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 体外除颤监护仪 呼吸机 转运呼吸机 医用控温仪中标结果公示(灵山县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QZZC2025-J1-210229-RNZB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139900(元)
江西雄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科伦大道999号1栋5楼53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体外除颤监护仪
迈瑞
BeneHeart D30
7台
86900

2
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呼吸机
迈瑞
SV300
2台
275800

3
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心肺复苏机
安保
E6
2台
182000

4
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转运呼吸机
安保
T300
2台
196200

5
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
医用控温仪
珠海黑马
T1B
4台
55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冬梅,马自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王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正文第35.1条规定的按货物采购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53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燕山路33号       
联系方式:0777-6889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3号综合楼第十三层A层整层      
联系方式:0771-5789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政
电 话:0771-5789539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164.1K

面瑞能招标咨询有询有限司公商RCONSULTINGCO.LTDGUANGXIRUINENGTENDER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QZZC2025-J1-210229-RNZB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采购单位:灵山县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2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六章合同文本69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5-J1-210229-RNZB政府采购计划号:LSZC2025-J1-03831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医医院旧楼改造医养结合老年病护理项目设备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17.00万元最高限价: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体外除颤监护仪7台、呼吸机2台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灵山县中医医院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燕山路33号联系方式:劳老师0777-68899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3号祥盛财富大厦13A层整层联系方式:0771-57895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政电话:0771-5789539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否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随机抽取;√依次按备用机提供条件优的优先、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按前述顺序仍无法确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竞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竞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嘉宾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10948478888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3号祥盛财富大厦13A层整层,收件人:李政)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竞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5.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6.广西政采云平台暂未支持电子保函功能,故本项目暂不接受电子保函形式的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4.1谈判小组的人数:3 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也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按前述顺序仍无法确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所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退保证金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验收并扣除更换、维修维保、赔偿金等费用后(如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789539,通讯地址: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3号祥盛财富大厦13A层整层)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 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5.1条规定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嘉宾支行银行账号:80010948478888333.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谈判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2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文本;(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竞标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17.2竞标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竞标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第17.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竞标保证金。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谈判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1.1%=0.55万元合计收费=1.5+0.55=2.05(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谈判文件,不得仅将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带“▲”重要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产品检测、测试报告或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数量及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体外除颤监护仪1.