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实验室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



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G1-05293-DHZZ-0054

二、项目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供应商名称:昆明爱必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海归大厦7楼712I室
中标金额(万元):59.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36
评审报价(万元):5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实验室小型颚式破碎机EP60*100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EP60X100

数量:1

单价(元):41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试验辅助仪器

品牌:常规

规格型号:常规

数量:1

单价(元):3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电热鼓风数显干燥箱

品牌:永光明

规格型号:101-3ES

数量:2

单价(元):27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电动相对密度仪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JDM-1

数量:10

单价(元):4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比重瓶

品牌:爱必拇

规格型号:100ml

数量:20

单价(元):15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恒温水箱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HH-6

数量:3

单价(元):1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甲种土壤比重计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TM85

数量:20

单价(元):15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数显液塑限测定仪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TYS-3

数量:10

单价(元):1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电动击实仪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CSK-VI

数量:5

单价(元):54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渗透仪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55 型

数量:10

单价(元):13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真空饱和装置(含水泵)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BHG-3

数量:2

单价(元):2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单杠杆固结仪(三联高压/自动)

品牌:南京华德

规格型号:WG-3C

数量:10

单价(元):75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应变控制式直剪仪(自动)

品牌:南京华德

规格型号:ZJ-1B

数量:10

单价(元):54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直剪预压仪

品牌:南京华德

规格型号:ZYY-3

数量:2

单价(元):85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原状取土钻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5

单价(元):5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电动液压脱模机

品牌:天津华通

规格型号:TMQ-200

数量:1

单价(元):5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全自动三轴仪

品牌:南京华德

规格型号:TSZ-1B

数量:1

单价(元):752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电子天平

品牌:华志

规格型号:PTT-A+200

数量:5

单价(元):16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水电改造

品牌:爱必拇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

单价(元):42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专业轻型测绘无人机

品牌:DJ

规格型号:Mavic 4E

数量:2

单价(元):43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名称:专业轻型红外测绘无人机

品牌:DJ

规格型号:Mavic 4T

数量:1

单价(元):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艳军,苏同卫(第1包采购人代表),陈尚飞,钱江荣,付开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拉环村德宏师专新校区
联系方式:0692-3068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德宏州集采中心
联系方式:0692-2275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萍
电 话:0692-22756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16:09

评审专家名单
杨艳军,苏同卫(第1包采购人代表),陈尚飞,钱江荣,付开伟

总中标金额
¥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萍

项目联系电话
0692-2275632

采购单位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拉环村德宏师专新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3068772

代理机构名称
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德宏州集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2-2275632

附件:

