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服务 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中标结果公示(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2025)



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中标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11000202502000322

三、分包名称:

3包 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08-29

五、开标时间:

2025-09-19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1960000

中标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金艳, 郭永生, 张奋胜, 张洁, 刘一卓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费率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

按招标文件要求

19600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不通过原因

1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通过

2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3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4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5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通过

6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

青岛振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投标报价(专家一):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报价不合理,让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专家二):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回复报价合理性说明;(专家三):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不合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回复。;(专家四):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报价不合理,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出回复;(专家五):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不合理,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未在要求的时间作出回复;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4.00

74.00

68.00

83.00

84.00

76.60

14.62

91.22

2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64.00

68.00

62.00

77.00

72.00

68.60

11.12

79.72

3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64.00

68.00

58.50

71.00

58.50

64.00

10.94

74.94

4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2.50

47.00

58.50

63.50

54.00

55.10

16.00

71.10

5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8.00

62.00

54.00

68.00

62.00

60.80

8.85

69.65

6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6.50

41.50

55.00

59.00

45.50

47.50

8.28

55.78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3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4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5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报价公示

报价表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890000

2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60000

3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40000

4

青岛振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00000

5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10000

6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690000

7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60000

业绩公示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信息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G6 (兼容 G5.5 )- OLED 载板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裕龙岛炼化一体项目(一期)炼油标段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获奖公示

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详细信息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302号

联系人:

刘一卓

联系方式:

0532-86989393

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T3楼2411室

联系人:

孙睿【zgzb_sunrui】

联系方式:

0532-68972511

公告期限

2025-9-20 - 2025-9-21

十、代理费

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金额(万元):

2.38

2025-09-20 09:25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3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函.pdf

