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NB感温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 声光报警器 透传模块 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中标结果公示(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69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赛福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206号中正花园7幢2单元402
报价:6739850(元)
81.7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采购包1
※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核心产品)
海康威视
NP-FY300-N
6728
178
2
采购包1
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海康威视
NP-FY300-4G
4486
186
3
采购包1
NB感温探测器
海康威视
NP-FW100
231
230
4
采购包1
NB手报
海康威视
J-SAP-HK110
50
200
5
采购包1
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
海康威视
GTY-HK21C-G
158
260
6
采购包1
声光报警器
海康威视
HK-SG-1124
50
145
7
采购包1
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
海康威视
NP-FCT100
82
4200
8
采购包1
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
财富之舟
TS821
30
4879
9
采购包1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海康威视
NP-FDC642
1174
1900
10
采购包1
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6548
30
11
采购包1
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4366
30
12
采购包1
NB感温探测器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220
30
13
采购包1
NB手报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50
30
14
采购包1
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150
50
15
采购包1
声光报警器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50
30
16
采购包1
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78
30
17
采购包1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安装费
赛福恒通
定制
1092
260
18
采购包1
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6548
50
19
采购包1
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4366
50
20
采购包1
NB感温探测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220
50
21
采购包1
NB手报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50
50
22
采购包1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150
50
23
采购包1
声光报警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50
50
24
采购包1
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78
80
25
采购包1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费
赛福恒通
定制
1092
1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荣,张姬,邢晓霞,梁建明,范健灵(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918.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吕梁市汾阳市营盘街1号
联系方式:0358-730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壹号6号楼二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0351-70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秉俊
电 话:0351-702818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docx284.3K
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69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汾阳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0第五章合同原则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5第一章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692、项目名称: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806821.00元最高限价:6806821.00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个包,包括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NB感温探测器、NB手报、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声光报警器、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运维及售后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6、合同履约期限:6个月。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实施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吕梁市汾阳市营盘街1号联系人:李文健联系电话:0358-730112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壹号6号楼二单元801室联系方式:0351-7028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秉俊电话:0351-7028188邮箱:sxgtzbdl@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人汾阳市应急管理局1.2.2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2.3项目名称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1.2.4项目类别货物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8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均设最高限价,6806821.00元;投标人所投包总报价不得超过该包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2.9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2.10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2.1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7、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2〕25号);8、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等方面发展。注: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采购政策要严格执行,不涉及的除外。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1)须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价格优惠:绿色、创新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5、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创新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6、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服务所需材料、设备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服务所需材料、设备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4.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资格审查表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6.1现场考察□组织☑不组织1.7.1答疑会□召开☑不召开1.7.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1.7.3招标人澄清问题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10分包□允许☑不允许3.4投标文件递交份数1.网上递交。递交地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纸版投标文件:3份(作为存档,参与投标的投标纸质标书在开标之后邮寄至采购代理公司)。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壹号6号楼2单元801室。邮寄电话:15698591692。注:中标后,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其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进行补充,中标人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补充的投标文件内容须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5.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交纳账户信息:收款人: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银行账号:156958824银行行号:305161009178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3.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退还3.8.3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电子响应文件: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有相应的CA数字证书签章(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签章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若在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之处投标人未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签字的,投标将被否决。4.1.1响应文件的加密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人个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4.2.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上提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4.2.3评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壹号6号楼二单元801室4.2.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是 ☑否4.2.5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无(网上提交的除外)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组成及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家应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6.