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办公用房租赁中标结果公示(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25)


浙江省本级 | 房屋租赁服务

一、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1772940(元)
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A栋1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欢欢,李黎,傅海虹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18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1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021
质疑联系人:鲍日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8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潘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92991、17857116772
质疑联系人:余昭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105.8K

(二次招标)发布稿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docx288.0K

中小企业声明函486.7K

(二次招标)发布稿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docx

论证意见.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3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房屋租赁服务,3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喻建华其他黄匡健其他许英其他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9-1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72940(壹佰柒拾柒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9-1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9-1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72940元(壹佰柒拾柒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1√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9月17日1/1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响年职称:工作单位:省才吸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机者驻子-2作组小担养多的联络、机调务及1等能,办的似化222商路19免院》期,己开成场子2网绒,代地化之m艺就的执规的的重要联子点,电于该承弓把保极承查盛鲜物馆理有限23189月,项艺时标,6、y21io、,Lmax2or品公地发)设其机政行等》t字效的“口能从唯一供已你处报之场开。专业人员签字0建公日期:2025年8月26日0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月26日建公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m职称:工作单位:151n0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洲的有8京作0扔用房批货说国部货板12京点望华物业市真化公司的有该物业的长划招权有器排他,是M2一L2元在衣甚他M议的同。1双京2作经承程路农、协润、限务h家,得证后天区街n吉地硕保子京取b1技定高服公,(经环公地天意其他地好2V量双龙。第X55我权光R4球牛》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1月26日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20职称:工作单位:浙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中所省人民的的湖车反9省82作旦相同多租交体的的物日电服各H2b所1组的是有中业来佛比性、的热量单的有的1将重河租名服务的雕一北测方。务别收处的,目公美对的障所者彩价但的的能地技,,现3招3地行容要求是有了临。格日的优和购。十价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月咖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19第四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28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5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采购人推荐,现就下列项目向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17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1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021质疑联系人:鲍日红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83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潘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92991、17857116772质疑联系人:余昭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及内容等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三章《采购内容》2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建筑业中小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根据财库〔2020〕46号,〔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投标保证金退还/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7联合体投标否8现场踏勘不组织 9演示否10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允许以邮寄形式,告知邮寄信息,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101室收件人:潘喆 17826892991。13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响应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允许以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至谈判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单位将向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7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递交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0开标1、采购代理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单位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代理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2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保证金25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一、总则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为了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2.“供应商”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供应商授权代表委托授权代表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部分)。(四)单一来源采购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采购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响应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响应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2.响应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和费用)。(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3.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响应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响应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一)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成员由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委托省财政厅采监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专家成员组成】。协商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三)组织协商程序代理机构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协商,各协商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采购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协商现场。1、核验出席采购活动现场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采购现场。2、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工作纪律,告知协商小组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协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协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协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协商小组尽快知悉和了解所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协商依据、工作程序等;提醒协商小组对采购项目应确定协商方法和轮次;5、做好采购现场相关记录,协助协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协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6、采购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对协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协商人员发放费用,并交还协商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协商小组协商程序1、在协商人员中推选协商小组组长。2、协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协商依据、协商标准等。3、协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协商方法和协商轮次。4、协商小组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5、协商小组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协商小组组长提出。经协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作出澄清或说明。所有谈判过程中需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内容由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6、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协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7、协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协商小组成员须在报告上签字确认。(五)采购原则协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协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协商的正常进行,协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1、协商人员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采购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协商人员,被更换的协商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协商人员重新进行协商。无法及时更换成员的,要立即停止采购工作、封存采购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采购的时间和地点。2、项目由协商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采购人若现场未签字确认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4、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5、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四、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章采购内容一、项目要求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8层802、805、806、807号,建筑面积436㎡。