3)成交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及数据;4)法律、行政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1份(U盘,不退,WORD格式、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后的PDF或JPEG格式各一份,电子版应与正本一致)。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询问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询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联系电话: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010-6390590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中标/成交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缴纳时间: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服务费。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或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1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7.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正本和副本,(另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供应商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5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标注:“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或副本。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左侧胶装装订,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个或多个信封中。若分别密封的,应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应随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以U盘方式递交,U盘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并应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电子版”字样。14.2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一份“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函”字样,在磋商时单独提交。14.3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磋商时单独提交。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提交至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15.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响应文件提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者,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除本须知11.7.1款所述情形外。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时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另携带一份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17.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4磋商小组在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之后组织磋商(各供应商分别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7.5所有报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方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的复印件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1-3纳税证明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纳税证明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1-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1-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涉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资格声明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签署、盖章;授权委托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不允许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允许3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号条款为必要条件,若未能提供将按无效标处理);不允许4响应报价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允许5多个报价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报价的除外;不允许6算术错误更正不接受评委对磋商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不允许7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供应商有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不允许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不允许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6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响应报价(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有效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响应报价折扣率必须不高于100%,否则为无效报价。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响应报价)×40注:响应报价为投标折扣率=结算实洋/码洋3.最低报价不作为项目成交的保证。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同类项目业绩10考察供应商2022年9月1日起至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过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同类纸本期刊服务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本项目评分所需内容的标的页等);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同一甲方单位的不同合同视为一个业绩。3认证证书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4供刊目录提供能力10(1)提供证明供刊目录提供能力的样例清单5条以上(不含5条),供刊目录信息完整准确,得3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或信息不完整不得分。(2)期刊书目收集能力介绍,包括期刊书目信息搜集、整合能力,书目信息质量、覆盖率、有效性、针对性等。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对采购人采购需求调整适应能力强,得2分;能基本理解项目需求,对采购人采购需求调整适应能力一般,得1分;对采购人采购需求调整适应能力较差,得0分。(3)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准确全面,符合采购人要求,得2分;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得1分;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较差,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得0分。(4)能够提供本年度期刊订购软件,具有功能完善、性能稳定的电子化系统提供发刊实时查询,能够为后期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得3分,提供截图或说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实施方案8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响应、采购订购流程等:合理可行、内容全面、期刊订购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和难点把握准确,措施有力得8分;方案可行,内容完善,期刊订购满足采购需求,但对项目实施重点和难点分析不全面,措施可行5项目实施方案8得6分;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内容较全面、期刊订购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和难点把握不全面,措施一般得4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和难点把握较差,得2分;未提供实施方案得0分。