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装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JZC2025-C2-01216-YNZR-0005

二、项目名称: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供应商名称:云南厚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东泓新居小区13幢11号
成交金额(万元):389.59917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69.67
评审报价(万元):389.5991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名称:云南厚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1、公寓楼装修改造面积626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值班室; 2、综合楼装修改造面积180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外挂电梯基础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红英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220210450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珊,刘丽萍,张祥荣(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中货物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金额:2.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湖西路9号
联系方式:1398746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沾益区昌平路太昌公寓252号商铺)
联系方式:13769533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雯
电 话:1376953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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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泽瑞:2025-ZY-069号采购人: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4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22.竞争性磋商文件1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44.响应文件的提交....................175.磋商与评审186.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授予207.其他事项2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29一、资格审查标准29二、符合性评审标准....................31三、详细评审标准....................32第四章采购需求....................39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报价部分44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51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57第六章合同书样本....................66附件一、....................8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泽瑞:2025-ZY-069号项目名称: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398最高限价(万元):394.718715采购需求:1、公寓楼装修改造面积626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值班室;2、综合楼装修改造面积180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外挂电梯基础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组织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政采云“开标大厅”,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磋商;唱标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3)本项目为远程智能开标,不到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表,请各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根据相关系统要求进行远程在线二次报价。若因供应商个人原因不二次报价,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启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其他:(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各供应商应确保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湖西路9号联系人:张祥荣联系电话:13987469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昌平路太昌公寓252号商铺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137695338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137695338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1.1.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1、公寓楼装修改造面积626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值班室; 2、综合楼装修改造面积180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外挂电梯基础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1.3.2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90日历天。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1.4.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1分包不允许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及补充通知。3.3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磋商保证金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曲财采〔2022〕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磋商保证金。3.6.2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3.6.4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采购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公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公章的地方进行电子公章,无需逐页电子公章。4.1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响应文件的加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25年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5.2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须按“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政采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政采云”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5.5.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本项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磋商顺序随机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3履约保证金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格式填写投标价格。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采购预算金额:398万元;最高限价:394.718715万元。(2)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第一轮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附的证件资料应真实清晰: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材料清晰可识别可查询,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响应文件不退还。不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中标服务费2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账户名称: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南宁支行账 号:53050164613700000619 1.总则1.1定义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1.1.3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1.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项目概况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1.2.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清单内容。1.3采购范围1.3.1本项目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5费用的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书样本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后补的其他内容有矛盾时,以后补的其他内容为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澄清无需确认收到该澄清。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磋商总报价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二)资格条件承诺函(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五)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一)磋商函(二)投标承诺函(三)施工组织设计(1)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9)其他需说明的内容3.1.1根据本章第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应使用磋商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供应商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3.1.3供应商在采购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作废处理。3.2磋商报价说明3.2.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3.2.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2.4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3.2.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采购答疑及踏勘现场3.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3.5.2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的磋商采购文件和所附资料及提出问题的书面答复,是采购方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供应商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后,编写响应文件。3.6.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内容要求填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须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其中,磋商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3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6.4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上传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4.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2.3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上传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3.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4.3.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5.磋商与评审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相关部门准时参加。5.2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10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5.4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磋商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3)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5)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磋商结束。5.5磋商小组5.5.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6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7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5.8评审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5.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6.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授予6.1成交人的确定6.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2成交通知书6.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6.2.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磋商响应文件。6.3履约保证金6.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6.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其他事项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质疑和投诉7.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7.5.2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即供应商实际下载采购文件之日(下载采购文件期限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7.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7.5.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7.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5.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5.9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昌平路太昌公寓252号商铺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5.10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关于中小企业:8.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1.4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8.2关于监狱企业:8.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2.2本项目针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标准采用承诺+信用管理方式:(一)供应商自愿作出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二)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性审查证明材料: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的会计年度开始计算)。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工作开始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交磋商小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标准的,不能进入详细评审。二、符合性审查标准评审因素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合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最高限价第一轮、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2、供应商不确认磋商小组对其投标报价算数错误的修正的;3、供应商不确认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补正的内容的;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供应商与资格审查时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而无正当理由说明的;5、未按采购需求清单报价,存有缺项漏项或擅自变更单位、数量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增加采购人或减少供应商责任和义务,增加供应商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能进入详细评审。三、详细评审标准条款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报价评审磋商最终报价30分第一轮、第二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低于成本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作无效标处理。(1)磋商报价评审计算公式:磋商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第二轮磋商报价)×30即:磋商报价=[P/(B1,B2,…,Bn)]×30注:P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第二轮磋商报价;B1,B2,…,Bn为经审查合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有效磋商报价。(2)在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及技术评审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分(1)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的得10分。(2)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较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可行的得7分。(3)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的表述不够明确,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的得4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1)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5分;(2)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较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0分;(3)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的得5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10分;(2)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7分;(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基本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4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得10分;(2)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得7分;(3)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得4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0分(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分;(2)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得7分;(3)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5(1)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得5分。