重量:≤4.2kg(标配,含电池)。2.彩色电容触摸屏≥8英寸, 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支持手势操作、自动亮度调节。3.提供图形化故障排除指引,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解决设备故障。4.支持中文操作界面。5.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最大不小于36s。6.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无创血压监测、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AED功能适用于29天以上人群。7.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8.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9.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量选择:1/2/3/4/5/6/7/8/9/10/15/20/30/50 J。10.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11.▲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12.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8小时。13.开机到可进行除颤充电操作的时间≤2s,符合临床使用。1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15.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16.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17.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18.支持智能分析功能,手动除颤模式下也可提供自动节律分析和操作指引。19.▲可选配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20.▲可选配CPR辅助功能,CPR传感器设计符合2020 AHA指南,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设备界面提供按压深度、频率实时参数显示。21.可选配基于脉搏氧波形分析的心肺复苏质量指数,实现无创、实时评估人工心肺复苏质量。22.提供CPR按压干扰滤过功能,通过除颤电极片或CPR传感器自动检测按压干扰并实时滤波,减少按压中断。23.抢救结束后自动生成抢救报告,并可通过网络将除颤和按压数据自动上传至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抢救数据复盘、分析工具。24.支持培训模式,包含CPR操作培训、抢救操作培训;可提供培训考核系统,支持多台设备同时接入进行在线培训、考核。25.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 mm/s、25 mm/s、12.5 mm/s、6.25 mm/s。阻抗呼吸和呼吸末二氧化碳波形速度支持25 mm/s、12.5 mm/s、6.25 mm/s。血氧饱和度波形速度支持25 mm/s、12.5 mm/s。26.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不少于25种。27.支持ST和QT实时分析。28.阻抗呼吸率范围:0-200rpm。29.可选配监护功能: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吸末二氧化碳。30.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并通过国家三类注册、CE(MDR)认证。31.脉率范围:20-300bpm。32.无创血压收缩压测量范围:25-290mmHg(成人)、25-240mmHg(小儿)、25-140mmHg(新生儿),舒张压测量范围:10-250mmHg(成人)、10-200mmHg(小儿),10-115mmHg(新生儿)。33.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限。34.支持连接中央站,与科室床旁监护仪共用监护网络。35.支持通过中央站远程修改病人信息和系统时间同步。36.支持提供IHE HL7协议,满足院前院内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37.标配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38.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39.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可同时打印不少于3通道波形;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40.可存储120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41.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42.支持设备状态指示灯用户检测。43.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44.支持自检放电能量精度显示和打印。45.可自动上传自检报告,并支持在设备管理系统或中央站集中查看除颤设备状态。46.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55。47.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EN1789 中6.3.4.3 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可承受0.75米跌落冲击。48.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C-55°C,湿度范围:5%-95%,大气压范围:57.0 kPa ~ 106.2 kPa。7台工业2呼吸机1基本特征1.1适用于对成人、小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机型新颖,中文操作界面。1.2采用≥12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幕,分辨率1280*800。1.3屏幕显示:多至4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呼吸环、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1.4自检功能,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泄漏量和顺应性,测试流量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1.5▲开关机按键与旋转编码器分布在屏幕两端避免发生误触,造成使用风险。1.6▲电动电控呼吸机。1.7具有有创,无创通气模式。1.8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1.9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设计,内置金属膜片压差流量传感器,精度高,寿命长,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以防止交叉感染。1.10可升级旁流CO2监测,主流CO2监测,同时监测气道死腔VDaw 和肺泡通气量Vtalv 等参数,可以监测容积-CO2环图。1.11▲具备高流量氧疗功能,最大流速为80L/min,可加温加湿,使得患者吸入更舒适。1.12呼吸机整机重量<11 kg(不包括台车),方便手提移动。2呼吸模式及功能2.1常规模式: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控制通气下的A/C和SIMV、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2.2高级模式:双相气道正压通气;自动适应性压力调整容量控制功能(如AUTOFLOW或者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模式(PRVC-SIMV),自适应通气模式(AMV)。2.3其他功能:手动呼吸、雾化、纯氧灌注、智能吸痰程序,可选配置低流速P-V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值。2.4支持升级自动插管阻力补偿(ATRC)功能,选择不同孔径的气管插管,呼吸机可以自动调节送气压力,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保持一致。