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火炉中标结果公示(陇西县民政局2025)
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STLZC2526
二、项目名称: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甘肃古月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桥南家居建材城一号馆3楼
1,361,5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
货物类(甘肃古月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
取暖火炉
金奎源
JK-004
2111(个)
645.00
1,361,59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凤、王建兰、张晶晶、汪双军、赵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 1.8977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西县民政局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
联系方式:1315010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龙熙臻品十九号楼
联系方式:19993221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13150105208
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盖章.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陇西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陇西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08:43
评审专家名单
安玉凤,王建兰,张晶晶,汪双军,赵鹏
总中标金额
¥136.159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13150105208
采购单位
陇西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50105208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龙熙臻品十九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93221960
附件:
附件1
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STLZC2526采购单位:陇西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附件第七章政策性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招标公告陇西县民政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23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TLZC2526项目名称: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7.215万元最高限价:137.215万元采购需求: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2111个(详细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以内交付至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7)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备注:1)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印章)。2)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9-0300:00:00至2025-09-09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lxjypt.cn)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ck)。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下载中心”→“电子招投标文件软件”→编标离线投标文件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未在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到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获取招标文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09-23地点:第一开标厅五、公告期限09:00:00(北京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1.业务要求:1.1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的电子化开评标系统中要求供应商签到,各供应商提前进入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开标系统交互信息并及时在系统中反馈。1.4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管理→投标登记情况→电子开评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1.6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供应商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在开标过程中,如各供应商若无异议,视为默认开标全过程所有结果,并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开标结果”。2.供应商主体信息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后,供应商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供应商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供应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系统操作注意事项:3.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3.1.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和麦克风设备。3.1.2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过程中建议使用360浏览器。3.1.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10M及以上网络宽带。3.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3.2.1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签到后及时进行线上签到。3.2.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2.3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30分钟)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3.2.4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看。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陇西县民政局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联系方式:13150105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龙熙臻品十九号楼联系方式:199932219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晶晶电话:1315010520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陇西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STLZC2526招标内容: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购取暖火炉2111个(详细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预算金额:137.215(万元)最高限价:137.215(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2采购人采购单位:陇西县民政局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1501052082.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龙熙臻品十九号楼联系人:刘艺波联系电话:199932219602.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执行2.5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5供应商资格条件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6)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备注:1)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印章)。2)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以内交付至验收合格2.7投标有效期90天2.8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9投标文件数量及递交方式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在3日内需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2份分别装入两个U盘(PDF格式1份为一个U盘,Word格式1份为一个U盘,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签电子章,签章合法有效)邮寄至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龙熙臻品十九号楼,所邮寄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和上传的加密文件保持一致。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11答疑会不召开2.12现场考察不组织2.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2.14招标公告发布会时间本项目的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发布信息为准2.15供应商家数计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执行2.16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17政府采购政策性支持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2.17政府采购政策性支持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1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址投标截止时间:2025-09-23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2.19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2025-09-23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第一开标厅(维佳国际广场2号楼4楼)。2.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采购人”是指陇西县民政局;(3)“代理机构”是指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违法失信名单的,在投标文件内出具相应的查询记录。(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2招标项目基本信息3.2.1招标项目基本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2、2.3、2.4。3.2.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3招标3.3.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3.3.2招标公告时间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最新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3.3.3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附件。(7)政策性文件3.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7。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3.5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发生变化的应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3.3.6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4投标3.4.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6)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7)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3.4.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4.4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4.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0。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4.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组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成兴科技离线编标工具”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为CXTB,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服务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该项目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用数字证书(CA锁)制作投标文件前,请确保数字证书(CA锁)开标前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7)自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备注:1)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印章)。2)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封面目录商务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第(5)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等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附件))(8)供应商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业绩的填写“无”)。(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者不享受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不提供不享受监狱企业优惠政策)③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第42.3.4条,未提供者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供,不提供者不享受残疾人福利单位优惠政策)⑤其他。技术文件:1)项目实施方案2)技术偏离表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4)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4.8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3)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表格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4.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3.4.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7)中标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中标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给予通报,禁止及3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的投标活动。3.4.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应该按照本须知第3.4.7条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服务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CXTB。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4.1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3.4.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8。