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综合业务系统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 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荣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C座第九层9001-19室
综合评分法

2,030,000.00元
8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类(陕西荣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2,0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延海、温寒冰、郭晓侠、席一凡、王毛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按标段)收取按标准收取,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账号:78560188000095264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029-8526397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2.32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
联系方式:029-87823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029-85266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锦天、白国锋
电话:029-85266644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9日

相关附件:

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SCZA2025-ZB-2182-00120250826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荣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pdf

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码:SCZA2025-ZB-2182-0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荣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03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软件运维服务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2,030,000.001.00项2,030,000.00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9月19日-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合同编号: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合同甲方: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乙方:2025年月中国西安甲方: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乙方:在西安市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项目内容:;(四)服务期:。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二)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劳务费及合理利润、税金、培训及附带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以双方正式签署合同为准)(一)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40%合同款;(二)正常提供服务30日后,经监理确认后支付50%合同款;(三)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单位履约验收后30日内支付10%合同款。(四)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要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开票内容,乙方开具发票出现税务争议时,乙方需承担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赔偿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五)结算方式:由甲方以人民币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一)服务合同;(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投标补充文件;(三)相关服务建议书;(四)保密协议;(五)保密承诺书;(六)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五、质量保证(一)乙方在整个服务期应遵守国家有关质量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符合国家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标准。(二)乙方保证使用适当合格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提供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全面满足招标要求。(三)乙方在整个服务期受甲方授权的监理就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监督管理,乙方及时响应监理的建议要求。(四)乙方如果在服务期内发生与服务相关的任何错误、疏漏或问题,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六、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七、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不得非法记录、存储、复制甲方涉密及敏感信息;不得泄漏从甲方获取得的非公开及涉密、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及其他用户资料等涉密及敏感信息)。乙方保证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及出具的《保密承诺书》、《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二)乙方完成的开发成果、汇总材料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属于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三)乙方保证甲方接受服务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因侵权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甲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公证费、甲方人员误工费等)由乙方承担。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本合同甲、乙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四、其他事项(一)西安市财政局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五)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 址: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地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盖章)单位名称:地址:代理人:联系电话:附件1保密协议甲方: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名称)项目,达成如下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第1条保密信息的范围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在服务期内接触、获悉、产生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大数据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乙方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定于从事本协议或业务合作而所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代表或拟投入甲方人员(以下称“相关人员”),承诺其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相关人员在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已经了解并遵守该保密协议;2、乙方保证约束其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其出于其他目的而获取、复制甲方保密信息;3、乙方不得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第三条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数项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履行:1、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2、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3、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合作,解除双方的业务合作协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返还保密信息,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及其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第四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保密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开始,该保密期限是永久的,不因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化而中止或终结。第六条协议生效及独立性、优先性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具有独立性,无论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履行、终止合作协议,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效力亦不受双方为本业务合作之目的将来或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的效力之影响。