6送货保障方10(1)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中关于供货的要求,且提供合理、完善的送货保障方案,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送货保障方案完善,能够响应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得6分;送货保障方案合理,能够部分响应采购需求得4分;送货保障方案不能切合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2)承诺严格按照采购人订购的期刊品种、数量及时供刊,保证期刊在期刊出版后1周内送到,一种期刊不得二期或二期以上并发投递。保证期刊全年到刊率(包括期刊品种率及到刊册数率)为100%,格式自拟,得2分。7项目人员配备情况3为本项目拟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团队组建完善,人员数量充足,安排合理可行,管理体系清晰,专业性强,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充分保障项目实施得3分;团队组建基本完善,人员数量较充足,安排较合理,行业经验较少,能够基本保障项目实施得2分;团队组建欠缺,人员数量不足,安排不合理,行业经验较少,得1分;未提供项目团队情况得0分。8退换服务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退换服务方案退换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退换服务方案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退换服务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售后服务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期刊加工、过刊装订服务方案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到馆加工及过刊装订服务方案,按照采购要求进行加工、装订。方案内容详细,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则得5分;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则得1分;10期刊加工、过刊装订服务方案未提供不得分。11政府采购政策1综合审查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须附相应证明材料。属于节能产品得0.5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得0.5分,否则0分。说明:1.证明材料须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得分;3.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1、供应商应在控制金额允许范围内尽量提供优质、高性能的产品。2、★号指标(如有)为必须满足指标,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号指标(如有)为重要指标,不满足将视为技术性能存在较大偏离。4、无标识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满足视为技术性能存在偏离,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扣分。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文纸本期刊购置202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3万元采购内容简介(基本概况说明):订购2026年中文纸本期刊。二、商务和服务要求序号商务和服务项目商务和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服务周期/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年内2质保期/免费维保期(软件系统)/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见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4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见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5培训无6验收标准符合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7付款方式(实例)实洋结账,成交后乙方支付甲方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期刊订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待履约验收完成后1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9能力或业绩要求能力要求;业绩类型定义(有近3年同类纸本期刊服务业绩)10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见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三、技术需求(货物类)/服务需求(服务类)序号货物(服务)名称是否为进口设备技术指标要求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品牌要求(必须满足三个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是否属核心产品1中文期刊否符合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不适用批1/不适用*核心产品:投标过程中一个品牌的核心产品即便由多家代理商代理,也只能算作一家单位投标,如果不满足三个品牌,则废标!四、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期刊书目信息1.1成交方保证采购的是公开的中文期刊。不得提供盗版期刊。1.2成交方能够免费提供本年度期刊订购软件及期刊征订目录,并保证能够提供目录上所列期刊品种。1.3要求有CNMARC数据形式提供的征订目录。内容必须包括:国际标准刊号、邮发代号、正副题名、责任者、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价格、刊频、装订形式、开本等。1.4成交方要保证提供的MARC格式的采访数据能在图书馆集成化系统上无障碍使用。2.期刊订单2.1成交方要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任何公开发行(包括邮发和非邮发)的中文期刊订单,并尽己所能协助订购。2.2订单上的数据如果与实际期刊不符,成交方都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查询,由采购人核准。3.期刊加工3.1在封面不影响整体美观的情况下,加盖馆藏章一枚。3.2在封面左上角贴书标一个,若遮挡ISSN号、条码可换至右上角。3.3书标与馆藏章由成交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4.过刊装订4.1装订数量不超过两千册,装订工艺要求:背脊烫金、书芯背脊胶装。4.2装订材料要求:中文期刊采用京绿色烫金精装,期刊装订采用合订本打孔锁线、正面以及书脊烫金精装形式,书脊加固。单册合订本书芯厚度应在10至30mm之间,书芯285*210规格及以上更大规格不得少于4孔;260*185规格及以下规格不得少于4孔,孔距应均匀分布,打孔距顶、距底应在2.0-3.0cm之间。4.3封面及书籍颜色:期刊采用京绿色烫金。4.4所有装订的期刊烫金要求防氧化,防潮湿和污染。字迹不会因为使用频率高而退色,保存年限要持久。4.5装订所用材料需符合环保标准。4.6期刊背脊烫印内容:书脊烫字:刊名、索书号、年、卷、期、馆藏。4.7装订费用由成交方承担。5.期刊提供和配送5.1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购的期刊品种、数量及时供刊,保证期刊在期刊出版后1周内送到,一种期刊不得二期或二期以上并发投递。保证期刊全年到刊率(包括期刊品种率及到刊册数率)为100%。5.2对成交方无法供货的期刊,采购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由成交方支付。5.3成交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订购目录配送期刊,如果收到非订购方订购的期刊,订购方不承担退还义务。5.4成交方应保证期刊的及时配送,每周1批次送图书馆指定位置。5.5每批次送货要提供电子清单和纸质清单各1份。清单内容包括送货日期、批次、总册数,明细清单包括货日期、批次号、包号;期刊题名、ISSN号、邮发代号、年卷期、单价、册数;本包合计种、册数。要求批次号简单明了具有助记功能。5.6包装要求防潮、防破,运输和打包时要避免造成期刊损坏。5.7每一包期刊重量一般在20公斤左右。表面注明成交方名、批次号、包号,包内期刊码放整齐,顺序与清单一致。对超大包装,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6.期刊退换6.1对装订错误、缺页、破损、印刷不清、附件缺失等期刊由成交方负责更换和补齐。6.2运输和打包时造成期刊(含附件)的破损由成交方负责更换。6.3退换期刊应在10日内完成。6.4负责用户的缺期补刊工作,对于因成交方原因造成缺期的期刊,免费提供复制服务,并退还所缺期刊订购款。7.核算以期刊年定价*成交折扣率作为计算预定款的依据。如中途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价格多退少补,其中补充后的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额(项目预算金额)。8.编目数据8.1成交方为到馆期刊(新订)免费提供CNMARC数据,数据要与到馆期刊一一对应。