附件1
DHCG(公)2025-026德宏师范学院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x

附件2
中标公告.docx

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DHCG(公)2025-026二、项目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昆明爱必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6K3EYD3Q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海归大厦7楼712I室成交金额(人民币):595000.00(伍拾玖万玖仟元整)综合得分:88.36分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1电热鼓风数显干燥箱永光明北京市永光明医疗仪器有限公司101-3ES2270054002电动相对密度仪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JDM-1104000400003比重瓶爱必拇昆明爱必拇科技有限公司100ml20153004恒温水箱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HH-63100030005甲种土壤比重计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TM852015030006数显液塑限测定仪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TYS-3101800180007电动击实仪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CSK-VI55400270008渗透仪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55型101300130009真空饱和装置(含水泵)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BHG-322000400010单杠杆固结仪(三联高压/自动)南京华德南京华德土壤仪器制造有限公司WG-3C1075007500011应变控制式直剪仪(自动)南京华德南京华德土壤仪器制造有限公司ZJ-1B1054005400012直剪预压仪南京华德南京华德土壤仪器制造有限公司ZYY-3285001700013原状取土钻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550002500014电动液压脱模机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TMQ-20015000500015实验室小型颚式破碎机EP60*100天津华通天津市华通实验仪器厂EP60X10014100410016试验辅助仪器常规昆明爱必拇科技有限公司常规1300003000017全自动三轴仪南京华德南京华德土壤仪器制造有限公司TSZ-1B1752007520018电子天平华志华志(福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TT-A+20051600800019水电改造爱必拇昆明爱必拇科技有限公司定制1420004200020专业轻型测绘无人机DJ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Mavic 4E2430008600021专业轻型红外测绘无人机DJ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Mavic 4T16000060000五、评审专家:杨艳军,钱江荣,付开伟,陈尚飞,苏同卫(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9月22日)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1.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000432785403T3.地址:云南德宏州芒市拉怀村266号4.联系方式:汤老师15758900088(二)采购代理机构: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100MB1J70534W2.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联系方式:段女士0692-2275632(三)采购监督电话1.行业监督联系电话:云南省财政厅0871-639560942.综合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692-22756253.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692-12388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9月19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交易编号:DHCG(公)2025-026政府集采机构: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联系人:段萍0692-227563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以下类同)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025年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土工实验室设备采购(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陆拾万元整)(三)招标编号:DHCG(公)2025-026(四)采购需求:(详细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为准)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电热鼓风数显干燥箱2台2电动相对密度仪10台3比重瓶20个4恒温水箱3台5甲种土壤比重计20只6数显液塑限测定仪10台7电动击实仪5台8渗透仪10台9真空饱和装置(含水泵)2台10单杠杆固结仪(三联高压/自动)10台11应变控制式直剪仪(自动)10台12直剪预压仪2台13原状取土钻5台14电动液压脱模机1台15实验室小型颚式破碎机EP60*1001台16试验辅助仪器1套17全自动三轴仪1套18电子天平5台19水电改造1项20专业轻型测绘无人机2套21专业轻型红外测绘无人机1套(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六)交货地点:德宏师范学院。(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中标价提供全额发票,7日内供货商支付10%合同履约保证金,学校收到后支付全额货款,验收合格之日至一年满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公司成立未满1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或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29日6:00至2025年9月5日23:59。(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09:00。(二)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五、公告期限(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二)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请各报名投标人在此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此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二)技术支持1.参加投标活动所需咨询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763.0871-63957340。2.供应商需要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登录云南CA数字证书申领网(https://cap.yunnanca.net/login)网上办事-CA办理,24小时客服电话:400-6727-666。(2)登录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申领网(http://yzt.ynsmartcert.cn/login)不需要注册可直接进行CA办理(云南壹证通CA24小时客服热线:4000040628)。(3)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4)现场办理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92-2275609)。上述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任选其一。注:(1)已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若需要在德宏州使用则只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审核即可,勿须重办;(2)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的CA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可正常使用,未能正常使用的,请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企业。(三)现场踏勘要求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己承担。(四)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远程解密。(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无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1.名称:德宏师范学院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000432785403T3.地址:云南德宏州芒市拉怀村266号4.联系方式:汤老师15758900088(二)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100MB0W08570U3.