除非双方签署新的有效法律文件直接、明确表明要废除、变更、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具有优先性,如果双方已经或将要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存在的保密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低于本协议的,适用本协议。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保密承诺书本承诺书由承诺人(乙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诺人”)出具给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鉴于承诺人在履行与“信息中心”签订的《(项目名称)合同》(项目编号:号)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接触、获悉并掌握到承诺人为“信息中心”提供服务期内产生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大数据信息,承诺人已了解有关的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现承诺人向“信息中心”作出庄重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保密义务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严格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信息中心”在接受承诺人服务过程中接触、获悉、产生所有的数据信息,不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信息中心”处获知的保密信息。二、所有权的归属承诺人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服务期内产生的数据信息的一切权利归“信息中心”所有。三、技术成果权的归属承诺人完成的检测成果、汇总材料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属于“信息中心”,非经“信息中心”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承诺人应向“信息中心”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信息中心”损失的,承诺人应当补足。4、承诺人如有违反该承诺的行为,“信息中心”可以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要求承诺人承担10万元的违约责任。5、本项目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涉及多方数据对接和接口调用,如非承诺人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违反承诺的行为,承诺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永久。七、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承诺人与被承诺人各执壹份。 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3网络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三、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五、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七、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八、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接受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合同》。九、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承诺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序号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备注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主体证明文件:(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可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承诺)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单位)对本项目做以下承诺和声明:具有良好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具备履行本次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公司与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上述声明的情况,完全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处理要求。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承诺)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单位)对本项目做以下承诺和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上述声明的情况,完全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处理要求。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1)或提供(2):(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②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④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信证明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②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1)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资料(可选择提供,以现场查询为准)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序号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职称/证书工作经验拟任岗位/职责说明:后附人员相关资料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简历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说明:后附人员相关资料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日期项目类型合计说明:详见评分标准;后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版本号:SCZA2025-ZB-2182-00120250826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6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委托,拟对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第2页-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邮编:71005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7823200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邮编:710076联系人:赵锦天白国锋联系电话:029-85266644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3页--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50,875.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按标段)收取按标准收取,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账号:78560188000095264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029-85263975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和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第7页-(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第8页-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第9页-〔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第10页-采购包1: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1页-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235014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邮编:71007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2页-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管理、登记管理、股权出质登记管理、企业监督管理、个体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司法协助、经济户口、信息综合查询、其他部门信息查询、移动权限、系统管理、客户问题反馈、交互终端、代办人员等模块)是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心业务软件,全面覆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销、备案等业务,目前已在全市进行推广和应用,切实满足了社会公众开展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服务需求,提高了市场监督管理底数的有效性。本项目需对该业务系统开展安全可靠的运维服务,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功能调优、日常故障排除,并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变化进行部分功能更新升级。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50,875.