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牛奶 纯牛奶中标结果公示(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2025)



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ZC2025-G1-00653-JHZB-0016

二、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春华路
中标金额(万元):598.42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56
评审报价(万元):598.4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

名称:牛奶

品牌:欧亚

规格型号:纯牛奶:1.规格:200ml/盒;2.每100毫升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2g,脂肪含量≥3.8g;3.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为160天以上。调制乳:1.规格:200ml/盒;2.每100毫升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7g,脂肪含量≥3.2g;3.产品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为160天以上。

数量:3989500

单价(元):1.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国武,张汉菊,李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罗正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译镭,王枫,沙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后下浮35%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金额:4.34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如下:1.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得分:88.56分;排序:1;2.江西华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86.43分;排序:2;3.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得分:82.37分;排序:3;4.云南首饮商贸有限公司;得分:80.79分;排序:4;5.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得分:74.57分;排序:5;6.盈江县腾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得分:71.20分;排序: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完小综合楼
联系方式:0883-3064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
联系方式:0883-2127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双娟
电 话:0883-212756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临沧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26

评审专家名单
陈国武,张汉菊,李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罗正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译镭,王枫,沙云

总中标金额
¥598.42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
0883-2127564

采购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忙令完小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3-306407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83-2127564

附件:

附件1
YNJHZC-2025-08-12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文件8稿.docx

