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业务车辆用汽油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业务车辆用油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2025)
一、项目编号:XCZX2025-0108-3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渠湾27号
1,1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
服务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业务车辆用油
油品名称:92#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 95#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 -1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1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渭超(采购人代表)、张晓利、方晓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参与服务商只有1家,根据财政局审批政府采购变更方式申请表,变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2、请成交服务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渭河北岸210国道旁
联系方式:1779120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6510029 86510365转分机80758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中标(成交)明细.pdf
XCZX2025-0108-3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docx
XCZX2025-0108-3关于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的成交公告.docx
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中标(成交)明细受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编码:XCZX2025-0108-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17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业务车辆用油油品名称:92#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95#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1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00项1,170,000.001,170,000.00-第1页-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编号:XCZX2025-0108-3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30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35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编号:XCZX2025-0108-3备案编号:ZCBN-西安市-2025-03365二、项目性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1170000元〉(最高限价〈1170000元〉)四、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服务期三年。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二章「资格性审查表」。六、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详见第二章「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链接: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SXSZF)。3.友情提示:(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答疑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_9__月_16__日10:30,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九、开启时间、地点及开标形式:1.开启时间:2025年_9__月_16__日10:302.开启地点:本集采机构虚拟开标室_5__。3.“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渭河北岸210国道旁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177912091182.采购代理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总机: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标书联系人及分机号:高老师(80811)开标联系人及分机号:刘老师(808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项目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编号XCZX2025-0108-3项目性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总预算〈1170000元〉(最高限价117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不接受是否允许分包☐允许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___]%分包部分不得再次分包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允许 ☑不允许磋商保证金免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占合同总价的___%,由采购人自行收退☐占合同总价的___%,由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1代理服务费0.00元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磋商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变更公告)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仅提供项目公告。 官网地址:http://ccgp-shaanxi.gov.cn/。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即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项目公告和采购文件下载。 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1询问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1质疑1.采购人受理方式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2.集采机构受理方式 受理部门:本集采机构综合业务组 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7061投诉受理单位: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9821846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西北国金中心A座18层1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即可远程在线实现“开标”、解密、澄清等操作。☐见面开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协商时间前抵达“开标”现场,并在现场专用机上完成解密、澄清等操作。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1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及方式见成交公告。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徐工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2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不组织☐采购人组织 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一、有关定义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本项目特指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3.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含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等。5.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6.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供应商投标流程1.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用户):供应商应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SXSZF),详见第一章「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本章「响应文件」一节相关内容。4.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详见本章「响应文件」一节相关内容。5.在线参加开标大会:详见本章「开启」一节相关内容。6.等待专家评审:详见本章「开启」一节相关内容。7.中标(成交)供应商注册: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前,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预先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二)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针对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技术或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2.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的,领取之日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采购文件以网上公告方式发出,并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方式:①在线质疑: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提出质疑”,填写表单并提交质疑。②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委托授权书。(4)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②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③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④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委托授权书);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投诉书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4.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关于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供应商参与西安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免交磋商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前附表」注明“由采购人自行收退”的,供应商可通过上述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2)「前附表」注明“由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的,可选择以下途径提交给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时,应将履约保证金足额提交至以下账户:户名: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账号:955885370000166347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②采用纸质保函形式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递交至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室:业务咨询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206业务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业务受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二层206室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时,可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下,即可选择电子履约保函申请(点击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业务平台,选择对应金融机构后,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进行申请)和入账查询。(3)采用履约保函形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②履约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申请人、项目名称(如分采购包,还应写明所投采购包)、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覆盖至合同验收之日,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供应商应向履约保函签发机构办理担保续期手续);③担保金额不少于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申请人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原则上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多方作为保函申请人,然而对于电子保函,目前只能由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一方作为保函申请人。