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昌市民政局2025)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必顾养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1栋19楼1902号
427,500.00元
适老化改造服务(折扣比例):85%
95.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必顾养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适老化改造服务
采购人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确定的困难老年人居住地为准)。
对西昌市户籍的分散特困老年人家庭、低保老年人家庭、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刚性 支出困难老年人家庭,以及高龄老年人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智能适老化 改造,2025年拟改造150户,具体改造户数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萍(采购人代表)、兰凌燕、梁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
联系方式:0834-22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联系方式:028-87787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何先生
电话:028-87787122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N513401202500020720250912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必顾养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pdf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西昌市民政局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X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期限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2.服务地点:甲方辖区范围内(具体以甲方确定的困难老年人居住地为准)。第3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情况确定)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本合同固定单价金额为:XXXX4.2支付方式:4.2.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预算)的30.00%。4.2.2乙方在完成所有改造用户的改造内容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预算)的30.00%4.2.3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根据通过验收通过的改造用户数量进行据实结,支付实际合同金额余款。4.2.4乙方应当按照应收款项金额提交等额有效发票,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6.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6.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7.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7.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7.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7.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3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乙方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第九条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需求管理文件中采购实施计划及履约验收方案、乙方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西昌市民政局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 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专家 第三方专业机构 其他:不邀请;时间乙方完成检测服务,提出履约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专家评审会其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 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其他事项1、履约验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乙方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甲方与乙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第十条其他约定XXXXX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1天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相应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2)提交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价报价类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价响应报价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适老化改造服务项,{供应商响应}折扣比例{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适老化改造服务项100%{供应商响应}%折扣比例{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3401202500020720250912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西昌市民政局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9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昌市民政局委托,拟对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导则(试行)〉等三个工作导则的通知》(川民发〔2025〕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开展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第2页-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民政局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邮编:615000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834-2281108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邮编:610036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27,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是/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a.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b.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故障处理费用等(若有))。c.履约期限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故障处理费用等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对此中标人不持异议。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d.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不够扣除的。项目履约验收不合格的。e.逾期退还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利息,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8000元。