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JHZC-2025-08-12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招标公告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JHZC-2025-08-12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98.425最高限价(万元):598.425,纯牛奶和调制乳实行统一单价,限价为1.50元/盒。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采购牛奶3989500盒(纯牛奶和调味乳各占50%),纯牛奶规格为200ml/盒,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g,脂肪含量≥3.1g。调制乳规格为200ml/盒,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g,脂肪含量≥2.5g。产品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4个月。2.供货地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3.供货时间:分批次进行配送,10天配送一个批次(遇节假日顺延)。配送数量以每批次实际报货数为准。4.配送要求:供应商须准时将牛奶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供应商不得因数量少、配送成本高等因素拒绝配送。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或添加复原乳和营养强化剂,不添加任何防腐剂。符合国家现行检验标准,确保为安全健康食品,所供包装需清晰反应食品的理化指标,保质期不足30天的产品不得配送到校。6.包装要求:包装方式为砖,规格为200ml/盒。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7.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有问题的牛奶。若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中标供应商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法人学校分别签订为期1学年的供货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说明后可不提供财务资料)。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时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等流程后,即可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2.投标人已在政采云平台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根据自己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自主选择CA办理方式,其中:方式一(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为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lccb.html,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方式二(云南CA):CA申领链接为https://cap.yunnanca.net/,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办理CA电话:18725158190)。3.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将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二)提交投标文件方式1.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后,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未按规定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网络、音视频设备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系统上等待通知,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及签字”等开标流程。(三)其他1.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人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各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为提交投标文件。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可在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的CA数字证书办理等。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5.本招标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办公楼七楼(忙令路忙令小学综合楼)联系方式:0883-3064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联系方式:0883-21275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双娟电话:18806967091/0883-2127564/0883-306407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学生缴纳的伙食费3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2中标服务费用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后下浮35%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7.2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0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采购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仓储保管费、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中标服务费等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1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制作,编制要求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12.4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采用单位数字证书(CA)、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数字证书(CA)进行电子签章。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笔迹应保持前后一致(包括授权委托书),若因签字笔迹差异过大,经评标委员评审后认为投标文件由未经授权的人员签署,存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情形判定投标文件无效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14.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6投标保证金(一)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递交开户名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卫支行账号:906031010000506744联系人:冯工 18213917330 投标人应在2025年9月25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上述账户(交付时间以进账时间为准)。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进账单空白处或汇款凭证汇款用途栏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以银行回执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为准。17纸质投标文件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18.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19.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20.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8.1备选方案不接受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2中标服务费用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通过在线形式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更正文件进行说明,以便各供应商都能下载招标文件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7.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内容为准。7.5本项目采购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更正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本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8.2技术要求包括采购标的的名称、规格、产品技术要求、功能、性能、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等。8.3商务要求包括报价、供货地点、供货时间、配送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等。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9.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本项目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0.投标报价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1.投标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1.2各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安装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提交投标文件。1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2.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编制要求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12.2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上传的单个资料不能大于100MB或300MB(具体以政采云平台系统要求为准)。12.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不完整,无法辨识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对供应商不利的处理决定。12.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字处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签字及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4.2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15.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15.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须知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须知》进行编制和提交。16.投标保证金16.1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17.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18.投标文件有效期1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8.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上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予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四、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公开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按规定参加网上开标会,如供应商未出席网上开标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9.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9.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本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供应商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本投标项目网上开标会;(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以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室显示时间为准),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未提交投标。(4)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19.4开标异议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线进行查看并回复。20.评标20.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0.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3评标办法本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0.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1.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2.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终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五、其他事项25.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招标文件编制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7.4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27.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处理。28.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9.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情况进行踏勘,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等,自行踏勘。供应商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自行承担理解及应用的责任,并对踏勘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负责,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本项目现场,均被认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项目现场的各项条件。2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须知为规范临沧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和使用,整理交易操作流程等内容供各位潜在供应商学习,请认真阅读以免影响投标。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前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并办理数字证书(CA)。涉及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问题的,请致电“政采云平台”:95763。1.政采云平台供应商账号注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账号。操作路径: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商家入驻—云南省(找到云南省立即前往)—云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登记(立即登记),供应商根据平台系统提示逐步进行操作即可。2.须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lcc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线申请获取电子招标(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CA数字证书申请系统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此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申请过云南CA数字证书的,不用重复申请数字证书,可以互通共用。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操作流程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操作学习: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学习。(操作路径:登录首页—操作指南—登录供应商账号—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学习)。2.招标(或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截标前,请各位供应商合理安排好时间,妥善处理好文件下载与制作响应文件时间关系。3.投标(或响应)文件编制与导入(1)投标(或响应)文件编制:(操作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或响应)文件导入:单个资料上传不能大于100MB或300MB(具体以政采云平台系统要求为准)。(4)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或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4.投标(或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上传或撤回投标文件。不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供应商。5.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开标活动。远程解密、签字确认时间:本项目远程解密时间为30分钟,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请投标供应商务必携带加密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和签名确认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此次投标;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说明后可不提供财务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前在对应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供应商若被列入上述任意一项查询名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签字盖章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投标报价一览表1.