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50,875.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1.002,050,875.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1章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1.2项目概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管理、登记管理、股权出质登记管-第13页-理、企业监督管理、个体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司法协助、经济户口、信息综合查询、其他部门信息查询、移动权限、系统管理、客户问题反馈、交互终端、代办人员等模块)是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心业务软件,全面覆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销、备案等业务,目前已在全市进行推广和应用,切实满足了社会公众开展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服务需求,提高了市场监督管理底数的有效性。本项目需对该业务系统开展安全可靠的运维服务,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功能调优、日常故障排除,并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变化进行部分功能更新升级。1.3项目维护服务的内容、预期目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管理、登记管理、股权出质登记管理、企业监督管理、个体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司法协助、经济户口、信息综合查询、其他部门信息查询、移动权限、系统管理、客户问题反馈、交互终端、代办人员等模块)是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心业务软件,全面覆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销、备案等业务,目前已在全市进行推广和应用,切实满足了社会公众开展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服务需求,提高了市场监督管理底数的有效性。本项目需对该业务系统开展安全可靠的运维服务,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功能调优、日常故障排除,并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变化进行部分功能更新升级。随着系统应用的集中、规模的扩大和复杂度的提高,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提升。为保障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应用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改善用户体验,加强运维人员的业务协作,降低运营的成本,需要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灵活的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体系。需由专业的软件运行维护团队对系统运行加以监控、调优、答疑,并能做到及时排除故障,适应应用情况变更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做出局部修改等。同时,针对市场监管领域新变化和新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数据局下发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需要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工作,确保提高日常维护工作效率,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群众政务服务便捷性和满意度。1.6运维周期服务期1年。1.7项目运维对象基本情况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以及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西安市市场主体的登记业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第2章运维服务内容2.1软件运维2.1.1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第14页-2.1.1.1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服务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业务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同时为市场监管业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和技术咨询。具体服务包括:1、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提供不少于5人的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5*8小时,驻场服务人员需要完成日常沟通协调、系统运行维护、系统升级优化、数据运行维护、日常客服服务等工作内容。2、为社会公众提供正常工作时间5*8小时的客服热线咨询服务,负责通过电话、微信、企业微信、智能客服等方式的咨询沟通服务。3、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提供7*24小时服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咨询沟通服务,确保系统运行问题得到第一时间响应。4、接收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软件的问题,形成《应用系统软件问题反馈单》反馈至项目组分析判断。其中针对系统软件缺陷类问题直接反馈项目组进行优化修正,涉及业务系统需求类问题反馈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5、配合完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本级综合业务系统部署及升级维护,梳理综合业务系统的相关升级部署资料,汇总成《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清单》提交至采购方。6、提供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本级综合业务系统更新服务。7、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求及系统升级情况,完成综合业务系统软硬件参数配置的调整和优化。8、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提供综合业务系统远程救助和5*8小时现场救援服务。9、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提供全市范围市场主体登记综合业务系统集成环境性能故障定位、诊断服务。10、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提供配合综合业务系统软件运行相关集成环境性能方面的技术支持。11、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提供综合业务系统软件操作和维护方面的全市集中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关培训文档、视频和技术资料等电子资料。12、提供日常维护7*24小时值班表,对出现的应急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并解决问题。2.1.1.2日常巡检服务日常巡检服务主要指为增加软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防患于未然而进行的相关例行性运行检查服务。定期检查相关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并形成《日常巡检报告》;当出现异常时查找问题并完成解决。具体巡检内容如下:1、每日检查主要应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准入/退出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市场预警管理、经济户口管理)运行情况,通过测试账号检查是否能正常访问以及登录2、每日检查应用系统表空间情况及数据库连接情况。3、保证在发现系统软件出现不同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2.1.1.3日常数据处理服务提供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数据库指定数据的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清洗、数据提取服务。具体数据处理内容如下:1、指定的业务数据检测获得所有不满足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常规逻辑问题数据与垃圾数据列表。2、批量纠正或补录具备相同错误规律并可明确修改内容的错误数据。-第15页-13、批量删除已确定的垃圾数据。4、统计指定的各管辖管理部门的错误数据情况。5、将必须由采购方单位业务部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逐一调整的所有问题数据汇总成册,报送采购方。6、检测指定业务数据库一致性、完整性,清理数据库碎片,清除数据冗余。7、提供数据质量提升和业务数据录入指导培训工作。8、按照业务部门数据导出要求完成指定数据的导出和汇总。2.1.1.4数据接口运维服务提供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接口应用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具体数据接口服务内容如下:1、每日通过日志、脚本等方式检查数据接口,确保数据接口正常完成数据传输交互。2、每日检查数据接口与其他系统对接情况。3、保证在发现数据接口出现不同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4、确保数据接口在数据交互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无数据丢失、篡改、泄露等风险隐患。2.1.1.5数据交换保障服务1、数据交换运行维护每日检查内外网数据交换应用,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中,对出现异常交换进行处理,保障数据正常交换。2、省局下发数据维护开展省局将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数据下发至市局的数据交换服务工作,每日做好省局汇总库下发到市局下发库的数据共享交换、数据质检核验、问题协调修复等工作,并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确保省局数据下发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实现省局下发数据与我局数据交互平台互联互通。