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西昌市民政局和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昌市民政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第7页-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第8页-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第9页-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所有合同内容,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服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履约验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第10页-〕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第11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昌市民政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金府财富中心1201室邮编:610036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12页-(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第13页-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7,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27,5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99000000其他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1.00(项)427,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是是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适老化改造服务项%100.00折扣比例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据实结算项目,供应商在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列明的各产品/服务项目的单价基础上,以单价形式(折扣比例)报价,合同履行时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列明的单价*供应商报价(折扣比例)计算产品/服务结算单价,按照实际履行的数量据实结算。如:采购文件产品/服务单位为100元/项,供应商报价(折扣比例)为90%,则该项产品/服务结算单价=100元*90%。★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C99000000其他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拔杆式水龙头或感应水龙头★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第16页-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C99000000其他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感应小夜灯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C99000000其他服务适老化改造服务水泥、感应小夜灯、护理床、适老桌、坐便椅、淋浴椅、适老椅、换鞋凳、开敞式中部柜、拔杆式水龙头或感应水龙头。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适老化改造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服务范围对西昌市户籍的分散特困老年人家庭、低保老年人家庭、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刚性支出困难老年人家庭,以及高龄老年人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2025年拟改造150户,具体改造户数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2★★2、服务对象(1)西昌市户籍的分散特困老年人家庭、低保老年人家庭、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刚性支出困难老年人家庭,以及高龄老年人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家庭。(2)申请家庭需对拟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且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同时未被纳入拆迁规划。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已实施的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1)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规定,在无障碍改造、防跌倒处理、适老用品配置等基础适老化改造基础上,安装烟雾报警、燃气报警、紧急呼叫设备,有条件的可增设智能监控、门磁感应等设备,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居家安全。(2)改造清单-第17页-单价序类改造产品单技术要求(元/单号别内容名称位位)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地胶,避免老防滑处防滑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防1块78理地垫滑垫材质:PVC树脂,尺寸≥60cm×90cm,防滑耐用耐磨。水泥坡道材质:水泥、河沙,混凝土强度:C20,混凝水泥坡平方2高差处土厚度≥10cm;坡度235道理:加≤1:12,空间不足可≤1:10设橡胶。材质橡可移动式坡道材质:橡胶,地胶坡道橡胶坡尺寸:100cm×50cm×203面块243道cm(±1cm),稳固底座,改不易摇晃。造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材质平整硬平整硬:普通硅酸盐水泥、沙、石平方4211化化等,原有地面夯平,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施工,包括地面平整,基础打底。1.楼梯走廊扶手:材质:不楼梯走锈钢、不锈钢底座,适用于255廊扶手安装扶楼梯间及其他固定地方5手通道加长扶手:材质:不锈钢、通道加不锈钢底座,适用于走廊过117长扶手道。剔除原有门槛,水泥填平,6门槛门槛移处583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移除除便轮椅进出。平开门平开门1.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7改推拉项1500改造和辅助操作空间。门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房门拓房门拓8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项500门宽宽性,方便轮椅进出。改-第18页-造改为下压式门把手,可用单下压式下压式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门把手门把手处147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改造改造老年人开门。语音闪光震动门铃,≥8级音安装闪量调节,≥4种颜色闪烁,≥7闪光振光振动种工作模式,语音/音乐铃声255动门铃门铃震动提醒,震动器随身带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配置手摇式双摇杆,吹塑床头,护理护理≥6公分床垫(环保棕+棉张1380床床),≥5档护栏,配万向轮材质:碳素钢管,边缘倒角,防止碰撞伤害,可折叠隐床边藏,附绑带和储物袋,辅助安装235扶手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床边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护栏眠和活动安全。护栏:碳素钢管护栏;采用)床边扶按键手握式开关,具防夹手手(落个235功能。可灵活收缩,便于地式)固定床垫,方便护理操作。防褥疮轮椅坐垫:尺寸≥420mm*420mm,承防压重≥100kg,防霉、防滑、疮坐个58透气,具有阻燃性,有弹垫力,能适应坐姿产生的表面张力。防褥疮床垫:尺寸≥1950防压mm*900mm,医用PVC配置疮床412,波动按摩,静音气泵。防压垫最大承受载重≥135KG。疮垫-第19页-91011卧室改造12(抓杆131415一字型扶手材质:尼龙钢芯防滑抗菌,内管直径:一字形16≥28mm,外管直径:≥3117扶手5mm,形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材质:尼龙钢芯防滑抗菌,内管直径:≥28mm,U形扶17外管直径:≥35mm,形128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材质:尼龙钢芯防滑抗菌,内管直径:≥28mm,L形扶18外管直径:≥35mm,形117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安装材质:尼龙钢芯防滑抗菌扶手,内管直径:≥28mm,135°19外管直径:≥35mm,形125扶手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尼龙钢芯防滑抗菌,内管T形扶直径:≥28mm,外管直20158径:≥35mm,形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尼龙钢芯防滑抗菌,内管助力扶直径:≥28mm,外管直21158手径:≥35mm,形状:圆形,外部含有夜光圈。马桶扶主架:高碳钢管;扶手:P如22手助力VC防滑扶手,防滑耐用。根258厕架扶手≥3档可调洗浴主体采用不锈钢材质,抗冲设蹲便击,韧性强,承重高;采备器改坐便用可折叠结构,携带方便,23个248改坐便椅占地面积小,免工具安装,方便使用,整体高度可调节。-第20页-造器器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拔杆式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材质水龙水龙头:不锈钢,水管口径:G1/头改或感应2,水压:0.05MPa-036M套206造水龙头Pa,适用温度:0-55℃,供电方式:6V直流电源/220V交流电源。