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pdf

3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函.pdf

评审专家费支付表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我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与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11000202502000322)的政府采购活动,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苟护生(印章)日期:2025年9月19日-8-(2023-03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第3包采购人: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公章),项目编号:SDGP370211000202502000322日期:2025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3,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一、项目说明1、项目概况2、项目预算★1、青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由四个子项目组成,具体如下:,,★2、审计范围及内容.............................................................................................................14,3、工作要求4、人员要求三、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响应和偏离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质疑18.投诉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37,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44,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货物质量与验收4.合同范本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2.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表2.详细技术响应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11000202502000322项目名称: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00000.00元,其中:第一包300000.00元,第二包600000.00元,第三包21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00.00元,其中:第一包300000.00元,第二包600000.00元,第三包21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1、2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第3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19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第十开标室(1033A室)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岛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3号入口),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302号联系方式:0532-86989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T3楼2411室联系方式:0532-689725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睿【zgzb_sunrui】电话:0532-68972511。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按包号1→2→3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已在前置包号中确定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包件的中标竞争。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21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无需支付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投标报价的方式总价(元)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30%以上),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参加评审。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包采购标的: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23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4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26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31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进行公告。32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2.1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2.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2.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2.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32.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2.6关注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须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2.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2.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档(如: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复制件(复印件):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复制件(复印件)系指复制件(复印件)的扫描件。3、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4、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一套完整的纸质胶装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存档。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是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电子文档按招标文件规定是3特定资格电子文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在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阶段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记录。否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一、项目说明1、项目概况青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聚焦新型显示产业(新型显示产业系指基于半导体、材料、精密制造等技术,以显示面板为核心,涵盖上游材料与设备、中游面板制造及模组组装、下游终端应用等环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环节,建设高新标显示用载板玻璃、高端装备及研究院、MiniLED背板、3D车载盖板四个项目,由青岛融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融合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融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承担建设。项目已建成部分投资估算约77.4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约14.53亿元;已建成产线及设备投资约62.92亿元。各子项目采用EPC-O模式(EPC-O模式系指总承包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及运营维护全周期实施与管理的一体化模式),通过单一合同委托总承包商负责全周期实施。2、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300万元;第三包: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包预算:210万元。二、技术要求★1、青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由四个子项目组成,具体如下:子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本次产线、设备报审金额(亿元)高新标显示用载板玻璃项目建设4条高新标显示用载板玻璃生产线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龙门河路以北,红十里11号路以西,清水河路以南35.08MiniLED背板项目2条MiniLED背板玻璃生产线。青岛西海岸新区千山北路166号6.693D车载盖板项目年产1200万片3D车载盖板青岛西海岸新区千山北路166号9.55高端装备与研究院项目建设青岛产业研究院及先进装备制造基地青岛市黄岛区骊山路168号11.6★2、审计范围及内容,2.1EPC-O模式产线、设备专项审计(1)审核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各阶段的责任划分与界面衔接条款,验证是否明确显示产业特殊工艺的责任主体;(2)核查设计优化建议的经济性论证,是否同时满足显示产业技术标准与造价控制目标;(3)审计采购与施工的衔接效率,重点检查显示产业专用设备的到货验收与安装工序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因衔接延误导致的窝工费用;(4)评估运营维护方案与建设期工程质量的匹配性,是否与产线核心设备使用寿命、土建结构耐用年限协调,维护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5)涉及EPC-O模式的其他方面专业审计内容。2.2审核施工合同以及双方履约情况(1)对照施工合同,审核是否具备办理竣工结算的条件,重点核查产线设备验收报告、工艺达标证明、EPC-O全周期交付文件的完整性;(2)审核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方式以及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审核其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相符,包括专用设备采购价格风险分担、工艺升级调整条款的合规性;(3)对照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审核双方是否完全履行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重点核查产线达产率、设备运行稳定性等技术指标,的履约情况;(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是否符合新型显示产业生产工艺的合理需求,设备选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2.3审核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1)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2)清单子目套用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3)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4)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5)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6)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7)审查合同中约定的预拌混凝土、钢筋、人工费的调整是否正确。2.4审核设计变更(1)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真实;(2)审核设计变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计算过程是否有误;(3)审核设计变更是否存在与中标项目重复计算的现象;(4)必要时审计人员需进行现场测量和核实。