(4)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到履约保证金原收取人处办理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针对支票、本票、汇票、网上银行等支付形式)\\当场返还(针对纸质保函)\\当场注销(针对电子保函)。(四)关于进口产品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磋商文件将明确载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此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仍然可以参与竞争;否则,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五)关于政府采购政策1.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1)中小企业的界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视同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①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措施:①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为10%~20%(工程项目为3%~5%)具体扣除比例见本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②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仅限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参与。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响应无效。③针对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仅限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与。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响应无效。(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附件。(5)“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简称融资办法)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2)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23〕1538号,链接地址:http://xaczj.xa.gov.cn/ztzl/zfcg/cgfg/1707310573956952066.html)的规定,为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增信担保服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1.线上模式。财政部门提供了两个电子操作平台,一个是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另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银行机构通过平台办理融资业务。2.线下模式。是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过程。4、绿色包装及运输要求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包装及运输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办〔2020﹞1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六)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时,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其中,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按照前一款规定处理。未见载明时,视为不设置核心产品。(七)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委托人、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八)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后,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九)关于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本章「前附表」中载明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集中答疑活动的,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约定的时间,派技术、预算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参加标前集中答疑,需答疑的问题各供应商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将共同对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对供应商书面提出的问题形成答疑纪要,在网上发布公告。答疑纪要与磋商文件中不一致的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凡未参加现场踏勘或集中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十)关于联合体1.本章「前附表」中明确注明接受联合体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协议及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载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由各方共同签署。联合协议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对联合体各方负责。联合协议作为资格证明文件的一部分,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联合协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联合协议承担特定工作的供应商应满足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商务响应的评审:采购项目以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成交条件时,联合体成员中只要有一方具有相应的业绩、奖项即可。联合体成员间出现同一业绩或同一奖项的,不重复计算。6.联合体可享受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比例。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无效。(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二条规定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联合体没有提交有效的联合协议的;(2)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3)联合协议签订后,联合体成员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一)其他重要事项1.磋商文件内所附网络链接仅供参考,不保证其长期有效性。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二)磋商文件主要内容第1章磋商邀请函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4章合同草案条款第5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三)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四)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当需要澄清或修改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变更公告的同时,提醒供应商下载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及时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4.请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信息公告·〉市级·〉西安市〗;(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式样1.组成及格式供应商依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给定形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项目分采购包的,应按所投采购包分别准备响应文件。2.语言磋商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3.计量单位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启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2.磋商项目实行多轮报价(一般情况下为两次),每轮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2)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小组给定的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4.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及加密1.电子响应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181115/4d59c184-e8f6-4d5a-a416-c2f6b0601e66.html2.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务必先做好电子磋商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磋商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各个部分。再次提醒: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伴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若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4.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需要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开启时还须使用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五)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下,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将予以记录。出现下述情形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系统拒收:1.误投的;2.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3.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六)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补充及修改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及修改。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响应文件,然后再重新提交新文件。成交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备案用)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并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再进行补充和修改。(七)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磋商小组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同“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磋商小组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八)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或混装的。五、开启开启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已正常提交了响应文件。2.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1)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2)链接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200426/bc8b2c1e-abe2-4168-913c-68ff93345faf.html(3)突发状况的处置:整个磋商期间,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汇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等待或中止后续活动。3.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因【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放弃或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整解密的,如忘带CA锁、或携带的CA锁与加密文件的CA锁不同、或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各轮磋商报价均不予公开。4.进入评审环节: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出澄清和最终报价。供应商请保持在位,因供应商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方法和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将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小组名单负有保密责任。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二)资格性审查磋商文件经确认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其中供应商信用记录审查由采购人进行)。