1.拆除原有淋浴缸,清理建渣,更换浴帘、浴杆,新增免打孔碳钢伸缩浴杆(1.1~2m)浴缸/、防水涤纶布料、挂钩浴缸/淋浴,增加淋浴空间,方便淋浴房套983房改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改造造浴。2.具体改造根据现场情况及使用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确定。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主配置架材质:加厚铝合金,面板淋浴淋浴材质:PE吹塑面板,极限个344椅椅承重:≥150kg,高度可升降,带漏水孔,防滑脚垫,可折叠。1.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台面台面型矮小的老年人操作项880改造改造;2.具体改造根据现场情况及使用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确定。-第21页-24252627厨房设备改造28加设中部柜开敞式中部柜1.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厨房壁挂架尺寸:≥80cm*30cm*14cm,材质:304不锈钢架,≥2.06mm底座,≥20mm钢板,≥3.35mm护栏,打孔承重≥50kg。2.具体改造根据现场情况及使用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确定。个29429物理环境改造安装自动感应灯具感应小夜灯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感应夜灯功率:≤5W,光源类型:LED灯,供电方式:充电,功能:人体感应。个1930电源插座开关改造开关插座改造1.具体改造根据现场情况及使用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高低位开关/高低位插座材质:pc阻燃材质,铜触片,尺寸:≥86mm*86mm,含一个开关。处11731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含安装)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防撞条采用PVC泡沫胶材质,防撞、柔软、防水,背面自带胶布。米3.9-第22页-3★★3、服务内容32适老家具配置换鞋凳换鞋凳-主体采用橡胶木实木;坐垫采用优质海绵回弹力好;个21833适老椅适老椅:主体采用橡胶木实木;靠背、坐垫采用优质海绵回弹力好。个25834适老桌采用优质橡胶木,木质细腻、具有较良好的强度性能,良好的抗震力;2、台面:圆角木条设计,无缝拼接边角处采用倒圆工艺,天然橡木指接板贴白蜡木皮。张60035电动升降晾衣架电动升降晾衣架材质:铝合金或不锈钢,尺寸:≥1300mm*550mm,可伸缩,最长2.4m,承重≥35kg,挂空数≥20个,晒被杆≥2根。台95836配置手杖-第2单脚手杖主体材质:铝合金;单脚着地结构,配橡胶防滑脚垫,着地性能好,稳定性佳,安全可靠;性能:高度不少于10档调节,产品的向内稳定性能不小于1.5度,向外稳定性能不小于4.0度;每支手杖配备1个备用防滑支脚垫。6837三角手杖材质;铝合金材质壁厚;1.0mm直径;22毫米,下节直径19㎜,壁厚;1.0mm底座尺寸;17*21cm产品高度;74-97cm7838四角手杖滑手柄、高度调节9档位;铁管喷涂四角底座、顶丝固定、防滑脚垫;四角尺寸20*15cm。983页-39凳拐产品材质;铝合金产品直径;特点;方便携带.可折叠节省空间个11840配置轮椅/助行器轮椅可折叠,双支撑架,手动四轮轮椅,固定扶手,固定挂脚,带旁板,软座,高强度塑料手推圈和前叉;脚踏板高度可调节,调节方式应牢固可靠;前后轮结构应牢固可靠,适合不同路面的使用要求;轮椅车配备安全带,承重≥100kg。个65841助行器铝合金材质,高度至少8档可调节,74~92cm,承重≥150kg,可折叠。个20042配置放大装置放大镜直径≥50mm,放大倍数≥3倍,采用优质玻璃镜片。5843带灯带放大镜指甲剪带LED灯;放大倍数≥3倍,采用优质玻璃镜片个5844配置助听器助听器双耳/单耳,数字音量调节≥7档49845自主进食器具自主进食器具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助食勺(叉)、护理杯(壶)。套38046-第2防走失手环电池容量:≥450mAh待机时长:≥72h39947防走失胸卡带定位功能,能定位老人实时位置。SOS呼叫功能:长按紧急按钮,SOS号码和白名单号码都能够接到通知,确保老人安全无忧。历史轨迹:行走历史自动记录,自动生成行走轨迹;2584页-老年用品配配置智能安全监测设备48智能跌倒监测仪1.实时捕捉人体的运动轨迹和姿态变化,结合内置的算法,能够准确判断用户是否发生跌倒,减少误报和漏报的可能性。2.一旦检测到跌倒事件,立即触发报警机制,通过灯光提醒周围人员,并可将报警信息发送至预设的紧急联系人或服务平台69849紧急呼叫器有防水设计,低电压提醒,音量可调节,可一对一使用,也可一对多使用;一键求救、拉绳求救,可安装于浴室等场所防拆报警12850烟温传感器直径≤95mm,声压级:≤85db,报警电流:≤150mA,输出形式:声光报警,工作温度:-10℃~+50℃。15851燃气报警器声音强度≥80db,输出形式:声光报警,工作温度:-10℃~+50℃,探测气体类型:天然气、液化气、甲烷。15852溢水报警器电源:DC3V电压低压报警值:3.≥2V静态电流:≥5uA探头:金属探针工作温度:-10~+55℃工作湿度:小于95%安装方式:壁挂正负极感应距离:≥20mm正极尺寸:≥105*39.5*23mm探头线长:≥1米128-第25页-置53-第2毫米波雷达睡眠监测仪设备形态:一体式机身,无外置主机盒,所有检测部件与信号采集部件均内嵌在单一机壳内,安装好后看不到任何外露壳体,以防止使用者误碰和误操作,方便维护。传感方式:采用两种传感器同时检测,保证产品准确性和可靠性。电磁辐射安全性: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对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处于安全水平以及设备在周围环境电磁干扰下的可靠性。实时心率、呼吸率检测:每3s更新一次数据,心率检测范围:40~150次/分钟,误差:±3次/分钟;呼吸率检测范围:8~40次/分钟,误差:±3次/分钟。实时状态显示:离床、安静、体动、打鼾。状态响应时间:上床响应时间≤9秒,离床响应时间≤15秒。心率异常报警、呼吸率异常报警、离床报警、睡眠分析、24小时生理分析、心脏健康、呼吸健康筛查。呼吸暂停报警:呼吸突然停止30s后发出报警。数据存储:睡眠数据设备上离线存储≥21天,保证在网络不好时数据不丢失。个128054可移动智能监测设备具有日夜转换模式,像素≥600万,图像分辨率≥1080P,帧率≥15fps,支持存储容量≥128G,支持移动端实时连接播放。套6486页-健康监测产品-第255理疗电烤灯治疗头可360°旋转,三段式液压直臂多向调节,满足全身理疗坐/靠/躺/趴等;内置断电程序,45°倾斜自动断电。光谱波长2-25μm。39856血压计测量方法:脉搏扫描法/示波测定法;测量范围:高血压/低血压:20mmHg~280mmHg15857血糖1.检测范围:1.1mmol/L-33.3mmol/L2.检测时间:≤10s;记忆组数:≥250组3.自动关机≥10秒4.测量次数≥800次。19858血氧指夹式脉搏血氧仪8559电子体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1660理疗按摩力度可调,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33961制氧机配置遥控器,吸氧面罩1个、雾化面罩1个,附赠一套过滤棉、密封圈,智能语音播报提示,稳定制取高氧浓度,流量1-9升可调节,智能定时,自由设定吸氧时间。套128062雾化器双压缩泵3档速率可调;输入功率≥50VA;噪声≤60dB(A);喷雾速率≥0.2mL/min;药液残留量≤1.0mL。2397页-63呼吸机呼吸气压压力范围4-20H2O,支持自动启停功能,自动漏气补偿;配置主机、加温管路、带电源源适配器及电源线、过滤棉配件、SD数据卡、收纳包。台289964睡眠仪1:睡眠时心率、呼吸、体动、离床检测报警;数据上传云平台;睡眠质量报告生成;内置物联网卡个108065三高治疗仪激光波长650nm-660nm,输入功率≤10VA,单只输出器输出最大功率5mw.允差±20%,具有颈部体表及鼻腔照射功能。个1780注:1.本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强制节能产品:拔杆式水龙头或感应水龙头。2.本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包括:感应小夜灯3.本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包括:水泥、感应小夜灯、护理床、适老桌、坐便椅、淋浴椅、适老椅、换鞋凳、开敞式中部柜、拔杆式水龙头或感应水龙头。-第28页-44、项目实施流程(1)申请与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居家智能适老化改造申请,填写《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民政局复核。市民政局确定最终改造名单并进行公示。​(2)评估与方案制定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联合施工单位,对纳入改造名单的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填写《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评估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居家环境和健康状况。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并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进行商谈沟通,根据其意见调整方案,直至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最终由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定改造方案。​(3)改造实施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择优确定改造施工机构。施工机构依照确定的改造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安全与改造质量。