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
二、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592000(元)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
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
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重点围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以及相关政策机制等开展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包含开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构建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的战略路径、开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协同研究、研究提出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有关内容编制的建议等内容。
合同签订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正式成果。
本次项目所有服务应符合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范以及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吉燕,黄贵斌,梁邦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81.0
78.0
87.0
82.0
10.0
92.0
1
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
60.0
78.0
75.0
71.0
9.92
80.92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9.5
69.5
69.5
69.5
9.9
79.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折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10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877217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0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7193650
质疑联系人:周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80839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土地规划资质.pdf1.7M
未中标情况说明.doc32K
202505竞争性磋商文件(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2025.9.2发布稿.docx200.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0:16
评审专家名单
黄吉燕,黄贵斌,梁邦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957193650
采购单位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8877217
代理机构名称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57193650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土地规划与设计,市政规划与设计,城镇规划与设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6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98000(伍拾玖万捌仟元整)2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592000(伍拾玖万贰仟元整)3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596700(伍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6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符合2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符合3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9-16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符合2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符合3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1商务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复垦的类似项目,毎个得0.5分,满分1分。备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1.000.501.001.002技术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针对项目背景理解的认识程度。根据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3技术项目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趋势理解:切合实际度,分析透彻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3.004技术总体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方案,分别从方案的全面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3.005技术研究思路: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思路的针对性、合理性,切合实际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3.006技术技术路线:对项目特征、技术路线的分析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7技术技术方案:1.对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定位和目标分析以及路径选择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8技术技术方案:2.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分析及相关实践分析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9技术技术方案:3.对跨省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协同政策分析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10技术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清晰、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度、可操作性,结合行业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3.0011技术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5.003.0012技术进度控制计划:进度计划合理、关键节点的明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3.0013技术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备周全性,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2.0014技术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数据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4.004.003.0015技术验收方案:投标人提供明确完整的验收审查方案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3.0016技术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是否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根据工作需求,提出合理化工作方法、方式的建议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3.004.0017技术项目团队情况:(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或经济研究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3分。(2)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成员: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各专业职称人员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1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5.0012.0015.009.00合计0.00-90.0069.5081.0060.00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1商务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复垦的类似项目,毎个得0.5分,满分1分。备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1.000.501.001.002技术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针对项目背景理解的认识程度。根据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4.003技术项目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趋势理解:切合实际度,分析透彻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4.004技术总体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方案,分别从方案的全面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4.005技术研究思路: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思路的针对性、合理性,切合实际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6技术技术路线:对项目特征、技术路线的分析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7技术技术方案:1.对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定位和目标分析以及路径选择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4.008技术技术方案:2.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分析及相关实践分析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4.009技术技术方案:3.对跨省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协同政策分析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4.0010技术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清晰、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度、可操作性,结合行业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4.005.0011技术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5.0012技术进度控制计划:进度计划合理、关键节点的明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4.005.0013技术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备周全性,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4.005.0014技术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数据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3.003.004.0015技术验收方案:投标人提供明确完整的验收审查方案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16技术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是否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根据工作需求,提出合理化工作方法、方式的建议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4.005.0017技术项目团队情况:(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或经济研究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3分。(2)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成员: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各专业职称人员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1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5.0012.0015.009.00合计0.00-90.0069.5078.0078.00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1商务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复垦的类似项目,毎个得0.5分,满分1分。备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1.000.501.001.002技术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针对项目背景理解的认识程度。根据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3技术项目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趋势理解:切合实际度,分析透彻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5.004.004技术总体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方案,分别从方案的全面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4.004.005技术研究思路: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思路的针对性、合理性,切合实际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6技术技术路线:对项目特征、技术路线的分析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7技术技术方案:1.对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定位和目标分析以及路径选择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5.003.008技术技术方案:2.