2.5审核工程洽商(1)审核工程洽商手续是否齐全,洽商变更内容是否真实;(2)审核工程洽商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过程是否有误;(3)审核工程洽商是否存在与中标项目重复计算的现象;(4)必要时审计人员需进行现场测量和核实。2.6审核设备、材料价差(1)复核计算设备、产线材料用量,与设备技术说明书、材料清单及进场验收记录比对;(2)确认设备、产线材料市场价格或物价指数。2.7审核独立费用索赔费用、包干费、施工配合费等的合规性审核。2.8结算形式的审核工程月度结算、年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形式是否符合国家、部门及企业相关规定。2.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服务内容需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要求)。2.10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出具审计成果报告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当事实清楚、评价客观、责任明确、用词恰当、文字精练、通俗易懂。审计成果报告包括:,1)单个成果报告,纸质报告需为装订版、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个成果报告,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3)将单个成果报告汇总形成综合成果报告,纸质报告需为装订版、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4)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须随报告一并提交,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要求。3、工作要求3.1按照招标人要求,承担有关审计任务,须签订受托业务合同,并按约定事项,组成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出具审计报告;3.2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开展的审计工作,检查中标人受托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有权对委托事项具体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3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3.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提供项目进展的书面情况,中标人须每周提交审计进度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3.4中标人应具体明确单位内部审核制度流程,保证审计质量;3.5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中标人须在收到更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替换并报备。3.6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查询与委托审计事项有关的档案材料,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提供。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的审计工作进行验收和考评,并作为尾款支付的前提条件。3.8中标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审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3.9中标人依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组成审计工作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变更或减少参加审计的工作人员,确需更换中标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注册造价师的须事先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3.10审计任务结束后,所有相关的审计档案由中标人专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整理、归档,并设专用档案室专人保管,及时上报招标人。中标人对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审计报告等向与本项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或第三人泄露。3.11中标人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对招标人负责,在工作中及时向招标人请示、汇报,保证在审计的各个阶段严格按照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完成审计任务。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要的情况和信息,应在发现重要情况或信息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递送,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和资料,并附初步处理建议。3.12.中标人超越委托范围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实际损失金额。3.13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涉及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人,违反本条约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3.14中标人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工作结果有义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审计事项的解释、答疑和澄清,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15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中标人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并予以回避。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派出审计人员存在应当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应当回避情形,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派出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3.16中标人及其派出人员在审计实施中,不得自行代表招标人行使合同约定外的审计职权,不得擅自以招标人及其人员名义对外从事与委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活动。违反本条约定造成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4、人员要求★4.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合同有效期内与招标人专门对接。【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需体现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4.2项目组现场人员至少配备2组,每组不少于3人(含)。项目组成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含有返聘、临聘、实习及已退休人员),拟派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4.3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期限内派遣2名一级注册造价师,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时间和驻场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投标文件中提供驻场服务人员:身份证原件、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需体现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4.4从业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应当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进行中的人员配置,确需变更的须按本要求第3.9条,执行;4.5从业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结果公正性的,须予以回避。中标人须在进场前提交项目组成员与被审计单位关系声明函及产业利益关联声明,(产业利益关联指项目组成员或其近亲属在与本项目相关的新型显示产业上下游企,业(如设备供应商、材料生产商等)持有股权、任职或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三、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序号内容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该办法第四条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磋商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详见采购需求):,序号指标内容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备注1符合采购需求符合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1、服务期中标方须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2、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审计报告出具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12个月后付清。★3、保密要求3.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参与工作的项目人员等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发布、泄漏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发表基于项目工作的研究成果等。3.2中标人需保证项目资料只能由经指定的人员阅读,不能对其他人员泄漏。服务中涉及的项目所有资料不能在招标人未认可的场合进行任何的交流。3.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对涉及招标人的数据、资料等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招标人的保密要求承担保密责任。★4、罚则4.1如中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4.2在委托业务审计过程中,当发现中标人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招标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向中标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3服务期间,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并给予1次警告;给予1次警告后再次出现以下问题的,给予第2(含)次警告并扣减相应,项目服务费的5%。4.3.1中标人不按要求配置审计人员。4.3.2审计报告内容出现错别字、页码混乱、排版混乱、报告不整洁、字迹不清晰、影响审计报告质量等问题。4.3.3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4.3.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4.3.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4.3.6中标人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招标人退回重审的。4.3.7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的,招标人将扣除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当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中标人需补足差额;若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人提交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实际业务量支付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4服务期内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经审查确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4.1中标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4.4.2中标人违反招标人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商业秘密;4.4.3中标人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4.4.4中标人被给予超过3(含)次警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4.5中标人服务期由于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等风险,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做任何赔偿。