施工机构要为改造对象一户一档建立资料,适老化改造部位、新添置设施设备等均要保留清晰的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并附文字说明。​(4)验收与回访智能适老化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民政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后由老人或照护者签字确认。未通过验收的,市民政局要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在改造完成3-6个月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老人或其照护者进行回访,收集改造效果反馈意见,保证智能适老化改造服务的可持续性。(5)组织存档完成验收后,改造施工机构和评估验收机构要建立完整的一户一档改造档案,及时将改造资料移交乡镇(街道)和市民政局。5★★5、服务人员配置(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配备项目实施人员,拟派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未受到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并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不得因服务态度及专业能力引起改造对象或其家属的投诉,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应在每户家庭适老改造完成后,派相关养老服务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入户为老年人提供设备使用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的讲解服务。6★★6、项目补贴标准(1)2025年拟改造15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标准每户3000元(包含每户5%评估验收资金)。(2)接受智能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在改造补助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自行补充改造资金进行升级改造。7★★7、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居家智能化适老化改造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使用过的产品(厂家原装正品),提供的所有产品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供应商所提供的居家智能化适老化改造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相关国家最新强制性标准要求(若本章节“改造清单”中有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按本章节“改造清单”中的标准要求执行)。(3)涉及设备的运输、转运、搬运、安装、调试均由供应商负责,在组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货物丢失、损毁等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4)居家智能化适老化改造的产品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产品,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5)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实际损失。(6)供应商在智能化适老改造服务过程中应承担所有必要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告知服务人员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等。若在适老改造服务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人员、被服务对象或其他相关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或更换故障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等全部费用。(7)供应商须具备远程看护信息化平台,可通过平台随时查看本项目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服务对象信息及改造全流程相关资料,改造后的所有智能化设备终端可接入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智能设备告警信息的实时推送、接收。对于接受智能化改造的老年人,供应商应将安装的智能设备与老年人监护人进行信息对接,并对智能化设备进行维护(质保期内),确保能实时监护和接收异常数据报警。【【供应商已具备信息化平台的,提供信息化平台符合上述要求的功能截图并配备文字说明、提供能合法使用该平台的证明材料(使用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实施期内;);供应商磋商响应时不具备信息化平台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已】购或自建符合上述要求的信息化平台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8)项目实施中,若老年人改造方案中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涉医疗产品及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改造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注册/备案/许可等相应证明材料。(9)项目实施中,若老年人改造方案中的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等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行政管理办法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满足该认证或强制性行政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在改造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满足相关强制性标准认证材料。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第31页-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保险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履约期间供应商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售后服务改造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售后维保咨询、退换货、备品更换等售后服务。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2服务地点采购人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确定的困难老年人居住地为准)。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需求管理文件中采购实施计划及履约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预算)的30.00%。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应收款项金额提交等额有效发票,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供应商在完成所有改造用户的改造内容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在完成所有改造用户的改造内容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预算)的30.00%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应收款项金额提交等额有效发票,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人根据通过验收通过的改造用户数量进行据实结,支付实际合同金额余款。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应收款项金额提交等额有效发票,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a、违约责任条款:1、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采购人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供应商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应商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3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供应商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拥有。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供应商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b、争议管辖: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相应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2)提交采购人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为适老化改造服务,因服务期间部分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涉及的货物产品的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等具体信息。