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 □否8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9.1履约担保☑不要求 □要求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补充内容1同义词语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招标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招标人;投标人、承包人、卖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投标人;天、日等均指日历天。2证件、证书的变更投标人若有证件、证书变更时,应及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更新注册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提供的承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承诺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若有不真实承诺和弄虚作假现象,评标小组认为承诺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若有不真实资料和弄虚作假现象,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解释权招标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招标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需求总称。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同“招标公告”。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2、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指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投标报价。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内容及要求,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3投标保证金9.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9.3.2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电子版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起草,并上传平台,采购方和中标方线上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3.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9.3.4招标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3.6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或电汇底单。9.3.7投标保证金不计息。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9.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9.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9.4.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9.4.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9.5投标报价9.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各项福利、劳动保险、车旅费、餐费、员工补助、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费、办公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公共耗能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务接待费)、利润、税金、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期内政策调整风险费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9.5.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5.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如有)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投标有效期限11.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人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6.2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3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6.5招标人代表或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16.6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唱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8.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8.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投标的澄清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比较与评价20.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报价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1.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投标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1.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编写评标报告编制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评标过程保密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7.投标无效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H、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报告;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它方式继续采购。七、中标和合同28.中标通知28.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中标服务费30.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4.2询问事项若属于招标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招标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投标人询问告知函》向招标人进行询问。招标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投标人进行书面答复。34.质疑34.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3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34.4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投标人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B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C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D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E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F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G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34.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8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11、投标人违规处罚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C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D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E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F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G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评标办法1.1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投标文件的初审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3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内容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2.4评标委员会(组)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或不规则(规范)的地方进行澄清。3.2评标委员会(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投标货物成本时,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评标委员会(组)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组)做出明确答复。3.4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章。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4.1评标委员会(组)只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4.2评标时除投标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1)整体服务水平、质量情况;(2)供货周期;(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能力;(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5)投标人的业绩情况;(6)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7)投标人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5投标文件的初审内容5.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实施项目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实施项目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5.2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报价函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2商务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商务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商务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技术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技术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报价投标报价及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其他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原则。