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企业业绩6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的项目业绩:1.承担过单个造价审计服务合同中审计标的的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新型显示产业方面的设备造价审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4分;2.承担过单个造价审计服务合同中审计标的的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新型显示或其他工业产业设备造价审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说明:1.项目业绩以服务合同的原件(关键页:首页、盖章页及能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信息页)为准,否则不得分;2.合同内容需包含结算审计或结算审核等内容;3.合同不能体现投资金额的,可提供合同原件及最终成果文件原件(关键页:首页、盖章页及能体现成果内容的关键信息页),两者需体现同一项目的投资金额,否则不得分;4.在业绩认定和计分过程中,以“单个审计服务合同”为独立计数单位,而非以合同中包含的具体审计项目数量或服务内容数量为单位,且“单个审计服务合同”不重复计分;5.同一实际审计项目(如对同一企业同一时期1个业绩计算,不得重复计分。6.框架协议的审计任务)分拆签订多份合同的,仅按合同(仅约定合作意向未明确具体审计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及合同金额的)不属于项目业绩。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技术响应情况20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所有非“★”标识的条款(即除“★”条款外的其他技术要求),投标人响应内容若存在负偏离(即有不利于采购人的要求的)1项的,扣1分,达到3项(含)及以上负偏离的,本项得0分。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EPC-O模式产线、设备专项审计,审核施工合同以及双方履约情况,审核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洽商、审核材料价差,相关法律依据、制度的培训,审计质量保障和资料信息保密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项目总负责人,团队数量评分,岗位配置完整性,核心人员资质,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中体现。总体服务方案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5充分分析项目服务的内容,抓住难点及关键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5分;能分析出难点及关键点,解决方案一般,3分,分析出相关问题,但不能准确把握,1分,对项目缺少理解,不能分析出问题,0分。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EPC-O模式产线、设备专项审计,审核施工合同以及双方履约情况,审核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洽商、审核材料价差,相关法律依据、制度的培训,审计质量保障和资料信息保密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项目总负责人,团队数量评分,岗位配置完整性,核心人员资质,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中体现。审计服务方案EPC-O模式产线、设备专项审计7(1)EPC-O模式产线、设备专项审计0-8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审计内容全面、严谨、质量高,方案完整详实,7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4分;方案存在缺陷,1分;不满足,0分。审核施工合同以及双方履约情况(2)审核施工合同以及双方履约情况0-5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审计内容全面、严谨、质量高,方案完整详实,5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4分;方案存在缺陷,1分;不满足,0分。审核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3)审核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0-4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审计全面、规范、准确、恰当,方案完整详实,4分,0.5分;不满足,0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2分;方案存在缺陷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洽商、审核材料价差(4)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洽商、审核材料价差0-4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审计全面、真实、无误,方案完整详实,4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2分;方案存在缺陷,0.5分;不满足,0分。审核独立费用(5)审核独立费用0-4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索赔费用、包干费、施工配合费等审核合规,方案完整详实,4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2分;方案存在缺陷,0.5分;不满足,0分。结算形式的审核(6)结算形式的审核0-4分: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工程月度结算、年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形式符合国家、部门及企业相关规定,方案完整详实,4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2分;方案存在缺陷,0.5分;不满足,0分。审计成果报告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成果报告全面、细致、规范,方案完整详实,5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3分;方案存在缺陷,1分;不满足,0分。相关法律依据、制度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描述贴合项目实的培训际,详细列举涉及的相关政策及审核重点,对法律及制度的理解透彻,并对内容展开分析,说明完整,得5分;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投标人描述贴合项目实际,对法律及制度的理解一般,对内容展开分析说明较完整,得3分;对描述贴合项目实际,尚且不足,有待完善得1分;未提供得0分。审计质量保障和资料信息保密措施5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质量保障、资料信息保密措施全面、有效,方案完整详实,5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3分;方案存在缺陷,1分;不满足,0分。服务响应及承诺5完全满足服务的内容及要求,服务响应快速、高效,服务承诺内容细致、全面,5分;基本满足要求,3分;存在缺陷,1分;不满足,0分。项目总负责人2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说明: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团队数量评分31、基础要求:需至少提供2组合规服务团队,未达此标准的本项得0分,达到2组基础团队上,每增加1组合规服务团队加的,得基础分0分。2、加分规则:在2组1.5分(最多加3分)。说明:1、1组“合规服务团队”指包含审计组长1名(需为一级注册造价师)、专业审计人员2名(至少1名为一级注册造价师,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辅助审计人员1名的独立配置(每组总人数≥4人),可独立承担审计任务;团队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造价师证、职称证等),否则相应内容不得分。2、团队人员兼任指同一人在2个及以上团队中担任任何岗位,此类团队不计入加分范围,且该兼任团队不纳入‘合规服务团队’计数”。3.合规服务团队中至少有两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否则团队数量评分0分。团队人员组成评分岗位配置完整性3所有团队均满足(审计组长1名+专业审计人员2名+辅助审计人员1名)完整配置,且团队数量:达到3组(且均为合规服务团队,无人员兼任)的,得1.5分;达到4组及以上(且均为合规服务团队,无人员兼任)的,得3分。说明:岗位配置中“团队”与前述“合规服务团队”要求一致,否则不计分。核心人员资质3每组团队的审计组长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即“双资质”,提供审计组长职称证原件和注册造价师资格证原件),且:满足双资质的团队数量达到3组(且均为合规服务团队,无人员兼任)的,得1.5分;满足双资质的团队数量达到4组(且均为合规服务团队,无人员兼任)的,得3分。说明:核心人员资质中“团队”首先应符合前述“合规服务团队”要求,否则不计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响应和偏离7.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基本要求证明材料;11.3.1.1营业执照11.3.1.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1.3.2特定资格要求11.3.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商务响应表;11.4.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3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技术响应表;11.5.2详细技术响应文件;11.5.3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6投标人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包括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详细技术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等(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11.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支持资料,包括:(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服务和货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8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9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6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个日历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澄清有关问题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6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10.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9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10.10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7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货物质量与验收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商定。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4.合同范本格式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示范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我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与青岛光电产业园一期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11000202502000322)的政府采购活动,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苟护生(印章)日期:2025年9月1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 生产线及设备造价审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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