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性审查项审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1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1.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自然日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1无无三特定资格条件1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外,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参与本项目时,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给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出现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所列失信行为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时,任意一项审查项未通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与本项目的一致性至少以下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与「磋商邀请函」中的相一致:(1)响应文件封面(2)响应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项目未划分采购包的,采购包处留空或填写“/”。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响应函(2)第一次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实质性条款响 应(磋商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时请忽略此项)(5)响应方案(6)供应商概况3签章签章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语言和计量单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6磋商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符合《第一次报价表》的填报要求7实质性条款响 应完全响 应磋商文件第三章标注了“★”的各项实质性条款。(磋商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时请忽略此项)8合同条款响 应完全理解并响 应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且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10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切勿擅自离席,否则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提交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以下情形除外: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及国库司的留言答复〔留言编号:5719-3628959〕,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六)综合比较与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项别总分值评审要素备注100分项最高分值价格30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3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服务方案2112管理制度:一、评审内容提供管理制度,包括①油品经营管理制度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③应急管理制度④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二、评审标准① 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及说明;②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③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12分)①油品经营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应急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④安全生产标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9服务方案:一、评审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标准②对保障采购人优先获得加油服务的服务措施③本项目重点、难点把控等。二、评审标准①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及说明;②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③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服务标准: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对保障采购人优先获得加油服务的服务措施: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本项目重点、难点把控: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商务部分4911营业网点位置:根据市内加油站点分布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经营场所位置示意图。网点设置70个以上,得11分。网点设置50-70个,得5分。网点设置不足50个,得0分。28加油机数量:统计市内各加油站的加油机总数,具有计量精度检测合格的加油机1台的得2分,最多得28分。提供加油机鉴定报告或证书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上应体现加油站名称。10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时间为准)起类似项目(单位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为计分依据,每出具一份业绩证明文件得2分,满分1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说明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价格评审优惠:对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所供货物并非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七)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七、成交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公布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备案。5.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报告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八、合同签订、履行及验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补充合同等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对合同进行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合同履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验收或考核1.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组织验收或考核。2.采购人按《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等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九、其他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章「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款及本小节第5条所列情形除外。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5.重新组织采购的项目,当再次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依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的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批准的采购方式继续进行。6.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一、项目概况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在用业务车辆共有18辆,承接全市遗体接运及运送任务。预计3年接运近2.5万具遗体,行驶约150多万公里,需采购汽油柴油三年的加油服务,预算117万元,执行一车一卡管理。1.二、服务内容油品名称:92#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95#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1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三、服务要求(一)油源渠道稳定,必须保证油料正常服务,做到任何情况下,不断油、不停供、不掺杂使假、不销售不合格油品,油品紧张时,优先保证采购人供油。(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在加油时的安全,如因供应商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失的,负赔偿的责任。(三)因供应商、供货延误或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四)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改变燃油的品种,应提前一个月与采购人协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否则按违约处理。(五)务商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凭卡加油管理制度,对采购人加油时违反规定等其他行为,有权拒绝并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六)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三公里内区域周边均设置加油站服务网点,西安市内加油站服务网点不少于50个(含)。(七)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1、油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GB17930-2016车用汽油、柴油)。2、计量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缺斤少两。严格遵守《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市监总局令第31号)有关要求。3、服务内容完成后由供应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邀请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确认供应商的自检内容后,组织供应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4、随机检验。服务期间,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供油品品质进行检测。5、年终验收:各批次油品质量和供应商服务质量均无问题,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6、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二)款项结算1、采购人单位统一办理“专用卡”并进行充值,持卡人凭“专用卡”上载明的车牌号和油号加油。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付款方式采购人使用“专用卡”对所属车辆加油实行管理,供应商凭“专用卡”给持卡人加油。刷卡时,以当日国家发改委油品价格优惠后的价格,根据实际加油量结算。(四)报价要求供给的92#汽油、95#汽油、0#柴油、-10#柴油价格,应当在当日挂牌价基础上(零售价不的突破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按供应商所报“折扣”予以优惠,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将油价变动情况告知采购人。(五)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供应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应报采购人批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甲方(采购人):〈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内容:见本项目磋商文件(三)服务期:_______________二、合同价款在当日挂牌价(零售价不得突破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给予____%的折扣(即给甲方的实际售价=挂牌价×折扣)。三、款项结算(一)付款方式:甲方使用“专用卡”对所属车辆加油实行管理,乙方凭“专用卡”给持卡人加油。刷卡时,以当日国家发改委油品价格优惠后的价格,根据实际加油量结算。(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发票,与甲方结算。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付款方式:甲方使用“专用卡”对所属车辆加油实行管理,乙方凭“专用卡”给持卡人加油。刷卡时,以当日国家发改委油品价格优惠后的价格,根据实际加油量结算。(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发票,与甲方结算。五、服务保证(一)乙方必须保证供油质量和计量。在合同期限内无论因什么原因(包括油源紧张、价格调整、政策变化等因素)都不能降低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供油价格优惠比例。(二)乙方必须保证油料正常供应,不得擅自停止服务。六、验收(一)随机检验:服务期间,采购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供油品品质进行检测。(二)年终验收:各批次油品质量和供应商服务质量均无问题,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三)验收依据1、合同;2、国家有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4、其他资料。