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专业体能教练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XCZ-A1-25130444(招标文件编号:GXCZ-A1-25130444 )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怡健康管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风情园商业1栋3层1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5.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君怡健康管理中心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
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年
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莉、刘义、胡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35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得分:92.5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1088号        
联系方式:王金宝027-8485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            
联系方式:刘祥柏、王承丹、戴唯027-87238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祥柏、王承丹、戴唯
电 话:  027-872380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7: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莉、刘义、胡芳

总成交金额
¥15.6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祥柏、王承丹、戴唯

项目联系电话
027-87238091

采购单位
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1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金宝027-84858015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祥柏、王承丹、戴唯027-87238091

附件:

附件1
2025.8.20--定稿--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采购文件.pdf

GXTC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CZ-A1-25130444项目名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采购人: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三详细评分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评审索引附件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磋商保证金(不适用)附件5分项报价表附件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供应商业绩一览表附件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附件11响应承诺书附件12响应偏离表附件13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附件14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附件15服务支持能力附件16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附件17最后报价函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CZ-A1-25130444项目名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采购需求: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为下辖站聘请专业体能教练。服务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方式:持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六、公告媒体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1088号联系方式:027-84858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联系方式:刘祥柏、王承丹、戴唯027-872380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祥柏、王承丹、戴唯电话:027-872380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1.1.3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3.6.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3.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8.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1份。(U盘提交,采用PDF格式,要求签署盖章的地方应有签署盖章,不得设置密码,并粘贴标签注明响应单位名称)3.8.4装订要求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5.1.1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6.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9其他(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时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计算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具体交纳标准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标准计取(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谈判。(4)行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竞标单位须按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政府采购政策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4.2条的规定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满足本磋商文件第1.11条的规定且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1.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1.5.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3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4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1.7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8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踏勘现场1.1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2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2.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2.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4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响应文件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其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5)分项报价表;(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9)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服务业绩一览表)(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11)响应承诺书;(12)技术偏差表(13)对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14)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15)售后服务支持能力(16)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17)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1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2首次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3.2.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3.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予以拒绝。3.5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磋商保证金3.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7.3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3.7.4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6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7.7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采购保证金的办法(不适用)(1)办理退款需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款时必须提供收款单位开具的财务收据/收条原件,收据上须加盖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二者任选其一,格式见附图)。2)办理退款时需提供项目编号,没有项目编号恕不能及时办理;收据背面需写明退款的单位的汇款信息,(即基本账户)同时注明开户行所在省市。3)成交/成交单位和成交/成交候选单位退还采购保证金需我公司采购部门经理或副经理签字,并注明成交人/成交人合同签订情况;(2)我公司办理退款的时间:电汇退款在周一集中办理,款项一般要经过3至5个工作日到账。3.8响应文件的编制3.8.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8.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注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3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审与磋商5.1磋商小组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5.6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5.7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成交公告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2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6.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6.4履约保证金6.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签订合同6.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5.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8.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8.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35分报价部分:15分2.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3报价评分标准:(1)【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响应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给予该项响应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不适用)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响应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3)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2.3.3项(1)和(2)进行调整的最后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4)供应商报价(按2.3.3项(1)和(2)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2磋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3评审3.3.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3.