(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6评分细则(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报价得分(30分)A、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报价最低(政策优惠调整)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B、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30分商务部分(10分)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开标当日起的前三年)内完成同类供货业绩同类货物或者产品销售安装业绩(包含消防监测设备),提供供货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扫描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能同时提供的业绩无效,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为10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2.技术指标要求投标货物的技术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30分。加‘▲’号的参数指标为关键参数,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则扣2分。非‘▲’号的一般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3.企业要求投标人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个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消防技术服务。证书清晰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每提供1项得3分,共计9分。9分4.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等环节,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4分5.运维服务方案及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及承诺:包含但不限于运维服务承诺、解决问题时效、运维服务人员安排等内容,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3分6.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安排、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和对策、项目进度计划、具体实施阶段及节点控制、保证措施和控制措施,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6分7.项目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内容,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5分8.应急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应用系统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灾害预防预警等内容,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3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汾阳市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2、合同履约期限:6个月。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个包,包括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NB感温探测器、NB手报、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声光报警器、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运维及售后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如下:技术参数一、物联网设备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核心产品)1.声压级:≥80dB(A)(正前方3 米处);2.额定工作电压:DC3V ;3.静态电流:≤5μA;4.报警电流:≤100mA 电池容量:2400mAh;5.工作温度:-10℃~+50℃;6.相对湿度:≤95%RH(40℃±2℃);7.输出形式:声光报警;8.执行标准:GB 20517-2006;9.重量:≤160g;▲10.产品具有有效期内产品责任险,产品投保金额大于1000万人民币的。(提供消防产品责任险(凭证)复印件)▲11.设备应具有光信号发射管、光信号接收管、温湿度传感器和红外遥控接收管等内部传感器。(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12.当蜂鸣器出现故障时,设备应能产生蜂鸣器故障报警,并上报至小程序端与平台端。(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13.符合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要求。台67282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火警迅速报警,报警声音大于80 分贝(前方3米处);2.远程报警通知(电话、短信、微信、电脑平台、小程序);3.拆除报警,拆除恢复通知,时刻掌握探测器状态;4.电池电量、信号强度、烟雾浓度、环境温度多种参数上报;5.静态电流小于5uμA,长效待机;6.可选红外人体感应,非法闯入快速报警;7.报警现场温度及历史温度上传,辅助判断真实火警以及误报状态;8.小程序及电脑平台远程消音;9.应用高容量锂锰电池,待机长、损耗小;▲10.烟感的报警阈值范围在0.3dB/m~0.4dB/m(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11.设备应具备欠压报警功能;当电池电量低于预设值时(电池欠压值默认为2.7-3.3V),设备应产生蜂鸣器短促鸣叫、指示灯闪烁的报警,并上报至小程序端与平台端(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12.符合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要求。台44863NB感温探测器1.声压级:45~75dB(正前方3 米处);2.额定工作电压: DC3V ;3.静态电流: ≤6μA ;4.报警电流: ≤100mA ;5.电池容量:2400mAh 工作温度: 0℃~+55℃ ;6.相对湿度: ≤95%RH(40℃±2℃) ;7.输出形式: 声光报警;8.执行标准: GB 30122-2013 ;9.重量:约140g;10.符合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要求。台2314NB手报1.网络制式:NB网络卡或4G(支持NB);2.电池寿命:3 年以上(根据实际使用环境会有浮动);3.上传信息:电池电压、温度、卡号、信号强度;4.报警:火警,报警恢复,低电压报警;5.工作温度:-10℃-+50℃;6.产品重量:≥80g ;7.天线:内置式;8.功耗:休眠待机电流 ≤5uA,数据平均发送电流 ≤60mA;9.供电:3V 17505 锂电池供电;10.执行标准:GB 19880-2005 ;11工作湿度:相对湿度≤95%(40℃、无凝结)。▲12.产品需符合GB 19880-200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台505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1.工作电压:AC 220V 50Hz ;2.工作温度:-10℃ ~ +50 ℃;3.工作湿度:5% ~ 95% ( R H ) ;4.探测浓度范围:0~20%LEL;5.报警浓度:8%LEL;6.报警复位:当可燃气体清除时自动复位;7.传感器探测方式:催化燃烧;8.传感器寿命:≥3 年;9.指示灯信息:电源:绿色LED 、气体报警:红色LED 长亮、传感器故障:黄色LED 长亮;10.报警方式:声光报警、远程报警通知(电话、短信、微信、电脑平台、小程序);▲11.产品需符合GB 15322.1-2019 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台1586声光报警器1.工作电压:DC 24V(可充电锂电池);2.电池容量:≥2400mah;3.工作电流:待机状态下≤10mA,报警状态下≤150mA;4.工作温度:-10℃~+50℃;5.相对湿度:≤95%RH(无凝露);6.报警声级:≥80dB(A);7.报警光强:≥1000cd;8.通信方式:4G 网络;▲9.产品需符合GB 26851-2011《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台507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1.工作电压:220V;2.波特率2400~230400bps CRT 串口:DB9 针,波特率2400~230400bps 打印机并口:标准并行口8bit,RS485 波特率:2400~230400bps 电压采集输入范围:0~5V 电流采集输入范围:4~20mA;3.支持4G/5G 卡传输;4.网络模式切换功能:支持多种网络切换;5.支持对接多种接口型式的打印机:CRT 接口(RS232 接口)、并口(10P\\20P\\26P)、RS485 接口、CAN 接口;6.可解析消控主机的报警,故障、反馈、动作,屏蔽等信号,并按消防协议格式上报平台;7.支持心跳功能,可以判断设备在线或离线状态;8.远程管理功能:支持远程程序升级;9. 支持上报环境温度、卡号、ICCID;10.蓄电池备用供电(待机 24 小时以上)▲11.投标人所投消防主机联网装置在主机与消防报警主机通讯延迟不大于1秒,主机与软件平台通讯延迟不大于1秒。(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官网截图、说明书、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台828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1、内存:≥4GBRAM+64GBROM2、存储:扩展存储卡≥128GB存储3、卡槽:≥3个,2*NanoSIM卡槽,1*MicroSD卡槽,双卡双待4、显示屏:≥4.0英寸IPS高清触控屏5、分辨率:≥640x960像素6、摄像头:后置≥1300万像素+前置≥500万像素7、电池:≥3600mAh,可拆卸式8、视频拍摄:1080P,30帧/秒9、窄带:UHF:400-470MHz,发射功率≥4瓦,机身需具备按钮或者旋钮可调节音量、频点。10、按键:电源键、音量键,对讲键、调频键、SOS键。11、网络制式:4G12、定位:GPS/AGPS/格洛纳斯/伽利略/北斗至少支持两种13、NFC:13.56MHz标准通讯协议,支持协议ISO14443A及1569314、麦克风:双麦降噪;麦克风:不少于3个,支持双麦降噪。15、扬声器:额定功率≥2W16、防尘防水:≥IP6717、认证要求:3C、防爆认证、IP67检测报告、入网证18、可以提供二次开发和UI嵌入式开发服务,二次开发、嵌入式开发可以满足国产化服务器以及操作系统要求。套309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监测三/单相电流及平均值、剩余电流、温度监测、三/单相相电压及平均值、三相线电压及平均值、三/单相有功功率及总值、三/单相无功功率及总值、三/单相视在功率及总值、功率因数、频率、计算中性线电流,保护功能。2.通讯方式:以太网/4G3.接口:5路温度接口,1路剩余电流,4路电流接口(N相可复用剩余电流通道),3路电压,2路485接口,1路网口,1路5V/1A输出,1路12V/1A脉冲输出,1路开关量输出,2路开关量输入4.状态指示灯:报警、故障、消音、网络、运行套1147开口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电缆温度监测传感器二、物联网设备安装1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费NB 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备要求安装在距离地面3米至5米的房顶,房梁位置,为了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性需配备专业可靠的安装设备,安装人员需做好安全防护。项65482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费4G 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备要求安装在距离地面3米至5米的房顶,房梁位置,为了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性需配备专业可靠的安装设备,安装人员需做好安全防护。项43663NB感温探测器安装费NB感温探测器设备要求安装在距离地面3米至5米的房顶,房梁位置,为了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性需配备专业可靠的安装设备,安装人员需做好安全防护。项2204NB手报安装费NB 手报设备安装费项505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安装费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备安装费项1506声光报警器安装费声光报警器设备安装费项507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安装费对接消防主机透传模块设备安装费项788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安装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安装费,安装于各单位进线及各分闸箱侧,要求安装位置便于数据采集。