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中标结果公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罗平县畜牧兽医局)2025)
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JZC2025-C3-01170-THZB-0003
二、项目名称: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名称:罗平县祥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金鸡村
成交金额(万元):173.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2.3
评审报价(万元):17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服务范围:(1)加厚高强度地膜以旧换新。以旧换新推广使用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2)废旧残膜回收。废旧残膜回收4.6万亩,每亩回收5公斤,共回收残膜230吨;(3)残膜机械化捡拾。开展单项或者联合作业机残膜回收,回收面积0.2万亩;(4)残膜监测。设残膜监测点6个;(5)技术培训及宣传。组织技术培训、宣传,建立项目台账,完成项目总结、验收等。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标准完成相应的项目,由采购方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和采购人的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昆,赵林,侯英(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收费标准计取,按服务类计算,中标服务费包干价:20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联系方式:1398742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
联系方式:1848712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俊
电 话:184871230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4: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昆,赵林,侯英(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73.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俊
项目联系电话
18487123008
采购单位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7420533
代理机构名称
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48712300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
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回收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罗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名称)的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箦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罗平县祥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0万元,资产总额为4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湾形本企立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罗平县祥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类托代理人M义电子章)2025年9月16日注:(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的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买的,属于提盛假材料煤取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除只城40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项目编号:泰招字:2025-058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11-四、磋商-12-五、磋商程序-12-六、评审-12-七、合同授予-13-八、纪律和监督-14-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0-一、总则-20-二、磋商评审标准-20-三、磋商评审结果-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磋商报价一览表-32-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33-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四、资格条件承诺函-36-五、其它资格证明材料-37-第二部分商务部分-38-一、投标函-38-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9-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1-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42-五、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商务磋商材料-43-第三部分技术部分-44-一、项目实施方案-44-二、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44-三、项目人员配备-44-四、拟投入设备情况-44-五、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44-六、履约能力-44-七、其它-44-第六章采购需求-46-附件:二轮最终报价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罗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2.2采购编号:泰招字:2025-058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5采购预算金额:壹佰柒拾肆万元整(¥1740000.00元)2.6最高限价:壹佰柒拾肆万元整(¥1740000.00元)2.7采购内容: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加厚高强度地膜以旧换新。以旧换新推广使用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2)废旧残膜回收。废旧残膜回收4.6万亩,每亩回收5公斤,共回收残膜230吨;(3)残膜机械化捡拾。开展单项或者联合作业机残膜回收,回收面积0.2万亩;(4)残膜监测。设残膜监测点6个;(5)技术培训及宣传。组织技术培训、宣传,建立项目台账,完成项目总结、验收等。2.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2.9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和采购人的验收。2.10验收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标准完成相应的项目,由采购方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注:(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2)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每天6时00分-12时00分,12时00分--23时59分(北京时间);4.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4.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19.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供应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政采云“开标大厅”,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磋商;唱标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3)本项目为远程智能开标,不到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表,请各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根据相关系统要求进行远程在线二次报价。若竞标人因个人原因不二次报价,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联系人及方式采购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腊山街道红星北街4号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13987420533采购代理机构: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联系人:周俊联系电话:184871230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 购 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腊山街道红星北街4号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13987420533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184871230083项目名称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预算壹佰柒拾肆万元整(¥1740000.00元)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8验收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标准完成相应的项目,由采购方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注:(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2)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0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12分包不允许13偏离不允许14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及补充通知15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1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内18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内19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90日历天20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21磋商保证金不收保证金。2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磋商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注:在需要定位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需逐页电子签章。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文件不允许25是否退还磋商文件否26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进行网上递交。2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资料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附的证件资料应真实清晰: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材料清晰可识别可查询,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可查询。30.2报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壹佰柒拾肆万元整(¥174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若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30.3评审结果在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各供应商注意查询。30.4所属行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其他未列明行业”。30.5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收费标准计取,按服务类计算,中标服务费包干价:20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请各供应商考虑此价格进行合理投标报价。30.6磋商顺序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供货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预算、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1.3.1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食宿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9.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误解和忽略概不负责。1.10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1.10.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及勘察现场过程中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在线方式提交并进行电话通知。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线形式回复。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都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后补的其他内容有矛盾时,以后补的其他内容为准。1.10.3如果考虑到招标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会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程序;(7)采购需求;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采购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内容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在线方式提交并进行电话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在线形式发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涉及的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3.2磋商报价3.2.1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部分”》的要求进行报价。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的项目和造价,毫无例外的认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补给。3.2.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一章“资格要求“”部分;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明确作出响应。3.6.3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是否允许递交备文件:不允许。3.8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答疑书面通知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等资料进行报价。四、磋商4.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送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供应商可以更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必须书面提出,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送达采购人签收。4.2.2更改的响应文件应同样按响应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和送达。4.2.3送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后,响应文件不得更改。4.2.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相关部门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磋商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情况;(3)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5)供应商代表(如需)、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磋商结束。六、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根据采购人及中标人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采购人及中标人合同中约定。