租赁期二年,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结束后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继续参照上一期标准执行,即总金额89.487万元/年,经费预算180万元。租金为一年一付。二、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租赁期二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8层802、805、806、807号▲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租金为一年一付。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按“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乙方(响应方):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服务类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状况2.1房屋座落甲方承租的房屋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八层802、805、806、807号。2.2房屋面积及状况2.2.1甲方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36平方米(含应分摊的大厦公用面积、详见平面图)。2.2.2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对上述房屋的实际状况(包括主要装修、设施及设备、面积、房屋结构、周边环境等)进行了充分的告知,甲方亦做了充分细致地了解,双方据此签订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承租用途及约定3.1甲方承租房屋仅限用于:办公用途,甲方保证依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合法经营,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妥审批或者变更的相关证照、手续(复印件交乙方备案)。3.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用途或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依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收到乙方限期改正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恢复原状,逾期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第四条租赁期限4.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租赁期限贰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7年月日止(免租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2甲方续租应于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6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房屋租金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重新签订合同。逾期申请和签订合同视为甲方放弃续租和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权与第三方接洽、确认租赁事宜,包括安排客户参观租赁房屋。4.3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补交免租期的相应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第五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计算方式及付款期限5.1租金计算方式:5.1.1租金按每日每平方米元计费,甲方应付第一年合同租金共计:元(大写:)。5.1.2第年起每年应付租金以上一合同年度租金为基数按%逐年递增。5.2付款期限(租金采取上付方式):5.2.1第一合同年度的租金甲方应分别在以下时间支付:5.2.1.12025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5.3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5.3.1物业管理费按每日每平方米元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共计:元(大写:)。5.4付款期限(物业管理费采取上付方式):5.4.1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甲方应分别在以下时间支付:5.4.1.12025年月日前支付物业管理费元。5.5甲方违反本条4.2、4.4项规定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甲方在逾期支付期间应以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5‰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超过三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的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解除。乙方解除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次日内甲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第六条保证金6.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交纳保证金元【本合同为续租合同的,原合同(编号:)中的保证金元转入本合同继续作为保证金】,租赁期间保证金不计取利息。6.2保证金的担保范围为甲方应付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应承担的水、电、空调等相关费用、甲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6.3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依法或依约定解除的,甲方如无违约行为,乙方应在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如合同履行中存在甲方违约之事项,乙方有权以保证金充抵甲方应付费用。对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的部分,乙方享有向甲方继续追偿的权利。6.4本合同履行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主张以上述保证金直接抵偿欠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债务,也不得转让或以保证金设定抵押。第七条其他费用7.1水、电的计费标准、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7.1.1甲方租赁期间应承担的水、电费用按以下6.1.1.1项计收(下列水、电费用的单价中包含线路损耗):7.1.1.1甲方租赁范围内的水费由甲方按计量表上显示的耗量计付,水费按每吨9.85元计付;电费为预存电表,甲方需在乙方购买,计费标准按分段计价(北京市尖高平谷时间段)尖峰段1.4元、高峰段1.28元、平段0.8元、谷段0.3元计付。7.1.1.2预付费电表的,电量由甲方自行到乙方购买,电卡押金每张100元,乙方每月最后一周内为甲方开具当月所购电量的总额发票。7.1.2租赁期间如遇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应调整。7.1.3甲方应付水、电费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收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依欠费额每日5‰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五日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停止供应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甲方应于收到或应当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次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并付清所欠费用。7.1.4甲方偷窃水、电的,除补交偷窃部分的款项外,还应当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2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的供应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甲方如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的,应于每年9月15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空调延时费10000元。空调延时费按/元/平方米计算,共计/元。甲方逾期支付空调费的,应承担欠费额部分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甲方应于收到或应当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次日内无条件腾退租赁房屋,并付清所欠费用。7.3乙方提供的公用设施、设备由于正常磨损及老化而产生的维修和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修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和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自行装修(含改装改造原有设施设备部分)及增加的设备之维护费用由甲方自己负责。7.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电话占线、维护费1200元/年,电话占线、维护费由甲方于每合同年度交纳第一次租金时一并付清(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7.5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位(地下)壹个,停车费为700元/个/月,甲方应付停车费合计8400元/年。甲方每年应付停车费于支付年度首期租金时一并付清。逾期支付超过三日,乙方有权取消甲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7.6甲、乙双方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第八条房屋的交接8.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或双方约定的日期,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屋内所属设施、设备及家具(如有)等物品,双方人员做好交接清点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8.2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或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于期限届满后或合同解除后次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8.3交接中甲方对依本条8.1项交接清点记录对照有缺少或损坏的部分,甲方应予以赔偿或无条件地恢复原状。8.4无论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收回房屋或是因甲方违约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腾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仍应负担实际占用期间的房租、公用设施管理以及合同载明的其他费用。若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交接手续或不腾退房屋的,乙方可以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下腾空租赁房屋,由此产生的搬迁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租赁房屋内属于甲方的财产由乙方异地保管并通知甲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仍未领取乙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甲方欠付乙方的款项及乙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第九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9.1乙方对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和维护,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对于乙方的定期检查、维护,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甲方拒绝配合、协助,造成乙方无法及时维修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甲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房屋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甲方获准进行装修或改建时,应事先将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交乙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全部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需按乙方的要求恢复承租房屋的原状,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9.3若甲方对承租房屋做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做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乙方同意,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9.4甲方在装修工程完工后十日内应向乙方报送装修竣工图一套(含隐蔽工程),作为合同附件。