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警务通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 触摸式终端设备
一、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460800(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
华为
华为畅享70X
120
384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理冰,金科,唐朝腾,康秀吉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海润路3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8986568
质疑联系人:王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8968986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829255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3835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投标分项报价表.png87.8K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招标文件.docx206.7K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招标文件.docx
投标分项报价表.png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温州市本级,终端设备,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DTCG2025082707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9-1709:30:00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460800(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2浙江拓芯科技有限公司474000(肆拾柒万肆仟元整)3浙江创骋科技有限公司475080(肆拾柒万伍仟零捌拾元整)4温州医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4840(肆拾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DTCG2025082707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9-1709:30:00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符合2浙江拓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创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温州医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DTCG2025082707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9-1709:30:00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符合2浙江拓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创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温州医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DTCG20250827073)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460800元(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1√2浙江拓芯科技有限公司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24温州医印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4840元(肆拾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33浙江创骋科技有限公司475080元(肆拾柒万伍仟零捌拾元整)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9月18日1/1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品牌型号1警务通单机120台378000畅想70X2加密卡120张39600贴膜卡3MDM运维管控120台(3年)43200\合计总价(元)大写: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小写:460800供应商全称(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陈友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9月16日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 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采购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5六、评标16七、授予合同20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第五部分采购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5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预算金额(元):475200最高限价(元):4752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475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项目系统中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7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地址:洞头区新城区海润路3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警官联系方式(询问):18968986568质疑联系人:王警官质疑联系方式:18968986568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829255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13858829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地址:洞头区新城区海润路399号项目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89689865682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室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588292553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 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 4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项目履约期限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部分。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要求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本项目不允许偏差。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快递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采购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2其他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不符要求将按以下违约处理:1、按业主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费用不予增加。 2、多次出现参数不符合要求课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后果严重的报上级财政部门。33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磋商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投标函2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3项目人员配置情况4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5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6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备注:(1)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采购机构,招标采购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两阶段)26.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6.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合格人的名单。(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28.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0.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0.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0.1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采购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30.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2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31.6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说明情况。3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2.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2.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3.确定中标候选人33.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33.2评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3.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备选中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3.4采购人、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34.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授予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投标人承担。同时上报监管单位进行处理。38.验收38.1采购人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4)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享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5、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扶持政策。7、供应商采用其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二、说明: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产品名称(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本次采购如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5、本次采购如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品目清单核对,否则不享受加分。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7、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四、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投标人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投标人资金难题。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府采购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投标人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投标人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投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3.具体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详见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1.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1.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编号:本合同文本仅作为政府采购(货物类)的参考文本,双方签订合同时应结合项目特点和具体要求修订相关内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范本)项目名称: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1.1采购方式:_________1.2项目名称: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2.合同标的2.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供货一览表序号货 物 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小写)3.合同总价款3.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3.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拆除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履约验收产生的检验(监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4.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4.1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履行地点:____________(具体见交货地点一览表)4.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4收货人: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5.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5.1下列关于(项目名称)_________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6.质量标准和保证6.1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标准所相一致;若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6.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6年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_1日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7.货物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履行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交货和验收9.1交货(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9.2验收(1)本项目验收按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文件执行。(2)履约验收程序,可按照简易程序验收(√)或一般程序验收(____)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可按照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____)或分期验收(____)进行验收。(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5)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6)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7)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8)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9)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10)大型或复杂、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0.履约保证金(如有)10.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元(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1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天。10.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1.合同价款支付11.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____元(合同总价的___%)。11.2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11.3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11.4其他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在货物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12.权利瑕疵担保12.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2.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2.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知识产权保护13.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3.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3.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4.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4.