2.为保证项目顺利履行,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智能适老化改造施工工艺质量保障措施;④智能适老化改造资料建档方案;⑤改造成果汇报措施】、组织方案【方案包括:①智能适老改造工作流程;②服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③服务人员与家庭沟通制度;④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售后人员安排和配置(人员名单及电话);③紧急故障处理方案;④易损易耗备品备件措施;⑤产品退换货处理。】-第33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3.2、3.3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政府采购规定不可变更的实质性内容除外。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文本内容,政府采购规定不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34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5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其他参考格式.docx,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37页-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第38页-。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第39页-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实施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第40页-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智能适老化改造施工工艺质量保障措施;④智能适老化改造资料建档方案;⑤改造成果汇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且满足项目需求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项内容有“方案内容存在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凭空编造;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完全复制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等任一情形”的扣3.5分,扣完为止。35.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参考格式.docx组织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方案【方案包括:①智能适老改造工作流程;②服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③服务人员与家庭沟通制度;④服务需求评估制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且满足项目需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方案内容存在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凭空编造;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完全复制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等任一情形”的扣2.5分,扣完为止。20.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参考格式.docx-第41页-后续服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售后人员安排和配置(人员名单及电话);③紧急故障处理方案;④易损易耗备品备件措施;⑤产品退换货处理】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且满足项目需求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方案内容存在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凭空编造;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完全复制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等任一情形”的扣2.5分,扣完为止。25.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参考格式.docx履约经验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服务项目履约经验得3分,最多得9分。注: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9.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参考格式.docx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每提供一个有效的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得0.2分,最多得1分。注: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1.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参考格式.docx价格分适老化改造服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0.0000客观报价表-第42页-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确定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其他参考格式.docx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其他参考格式.docx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第43页-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参考格式.docx-第4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docx-第46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3401202500020720250912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西昌市民政局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2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昌市民政局委托,拟对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207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导则(试行)〉等三个工作导则的通知》(川民发〔2025〕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开展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民政局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邮编:615000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834-2281108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邮编:610036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27,5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是/否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a.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b.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故障处理费用等(若有))。 c.履约期限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故障处理费用等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对此中标人不持异议。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d.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不够扣除的。项目履约验收不合格的。e.逾期退还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利息,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8000元。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西昌市民政局和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昌市民政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