项1092开口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电缆温度监测传感器三、物联网设备调试1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调试费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备调试费项65482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调试费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备调试费项43663NB感温探测器调试费NB感温探测器设备调试费项2204NB手报调试费NB 手报设备调试费项505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费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备调试费项1506声光报警器调试费声光报警器设备调试费项507透传模块(对接消防主机)调试费对接消防主机透传模块设备调试费项788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联合调试费项1092开口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电缆温度监测传感器四、物联网设备运维1设备运维服务(三年)包含物联网采集终端共计三年的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负责对本项目中涉及的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透传模块、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终端等设备的质保及维修等服务。项1注:物联网设备安装前需提供目标安装单位平面图及设备安装点位图。备注:①投标人所提供的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NB感温探测、NB手报、可燃气体探测器(液体或气体)、声光报警器、透传模块等传感器设备需要将数据采集到原厂自带数据采集平台,并且该平台满足部署至吕梁市政务云,吕梁市政务云服务器以及操作系统均为国产,同时该平台应提供接口与智慧消防系统对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以上要求,②同时以上所有货物支持对接智慧消防系统(智慧消防系统目前部署在吕梁市政务云平台),并且对接开发所涉及到的中间件、开发语言等必须满足国产化要求,此项也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两项作为商务技术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不满足可致供应商投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③投标人如平台使用、对接二次开发需要计费,需在报价清单中单独列明,并含入报价总价,成交后设备使用期间不在单独计费。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项目建成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进行全额支付。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甲方2个月内完成支付。三、质量保证1、质保期:2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供货。3、供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供方责任引起该货物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并予以赔偿。4、供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自身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5、供方应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和服务不会引起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无条件免费保修(人为因素除外);质保期内无法正常使用的,免费予以提供同等质量备品。2、供应商对所提供器材、配件、辅件在到货检查及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等情况,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3、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故障。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五、供货要求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供方应派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到配送现场,并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规格、数量等,并组织完成检验、调试、计量认证等相关工作,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供方需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环境要求、操作手册及日常维护资料。六、安装要求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供方应派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并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规格、数量等,并组织完成安装、调试、计量认证等相关工作,安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供方需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环境要求、操作手册及日常维护资料。七、培训要求免费提供现场用户培训服务,培训时间及形式灵活,达到用户完全掌握其使用和维护方法为标准。八、验收标准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成立验收小组,以山西消防救援总队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暂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退货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合同原则(试行)(以下版本仅供参考,合同条款具体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商定。)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招标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按目录要求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无违法记录声明;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10.信用信息查询;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主要人员汇总表;6.项目经理资历表;7.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8.商务、技术偏离表;9.实施方案;10.售后服务承诺书;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说明:投标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有固定格式的按后附格式编制,无格式的自拟。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正面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正面反面正面反面注: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可自行删除此项。3.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致:(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信用信息查询;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山西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中如获中标(成交),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我们保证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向贵方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保证金中扣缴。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说明。8、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利。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同意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有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二、开标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总价(元)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质保期供货地点1合计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所投包内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情况是否小微企业企业全称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企业全称12....合同履约期限: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人员(名)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五、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自拟(后附人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影印件)六、项目经理资历表格式自拟(后附人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影印件)七、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金额(人民币:元)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合同签订日期1234···注:投标人提供商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的同类型合同案例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合同履约期限供货地点质量标准质保期付款方式保证金缴纳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九、实施方案(格式)实施方案根据评分标准内容自行编制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项目内容编制,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如有如实编制,如无注明“无”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件2: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货物/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不涉及可不填写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涉及可不填写附件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单位现参与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单位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涉及可不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NB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4G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NB感温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 声光报警器 透传模块 智慧消防成果素材采集终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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