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旅游示范中标结果公示(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1410292025CCS00208
二、项目名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晋清泉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二段161号南堰住宅小区15幢3单元1703号
报价:2047800(元)
85.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秋萍,翟巧丽,张雅洁(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38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联系方式:0357-5589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和信商座1708室
联系方式:13111086896、0351-7333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秀玉、韩晓博
电 话:13111086896、0351-7333990

附件信息:

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磋商文件.docx95.3K

中小企业声明函348.1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编号:1410292025CCS00208采购人: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山建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2第四部分服务内容要求28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8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92025CCS00208项目名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63400最高限价(元):2063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20634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编制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中大街全季酒店5层小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联系方式:0357-55890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建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和信商座1708室联系方式:13111086896、0351-73339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秀玉、韩晓博电话:13111086896、0351-733399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信誉要求:须网上查询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磋商小组在评标时政采云平台上精确查询)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服务内容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标前会。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交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3条(1)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联合磋商协议书(如是)(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2)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供应商自行设计);*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20000元整(2)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或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转账单账户名称:山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街支行银行帐号:2013600000001592行号:313161006144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保函,保函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扫描件。(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6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电子签章。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1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响应文件。开标时请在规定时间用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上解密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请及时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或按异常处理。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代表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大厅准时参加。15.2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15.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初步审核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或签章的;C、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足的;D、服务方案、服务周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或超出采购预算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磋商协议书的;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7.4.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7.4.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7.4.7.1供应商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7.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7.4.8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7.5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采。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评标过程保密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25.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履约验收31.履约验收31.1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代理合同内容,由采购人或者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31.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须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验收小组应当熟悉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1.3开展验收活动。验收小组应当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详细地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1.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5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如是),应当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告。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已提供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7.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的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第一成交候选人。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在平台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资格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现场进行查询磋商开始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8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内容标准1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商务响应函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要求进行编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4商务响应保证金的交纳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凭证影印件。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商务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6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7商务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8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9技术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业绩、技术方案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4分) 1.企业业绩(8分)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承担一项得4分,最高得8分。供应商承担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协议书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人员配备(6分)项目团队中每提供一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最高6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注:以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近一次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书及劳务合同为计分依据;二、服务部分(76分) 1.项目实施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内容及要求提出的详细实施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实施目标及流程、项目实施方法及依据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瑕疵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2、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瑕疵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3、实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合理的实施周期、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瑕疵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控制内部审核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瑕疵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5、安全保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瑕疵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第四部分服务内容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项目概况:为落实《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2021-2035)》,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示范区的空间部署和发展要求,统筹安排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推动示范区创新发展,需编制完成《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4、预算金额:2063400.00元5、服务内容:加强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分析,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对示范区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基础设施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根据相关上位规划、政策、标准、指标等要求,结合示范区现状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示范区规划发展目标等;根据示范区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土地性质等提出示范区规划结构,针对示范区特点合理规划用地布局,明确用地功能控制要求,提出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体系指标等;进一步提出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最终编制完成《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二、适用规范标准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规程。三、最终成果要求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四、其它要求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5部分合同原则(以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合同为准)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供方服务完毕,交付成果文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五、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二份,财政局备案一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补充文件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的90日历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如适用)联合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一: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成员二、成员三…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牵头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牵头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成员一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份,牵头人、成员一双方各持份,另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七、(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牵头人(盖章):成员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备注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方案(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晋清泉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506.611499万元,资产总额为481.6410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晋清泉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文化旅游示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