3、市级各部门数据交换维护定期检查市级各部门数据交换情况,并将内容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中,针对出现的交换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理,确保市级各部门数据交换工作的高效性。4、其他数据运行维护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数据管理和应用的工作要求,做好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的调取、核验、核查、分析、梳理、共享交换和问题排查解决等维护内容,确保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正常开展。2.1.1.6数据质量保障服务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安排,提供全市数据质量检查服务。每次检查结果形成检测报告递交至采购方,检查内容如下:1、内资(含私营)企业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2、外资企业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3、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4、个体工商户数据检查数据项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5、非公党建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6、基层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7、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第16页-18、市场管理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9、专项检查(注册号标准符合性、行业代码、业务合规性、企业类型规范性、非公党建、关键字段)10、数据质量检查涉及检查注册、监管、经检、消保、市场、商标、广告、合同、网监等业务,协助各业务处室解决数据质量问题。11.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要求对数据质量和合规性进行定期检查。2.1.1.7资料更新维护服务1、业务资料更新维护完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的相关使用手册、操作指南、培训资料、知识库、问题库(含Q&A)、数据文档等资料的更新和补充工作。2、技术资料更新维护做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的迭代升级工作,同时根据迭代升级内容,完成数据字典、研发代码的更新补充工作。2.1.1.8服务管理要求1、按需提供业务系统的各类运维文档,具体包括:每月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当月的《系统用户反馈问题记录单》。在每次系统更新、升级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本次系统更新升级文档(文档内容包括版本号、更新内容及说明、更新时间、更新脚本等)。每个季度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业务系统的季度运行维护内容报告,并在年末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业务系统的年度运行维护内容报告。2、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服务例会,进行该阶段提供技术服务的回顾,同时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阶段的服务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下,服务提供方有义务随时配合召开其他时间的例会。例会结束后,应有项目经理提供会议纪要反馈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并对会议纪要中的意见和建议部分7日内进行反馈并跟踪落实。3、技术人员及职责要求:合同签订后,服务商需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管理本项目的整体运维、对接协调等工作。4、加强对内部人员的质量控制管理和保密管理。2.1.2西安市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优化更新2.1.2.1西安市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对接i西安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加快推进“i西安”建设,解决全市移动服务分散建设、标准不一,入口多、体验差等问题,打造面向市民和企业的城市级综合服务总入口,完善“i西安”移动端建设,构建“i西安”生态开放平台,为全市移动服务提供统一的公共底座支撑,政府各级各部门现有移动端服务事项全面接入“i西安”,实现高频服务事项全部“掌上可办”,目前西安市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小程序为申请人提供移动端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途径,需要按照“i西安”统一对接规范,实现移动端统一用户身份认证对接、统一UI规范调整、适老化规范、业务埋点规范对接。2.1.2.2其他应急性内容软件修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的系统优化更新工作内容包括:-第17页-1、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软件的改正性维护服务:主要指针对软件运行过程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如BUG、程序缺陷)而进行的程序修改。2、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软件的完善性维护服务:主要指针对软件已有功能的完善性修改等服务;以及针对系统设计上的缺陷而进行的程序调整。3、本地化需求和政策性需求:本地化需求: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业务逻辑优化、交互升级及适量合理的本地化需求修改。政策性需求: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相关众多政策或标准进行适量合理的业务系统维护开发。2.1.3智能客服服务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业务服务需求,服务方需要提供智能客服服务(包含云讯通语音综合通信接入服务、专业版多功能坐席2个、专业版呼叫坐席1个、专业版文本机器人1个、专业版呼入机器人2个),实现不小于3路的智能客服语音同时接听并发,完成智能客服系统与我局综合业务系统的对接联调、知识库测试、FAQ实施等内容。同时,根据日常客服收集的问题和内容,每月进行智能客服知识库的更新和优化,做好客服服务质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实现智能客服接通率超90%,有效提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服务响应率和服务满意度。2.2硬件运维不涉及2.3租赁服务2.3.1OCR居民身份证识别服务申请人在网上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开办业务时,需要对法定代表人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实现信息自动读取比对,确保申请人填写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与上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一致。调用量预估:2024年全年网上登记平台调用OCR居民身份证识别服务约90万次,考虑到业务办理量逐年增加,2025年预估调用量110万次。2.3.2SSL证书服务为了保护网络数据安全,需要对西安市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网上登记平台访问进行https协议升级,为系统采购国密SSL证书。2.4安全运维在项目启动阶段应明确数据备份内容、方法和策略并经甲方同意,确保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全量备份。-第18页-针对网信部门、***门、数据局、等保测评机构等单位发现的信息系统漏洞等安全问题进行整改修复,确保符合国家信息化安全要求。2.5密码、信创改造专项不涉及2.6其他专业外包服务不涉及2.7其他内容与服务2.7.1项目实施要求2.7.1.1质量保证计划提交在中标后提交服务实施计划的同时提供服务质量保证计划。2.7.1.2质量保证计划实施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要得到用户的批准,实施过程由用户监督。2.7.1.3质量保证计划标准质量保证计划应该符合IT行业通用标准。2.7.2其他要求由于本次项目中系统建设部分涉及到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日常办理业务使用的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的数据库实时读写需求,以及对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抽取、分析和转换服务。要求中标人与原业务系统开发商进行接口开发相关事宜的协商,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中明确该部分费用并说明评估依据。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第19页-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陕西省西安市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正常提供服务30日后,经监理确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单位履约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5其他要求/-第20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主体证明文件:(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可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docx投标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1)或提供(2):(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②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④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信证明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②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docx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其他资格证明文件.docx投标函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23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24页-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业绩.