8.2CNMARC数据著录要求详尽,能够完全反映期刊信息。分类标引和主题标引准确,差错率不能高于1%。8.3CNMARC数据要求符合CALIS著录规则,以《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合目录中文期刊MARC记录编制细则》以及CALIS新发布的规定为著录规范。9.结账实洋结账,成交后乙方支付甲方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期刊订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待履约验收完成后1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0.违约责任如成交方有如下情形之一,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成交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10.1未按采购方订购目录提供期刊达一个月。10.2不能按合同约定保证期刊质量,采购方发现成交方提供非正版期刊累计5册或采购方发现期刊有缺页、污损、印刷等重大质量问题时,经采购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未予有效处理。五、售后服务条款1.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时限、响应时限、维修技术人员、增加免费质保期、维修成本计算等具体服务措施);2.应当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此为参考版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书*********(甲方)作为买方向作为卖方的*********(乙方)购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合同附件c.2、货物和数量货物名称:******数量:详见附件一(附件内容与主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应)3、合同总价本合同中文期刊定价的折扣率(即合同乙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所报投标报价)为%。双方根据实际订购单,以上述折扣率据实结算,期刊价格=期刊年定价码洋*成交折扣率,提供本合同要求的货物和服务。本合同总金额上限为¥(大写:人民币),即双方的结算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上限,甲方也无需向乙方支付实际采购金额和合同总金额上限之间的差额。4、付款方式实洋结账,成交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上限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期刊订购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待履约验收完成后10天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整体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起1年内。服务期内乙方应保证期刊的及时配送,每周1批次送图书馆指定位置。交货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6、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7、产品验收1.甲方收到货物应及时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技术标准按甲方需求。(1)甲方依照采购文件上的要求标准对期刊进行验收,质量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适合甲方收藏的期刊,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退换,不收任何费用。(2)甲方在完成期刊和MARC记录验收无误后付款。2.甲方发现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8、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的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服务措施:(1)本项目质量保障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年内。(2)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提供“三包”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保修期内如物品非因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调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产生的必要费用。9、双方责任1.甲方所订购期刊的内容应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订购清单进行书目审读,对含有违禁内容的期刊,乙方有权拒绝,并将结果通报甲方。2.甲乙双方确认订单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撤回或撤销订单(但因绝版、未出版、取消出版、延迟出版等原因无法订购的除外),否则,无论甲方是否接收货物,均应按订单货值向乙方结算货款。3.乙方应按甲方订单供货,但因绝版、未出版、取消出版、延迟出版等原因无法订购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订单中删除相应期刊。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是公开的中文期刊。不得提供盗版期刊,接受甲方提出的任何公开发行(包括邮发和非邮发)的中文期刊订单,并尽己所能协助订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换出现质量问题的期刊,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缺期的期刊,免费提供复制服务,并退还所缺期刊订购款。5.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到货期刊进行实物审读,如发现含有违禁内容的期刊,甲方应及时下架,并通报乙方;乙方有权对含有违禁内容的期刊进行扣留或技术修改,并通报甲方。6.甲方在收到期刊后应在负责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货物及服务进行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或实际采购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10、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起算,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收回全部期刊,并要求甲方继续全额支付订购款。3.乙方应保证其有资质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所得收益归对方所有,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违约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非违约方直接经济利益的减损、可得利益的损失。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方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或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执行费、差旅费以及非违约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等全部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6.如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合同一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11、争议的解决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应先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咨询律师或向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12、不可抗力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直接送达、邮寄或留置另一方。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9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协议。12、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相关方各持二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标准响应文件章节响应文件所在页注: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编制上述索引表。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三)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四)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五)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文纸本期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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