七、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对加油站油品进行随机检验;2、集中办理“专用卡”并进行充值;3、加强内控管理,做到“专卡专用”。(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协议约定的优惠率进行加油费用结算;2、按专用卡上载明的车牌号和油号加油;3、拒绝利用专用卡套取现金或搭买货物;4、负责“专用卡”制作、更换。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违约责任(一)经国家法定部门鉴定油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二)其他事宜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三)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包: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特别提醒:本章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等信息须按照磋商邀请函自行填写。目录第一部分响应函X第二部分第一次报价表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第四部分实质性条款响应X第五部分响应方案X第六部分供应商概况X第一部分响应函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包[___](项目不分采购包时留空或填写“/”,全文同)的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2.我方已悉知并及时关注了贵中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3.我方同意向贵中心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4.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5.我方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6.我方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7.我方响应文件在开启之日起[___]个日历日(应不少于90个日历日)内有效。8.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将成交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并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遵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责任和义务。9.所有关于此次采购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联系电话:(3)通讯地址:(4)邮编:(5)电子邮箱: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报价内容项目名称AB折扣(%)服务期[项目名称](仅填写数字,不填写单位)折扣(大写)百分之____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注:一、折扣=(给采购人的实际售价/挂牌价)×100%;友情提醒:请按照此处给定的公式正确理解和计算“折扣”。二、填报A栏时请省略“%”。比如折扣为n%,则A栏只需填n值;否则,将被视为n%%(即万分之n)。三、出现以下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1、A栏未填写阿拉伯数字,或B栏未填写服务期;2、“折扣(大写)”栏未填写大写报价,或“折扣(大写)”栏值与A栏值不一致。特别提醒:电子化开标一览表填写时,“投标总价(合计)”值须按A栏所填写值填写(仅填写数字,不填写单位),若不按照本规则填写,可能导致电子化系统无法识别报价,后果自负。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说明:两种形式任选一种,其中采用第二种形式的须按下方给定格式自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请向开户银行进行询问)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说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1)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自身信用记录进行自查。(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包[___]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说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二选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格式)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包[___]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日期:年月日(二)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第四部分实质性条款响应说明: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标注“★”的各项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若磋商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则请忽略此表。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 应说明实质性条款响 应内容或索引示例:某单位购买扫描设备1★平均无故障时间:≥500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600小时优于2★扫描速度:每分钟25页以上扫描速度:每分钟25页符合3★扫描方式:双面高速扫描扫描方式:单面高速扫描负偏离……备注① 表格行数不够时,请自行扩展。② 因单元格空间有限,不足以容纳响 应内容(如用于证明产品性能、功能的图、表、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时,允许在本表下方另附,但须在“响应内容或索引”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本表下方4.1 表题”或“见本表下方4-1 图题”(可自行编号,并确保上下文一致,因引用位置错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 “响 应说明”应根据实际响 应程度填写“优于”、“符合”、“负偏离”,对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④ 表格中“示例”部分仅供参考,供应商在响应时请自行清除。附:实质性响应材料第五部分响应方案(一)技术(服务)条款响应1.技术(服务)要求(非实质性)条款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说明技术要求非实质性条款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或索引示例黑色,打印量≥1500页1、黑色,打印量1500页……2、产品描述、产品优势(若有)符合备注① 只需对技术(服务)要求中的非实质性条款(未标注★的)作出响应。表格行数不够时,请自行扩展。② 因单元格空间有限,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允许在本表下方另附,但须在“响应内容或索引”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本表下方5.1.1 表题”或“见本表下方5-1-1 图题”(可自行编号,并确保上下文一致,因引用位置错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 “响应说明”应根据实际响应程度填写“优于”、“符合”、“负偏离”。④ 表格中“示例”部分仅供参考,供应商在响应时请自行清除。2.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方案供应商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及第二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技术/服务方案各评审要素逐项编写方案。示例如下:1.管理制度2.服务方案……(二)商务条款响应1.商务要求(非实质性)条款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说明商务要求非实质性条款商务要求响应内容或索引备注① 只需对第三章商务要求中的非实质性条款(未标注★的)作出响应。表格行数不够时,请自行扩展。② 因单元格空间有限,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允许在本表下方另附,但须在“响应内容或索引”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本表下方5.2.1 表题”或“见本表下方5-2-1 图题”(可自行编号,并确保上下文一致,因引用位置错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 “响应说明”应根据实际响应程度填写“优于”、“符合”、“负偏离”。④ 表格中“示例”部分仅供参考,供应商在响应时请自行清除。2.商务评审部分方案供应商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及第二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商务部分中各评审要素逐项编写方案。示例如下:1.营业网点位置2.加油机数量……(三)合同条款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Alt+小键盘9745):□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合同主条款合同条款明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备注① 表格行数不够时,请自行扩展。②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③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六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属行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名称证书号等级类型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 (人)管理人员 (人)专业技术 (人)残疾人 (人)少数民族 (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说明① 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填写“上年度营业收入”;② 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③ 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5)若我方所投产品或原材料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品目,我方承诺该产品或原材料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给定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成交供应商享受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公开其声明函\\证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①声明函中的中小企业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特别地,对于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希望获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②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前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包[___]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___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___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包[___]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函说明: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关于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CZX2025-0108-3备案编号:ZCBN-西安市-2025-03365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三、成交信息服务商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服务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龙渠湾27号成交价格:1170000元联系人:钱永恒联系电话:15029283109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业务车辆用汽油服务内容及要求:油品名称:92#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95#汽油规格:车用汽油(VIA)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10#柴油规格:车用柴油(VI)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利、方晓君、杜渭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由于参与服务商只有1家,根据财政局审批政府采购变更方式申请表,变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转为单一来源谈判。2、请成交服务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奉正塬殡仪馆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渭河北岸210国道旁联系方式:17791209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项目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9-8651002986510365转分机80758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9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车辆用汽油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业务车辆用油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