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文蚌街15号(中缅友谊馆三楼)4.联系方式:段萍0692-2275632(三)采购监督电话1.行业监督联系电话:云南省财政厅0871-639560942.综合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692-22756253.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692-12388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8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意合作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二)定义:1.“采购人”是指:德宏师范学院。2.“政府集采机构”是指: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集采机构。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并向招标单位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要求截止开标时间前,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承担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三、知识产权和货物的所有权(一)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二)货物的所有权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使用单位,如有第三方向货物使用单位提出侵犯其货物所有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四、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五、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质疑与投诉(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三)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四)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五)质疑函符合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联系单位: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电话:0692-2275632联系人:段萍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七)质疑答复1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八)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投标保证金(此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九、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要求4.评标办法5.合同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集采机构发出的修正、补充文件等(二)招标文件的答疑和澄清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人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一)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证件及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证明、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二)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补充、更正文件视为保密文件。(三)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四)若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工程的要求与招标方的要求有偏离的,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产品配置列表和技术偏离说明,作为投标人响应标书和招标方评标的依据。(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六)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格式详见第五章)。1.价格部分(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2.资格性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3.技术部分4.商务部分5.依照规定享有优惠政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6.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都需使用数字CA签字加盖电子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此项目报价是以报总价为准。包采购、运输、装卸、搬运、安装、保险、税金、质保、售后维修维护服务等全费用包干。2.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采购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价中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的,在评标时不予核减。3.同一标的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政府集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政府集采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九)投标文件须按统一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规定要签名的地方除外)。(十)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须遵守本条。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或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光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为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建议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三)投标人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或是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十二、开标、评标及定标(一)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持,监督人员、采购方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文件远程解密。(二)解密:远程解密:(1)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投标人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可以直接对此文件进行解密。(2)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文件网上远程解密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09:00至09:30;由于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按时进行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两份或多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制作、解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必须一致。(三)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然后自动进入下一环节。(四)投标人(即于开标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十三、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十四、评标(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十五、定标(一)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拒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二)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三)公布中标方。采购单位自中标方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十四、授予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四)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五)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方和中标方具有法律效力。(七)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八)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进行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十五、其它事项(一)本项目行业划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资格审查未通过告知事宜。