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且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2.投标文件未擅自对清单所列名称、数量、单位等内容进行更改;3.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项限价)。供货地点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货时间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配送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包装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售后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合同履行期限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商务条款偏离投标文件载明条款不存在负偏离技术条款偏离投标文件载明条款不存在负偏离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效投标条件供应商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有关材料弄虚作假;2.有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按规定格式及内容填写;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名与盖章的;6.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供应商拒绝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8.投标文件附有其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中的某一项或几项一致的。2.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履约能力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1:30分。技术部分评审得分F2:8分。履约能力评审得分F3:62分。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缺陷”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方法措施明显失当、逻辑不合理、内容缺失或完全脱离项目实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地点区域错误等情形。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合格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报价,并依据其计算报价得分,即评审报价=投标总报价×(1-10%)。该扣除后的评审报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之用,不作为采购合同签订报价,合同价格仍按供应商的实际报价进行签订。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8分)4.1技术参数评审(满分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综合评比。(1)技术参数响应性评审(3分)第一档: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无负偏离的得3分;第二档: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2)纯牛奶营养指标评审(1分)①每100克纯牛奶蛋白质含量(0.5分)最低要求为2.9g,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0分,每增加0.2g加0.25分,满分0.5分。②每100克纯牛奶脂肪含量(0.5分)最低要求为3.1g,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0分,每增加0.2g加0.25分,满分0.5分。(3)调制乳营养指标评审(1分)①每100克调制乳蛋白质含量(0.5分)最低要求为2.3g,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0分,每增加0.2g加0.25分,满分0.5分。②每100克调制乳脂肪含量(0.5分)最低要求为2.5g,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0分,每增加0.2g加0.25分,满分0.5分。(4)剩余保质期评审(3分)第一档:剩余保质期为160天以上的得3分;第二档:剩余保质期为141-160天的得2分;第三档:剩余保质期为120-140天的得1分。注:(1)、(4)以技术偏离表承诺为准,(2)、(3)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为准。5)履约能力评审得分F3(满分62分)5.1生产(或采购)方案评审(满分5分)方案内容包括:(1)生产(或采购)流程;(2)进度计划;(3)产品质量控制;(4)运输方式及工具;(5)运输过程管控。 评审方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0.5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2贮存及出入库管理方案评审(满分5分)方案内容包括:(1)贮存设施设备;(2)入库验收流程;(3)库存管理;(4)出库发货流程;(5)产品质量检测。 评审方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0.5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3配送方案评审(满分10分)方案内容包括:(1)路线及时间规划;(2)配送时效保障;(3)搬运装卸;(4)过程管控;(5)交付验收。 评审方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0.5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4配送人员及车辆投入评审(满分6分)(1)配送人员投入(3分)配送人员投入人数为1人的可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以此累加,至满分3分止;未提供配送人员的本项不得分。注:配送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以提供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为准,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驾驶员须提供)等材料扫描件。(2)配送车辆投入(3分)配送车辆投入数量为1辆的可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以此累加,至满分3分止;未提供配送车辆的本项不得分。注: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等扫描件为准。5.5售后服务方案评审(满分6分)方案内容包括:(1)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3)退换货措施;(4)违约惩罚措施。评审办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6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0.5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6项目管理团队配置评审(满分5分)(1)拟投入人员数量(3分)最低人数要求为3人,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满分4分。注:须包含管理人员、配送人员、保管员、检验人员等人员,提供人员相关证明(如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2)团队分工和岗位职责(2分)①团队分工;②岗位职责。评审办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2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0.5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7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方案及制度评审(满分10分)应包含以下内容:(1)风险分析2分;(2)食品安全防范管控清单2分;(3)风险防范管控措施3分;(4)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制度3分。评审方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1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5.8处置方案、保障方案、应急预案评审(满分15分)方案内容包括:(1)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4分;(2)保持持续稳定供应的保障方案4分;(3)原材料断货应急方案3分;(4)特殊天气、自然灾害应急方案2分;(5)临时配送应急方案2分。评审方法:按要求提供上述各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满分1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的扣1分,至对应项分数全部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对应项该项不得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下列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的以扣除前的报价为准)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都相同的,按照履约能力部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出现其他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得票多者排序在前。供应商提供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1.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项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项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项价格;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2详细评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3.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规定,评标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4.3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翔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牛奶采购工作,规范学校的牛奶安全管理,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切实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供应商。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或添加复原乳和营养强化剂,不添加任何防腐剂。符合国家现行检验标准,确保为安全健康食品,所供包装需清晰反应食品的理化指标,保质期不足30天的产品不得配送到校。(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牛奶3989500盒(纯牛奶和调味乳各占50%),纯牛奶规格为200ml/盒,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g,脂肪含量≥3.1g。调制乳规格为200ml/盒,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g,脂肪含量≥2.5g。产品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4个月。2.采购项目实施时间:一学年,中标供应商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法人学校分别签订为期1学年的供货合同。3.实施地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供货时间:分批次进行配送,10天配送一个批次(遇节假日顺延)。配送数量以每批次实际报货数为准。2.配送要求:供应商须准时将牛奶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供应商不得因数量少、配送成本高等因素拒绝配送。3.包装要求:包装方式为砖,规格为200ml/盒。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4.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有问题的牛奶。若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效率:一学年,中标供应商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法人学校分别签订为期1学年的供货合同。(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学校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学校委托代理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本批次的质检报告。2.学校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供应商提出;3.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由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学校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换货,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学校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供应商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供应商应承担因此给学校造成的全部损失。(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备注1纯牛奶1.规格:200ml/盒;★2.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g,脂肪含量≥3.1g;★3.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4个月。1994750盒1.502992125.002调制乳1.规格:200ml/盒;★2.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g,脂肪含量≥2.5g;★3.产品送达供货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4个月。1994750盒1.502992125.00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得缺项漏项,并须确保对所有产品均具有供货能力。(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供应商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当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5)清单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2.各中心校采购数量序号是否进口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盒)合计金额(元)备注1否牛奶111000.00 盒1.50166500.00临翔区第二中学2否牛奶254600.00 盒1.50381900.00凤翔中心校3否牛奶146800.00 盒1.50220200.00忙畔中心校4否牛奶674850.00 盒1.501012275.00蚂蚁堆中心校5否牛奶680200.00 盒1.501020300.00博尚中心校6否牛奶579250.00 盒1.50868875.00圈内中心校7否牛奶188600.00 盒1.50282900.00平村中心校8否牛奶508350.00 盒1.50762525.00马台中心校9否牛奶273750.00 盒1.50410625.00邦东中心校10否牛奶455750.00 盒1.50683625.00章驮中心校11否牛奶116350.00 盒1.50174525.00南美中心校备注:本采购货物预算金额仅为预估测算金额,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3.涉及配送学校清单明细序号学 校(88所)学校类型1临沧市临翔区第二中学食堂供餐学校凤翔中心校2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新村中学食堂供餐学校3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新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昔本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石房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中山小学食堂供餐学校7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信小学食堂供餐学校8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本小学食堂供餐学校忙畔中心校9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岔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0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丙简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1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明子完小食堂供餐学校蚂蚁堆中心校12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蚂蚁堆中学食堂供餐学校13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新塘房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4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杏勒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5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忙糯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6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新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7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曼启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8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蚂蚁堆完小食堂供餐学校19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遮奈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0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一水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1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马峰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2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曼毫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3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白