2.5▲具有智能同步技术,提高人机同步,使病人呼吸更加舒适,可以减少治疗过程中频繁的呼吸机设置值调节。3设置参数3.1潮气量:20ml—2000ml3.2呼吸频率:1—100次/min3.3SIMV频率:1—60次/min3.4吸/呼比:4:1—1:103.5吸气压力:5—80 cmH2O3.6▲压力支持:0—80cmH2O3.7PEEP:OFF,1—45 cmH2O3.8压力触发灵敏度:-20 — -0.5cmH2O3.9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 min3.10▲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 1—85% 3.11▲吸气时间:0.1—10s4监测参数4.1气道压力: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监测。4.2分钟通气量监测:呼气分钟通气量、吸气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量、泄漏率4.3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趋势图和趋势表显示。4.4具有压力/容积、流速/容积、流速/压力环3种呼吸环监测。4.5肺的力学: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和时间常数的监测。5其他功能便利的锁屏功能,漏气自动补偿,管道的顺应性和BTPS补偿功能2台工业3心肺复苏机一、适用范围: 针对院外或院内的成年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抢救二、主要技术参数1.▲电动电控型心肺复苏机,无需任何气源即可实现心脏按压,摆脱了长途转运过程中气源不足无法按压的问题2.▲标配2块插拔式(内置电池,2块电池可同时装入主机)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可连续工作90分钟以上,更换任一电池时不中断按压3.采用背板加双侧支臂式按压结构,支臂与底板采用卡扣式连接,快速操作4.设备连接完毕后仅2步操作即可实现按压,第一步开机,第二步启动按压5.▲标配负压吸引盘,有效提拉胸腔回弹,提升血流灌注和防止胸腔塌陷的发生6.启动按压键,按压头接触到患者后完成自动定位,无需人工拉动按压头进行定位7.整机重量(含电池及背板)≦9.2kg8.在线充电时同时进行按压操作9.彩色触摸屏,屏幕尺寸≥3.2英寸;亦可通过薄膜按键进行按压操作,灵活方便10.按压深度:30~52mm或高于此范围,连续可调11.按压频率:每分钟按压110次12.按压模式:15:2模式、30:2模式和连续按压模式13.按压/释放比:1:114.▲CPR质量生理监测:遵循2020年国际最新心肺复苏质量监测指南要求进行设计,监测和优化CPR质量,内置EtCO2生理参数监测范围为:0mmHg ~ 150mmHg15.电量报警:具有电量显示图标,当电池电量低时,可产生电池电量不足报警16.报警静音时间:≤130s17.快速安装,2步操作,可在10秒内完成安装,大幅提升抢救效率18.具有手臂固定带和移位固定带,手臂可与按压装置固定连接,方便移动过程中使用19.▲CPR模式:有无线通讯和联网功能,可实现与呼吸机联动,实现30:2自动按压与自动通气功能20.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 9706.1-200721.生物相容性:符合国家标准GB/T16886的要求22.设备兼容性:背板采用塑料纤维材质,可透X光;可配合超声、触诊、除颤使用,无需拆卸机器即可配合23.配有便携式一体化背囊,利于野外或转运过程中携带使用。2台工业4转运呼吸机一、基本特征1、用于在专业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进行急救或转运时使用,对成人、小儿和婴幼儿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2、整机为电动电控设计,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3、单块电池续航时间≥8小时;▲4、呼吸机主机重量(含电池)≤4.1kg;5、峰值流速≥260L/min;6、可配备多功能转运挂钩,灵活便携;7、可选配主流CO2监测模块;▲8、采用≥7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分辨率≥800 x 600像素;▲9、具有关机状态下电量显示功能,更加高效掌握机器剩余电量。10、呼吸管路无需额外连接外置流量传感器,即可实现通气和监测功能11、在标准工作状态工作时,在1米处的A加权平均声压级不大于45 dB(A)二、通气模式和功能12、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13、可选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如AUTOFLOW或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mode等),采用定容的控制通气,可以选择【30:2】、【15:2】、【连续按压】三种方式进行操作,通气量由用户设置,不同的病人类型,预设的送气量不同;具备按压频率提示音,符合国籍心肺复苏指南要求,指导按压频率在推荐范围之内;▲14、具备氧耗工具,可以在主机屏幕显示当前的耗氧量、氧气预估可用剩余时间;15、具有动态肺视图界面,可动态显示患者呼吸状态及监测参数;三、设置参数16、潮气量:20ml-3800ml;17、呼吸频率:1-100次/min;18、吸气时间:0.10 s~10.0 s;19、呼末正压:0-50cmH2O;▲20、压力支持:0-90cmH2O;▲21、吸气压力:1-90cmH2O;22、 呼气触发灵敏度:自动或1-85%;23、触发灵敏度:压力触发:-20cmH2O~-0.5cmH2O或自动;24、氧浓度:21-100% 。四、其他25、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二氧化碳/时间(选配)26、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监测参数趋势图、事件日志等;27、呼吸机提供锁屏以及截图功能,可导出保存U盘;28、至少具备IP34防尘防水等级;29、具备WIFI、蓝牙、蜂窝网络三种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2台工业5医用控温仪1.额定功率:≥650VA2.水温控制范围:4-40℃,即最低温度≥4℃,最高温度≤40℃3.升温/降温双重功能:具备升温(26-40℃)与降温(4-25℃)双重功能4.▲具有机械开关,可物理关闭制热系统的设计,确保单冷状态的可靠执行5.空载平均降温速度与升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1.3℃/min;平均升温速度≥0.8℃/min6.水箱设计:采用外盘管式,制冷稳定不结冰,无需使用酒精等防冻液;容量≥4L,至少满足两毯两帽同时使用7.体温监测:具有体表温度和体腔温度两种专用探头,目标体温设置范围:降温30-40℃,升温30-37℃,测量精度±0.2℃以内8.▲体温传感器为医用级温度传感器,通过细胞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和皮肤致敏试验等多项生物相容性检测9.▲体温监测报警:双路体温监测报警均可同时独立设置体温下限和(或)体温上限,体温超限时声光报警并停止输出,满足闭环控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关闭体温监测,实现开环控制10.输出控制方式:四路二组输出,同一侧两路为一组,左右分别控制,双毯双帽可同时工作11.▲制冷方式:采用压缩机式制冷技术,制冷效率高且使用寿命长,不易受环境温度影响12.定时范围:1-99小时或长期运行,可自动计时(包括倒计时)13.人机交互方式:≥8寸操作界面,内嵌6寸高亮度液晶中文及图标显示,简洁明确,实时显示水温、体温及工作时间,配合轻触机械按键实现人机交互14.固化程序:内置10个常用固化程序,满足常用临床需求,一键调用,方便紧急时使用,也可用户自行设置水温、体温上下限与定时时间15.断电保护功能: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时再通电开机后,仪器自动运行断电前的程序16.噪声控制:最大工作噪声≤55dB17.体积小巧,主机宽度≤0.32米,非常方便在病床间移动治疗18.毯/帽设计:TPU材质毯/帽采用蜂窝设计,保证液体流动性,降温快且均匀;控温帽为贴敷式设计,低温时柔软,贴近患者皮肤,体感舒适19.快速接头设计:采用双向快速液压接头,两端均带止回,具有双密封圈设计,长寿命不漏水,插拔方便,无液体喷溅20.水箱设计:快捷注水口设计,无需特殊工具即可直接往水箱内注水,宽度≥28mm的水位观察窗,且具有水位标尺21.显示屏具有五种水位状态指示,缺水或溢水时水位状态闪烁显示22.故障智能诊断:具有代码指示故障,有水温超限报警、体温超限报警、缺水报警、双水温检测差异报警、体温传感器脱落报警和逆温波动报警等声光报警23.外壳材质与工艺:外壳采用优质钣金一次成型,并做防锈喷漆处理24.存储便捷性:仪器同时配备管路附件挂篮和毯帽附件挂篮,固定在仪器上便于仪器附件的收纳管理25.▲具有流量控制设计,可设置目标水温时的流量占空比输出从而减缓用冷,占空比设计25%、50%、75%和100%可调,接近的范围可通过系统内部参数进行设置,适合新生儿或老人等特殊体质的需要26.