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14.4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4.5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14.6若货物故障在检修____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14.7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4.9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4.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6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15.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5.4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5.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15.6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15.7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5.4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5.8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15.9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5.10乙方在承担上述15.5--14.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保密义务20.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1.2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3调解不成,则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4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合同生效25.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5.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25.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采购人(盖章):_______供应商(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或供应商须将合同副本送达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科备案并将合同扫描发至2457864322@qq.com邮箱)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4、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九、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十、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十一、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本次(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投标函2、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3、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四、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五、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附件一投标函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1.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2.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商务技术文件;3.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标。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贵方处罚。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二商务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供应商盖章:技术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人全称(盖章):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附件三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一)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职务和职称从事类似服务的简历、年限注:1、本表人员应随表提交学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五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的规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此次采购项目中本公司所列节能或环保产品均已录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为环保或节能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件6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1)投标产品中节能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码数量/台(2)投标产品中环保产品明细清单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码数量/台说明:1、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在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中的证明材料;2、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货 物 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合计总价:人民币(小写)▲此开标一览表中投标合计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相一致。▲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品牌型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合计总价(元)大写:小写:▲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仔细填写报价分析明细表。▲表格可以延续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五部分采购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所有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保险、现场仓储以及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维护等所有服务,在投标文件相应的部分明确。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3、投标人所投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投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二、采购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数量120台,所有技术参数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序号分类条目技术要求1硬件参数处理器优先采用国产芯片,不低于六核,最高主频不低于2.19GHz2屏幕≥6.78英寸,AMOLED屏,分辨率≥2700 x 1224,像素密度不低于437ppi3后置摄像头后置摄像头:最高主摄不低于5000万像素4前置摄像头前置摄像头:不低于800万像素5运行内存≥8G6机身内存≥256G7电池电池容量≥6100mA,支持不低于40W有线超级快充8NFC内置NFC模块,支持读卡器模式,卡模拟模式9防护能力支持在GB/T 4208-2017(国内)标准下达到 IP64 级防尘抗水能力10蓝牙蓝牙5.1及以上11WiFi支持802.11 a/b/g/n/ac12传感器支持重力传感器、指纹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环境光传感器、接近光传感器、色温传感器。13卫星通信为保障应急和极端场景下的通信要求,所投移动警务终端可在无地面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中断的环境下,支持文字和图片卫星消息收发功能。14软件定制操作系统支持基于国产操作系统开发的安全系统,可按需适配生态应用和系统版本定制。15定位功能定位功能符合***、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16产品资质权威认证符合GA/T 1466.1-2018 《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中单模式终端(增强受控终端)要求,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三、商务条款1.质保期1.1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需是全新的、包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的原装产品。1.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6年质保承诺函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如原厂商无故不予授权,在中标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1.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质保期后,厂商应保证长期供应零备件和正常的售后服务。1.4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维修,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果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则72小时内提供同样备机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2.完工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五、工作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配置和调试、维护。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5.质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审工作,择优推荐成交候选人。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三、评审纪律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标委员会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7、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8、在成交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名单予以保密。9、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评审程序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2、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委会小组组长。3)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询价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5)评委会组长组织评审小组独立评审。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推荐成交候选人。五、评审细则顺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符合性检查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资格性检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无效标条款1)投标不是固定价或超过最高限价(预算)或任一单价最高限价的;2)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审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3)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4)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5)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6)授权代表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8)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商务及技术评审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产品的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相关条款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技术偏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报价文件评审5.1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报价书中有无差错(遗漏或多计)或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付款方式和进度是否响应招标要求;是否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供应商义务,或提出不同的验收和计量办法不同的纠纷和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等;工期(交货期)、质量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出现“0元”、“补贴”、“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2合同价的确定:投标文件任何有缺漏项报价的,包括漏项产生的费用,如果中标,将以不利于投标供应商利益调整合同价格。5.3评审办法:评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备选成交候选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采用的产品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制造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评标价格优惠,在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时所投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 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采购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5六、评标16七、授予合同20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第五部分采购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5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预算金额(元):475200最高限价(元):4752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475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项目系统中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7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地址:洞头区新城区海润路3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警官联系方式(询问):18968986568质疑联系人:王警官质疑联系方式:18968986568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829255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13858829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地址:洞头区新城区海润路399号项目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89689865682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芯海商厦B1-508室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588292553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5年警务通采购 项目编号:DTCG20250827073 4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项目履约期限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部分。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要求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本项目不允许偏差。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快递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采购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2其他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不符要求将按以下违约处理:1、按业主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费用不予增加。 2、多次出现参数不符合要求课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后果严重的报上级财政部门。33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磋商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投标函2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3项目人员配置情况4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5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6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备注:(1)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采购机构,招标采购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两阶段)26.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2457864322@qq.com;(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6.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合格人的名单。(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务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