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4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邦谷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5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中山小学非食堂供餐学校博尚中心校26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那招中学食堂供餐学校27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勐托中学食堂供餐学校28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博尚完小食堂供餐学校29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那招中心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0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邦别小学食堂供餐学校31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户有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2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永泉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3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永和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4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勐托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5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碗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6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完贤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7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完等完小食堂供餐学校38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白家寨小学食堂供餐学校圈内中心校39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宁安中学食堂供餐学校40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中学食堂供餐学校41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宁安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2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3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4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望周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5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腊东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6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细博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7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昔木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8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炭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49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文远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0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文宁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1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南赛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2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旧家小学食堂供餐学校53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联合完小非食堂供餐学校平村中心校54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平村中学食堂供餐学校55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平村中心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6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平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57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那玉完小食堂供餐学校马台中心校58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马台中学食堂供餐学校59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全河中学食堂供餐学校60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1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全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2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那杏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3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马台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4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唐家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5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琅琊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6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清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7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掌完小食堂供餐学校68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南糯完小食堂供餐学校邦东中心校69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邦东中学食堂供餐学校70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邦东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1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邦东中心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2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和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3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璋珍完小食堂供餐学校章驮中心校74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章驮中学食堂供餐学校75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邦卖中学食堂供餐学校76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勐旺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7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安坑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8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章驮中心完小食堂供餐学校79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塘房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0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龙平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1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邦福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2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户远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3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邦卖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4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采花坝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5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新寨完小食堂供餐学校南美中心校86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南美中学食堂供餐学校87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南美完小食堂供餐学校88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多依小学非食堂供餐学校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各中心校分别与中标人签订)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合同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供货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双方依据中标结果签订以下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的附件或经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二、乙方资格乙方属于甲方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符合订约要求。三、货物名称1.品名:。2.品牌:。3.规格名称:。4.生产厂家:。5.产地:。四、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价款: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单价:元/公斤。合同价格为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采购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仓储保管费、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中标服务费等费用,该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2.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有效发票到位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付的方式结算,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商议确定结算时间。3.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该期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发票为止。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自2025年月日-2026年月日)。若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供货地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七、供货时间分批次进行配送,10天配送一个批次(遇节假日顺延)。配送数量以每批次实际报货数为准。八、配送要求乙方须准时将牛奶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乙方不得因数量少、配送成本高等因素拒绝配送。九、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或添加复原乳和营养强化剂,不添加任何防腐剂。符合国家现行检验标准,确保为安全健康食品,所供包装需清晰反应食品的理化指标,保质期不足30天的产品不得配送到校。十、包装要求包装方式为砖,规格为200ml/盒。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十一、售后服务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更换有问题的牛奶。若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十二、验收程序和方法1.甲方在收到配送产品的现场,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本批次的质检报告。2.甲方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三、抽样封存程序乙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双方经办人员须当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封条要注明学校名称、封存日期、抽样有效期等内容,经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贴封,抽样交由双方分别保管。以产品供货质量检验报告为依据,分次配送但属于同一批次的产品仅抽样一次,抽样有效期同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一致,抽样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接时,学校经办人员应认真核对质量检验报告与产品实物的一致性。该批次产品使用完2日后,如无食品安全事故,留样自动失效。十四、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电话:。十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下达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可拒绝验货,不予支付货款。2.甲方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将乙方供应产品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存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货款不予结算;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予结算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4.甲方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要求,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产品有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5.甲方在接收时,应采取抽包称重法判定是否属于定量包装,差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7.甲方应当在产品贮存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8.甲方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9.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牛奶饮用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把奶类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10.甲方应加强并完善对学生饮用奶的配送供给管理,严格执行先进先发原则,对牛奶分发、饮用时间、饮后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理要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11.本合同产品为特供指定地区学校学生饮用,不得转入其它渠道销售。12.甲方应定期对储存的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发热、受潮、霉变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协调乙方进行处理;1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履行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产品。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3.乙方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等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缺货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5.乙方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购进每批次产品时,必须查验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材料的原件并复印留存备查。向甲方配送时,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要随货同行。6.乙方应当在产品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7.乙方应保证送货车辆内外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产品过程中,严禁踩、踏、抛、摔产品,保持产品的完整性。8.乙方承担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以及运输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9.乙方将产品运抵甲方,须随货提供当批次有效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进货查验记录等文件,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应将产品按规范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10.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点后,若给甲方场地造成污染的,乙方须及时清理。11.