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媒合作 融媒体栏目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2025)


一、项目编号:FJXHC(DY)-2025-001(招标文件编号:FJXHC(DY)-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媒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福建法治报社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采编大楼第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楼12层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
中标(成交)金额:34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栏目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2
福建法治报社
福建法治报检察专栏专题专版服务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3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人民网福建检察专题服务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4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日报社福建检察专题专版服务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良庆、谢志信、陈军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各包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3)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帐号:418287048628
本项目代理费金额:
采购包1:0.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2:0.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3:0.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4:0.51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丁先生、0591-88015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乐玉玲、乐玉明、林金善1989058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玉玲
电话:198905880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媒合作 融媒体栏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