9.5甲方装修施工结束须经乙方查验符合乙方审核同意的方案后,方可启用。第十条乙方出入甲方租赁房屋的特别情形10.1甲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承租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已完好状态交还乙方。10.2甲方不得损害该承租房屋的任何部分。如该房屋因甲方或甲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10.3因甲方的行为或过失造成承租房屋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甲方负责。10.4甲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承租房屋免于受火灾、水浸、风吹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10.5为租赁房间或大厦维修、卫生、警卫、防火、救护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乙方通知甲方后,可进入租赁房间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遇紧急情况乙方可直接进入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事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并尽可能地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和财物。10.6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60日,甲方未提出续租申请,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后陪同意向租户进入租赁房屋看房。第十一条损害赔偿11.1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乙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甲方赔偿。11.2所有甲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过错及行为,甲方应负全责。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三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12.1.1除具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12.1.2违反本合同2.2、9.1、9.2、9.3、9.4条之规定的;12.1.3乙方未依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的;12.1.4乙方未尽到房屋维护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在甲方提出后仍没有履行维护修缮义务的;12.1.5因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第十三条责任免除13.1乙方为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工程致使公用设施暂时性的停用时,不承担任何责任。13.2因不可抗力、各种设备的突发故障或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发生故障等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甲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应付而未付的各项费用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将合同未到期部分但甲方已支付的租金及保证金退还甲方。13.4本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市政建设、有关单位拆迁征用、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自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后生效。14.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14.3.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14.3.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的,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相对方解除合同的。第十五条其它15.1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磋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15.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打印条款约定以外的事宜进行补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任何在本合同空格以外增加的备注、补充条款及附注对甲乙双方都不具有合同及法律约束力。15.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中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告,应以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或对方以书面通知更改的地址送达对方。任何以北京邮政局的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寄出的通知、信函,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收据或发票,将有效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15.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织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对于本合同的所有争议均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7.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开户帐号: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人营业执照……………………………………………………………(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响应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响应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响应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响应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响应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或承诺函(“▲”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响应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报价合计(元)1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注:1、响应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响应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报价须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单价一致。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响应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服务类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响应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3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8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9月1c'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19第四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28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5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采购人推荐,现就下列项目向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17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1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021质疑联系人:鲍日红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83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潘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92991、17857116772质疑联系人:余昭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及内容等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三章《采购内容》2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建筑业中小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根据财库〔2020〕46号,〔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投标保证金退还/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7联合体投标否8现场踏勘不组织 9演示否10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允许以邮寄形式,告知邮寄信息,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101室收件人:潘喆 17826892991。13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响应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允许以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至谈判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单位将向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7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递交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0开标1、采购代理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单位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代理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2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保证金25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一、总则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为了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2.“供应商”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供应商授权代表委托授权代表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部分)。(四)单一来源采购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采购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响应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响应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2.响应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和费用)。(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3.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响应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响应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一)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成员由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委托省财政厅采监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专家成员组成】。协商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三)组织协商程序代理机构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协商,各协商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采购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协商现场。1、核验出席采购活动现场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采购现场。