严格执行投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承诺,若乙方须对投标文件承诺进行调整的,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12.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鼓励采用并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检验方法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检测水平。13.乙方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14.乙方应当建立经营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15.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产品的质量。16.乙方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产品。17.乙方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18.乙方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19.乙方应当向学校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产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20.乙方发现其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产品,并记录追回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知生产企业。21.乙方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22.乙方不得将下列产品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1)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2)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3)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4)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22.乙方采购产品时,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产品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23.乙方在运输产品时须严防发生污染、潮湿、霉变发热等质量安全事故;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24.乙方应当严格执行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25.乙方应当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6.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乙方应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履行合同。十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1.乙方未按约定将牛奶送到指定供货地点,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须承担50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合同总价10%为止。2.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能按期供货,除发生不可抗力之事实外,视为乙方违约,每延长一天须承担50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合同总价10%为止。如乙方单次供货延期超过10天或连续二次供货均达不到甲方的时间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准时将牛奶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罚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如乙方所供应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者有证据证明其不能满足要求以及与乙方投标时承诺不相符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供货。如连续二次供货均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5.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所需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更不得以时间紧、价值低、数量少等借口拒绝或拖延送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如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者有证据证明其不能满足要求以及与投标时承诺的不相符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罚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须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罚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若乙方配送的产品营养指标(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未达到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标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9.若乙方配送的产品剩余保质期未达到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标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0.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违约金。在未接到甲方书面同意解除合同前,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1.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违约金。12.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所引发,乙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加工过程所导致,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13.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费用。如果3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七、检验1.甲方应不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的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2.对可能掺杂掺假的产品,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食品安全法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对产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3.乙方申请复检的,应当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表明产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产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担复检任务。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不得利用上述检验信息对产品及生产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十八、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1.乙方应当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调查处理,采取封存、检验、责令召回、限定用途、停止经营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3.调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4.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的相关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十九、合同解除及退出机制(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体、卫键、发改、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立即组织联合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情节轻微或未造成较大损失事实的,即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失事实的,及时终止其供应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乙方资质条件、股权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未如实报告教体局的。2.牛奶出现质量问题,采取隐瞒手段继续供应的。3.因乙方责任,导致供应的牛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虚开税务发票,发生偷税漏税行为的。5.有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未如实报送流通统计数据的。7.未经教体局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提高牛奶供应价格的。8.有故意迟供、短供、拒供行为的。9.私自串换供应品种或降低供应品种质量的;10.包装、盛放牛奶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11.与学校相关人员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12.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13.使用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14.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15.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16.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17.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包装、贮存、运输食品的。18.篡改、标注虚假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19.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20.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21.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22.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3.发生转包、分包,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2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影响恶劣的。2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二十、风险管控措施1.甲乙双方应充分考虑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预算项目调整、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的情形,由此导致采购项目变化、中止、终止,给其中一方增加成本费用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进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甲乙双方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二十一、采购合同的变更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采购需求变更或乙方质量及服务满足不了甲方采购需求时,可以按照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和要求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造成重大改变,不存在显著差异或保留,不影响到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目标实施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报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变更采购合同。二十二、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3.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4.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供货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十四、本合同其它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二十五、生效方式1.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另壹份报送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备案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十六、以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有补遗)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如有澄清)3.中标(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内容承诺备注投标总报价(元)小写: 元;大: 。单价元/盒纯牛奶和调制乳实行统一单价。数量供货地点承诺供货时间承诺配送承诺质量承诺包装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分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序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产地、品牌1合计大写: ;小写: 。注:(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采购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仓储保管费、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中标服务费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2)该报价单价一旦成为中标价,其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以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供应商不得因采购人增加或减少数量要求调整中标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根据贵方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我单位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我方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承诺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学历或职称电话质量负责人学历或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六、供应商相关证明资料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说明后可不提供财务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4.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5.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7.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依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七、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内容可不填写,但落款必须填写单位名称并按规定盖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采购人全称)单位的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内容可不填写,但落款必须填写单位名称并按规定盖章。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全称)单位的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并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本声明函内容可不填写,但落款必须填写单位名称并按规定进行盖章。八、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条款偏离性质注:1.“偏离性质”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请认真填写该表。如无偏离,则只注需注明“无偏离”即可,无需另行填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临翔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牛奶采购项目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条款偏离性质注:1.“偏离性质”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请认真填写该表。如无偏离,则只注需注明“无偏离”即可,无需另行填表。3.若标注单位不一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换算,并注明换算过程。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生产(或采购)方案(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一、贮存及出入库管理方案(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二、配送方案(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三、配送人员及车辆投入(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四、售后服务方案(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五、项目管理团队配置(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六、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度(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七、应急预案(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十八、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具体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牛奶 纯牛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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