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原公告媒体发布。3.4.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服务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成兴科技离线编标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3.4.16特殊情形的规定特殊情形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③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④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17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4)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议时,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具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及授权代表不能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5开标3.5.1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1)招标人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开标前任意地点登录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管理→投标登记情况→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签到后及时进行线上签到。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30分钟)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3)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及投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4)开标后,将由线上电子开标系统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5)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6)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6评标3.6.1评标流程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流程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5.2。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评委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3.6.2注意事项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3供应商家数计算(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7定标3.7.1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7.2定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8发放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3.9.2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行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10、质疑与答复3.10.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0.2质疑和答复的时限(1)投标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①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②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③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0.3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10.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质疑事项;③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④请求和主张。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质疑地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0.5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0.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0.7投诉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3.11、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四章项目需求4.1采购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备注1取暖火炉2111个1、额定供热量:≥6.0kw,2、供暖面积:≥60㎡3、热效率:≥75%4、颗粒物排放浓度:≤30㎎/m³5、SO₂排放浓度:≤20㎎/m³6、NOx(以NO2)排放浓度:(折算浓度)≤150㎎/m³7、CO排放浓度:(折算浓度)<0.10%8、炉面:长690mm-695mm,宽490mm-495mm,厚3.5mm-4.0mm,爪子高120mm-125mm9、箱体:长445mm-450mm,宽245mm-250mm,高280mm-285mm,厚0.85mm-0.9mm10、灰箱:长465mm-470mm,宽275mm-280mm,高105mm-110mm11、进柴口:厚1.2mm-1.5mm,宽130mm-138mm,高90mm-95mm,长115mm-120mm/1取暖火炉2111个12、底:长485mm-490mm,高30mm-35mm,宽300mm-305mm13、炉子整体高度:550mm-565mm炉胆:高190mm-200mm气化盆高30mm-40mm炉胆总高220mm-240mm炉胆下口内径150mm-160mm炉胆上口内径105mm-110mm/4.2交货地址:陇西县民政局指定地点。4.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以内交付至验收合格。第五章评标办法5.1评标原则及组织5.1.1原则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1)评委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委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委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5.1.2组织(1)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2)招标人: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负责对外联系并配合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3)监督部门:由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担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5.2评标程序5.2.1投标文件的初审(1)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根据财政部87号令相关要求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文件的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①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②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CA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CA印章或CA签字的;③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④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电子印章或签字的;⑤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⑥投标文件中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⑦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⑧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⑩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及技术评价,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0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且为唯一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规范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串通投标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0分报价部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2.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有效投标价中,最低投标价。(如果有小微企业,则为扣除完小微企止折扣后的最低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法有效投标价中,最低投标价。(如果有小微企业,则为扣除完小微企止折扣后的最低价)2.1.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4商务履约能力投标人承诺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5报价投标报价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本评标办法规定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供应商的最终评标价。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技术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配件选型等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得16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16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彩页、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支持文件;如无技术文件支持或提供的文件无法证明投标产品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按照负偏离扣分,不做废标处理)实施方案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①货物调配组织方案、②货物质量控制方案、③货物装卸方案、④货物运输方案、⑤供货时间安排、⑥人员配置方案,以上六项内容全部提供、内容完善且符合项目特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简略、符合项目特点,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则该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失或此项内容不符合项目特点,不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则该项扣4分。(满分24分)应急投标人提供应急供货排除措施与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应包括货物质量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预案题、运输过程、供货、人员等各个环节)。提供应急预案和措施表述清晰、完整合理、实用性强的得10分;提供应急预案和措施表述较清晰,基本完整,实用性较强的得5分;提供应急预案和措施表述不清晰,不完整,不合理得2分,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满分10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组织领导机构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处理方法⑤售后服务期限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全部提供、符合项目特点得10分,方案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特点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5.2.3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5.3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第六章附件政府采购供销合同(参考)需方:(采购人):供方:(供应商):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节约率二、交货地点、时间:交货时间: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前交货完毕。收货单位名称:指定地点: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交货方式:1、供货方送货上门,供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由指定收货人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签收,否则可以不交接货物并不承担可能造成的延期供货责任。三、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质量和验收标准依据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一)验收标准:1、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质量标准;2、合格证;3、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二)提出异议时间截止7天。四、质量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需方)交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一年期满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五、售后服务: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产品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承诺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供方与需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清单所需要的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质量标准。六、付款方式:按照约定执行。七、违约责任:1、供方未能按供货合同的约定近期完成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2、如因供方供应的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八、变更解除合同及解决纠纷方式:1、供需双方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书面同意。2、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向授权厂商投诉□;向财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事项: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备案一份。需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供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户名:开户行: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内容:(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2、商务文件部分;3、技术文件部分;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的全部范围。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唱标,并完全同意如果“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4.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供应商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不用装入投标文件,仅用于唱标)货币单位/元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营业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及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税费运输费(含保险)培训费其他投标总价合计(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编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企业类型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取暖火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