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中标结果公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
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187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1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06号1,755,000.00元评审总得分:85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周亚豫241181837873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学明(组长)、石宏宇、陶双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9,5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82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后院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9939865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9939865190
附件:
评标报告-副本.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多岛高品交*业发心来2125年目*中分包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1采购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9月17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2、采购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3、采购代理机构: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4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09月17日09:3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0、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7日10时14分11、评审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12、其他说明事项:无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9月17日09:3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4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6728.02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5725.03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8618.04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1757953.0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石宏宇、郭学明、陶双晓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或事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项目经理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全部通过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报价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响应文件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全部通过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5725.01755000.02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8618.01758100.03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1757953.01757300.04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6728.0175610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56321285.012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94430.671281.6123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34.954301280.9534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98428.671279.654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5725.01755000.01755000.035.02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8618.01758100.01758100.034.943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1757953.01757300.01757300.034.954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6728.01756100.01756100.034.98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意见评审因素企业业绩汇总1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4.02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4.04.03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4.04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6.0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石宏宇郭学明陶双晓汇总1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028.026.028.672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032.030.032.03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028.028.030.674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32.028.030.030.0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服务承诺项目管理机构综合评审汇总1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5.04.012.02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5.04.012.03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5.04.012.04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3.05.04.012.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50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81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都建设有限公司1757300.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博的或是星晟粤东基露要说盟的情资司黄换等磋商小组(签字):郭学明阳》烧石宏字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6人,营业收入为12764.2万元,资产总额为11568.31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interface return error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竟磋-2025-187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采购单位: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八月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4.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4.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5、磋商开启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质疑函范本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其他要求三、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第四章合同(样本)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报价明细表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8:工程预算书附件9:辅助资料表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他材料附件1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招标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379-66822319代理机构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先生19939865190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询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315年8月2产2025年8月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竟磋-2025-1872、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59300.00元最高限价:17593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1759300.001759300.00是17593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5.2、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该项目是栾川县境内66处平交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分布于G241、G311、G344、S243道路沿线(其中包含59处一般平交路口和7处亡人平交路口),工程内容:拆除:新建排水渠,集水井建设,过路排水管铺设,三角形0.7+矩形0.7x0.3标志牌69处,八角形0.6标志牌69处,双臂悬臂铝合金三角形1.1标志牌118处,矩形3.1x1.3标志牌1处,智能哨兵系统29处,爆闪灯117个,黄闪灯67个,周边绿化修剪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5.5、工期:60日历天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79-668223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后院联系人:段先生联系方式:199398651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联系方式:199398651902025年08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79-6682231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后院联系人:段先生联系方式:199398651901.1.4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1.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竟磋-2025-1871.1.7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67号1.1.8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1.9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1.2.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1.3.1工期60日历天1.3.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3.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1.3.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7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3.8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期;付款方式;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扬尘防治目标;其他:\\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17593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无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1.2综合部分暗标格式本项目综合标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综合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4.1.2综合部分暗标格式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7)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注: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要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网址为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http://t.cn/A6huPROa),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由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包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列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技术分再次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同公告媒体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或工程担保和保险担保,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建议当面递交;若需邮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1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1.1.