(2)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得3分。(3)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1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5分(1)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得5分。(2)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得3分。(3)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得1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且针对工程实际的得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图示标识不够清楚、准确,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注: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磋商小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资格审查标准。2.1.2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符合性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合同履行期限要求、最终报价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承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3详细评审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5评标结果3.5.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磋商报告。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万元):3984、最高限价(万元):394.7187155、采购需求:1、公寓楼装修改造面积626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值班室;2、综合楼装修改造面积1800㎡,具体内容包含原有地砖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板砖及塑胶地板、墙面刮白及墙砖粘贴、门窗更换、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新建外挂电梯基础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90日历天。7、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8、验收标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工程质量书、安全生产合同等要求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考核标准进行验收。9、质保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10、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二、工程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装修、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安防、消防、内部环境等按照施工图进行装修施工;2、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完成拆除、装修工程;确保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及功能满足;达到本工程项目中列明的技术质量要求,完工工程必须符合相关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一次验收合格。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非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磋商时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4、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或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磋商,以借用资质或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须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说明;7、工期保证要求:有工期保证的相关措施说明;8、环境保护要求:有在施工工程中对环境保护措施的专项说明;三、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专业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要求项目经理1是:☑否:□专职:☑可兼任:□技术负责人1是:☑否:□专职:☑可兼任:□施工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安全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质量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标准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材料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机械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劳务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资料员1是:☑否:□专职:□可兼任:☑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五、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范围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含但不仅限于全部材料费、设备费、施工费、人工费、安装费、管理费、台班费、检验费、施工耗损、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临时工程费、工程维护费、缺陷修复费用、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强制要求承包人承担的险种的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范围内报建相关手续的费用、一切施工所必需的因素所需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责任、义务。3、工程结算:结算时,承包人使用第一轮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结算审计以第一轮工程量清单报价审计,在审计后的结算价基础上乘以(1-本合同优惠率),得到该工程审计结算价(即应支付实际工程款)。即工程审计结算价(即应支付实际工程款)=经审计后的结算价*(1-优惠率)。4、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施工现场条件的限制和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供应商的供应商报价应考虑上述情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以及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影响,因上述条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5、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曲靖市老年公寓改造项目(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磋商总报价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二)资格条件承诺函(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五)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一)磋商函(二)投标承诺函(三)施工组织设计(1)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9)其他需说明的内容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磋商总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包括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单位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按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清单构成明细分析表、按实物法计算的措施清单项目构成明细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计日工表、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承包人提供可调价主要材料表、增值税计价表等。2、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章,如造价工程师不是供应商本单位的,须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并附上与造价咨询单位签订的造价委托协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所属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附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注: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提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虚假声明,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 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特别注意事项:根据曲靖市财政局曲财采[2023]16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投标申请人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的会计年度开始计算);(3)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承诺书。注: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②投标申请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养老保险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序号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业主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在项目中担任何种职务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说明: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其他资料及供应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据此函,我公司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磋商总报价为元。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因此,在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过程中,我公司郑重承诺:1、我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均是真实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2、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保证不撤回投标。3、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如果违反上述承诺,除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外,在3年内我公司自愿放弃参加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9)其他需说明的内容附表1、人员配备要求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年限职称学历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编号岗位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 可兼任:□技术负责人专职:□ 可兼任:□施工员专职:□ 可兼任:□安全员专职:□ 可兼任:□质量员专职:□ 可兼任:□标准员专职:□ 可兼任:□材料员专职:□ 可兼任:□机械员专职:□ 可兼任:□劳务员专职:□可兼任:□资料员专职:□ 可兼任:□...专职:□ 可兼任:□注:1.表中“岗位要求”一栏,“专职”“可兼任”由投标人在“□”内打“√”;2.相关人员职业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扫描件附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2: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来源现停放地点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3: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数用途备注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4: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6: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第六章合同书样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按开工报告的日期顺延天)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现行建筑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允许调整,承包人错报、漏报等引起的按就低原则处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并具备必要的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指定接口,由承包人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并确保施工的正常需要。承包人对使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管理和维护相应水电设备。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前7日内提交。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三选一);金额:合同总价款的8%。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有效出勤天数(全天8小时考勤管理)不得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请假,并取得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违反规定者,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人·天。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一万,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七日内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工作简历、法人授权书、质量承若书等书面资料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一万,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2.5若中标企业因不可抗力需变更注册建造师时,应由中标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并注明变更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变更。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提交并且将涉及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名单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承包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施工管理人员的,视为违约,违约金为1000元/人·次,从发生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请假,并取得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其余按通用条款3.3.4执行。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如擅自更改人员,罚款1000元/人·次。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监理或者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违约,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人·天;其余管理人员缺勤一天处罚500元/人·天;若因此造成的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的其一并承担相应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其他: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3工程质量方面的处罚规定: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除承担返工费用外,按合同总价的3%进行罚款。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6.1.7紧急情况处理:6.1.8事故处理:6.1.9.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除按通用条款执行外,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双方协商解决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本工程约定工期,除经发包人批准或遇到不可抗力外,工期一律不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10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7.4暂估价的其他调整原则: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允许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当月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所公布的价格。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月进度款拨付中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中规定的工程量规则、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定额2020版计算以及国家、行业、地**府机构发布的相应的规定及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5%每月底支付一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结算审计总价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工程款支付的其他约定: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2.6工程验收的其他约定:承包人必须保证分部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的其他约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0.承包人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严格执行《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高于300t/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高于200t/万平方米。21、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1.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21.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合同工程价款的3%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承包人对其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项目竣工并结清农民工工资前不得支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21.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21.5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承包人所有。21.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承包人持全额支付工资的凭证、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证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7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责令承包人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取承包人交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发放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22.在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一、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整体优惠下浮 %下浮后总价: 元(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说明:此表在最终磋商报价时由供应商单独填写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按评审过程中评委实际要求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