2、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工作纪律,告知协商小组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协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协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协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协商小组尽快知悉和了解所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协商依据、工作程序等;提醒协商小组对采购项目应确定协商方法和轮次;5、做好采购现场相关记录,协助协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协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6、采购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对协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协商人员发放费用,并交还协商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协商小组协商程序1、在协商人员中推选协商小组组长。2、协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协商依据、协商标准等。3、协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协商方法和协商轮次。4、协商小组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5、协商小组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协商小组组长提出。经协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作出澄清或说明。所有谈判过程中需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内容由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6、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协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7、协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协商小组成员须在报告上签字确认。(五)采购原则协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协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协商的正常进行,协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1、协商人员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采购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协商人员,被更换的协商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协商人员重新进行协商。无法及时更换成员的,要立即停止采购工作、封存采购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采购的时间和地点。2、项目由协商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采购人若现场未签字确认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4、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5、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四、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章采购内容一、项目要求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8层802、805、806、807号,建筑面积436㎡。租赁期二年,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结束后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继续参照上一期标准执行,即总金额89.487万元/年,经费预算180万元。租金为一年一付。二、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租赁期二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8层802、805、806、807号▲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租金为一年一付。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按“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乙方(响应方):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SZFC2025P-DY-002(二次招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服务类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状况2.1房屋座落甲方承租的房屋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1号楼-2至15层101内八层802、805、806、807号。2.2房屋面积及状况2.2.1甲方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36平方米(含应分摊的大厦公用面积、详见平面图)。2.2.2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对上述房屋的实际状况(包括主要装修、设施及设备、面积、房屋结构、周边环境等)进行了充分的告知,甲方亦做了充分细致地了解,双方据此签订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承租用途及约定3.1甲方承租房屋仅限用于:办公用途,甲方保证依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合法经营,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妥审批或者变更的相关证照、手续(复印件交乙方备案)。3.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用途或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依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收到乙方限期改正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恢复原状,逾期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第四条租赁期限4.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租赁期限贰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7年月日止(免租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2甲方续租应于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6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房屋租金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重新签订合同。逾期申请和签订合同视为甲方放弃续租和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权与第三方接洽、确认租赁事宜,包括安排客户参观租赁房屋。4.3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补交免租期的相应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第五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计算方式及付款期限5.1租金计算方式:5.1.1租金按每日每平方米元计费,甲方应付第一年合同租金共计:元(大写:)。5.1.2第年起每年应付租金以上一合同年度租金为基数按%逐年递增。5.2付款期限(租金采取上付方式):5.2.1第一合同年度的租金甲方应分别在以下时间支付:5.2.1.12025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5.3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5.3.1物业管理费按每日每平方米元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共计:元(大写:)。5.4付款期限(物业管理费采取上付方式):5.4.1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甲方应分别在以下时间支付:5.4.1.12025年月日前支付物业管理费元。5.5甲方违反本条4.2、4.4项规定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甲方在逾期支付期间应以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5‰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超过三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的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解除。乙方解除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次日内甲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第六条保证金6.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交纳保证金元【本合同为续租合同的,原合同(编号:)中的保证金元转入本合同继续作为保证金】,租赁期间保证金不计取利息。6.2保证金的担保范围为甲方应付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应承担的水、电、空调等相关费用、甲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6.3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依法或依约定解除的,甲方如无违约行为,乙方应在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如合同履行中存在甲方违约之事项,乙方有权以保证金充抵甲方应付费用。对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的部分,乙方享有向甲方继续追偿的权利。6.4本合同履行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主张以上述保证金直接抵偿欠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债务,也不得转让或以保证金设定抵押。第七条其他费用7.1水、电的计费标准、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7.1.1甲方租赁期间应承担的水、电费用按以下6.1.1.1项计收(下列水、电费用的单价中包含线路损耗):7.1.1.1甲方租赁范围内的水费由甲方按计量表上显示的耗量计付,水费按每吨9.85元计付;电费为预存电表,甲方需在乙方购买,计费标准按分段计价(北京市尖高平谷时间段)尖峰段1.4元、高峰段1.28元、平段0.8元、谷段0.3元计付。7.1.1.2预付费电表的,电量由甲方自行到乙方购买,电卡押金每张100元,乙方每月最后一周内为甲方开具当月所购电量的总额发票。7.1.2租赁期间如遇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应调整。7.1.3甲方应付水、电费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收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依欠费额每日5‰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五日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停止供应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甲方应于收到或应当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次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并付清所欠费用。7.1.4甲方偷窃水、电的,除补交偷窃部分的款项外,还应当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2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的供应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甲方如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的,应于每年9月15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空调延时费10000元。空调延时费按/元/平方米计算,共计/元。甲方逾期支付空调费的,应承担欠费额部分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甲方应于收到或应当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次日内无条件腾退租赁房屋,并付清所欠费用。7.3乙方提供的公用设施、设备由于正常磨损及老化而产生的维修和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修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和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自行装修(含改装改造原有设施设备部分)及增加的设备之维护费用由甲方自己负责。7.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电话占线、维护费1200元/年,电话占线、维护费由甲方于每合同年度交纳第一次租金时一并付清(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7.5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位(地下)壹个,停车费为700元/个/月,甲方应付停车费合计8400元/年。甲方每年应付停车费于支付年度首期租金时一并付清。逾期支付超过三日,乙方有权取消甲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7.6甲、乙双方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第八条房屋的交接8.