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拟投入专业人员.docx分项报价明细.docx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函4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标的清单分项报价明细.docx5投标内容投标内容不存在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情形,投标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的情形。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商务应答表投标文件封面6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7其它不存在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条款的情形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26页-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第27页-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评审因素分类服务方案一、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可行的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理解;②优化更新方案;③组织管理总体方案,④质量保障方案⑤日常维护服务方案⑥进度安排方案⑦安全保障体系。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42分)①需求理解: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②优化更新方案: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③组织管理总体方案: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④质量保障方案: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⑤日常维护服务方案: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⑥进度安排方案: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⑦安全保障体系: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6分;42.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3.0000客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29页-详细评审应急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应急预案内容符合采购人需求且详细完善,涵盖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电网故障、备份恢复、紧急排险、特殊时段服务等);并按以下标准评审:(1)方案完整,对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调配等方面有明确规定、针对性及科学合理的得5分;(2)方案完整性较高,对常见突发事件有一定的考虑,可实施性清晰较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3)方案完整性不高,可实施性一般,对事件的分析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4)方案仅简单说明,方案措施不完整、不清晰的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5.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后期维护服务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后期维护服务措施以及维护期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①后期服务范围及保障措施②后期服务流程③后期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方式;并按以下标准评审: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后期服务范围及保障措施: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②后期服务流程: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③后期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方式: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30页-内部管理措施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措施,具有规范的管理服务流程,(包含但不限于:①内部管理架构、②激励、惩罚机制、③投诉反馈处理),每个方面措施或流程满分2分,共计6分,每个方面的措施或流程按以下标准评审:管理服务措施内容全面详细,有规范的管理服务流程,计2分;管理服务措施内容基本完整,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计1分;管理服务措施内容简单、空泛,不具备可操作性,计0.5;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培训方案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周期③培训范围及内容;并按以下标准评审: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的方案;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培训方式: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②培训周期: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③培训范围及内容:每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3分;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31页-合理化建议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从积极意义、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赋分;提供有利于采购人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具有科学合理,对项目实施有积极意义的计6分;提供有利于采购人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保障项目实施的计4分;建议比较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基本需求的计2分;建议不合理,难以保障项目基本需求的计1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保密方案供应商针对项目安全保密职责提供具体的保密措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保密措施内容详细完整,且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2)保密措施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3)保密措施内容有欠缺,影响到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5分。注: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5.0000客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1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第32页-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第33页-(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34页-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docx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docx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方案详见附件:拟投入专业人员.docx详见附件:业绩.docx-第35页-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上传合同.docx-第36页--第37页-版本号:SCZA2025-ZB-2182-00120250826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6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委托,拟对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2-001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邮编:71005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7823200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邮编:710076联系人:赵锦天白国锋联系电话:029-85266644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50,875.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按标段)收取按标准收取, 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账 号:78560188000095264 联 系 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029-85263975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和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业务系统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 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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