7.4签订合同7.4.1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场进行合同谈判,视为放弃中标机会,采购人有权与第二成交候选人及以后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以上内容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否则将按不通过符合性评审处理。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八、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质疑和投诉10.2.1质疑的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受理机构:罗平泰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0.2.2质疑函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必须派专人送达,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2.3质疑回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2.4投诉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一)本项目磋商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二)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四)磋商小组在磋商评审时分三个阶段进行:①第一阶段为资格性评审;②第二阶段为符合性评审,通过资格性评审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③第三阶段为详细评审,其中详细评审分为报价评审、技术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五)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详细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二、磋商评审标准2.1资格性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注:(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2)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符合性评审标准2.2.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2.2.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4开标后,经磋商小组审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否决投标处理。第一、报价部分1)磋商报价表(含二轮最终报价表)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供应商中没有明确阐述和承诺的;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第二、商务部分1)未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采购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页上无签字盖章的;3)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C、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E、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G、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通过同一台电脑生成、上传的;J、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情形。第三、技术部分1)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详细评审:(满分100分)2.3.1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F1满分15分,F2满分85分)。2.3.2具体评审项目及评分细则如下表:评分细则评分项目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报价部分F1(10分)报价(满分15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所有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即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二轮)的最低价;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执行价格优惠扣除。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技术部分F2(90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①残膜回收方案(10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要点等。(1)残膜回收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符合实际,有良好的针对性的,得10分;(2)残膜回收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基本合理、符合实际,有一定针对性的,得8分;(3)残膜回收方案及保证措施简单、基本合理、符合实际的,得6分;(4)残膜回收方案合理、简单,基本可行的,得4分(5)残膜回收方案不符合实际的或没有回收方案的,不得分。②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方案(10分):(1)推广方案符合实际,切实考虑项目特点、工作重点、实施难点,分析全面且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且满足采购人需求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2)推广方案合理,考虑项目特点、工作重点、实施难点,有实施计划且有针对性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3)推广方案基本合理,符合实际且有一定针对性的,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4)推广方案合理简单,基本可行的,得4分;(5)推广方案不符合实际或没有推广方案的不得分。③技术培训宣传方案(10分):(1)技术培训宣传方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方案合理、重点突出、富有创新意义,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2)技术培训宣传方案符合实际,有良好的针对性,方案合理,有一定重点、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3)技术培训宣传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4)技术培训宣传方案合理简单,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5)技术培训宣传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宣传方案的不得分。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满分20分)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②重难点的应对方案。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20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1分;2)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2分;3)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4分;项目人员配备(满分10分)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服务内容的划分提供了人员组织构架说明,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方案;②详细的人员到位承诺;③保障措施;④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0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0.5分;2)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1分;3)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2分;拟投入设备情况(满分10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服务内容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②机械到位承诺;③保障措施;④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0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0.5分;2)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1分;3)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2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满分15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②违约责任承诺。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5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0.5分;2)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1分;3)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2分;2.3.2统计分数原则:按磋商小组成员有效评分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3.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磋商评审结果3.1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详细磋商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2磋商小组完成磋商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总价中包含材料费、租赁费、人员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成交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三、合同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承诺书全部内容及所附采购清单。四、合同履行期限:。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工作(包括与乙方的协调沟通,对乙方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对不符合招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承诺书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修改和完善。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必须的场地和环境(包括水电的供给),协助乙方做好地膜回收工作。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享有乙方提供的该项目有关服务及咨询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知识和技能。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附件中注明的技术指标和要求。3、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数据以及本合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4、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后续售后服务。5、乙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全程在岗并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六、验收及验收标准七、合同价款结算在合同签订时由甲方向乙方约定。八、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承诺书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则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乙方逾期交付时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则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反悔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份,甲方份。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三)中标通知书。十一、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或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罗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保证备注注:此表中的磋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供应商名称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4公司类型5成立日期6营业期限7法定代表人8本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9公司电话公司传真10经营范围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或反面)(反面或正面)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投标等相关事宜。本授权书期限。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或反面)(反面或正面)四、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注: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承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五、其它资格证明材料(如有)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投标报价为元,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向你方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并严格执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周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在服务周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和磋商评审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行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的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五、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商务磋商材料(如有)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1、项目实施方案2、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3、项目人员配备4、拟投入设备情况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6、履约能力7、其它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格式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备注注:附相关配备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1.加厚高强度地膜以旧换新。以旧换新推广使用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其覆盖使用时间和科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GB13735-2017国家标准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每亩补助30元,1万亩共补助资金30万元。2.废旧残膜回收。废旧残膜回收4.6万亩,每亩回收5公斤,共回收残膜230吨,每公斤补助5元,共补助资金115万元。3.残膜机械化捡拾。开展单项或者联合作业机残膜回收,回收面积0.2万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补助20万元。4.残膜监测。设残膜监测点6个,每个点补助1万元,共补助资金6万元。5.技术培训及宣传。组织技术培训、宣传,建立项目台账,完成项目总结、验收等,投入资金3万元。附件:二轮最终报价格式磋商报价表(二轮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轮最终报价(元)大写: 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保证备注注:此表中的磋商报价为二轮最终报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此页不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在最终报价时可作为附件(填写完毕并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按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实际要求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