▲使用期限:10年(可提供注册检验报告)27.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主机高度≥0.9米,方便医护人员设置参数28.控温毯承重>135kg4台工业▲二、商务条款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质保期本项目要求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免费提供科室人员1-2人相关培训,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中文手册。2.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包括bug修复、性能优化、及其它针对软件的标准升级功能等)。交付使用期及地点1、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验收合格。2、交付地点:灵山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付款条件合同款项由采购人按以下时间, 分三次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2.成交供应商将所有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采购人培训结束采购人无疑问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3.在质保期内如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履行承诺且无质量问题的,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不计利息)。竞标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竞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功能配置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功能配置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其他要求1.要求竞标货物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及要求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2.本项目所有产品系统均严格按签订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验收不合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验收条件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及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竞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验收要求1.采购人在项目完成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成交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方可验收。5.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表的采购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所投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作无效标处理。二、其他1.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按前述顺序仍无法确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2.采购货物中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程序1.确认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11)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3)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谈判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6)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8除本章3.7条规定的情形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4.7除本章第3.7条外,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3.7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二、评定成交的标准7.成交候选人推荐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行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①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单价②竞标报价③=①×②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1.以上竞标报价表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谈判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5.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牵头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如有请提供)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货物配置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竞分标:(如有请提供)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备注:以上货物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竞标报价表”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要求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标号:(如有请提供)序号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型号参数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竞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功能配置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功能配置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如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期:、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2)成交供应商将所有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采购人培训结束采购人无疑问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3)在质保期内如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履行承诺且无质量问题的,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不计利息)。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初步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标声明书;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5.竞标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 保修期责任:4. 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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