请各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期内关注自己在投标文件里预留的邮箱,投标人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会收到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书。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陆拾万元整)二、采购内容与要求: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数量单位1电热鼓风数显干燥箱土壤含水率测定:1.温度波动度(°C):不低于±2;2.控温范围(°C):不低于RT+10~300;3.工作室尺寸(mm)(深*宽*高):≥500×600×750;2台2电动相对密度仪密度试验:1.金属容器250cm³,内径5cm,高12.7cm,附护筒。2.击锤:锤质量1.25Kg,落高15cm,垂直经5cm,32次/min。3.振动锤:各155次/min。4.定时范围:0—15min。10台3比重瓶比重试验:100ml20个4恒温水箱比重试验:1.工作室尺寸 465×300×138mm 2.控温精度正负1摄氏度 3.定时范围99h59min 4.孔数6个 3台5甲种土壤比重计颗粒分析试验:常规20只6数显液塑限测定仪界限含水率试验:1.最小分度:0.01mm2.量程:≥25mm,误差:<0.05mm3.可组成100克试验4.四位液晶显示纯自由落体,超声波测距,中文显示5.试样杯:金属制、平底筒状6.仪器工作平台设有水平调整机构。10台7电动击实仪压实试验:1.重型锤击实试验:4.5KG;2.落高:457mm;3.轻型锤击实试验:2.5KG;4.落高:305mm;5台8渗透仪渗透试验:55型,含装置;配滤纸:≥Φ9、≥Φ7、每盒100张,各20盒。10台9真空饱和装置(含水泵)渗透试验:符合GB/T50123-2019土工实验方法标准,含真空泵。2台10单杠杆固结仪(三联高压/自动)固结试验:1.载荷压力:12.5Kpa-4000Kpa/30cm2、 12.5Kpa-2000Kpa/50cm22.载荷臂:24:1和20:1(采用菱形刀口,可多次周转搬运确保刀口杠杆比准确无误且不易变形)3.试样面积:30cm2和50cm2两种试件4.仪器结构:全钢结构。5.固结容器:3套(不锈钢或全铜材质耐腐蚀、不漏水,表杆及表夹安装在不锈钢台板上,确保装卸土样方便,容器拆卸灵活不受百分表、传感器影响)10台11应变控制式直剪仪(自动)直剪试验:1.垂直载荷: 最大不低于400kPa2.压力分级: 50, 100, 200, 300, 400kPa3.杆杠比: 1:124.水平剪切力: 不低于 1.2kN5.试件面积: 30cm210台12直剪预压仪直剪试验:1.试件面积: 30cm22.载荷: 1.2kN3.杆杠比: 12:14.最大压力: 不低于400kPa5.压力等级: 50kPa,100kPa,200kPa,300kPa,400kPa可选择不同载荷6.试件数量: 127.加荷形式:砝码2台13原状取土钻取土:1.钻筒:内衬容积≥100ml的土样杯2.钻杆:金属结构带有刻度标3.推土器:用于推出土壤样品5台14电动液压脱模机颗粒分析试验:1.额定载荷:≥200kn2.脱模速率:≥200mm/分钟3.脱模最大高度:230mm4.工作介质:抗磨液压油5.抗压试模:≥Φ150×230(mm)、≥Φ100×180(mm)、≥Φ50×130(mm)6.轻重击实仪试模:≥Φ152×170(mm),≥φ100×127(mm)7.马歇尔试验试模:≥Φ101.6×67(mm)1台15实验室小型颚式破碎机颗粒分析试验:1.给料口尺寸:≥100×60毫米2.最大给料尺寸:≥45毫米3.排料口尺寸:5~10毫米4.生产率:230~400公斤/小时5.转速:≥1400转/分6.功率:≥1.5千瓦1台16试验辅助仪器量筒:≥1000ml玻璃刻度量筒,20只;搅拌器:≥61.8*20不锈钢,10只;环刀1:≥79.8*20不锈钢,20只;环刀2:≥61.8*40不锈钢,20只;环刀3:≥1000ml玻璃刻度量筒,20只;渗透环刀:≥61.8×20不锈钢,50只;土样铝盒(大):≥70*38mm,100只;土样铝盒(中):≥55*28mm,100只;土样铝盒(小):≥40*20mm,100只;量筒:≥61.8×20不锈钢,10只;环刀手柄:≥61.8mm,30只;橡胶锤:≥0.5kg,长度≥33厘米,15只;透水石:≥61.8*10mm,100只;透水石:79.8*10mm,50只;透水石:≥83*10mm,50只;不锈钢托盘、304材质、耐酸碱、≥31*24*5cm,20个,≥26*20*5cm,20个;≥23*17*5cm,20个;刷子油漆刷涂料刷清洁棕毛刷,30把;凡士林:≥400ml/瓶,15瓶;百分表:0-10MM,30块;切土盘:切样尺寸:≥Ø39.1×80mm,≥Ø61.8×120mm1套17全自动三轴仪固结试验:1.试件尺寸:Ø39.1mm,Ø61.8mm2.围压:0–2.0MPa3.反压:0–2MPa4.体积变化:0-50ml,0–100ml5.轴向载荷:0-10KN,0-30KN,6.孔隙压力:0MPa-2MPa7.剪切速率:0.0001mm/min-2.4mm/min.0.0001mm/min-4.8mm/min8.需要提供配套软件、操作系统和电脑9.非原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方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扫描件。1套18电子天平精度千分之一克5台19水电改造根据现场情况定制1项20专业轻型测绘无人机一、专业轻型测绘无人机参数(1)裸机重量(带普通桨叶):≤1300克;裸机重量(带静音桨叶):≤1300克;(2)最大载重:≥200g;(3)最大上升速度:≥10m/s;≥6m/s(带配件);(4)最大下降速度:≥8m/s;≥6m/s(带配件);(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前飞≥21m/s;侧飞≥18m/s;后飞≥19m/s(运动挡);★(6)飞行器集成RTK模块,RTK固定解:水平1cm+1ppm;垂直1.5cm+1ppm;(提供官方证明资料)(7)夜航灯:无人机内置;(8)最长飞行时间:≥49分钟(常规桨叶);≥46分钟(静音桨叶);(9)最大抗风速度:≥12m/s;★(10)传感器:具备广角相机,中长焦相机,长焦相机,激光测距模块;(提供官方证明资料)(12)广角相机:4/3 CMOS,有效像素 ≥2000 万;★(13)内置Ai自动识别功能;(提供官方证明资料)(14)行业无忧旗舰版保险3年二、典型案例综合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每个资源不少于1个)古建筑三维实景建模、古桥梁三维实景建模、古牌坊三维实景建模、城市三维模型、测绘装备三维模型(如全站仪、三维激光扫描仪、经纬仪、水准仪、机器人、无人机等)、现代桥梁工程模型、现代水利工程模型、土木工程机械设备模型。三、培训内容(1)无人机构造及作业原理(2)无人机航线规划(3)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4)无人机正射影像(5)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6)培训不少于1次四、产品交付清单无人机主机×1;遥控器×1;智能飞行电池×2;行业无忧旗舰版保险×3年;配套教学资源1套;培训不少于1次。五、非原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方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扫描件。2套21专业轻型红外测绘无人机一、专业轻型红外测绘无人机参数(1)裸机重量(带普通桨叶):≤1219 克;裸机重量(带静音桨叶):≤1229 克;(2)最大载重:≥200g;(3)最大上升速度:≥10m/s;≥6m/s(带配件);(4)最大下降速度:≥8m/s;≥6m/s(带配件);(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前飞≥21m/s;侧飞≥18m/s;后飞≥19m/s(运动挡);(6)飞行器集成RTK模块:RTK固定解:水平1cm+1ppm;垂直1.5cm+1ppm;(7)夜航灯:无人机内置;(8)最长飞行时间:≥49分钟(常规桨叶);≥46分钟(静音桨叶);(9)最大抗风速度:≥12m/s;★(10)传感器:要求具备广角相机,中长焦相机,长焦相机,激光测距模块,热成像相机,近红外补光灯;(提供官方证明资料)(11)相机:1/1.3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12)容量:≥6741毫安时;(13)能量:≥99.5瓦时;★(14)带Ai自动识别功能;(提供官方证明资料)(15)行业无忧旗舰版保险3年二、典型案例综合教学资源1.典型案例资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资源不少于1个)地质灾害频发区边坡治理典型教学案例;美丽公路典型教学案例;喀斯特地形地貌区域典型教学案例;特色古村落三维实景模型典型教学案例;山区公路三维实景模型典型教学案例;高速公路互通三维实景模型典型教学案例;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三维实景模型典型教学案例。★2.BIM+GIS+IOT数字孪生资源展示及教学平台(需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1)三维实景模型典型案例资源全部能够加载在展示平台上(2)基于BS架构,可在网页端直接进行编辑、分享及使用;(3)账号为永久授权,使用功能及使用时间无限制(4)账号下编辑的项目数量不受限制;(5)系统内置提供全球卫星影像;(6)系统内置不低于90米精度的DEM高程数据;(7)系统支持调用道路数据,支持用户通过开关按钮控制道路数据是否进行加载(8)系统可支持加载三维实景模型;三维实景模型加载后根据模型生成时的坐标自动对齐;(9)系统可支持正射影像模型数据;(10)系统支持加载、编辑主流的GIS矢量数据。支持查看矢量数据的属性信息;(11)系统支持导入三维模型,导入后支持对模型所在位置进行移动、旋转等;(12)用户可以在系统中任意位置自由添加热点,并将全景VR数据链接在该热点上,编辑完成后保存场景,即可在添加热点的位置查看全景VR场景;二、培训内容(1)无人机构造及作业原理(2)无人机航线规划(3)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4)无人机正射影像(5)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6)培训不少于1次三、产品交付清单无人机主机×1;遥控器×1;智能飞行电池×3;行业无忧旗舰版保险×3年;配套教学资源1套;典型案例数字孪生资源展示及教学平台永久版账号×1;培训不少于1次。四、非原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方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扫描件。