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分析及相关实践分析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2.005.003.009技术技术方案:3.对跨省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协同政策分析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5.004.0010技术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清晰、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度、可操作性,结合行业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4.0011技术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4.005.005.0012技术进度控制计划:进度计划合理、关键节点的明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5.005.0013技术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备周全性,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5.005.0014技术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数据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0.00-4.004.004.004.0015技术验收方案:投标人提供明确完整的验收审查方案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5.005.005.0016技术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是否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根据工作需求,提出合理化工作方法、方式的建议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0.00-5.003.003.004.0017技术项目团队情况:(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或经济研究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3分。(2)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成员: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各专业职称人员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1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5.0012.0015.009.00合计0.00-90.0069.5087.0075.00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OPEN-GTKJ-202505)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592000元(伍拾玖万贰仟元整)82.0010.0092.0013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596700元(伍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71.009.9280.922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98000元(伍拾玖万捌仟元整)69.509.9079.40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9月17日1/1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下所示:·LL.LLLL..L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机构等级:甲级证书编号:010002单位名称: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法定代表人:范树印授权法人:工商注册号:110000001303执业范围:业务范围不受限有效期限: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发证单位:2015年12月1日此证书真实性可查询中国土地学会网www.zgtdxh.org.cnedo.中国土地学会制目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的有关规定,经评选审定,符合土地规划机构条件。特发此证土地丽N2015312月此证书真实性可查询中国土地学会网www.zgtdxh.org.cn机构等级甲级机构名称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证书号010002法定代表人范树印授权法人工商注册号110000001303执业范围业务范围不受限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联系电话010-66560350邮政编码100035第5页共153页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各有关会员单位: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我会决定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特此公告。中国土地学会2019年5月13日第6页共153页中国土地学会文件土地学发(2022)5号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件精神,为妥善处理原土地规划机构在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利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和“多规合一”顺利推进,经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之前,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待新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出台后从其规定。中国土地学会2022年6月21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印发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日期:2025年9月15日第7页共153页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一、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二、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三、未中标情况说明:1、投标无效: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响应无效原因投标/响应无效依据组织澄清核实情况备注1无无无无2、评审得分排序序号单位名称评审得分及排序未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的理由备注1永业行规划勘测设计(湖北)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0.92分,排序第2根据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评审得分79.40分,排序第3根据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采购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项目名称: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主要内容: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正式成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梁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571-88877217质疑联系人:刘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070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传真:0571-88808387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7193650、0571-85122486质疑联系人:周波质疑联系方式:0571-88808397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4楼讲标室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 ,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李先生 1895719365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成交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3名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折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包含在磋商总价中。在成交人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附下),成交人逾期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须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人承担。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的,仍须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户 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帐 号:201000345676674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补偿救济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杭州市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响应函(2)资格文件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B、联合协议(如果有);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6)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供应商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9)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10)组织实施方案。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14)培训计划(如果有);(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6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工作内容备注1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1项600000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重点围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以及相关政策机制等开展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包含以下研究内容:1、开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分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国空规划体系、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衔接策略,研究提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战略目标及任务。2、构建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的战略路径。通过安排推动农用地整治、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本底等实施内容,实现示范区农用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规划目标。3、开展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协同研究。通过研究分析国家及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的相关政策,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为例,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跨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机制,研究提出示范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建立空间布局优化政策融合机制、创新多元化投入等投融资模式、空间治理与产业发展一体化设计、构建跨域协同实施机制、建立规划技术标准和数据平台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建议。4、研究提出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有关内容编制的建议。通过规划战略分析与相关政策研究,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为例,提出关于整治分区分类、重大工程布局、经济预测、政策实施保障以及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相关建议,为编制相关规划编制提供支撑。三、项目成果(1)成果内容:项目主要成果包括1个专题研究报告,最终要求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纸质成果和电子光盘,包含全套研究成果。四、时间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正式成果。五、验收要求中标人通过甲方内部评审。六、技术标准本次项目所有服务应符合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范以及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七、相关其他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有数据不得带离采购人指定的工作现场,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委托顾问方或接受咨询方。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其进行复制、仿造等。项目结束后,将所有数据、文件和资料等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等。▲八、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评审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为人民币价。▲2、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为第二轮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二)合同双方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乙方为成交供应商,合同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四)付款方式要求见采购文件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五)分包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进行分包。