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工期、质量等1.3.1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质量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安全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4文明工地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5扬尘防治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6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工期和提高工程造价等要求。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工程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超出的响应将被否决。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封面(2)响应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5)资格证明材料(6)开标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8)工程报价明细表(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2)工程预算书(13)辅助资料表(14)承诺书(15)施工组织设计(1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17)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18)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19)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20)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工程预算书;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终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终标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磋商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招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招标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4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磋商项目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项目,共1个标段。2、工程概况:该项目是栾川县境内66处平交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分布于G241、G311、G344、S243道路沿线(其中包含59处一般平交路口和7处亡人平交路口),工程内容:拆除:新建排水渠,集水井建设,过路排水管铺设,三角形0.7+矩形0.7x0.3标志牌69处,八角形0.6标志牌69处,双臂悬臂铝合金三角形1.1标志牌118处,矩形3.1x1.3标志牌1处,智能哨兵系统29处,爆闪灯117个,黄闪灯67个,周边绿化修剪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招标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均属于:建筑业。二、其他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成交供应商根据中标价(成交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决算书,报采购人、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后作为决算拨款依据。2、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依据。3、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施工所用水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4、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供,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采购人认可,实行进场申报签证制度。5、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派磋商时所报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该注册建造师每周保证4天在工地现场,项目部组成人员每周应有5天在工地现场,否则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后要提交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含交工资料、施工日志、竣工图)、决算书及附件一式三份。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1按照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程担保管理的通知》洛建【2019】78号执行:(1)企业注册地在洛的施工企业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1%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外地进洛施工企业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2%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被评为我市“重点扶持企业”或近两年内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且没有拖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根据企业申请,可选择一次性存储一定数额的应急押金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方式,不再按单项工程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在市区范围内通用。其中:(一)市重点扶持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100万元;(二)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200万元;(三)二级、三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50万元;(3)建设项目由外地施工企业施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2%缴纳农民工保障金;项目由我市建筑企业施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1%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建设项目由我市重点扶持企业施工建设单位该项目可享受对应重点扶持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的优惠政策。(4)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认定,可使用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使用后,相关企业应在一个月内按标准足额补缴;逾期未补缴的,记入洛阳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并予以追缴7.2施工单位(供应商)在参与竞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开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划支。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承诺的,在符合性资格审查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7.3如经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在年检及下次招标中予以相应惩罚。7.4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局部工程或工作面在人员、机械、设备等方面未按采购人的指令要求进行落实者,采购人有权调整该局部工程或工作面的施工者;调整款额全额调整,由采购人通知原施工方转交调整后的施工方。8、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8.1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增加控制扬尘污染的内容,应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对违反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的,实施“七个一律”处罚。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七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散流体、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散水降尘制度100%落实,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监控检测设备安装100%。开工进场前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要做好门头、门柱;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扬尘治理责任牌;必须建立门卫制度;工地出入口处必须硬化;必须配置自动冲洗设备及洒水车;工地四周围挡封闭必须连续设置;必须并在围挡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设备;必须落实扬尘治理方案备案制度。“七个一律”:工程施工期间,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或拆除现场不达标的,一律曝光、一律记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标投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开工。8.2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不达标,造成二次污染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处罚。三、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另附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附件: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评审程序3.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和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4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若均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推荐。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4、评分标准说明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4.1.1价格扣除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评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项目经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35.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经济标评分参数35.0投标报价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评分参数0.03.0服务承诺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服务优势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优质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详实、承诺合理得3分,内容不全面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承诺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05.0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齐全,提供五位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证书齐全得5分,缺少任意一项扣1分,缺少三项(含)及以上得0分。(响应文件中须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05.0综合评审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详实、合理、认真、程度等综合印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编制详实、合理、认真的得5分,编制较为详实、合理、认真的得3分。编制不够详实、合理、认真的得2分。综合标评分参数0.06.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实施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综合标评分参数0.06.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内容全面、合理得6分,内容完整、方案可行得4分,方案缺乏实际操作性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06.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质量目标、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合理得6分;内容完整、措施可行得4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等。内容全面、合理得5分;内容完整、措施可行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等。内容全面、合理得5分;内容完整、措施可行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施工主要机械施备配置计划施工主要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内容全面、合理得5分;内容完整、可行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措施根据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打分。内容编制全面、合理得5分;内容完整、可行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工期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可行,是否能够保障工期要求。内容合理完整、清晰,有针对性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4.0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内容编制全面、合理得4分;内容完整、可行得2分;内容不完整或笼统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5.0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风险预测与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内容合理完整、清晰,有针对性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信誉0.06.0企业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业绩信誉0.06.0企业业绩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