1套三、完成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2.交货地点:德宏师范学院。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中标价提供全额发票,7日内供货商支付10%合同履约保证金,学校收到后支付全额货款,验收合格之日至一年满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五、质保要求:质保期按投标产品行业质保期惯例执行。六、售后要求:1、仪器装箱清单、仪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仪器保修范围卡、仪器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仪器装配图和计量授权单位的仪器检定/校准证书等技术文件齐全。2、安装: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经双方技术人员按有关仪器的主要技术指标、检定/校准方法验收合格,并运行一个月,由制造或供应商送检合格后,用户方可签字验收,并附验收报告。3、保修:须提供不少于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和仪器使用期的一切维修服务,并保证10年零配件供应和软件免费升级。保修期内,如仪器出现故障且2个月内无法修复,须由设备供应商免费更换全新且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仪器,保修期顺延。仪器故障接用户反映后,设备供应商须在8h内响应,48h内到现场维修。相关软硬件升级问题,双方合同协商约定。4、质保期间,整个设备非人为因素或非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坏和出现的故障(不含雷击、电力故障等不可抗拒原因损坏的设备),自采购方通知时间起,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修复或更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5、中标方在合同期间,若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采购方有权动用合同履约保证金,处理因解决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七、培训要求:1、现场培训:卖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2、厂家技术中心培训:设备供应商在仪器制造商中国境内培训中心为买方提供免费技术培训,设备供应商承担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及培训期间餐饮费等),培训时间、受训人员由设备使用单位与设备供应商共同确定。。八、其他要求:1、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提供实物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功能演示等,如发现实物样品实际技术参数、指标、演示的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有中标人承担。2、投标方应对相关证明文件、设备参数及功能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设备参数、功能谋取中标。已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一、符合性审查即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数量、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一)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及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价格存在错误(不一致、计算错误、金额单位不对等)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也可以直接将其投标定为无效。(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审核报价)(二)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无效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书处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货物(或工程、服务)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此项目无需缴纳):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如内容填写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报了选择性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不齐、无电子章或电子章不清晰的;没有报价或在一个招标项目,投标单位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经评审专家评审认为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质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的;经评审专家评审认为投标人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方基本使用需求的;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书处理。二、商务和技术评审(一)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二)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和阻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任何影响和干扰评标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评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从招标工作开始,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评委应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四)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人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供应商所报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按废标处理;2.计算结果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3.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或生产,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同时提供中小企业书面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或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6.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要求35分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满分35分(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响应性程度,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书或其它产品相关资料、文字、图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评分):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或优于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5分。2.标注“★”的条款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出现一项不满足扣2分,共12分,扣完为止;未标注“★”号的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每出现一项不满足扣0.169分,共23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应答,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的具体数值,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条款的规定。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对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保证措施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特点、重难点及需求分析; 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管理制度、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交货方案、进度计划、安装调试等; 3.人员配备情况:组织机构配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4.项目验收方案:验收交付标准、验收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实施方案考虑周全,整体框架清晰,阐述内容主次分明、方案内容详细具体,有具体的进度保障措施,具有保障性、可操作性。1.符合招标文件对项目实施的要求,无漏项,无缺陷,得10分。2.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扣完为止。3.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4.