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4供应商得分=A+B+C4.3评审结果3.3.5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3.6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免税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免缴纳证明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联合体(不适用)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1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了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2.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5.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5)技术响应(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6)服务期和服务地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付款方式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8)合同权利义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其他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否决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详细评分表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价格评议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评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20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0分,满分得2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项目团队配备15供应商拟派团队须提供具备教练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团队成员至少2人持有国家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证书,得5分;至少2人持有国际证书(ACE美国运动委员会证书),得5分;至少2人持有CPR急救员证书,得5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2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方案全面性、功能完整性、技术可行性、先进性进行评审。1)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20分;2)可行性较高、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14分;3)可行性较差、针对性较差、部分满足招标要求得8分;4)方案内容缺失、功能性缺失、技术可行性不强、不满足招标需求的得0分。训练完成进度10根据供应商各个阶段的训练计划,训练进度控制、时间节点、提供技术保障进行评审。1)训练计划完整、训练进度控制合理、时间节点清晰、提供完备的技术保障得10分;2)训练计划较完整、训练进度控制较合理、时间节点较清晰、提供较为完备的技术保障得7分;3)训练计划部分完整、训练进度控制部分合理、时间节点部分清晰、提供部分完备的技术保障得3分;4)训练进度控制不合理、成果编制、成果审核、沟通机制等关键时间点不清晰、未能提供技术保障得0分。人员调度及训练方案10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人员调度及训练方案,包括教练员安排、每次训练的计划书、训练目标等进行评审。1)方案要求完善、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2)方案要求较完善、较合理、较为可行得7分;3)方案要求部分完善、部分合理、部分可行得3分;4)方案要求不完善、不合理、不可行得0分;服务验收5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验收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制定合理、完善得5分;2)方案制定可行、较为完善得3分;3)方案制定可行性差或缺失内容多,得1分;4)其他得0分。应急预案5对供应商提供的训练风险应急预案措施及预警机制进行评审;1)处理措施完善、预警机制强效有利、对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满足招标要求得满分5分;2)处理措施较完善、预警机制较为有利、对风险点进行基本分析,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满分3分;3)处理措施部分完善、预警机制部分有利、对风险点进行部分分析,部分满足招标要求得满分1分;4)处理措施欠完善、预警机制针对性不强、未能对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妥善得0分。注:以上资料各单位自行保证为真实有效的,若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计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授课服务合同甲方名称: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卢博联系电话:13986160934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由、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二、服务内容和地点甲方聘请乙方在汉南消防大队体能训练(项目名称)服务中,指派具有相关资质的老师担任体能教练工作。乙方的服务地点为:兴一路救援站、幸福救援站、湘口救援站、乙方学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课程安排为:武汉市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每周5次课程,每次课程分为2个课时,每个课时为75分钟。(上课时间及当日课时安排可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做出调整)乙方按照约定总共为甲方提供320个课时的健身运动课程,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投课前拟定好投课计划,并经甲方同意认可。三、服务报酬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健身运动课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共元〈大写:),结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或以甲方实际上课数签字确认后结算。收款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四、违约责任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和双方认可的授课方案履行的,应当纠正并补足相应课程,否则甲方扣除相应课时服务费。4.因乙方或其指派的授课教练的过错导致甲方学员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合同解除1乙方发生下述行为,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缩短合同的有效期限;B.减少承诺的合同内包含项目;c增加限制合同使用的条件。2.当甲方有下列行为严重影响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预付费用不退:A.隐瞒患有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疾病的;六、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教练要求对我方进行授课服务的教练需持有国家级认证的体能训练/运动科学相关证书(如NSCA-CSCS、ACE等)。具备消防、军事或应急救援领域体能训练经验者优先。为确保证书权威性、真实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人才信息网认证信息,提前安排试课,在队员满意、效果突出前提下,凭试课报告进行聘用。二、教练收费标准结合市场价格,参照《培训班经费管理办法》中“副高级及以下(含)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标准,聘请体能教练开支按每课时(2小时)不超过500元标准进行支付,总价不超过160000元。三、训练要求由教练提供专业指导提升消防员基础体能和专项作业能力(如负重爬楼、器械操作等)。优化训练方法,减少运动损伤,延长队员职业寿命。建立个性化体能档案,实现差异化训练。四、其他要求1、体能教练应结合队站周操课表,合理制定训练计划,做好考勤及参训队员意见收集;五、课时需求序号单位年度课时需求1兴一路站120课时2幸福站100课时3湘口站100课时大队全年共需320课时六、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方案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方案考核项目考核要求考核分值(一)基础体能测心肺耐力5000米跑(优秀≤21′20″,合格≤25′25″)10分1000米跑(优秀≤3′45″,合格≤4′25″)10分肌肉力量单杠标准握引体向上(优秀≥12次,合格≥8次)10分俯卧撑(优秀≥50次/2分钟,合格≥35次/2分钟)10分肌肉耐力平板支撑≥3分钟10分(二)专业体能测爆发力全套战斗服100米冲刺(优秀≤14.5秒,合格≤16.0秒)10分全套战斗服4米爬绳(优秀≤18秒,合格≤25秒)10分敏捷测试10米*4折返跑(优秀≤9.8秒,合格≤10.5秒)10分身体柔韧性测试坐位体前屈≥15厘米10分(三)恢复能力测心率恢复测试稳态运动后3分钟内心率下降至静息状态±20次/分钟内10分注:每月考核需在上午9-11点进行以避免昼夜心率差异,综合合格率需≥80%;综合优秀率需≥20%。合格率的计算合格率=(合格人数÷总人数)*100%优秀率的计算优秀率=(优秀人数÷总人数)*100%目标达成率的计实际达成率=(实际率÷目标率)×100%,合格率≥98%,优秀率算达成率≥95%即达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评审索引序号评审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页码一资格审查...二符合性审查...三详细评分...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愿缴纳控制价金额5%的罚款。3.我方承诺如若中标,不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约。如有违反,我单位愿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罚款。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地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6.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报价函附录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合同履约期限服务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及资质其他声明(如有)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注:此表中响应文件总报价应与附件5中的总价相一致。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4磋商保证金(不适用)(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注: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成交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3、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4、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5、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批准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资质类型资质等级主营业务地址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如有)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箱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盖章: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8-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8-3、8-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8-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8-6)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8-7)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8-8)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8--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8—2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注:银行资信证明与供应商财务状况表二选一)8--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1.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8--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8--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函至:(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8--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致: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8--8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致:我方属于/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在,内选择填写(属于)或(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体能教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