九、实质性内容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客观分属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复垦的类似项目,毎个得0.5分,满分1分。备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客观2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针对项目背景理解的认识程度。根据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3项目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趋势理解:切合实际度,分析透彻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4总体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方案,分别从方案的全面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5研究思路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思路的针对性、合理性,切合实际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6技术路线对项目特征、技术路线的分析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7技术方案1.对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定位和目标分析以及路径选择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 5,4,3,2,1,0)5主观2.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分析及相关实践分析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 5,4,3,2,1,0)5主观3.对跨省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协同政策分析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 5,4,3,2,1,0)5主观8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投标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工作流程清晰、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度、可操作性,结合行业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5主观9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0进度控制计划进度计划合理、关键节点的明确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1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备周全性,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2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数据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 4,3,2,1,0)4主观13验收方案投标人提供明确完整的验收审查方案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4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是否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根据工作需求,提出合理化工作方法、方式的建议进行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15项目团队情况(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或经济研究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3分。 (2)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成员: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各专业职称人员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1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5客观16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6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技术开发(科研)服务合同项 目 名 称:确 认 书 号:合 同 编 号:甲 方:乙 方:签 订 日 期: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一、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内容(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名称:规模:设计内容:注:详细内容见附件;二、技术资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三、知识产权与保密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对方的资料和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设计和开发。如发生以上情况,违约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四、权利归属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项目成果署名权由双方共同拥有,乙方依据此项目申报各类奖项及评优推选等需取得甲方同意。五、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乙方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和相关技术资料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完成。2.交付方式:3.交付地点:六、合同款及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其中销项増值税额(合同总额/1.06*0.06)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6%,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相关税费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最终成果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元(¥)。上述甲方的付款义务均以乙方开具符合税务部门以及甲方要求的发票为前提,乙方延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的款项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验收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并认可乙方就本合同所列服务内容和要求,经专家评审或组织验收的方式完成项目验收。九、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时间。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和缺失,或者对提交资料作出较大修改,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有关条款。若由此导致乙方设计返工的,甲方还应就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时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得请求退还首期合同款;乙方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款的全部支付。4.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收到首期合同价款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项目成果的时间顺延。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逾期支付一日,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项目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价款。6.甲方请求乙方提前于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的,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研发周期,且甲方应支付合理赶工费。(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自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并对交付的项目成果的质量负责。2、乙方应当向甲方告知项目进度,接受甲方监督。双方商定,本项目开发过程中乙方项目负责人向甲方负责人当面告知项目进度不少于次。3.乙方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调整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4.若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项目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合同款的千分之二,但不超过总合同款的5%。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7.乙方交付项目成果后,应当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项目作出调整、修改和补充。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若乙方项目负责人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者暂时不能承办本项目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设计人员接替。3.合同执行中涉及项目资金和项目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执叁份。甲方(盖章):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电话: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函………………………………………………………………………(页码)(2)资格文件…………………………………………………………………(页码)(3)法人授权书………………………………………………………………(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6)主要业绩证明………………………………………………………………(页码)(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9)技术解决方案………………………………………………………………(页码)(10)组织实施方案………………………………………………………………(页码)(11)售后服务方案………………………………………………………………(页码)(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4)培训计划……………………………………………………………………(页码)(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页码)(16)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响应函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9、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资格文件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B、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法人授权书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主要业绩证明附表:相关项目建设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投资(万元)开竣工日期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技术解决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响应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响应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备注12345注: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组织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工作日工作日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注:供应商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一、售后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二、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响应截止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四、培训计划(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附表:培训日程及费用课程名称提供的资料持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地点课程费用费用总计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课程概要*课程目的*教学方式*先决条件*教材目录B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名称品牌制造厂/原产地规格型号数 量注: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是指供应商在供货时免费赠送给采购人的工具及零配件,以备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六、认为需求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一)最后报价一览表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的实施。最后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最后报价(小写)最后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单位的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编号:OPEN-GTKJ-202505】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的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该声明书可先打印,各投标供应商解密成功后,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将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73615852@qq.com,谢谢配合!)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跨省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编号:OPEN-GTKJ-202505)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战略分析及相关政策研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