无实施方案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工作内容与保障措施;(2)售后技术支持与巡检方案;(3)服务人员配备和服务网点情况;(4)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与退换货机制等。以上四项,每项2.5分。以上四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0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的扣2.5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2.5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承诺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证承诺9分投标人应提供质量保证承诺:1.有严密的质量监控措施;2.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3.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员)准备、现场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4.体系先进并具有详细的管理措施;5.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的。分值计算如下:1.完全满足要求得9分;2.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8分,扣完为止;3..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可行性差、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4.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得0分。培训方案3分投标人对培训方案及培训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计划、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培训讲师配备、培训质量管理、培训应急预案、培训考核、培训相关承诺第一档次(3分):培训方案全面,表述完整、功能逻辑清晰及合理可行,培训计划详细、针对性强,有明确的培训保障措施第二档次(2分):培训方案完整,培训计划较详细、针对性一般第三档次(1分):培训方案一般、培训计划不详细、针对性不强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项目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3分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特殊(紧急)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包含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第一档次(3分):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详细、全面,有应急保障措施,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第二档次(2分):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内容简单,有应急保障措施,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第三档次(1分):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内容不完整有缺漏,有应急保障措施,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无应急保障方案的不得分。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优先推荐采购节能清单产品,环境标志清单产品,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中核心产品即“全自动三轴仪”,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五章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做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交易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一、价格部分(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小写:大写: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注:投标人报价为总价(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收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12…合计注:1.此表顺序应与采购项目清单一致,数量不能有差异,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2.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横或竖栏。3.此表合计总价应与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总报价相同,否则有可能被评标专家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性文件(一)投标函致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你方代理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编号),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至少包括以下文件。1.封面2.价格部分3.资格性文件4.商务部分据此函,我方愿意为本次投标保证,并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并以最优惠的价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8.若中标,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作业,若因我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章):年月日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无授权代理人则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以下内容为证件的,提供扫描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公司成立未满1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或情况说明uo或或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如是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是承诺格式如下):承诺我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如下)。声明(1)我公司在参加此次(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前3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部分(一)技术参数对照表序号品目采购要求响应人投标货物投标实际参数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概述1234…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实际参数。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4.投标可根据实际增加行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附: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检测报告或各种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供的资料首页需标注出所属产品名称)四、商务部分(一)实施方案(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审要求自拟)(二)售后服务方案(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审要求自拟)(三)质保保证承诺(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审要求自拟)(四)培训方案(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审要求自拟)(五)项目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审要求自拟)五、依照规定享有优惠政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一)本项目的提供的产品符合小微企业规定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此项不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第1.项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六、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友情提示:投标人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资料是模块化,为了减少因投标技术性过失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也是为了便于评审专家在评审阶段能够查阅响应文件全部信息,建议谈判响应人独立上传(在任一模块)一份完整的响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工实验室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