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或双方约定的日期,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屋内所属设施、设备及家具(如有)等物品,双方人员做好交接清点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8.2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或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于期限届满后或合同解除后次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8.3交接中甲方对依本条8.1项交接清点记录对照有缺少或损坏的部分,甲方应予以赔偿或无条件地恢复原状。8.4无论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收回房屋或是因甲方违约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腾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仍应负担实际占用期间的房租、公用设施管理以及合同载明的其他费用。若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交接手续或不腾退房屋的,乙方可以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下腾空租赁房屋,由此产生的搬迁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租赁房屋内属于甲方的财产由乙方异地保管并通知甲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仍未领取乙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甲方欠付乙方的款项及乙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第九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9.1乙方对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和维护,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对于乙方的定期检查、维护,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甲方拒绝配合、协助,造成乙方无法及时维修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甲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房屋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甲方获准进行装修或改建时,应事先将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交乙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全部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需按乙方的要求恢复承租房屋的原状,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9.3若甲方对承租房屋做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做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乙方同意,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9.4甲方在装修工程完工后十日内应向乙方报送装修竣工图一套(含隐蔽工程),作为合同附件。9.5甲方装修施工结束须经乙方查验符合乙方审核同意的方案后,方可启用。第十条乙方出入甲方租赁房屋的特别情形10.1甲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承租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房屋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已完好状态交还乙方。10.2甲方不得损害该承租房屋的任何部分。如该房屋因甲方或甲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10.3因甲方的行为或过失造成承租房屋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甲方负责。10.4甲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承租房屋免于受火灾、水浸、风吹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10.5为租赁房间或大厦维修、卫生、警卫、防火、救护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乙方通知甲方后,可进入租赁房间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遇紧急情况乙方可直接进入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事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并尽可能地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和财物。10.6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60日,甲方未提出续租申请,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后陪同意向租户进入租赁房屋看房。第十一条损害赔偿11.1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乙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甲方赔偿。11.2所有甲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过错及行为,甲方应负全责。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三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12.1.1除具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12.1.2违反本合同2.2、9.1、9.2、9.3、9.4条之规定的;12.1.3乙方未依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的;12.1.4乙方未尽到房屋维护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在甲方提出后仍没有履行维护修缮义务的;12.1.5因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第十三条责任免除13.1乙方为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工程致使公用设施暂时性的停用时,不承担任何责任。13.2因不可抗力、各种设备的突发故障或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发生故障等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甲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应付而未付的各项费用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将合同未到期部分但甲方已支付的租金及保证金退还甲方。13.4本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市政建设、有关单位拆迁征用、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自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后生效。14.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14.3.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14.3.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的,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相对方解除合同的。第十五条其它15.1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磋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15.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打印条款约定以外的事宜进行补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任何在本合同空格以外增加的备注、补充条款及附注对甲乙双方都不具有合同及法律约束力。15.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中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告,应以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或对方以书面通知更改的地址送达对方。任何以北京邮政局的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寄出的通知、信函,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收据或发票,将有效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15.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织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对于本合同的所有争议均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7.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开户帐号: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人营业执照……………………………………………………………(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响应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响应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响应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响应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响应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或承诺函(“▲”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响应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报价合计(元)1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注:1、响应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响应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报价须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单价一致。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响应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服务类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投标总价(元/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响应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响年职称:工作单位:省才吸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机者驻子-2作组小担养多的联络、机调务及1等能,办的似化222商路19免院》期,己开成场子2网绒,代地化之m艺就的执规的的重要联子点,电于该承弓把保极承查盛鲜物馆理有限23189月,项艺时标,6、y21io、,Lmax2or品公地发)设其机政行等》t字效的“口能从唯一供已你处报之场开。专业人员签字0建公日期:2025年8月26日0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月26日建公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m职称:工作单位:151n0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洲的有8京作0扔用房批货说国部货板12京点望华物业市真化公司的有该物业的长划招权有器排他,是M2一L2元在衣甚他M议的同。1双京2作经承程路农、协润、限务h家,得证后天区街n吉地硕保子京取b1技定高服公,(经环公地天意其他地好2V量双龙。第X55我权光R4球牛》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1月26日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20职称:工作单位:浙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中所省人民的的湖车反9省82作旦相同多租交体的的物日电服各H2b所1组的是有中业来佛比性、的热量单的有的1将重河租名服务的雕一北测方。务别收处的,目公美对的障所者彩价但的的能地技,,现3招3地行容要求是有了临。格日的优和购。十价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25年8月咖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驻京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3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8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9月1c'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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