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 农村公益事业中标结果公示(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5-55

2、采购项目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获采谈判采购-2025-55-1

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

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获嘉县徐营镇李吴巷村168号
661,900.00

评审价格:6619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尚勤娟
豫24116168880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志超(采购人代表)、孟红伟(技术类-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马百红(技术类-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条文收取

收费金额:5,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获嘉县财政局 社会统一代码证:11410724005563689X 联系人:卢飞 联系电话:0373-630802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获嘉县徐营镇

联系人:张雪凯

联系方式:1983627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洪门社区21排5号

联系人:田金虎

联系方式:130176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金虎

联系方式:13017602767

中小企业声明函1.docx
服务承诺、最终报价.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1.docx
开标记录表.pdf
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pdf
开标记录表.pdf
开标记录表.pdf
开标记录表.pdf

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的具体情况如下: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7091.881509万元,资产总额为17466.88336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方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新乡万兴路桥有艰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28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67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致采购单位: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和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规定。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投标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我公司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投标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上述要求。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要求一年。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缺陷责任期。3.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二、协助采购人搞好地方关系协调;我方承诺替采购人排忧解难,协助招标人搞好地方关系协调。我方承诺负责施工过程中地**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期间发生的协调费用由我方承担。我方负责协调好工程当地各职能部门及四邻关系,办理施工中各种手续证照,该部分费用由我方承担。如遇影响到工程正常进行的问题,我方全力自行解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完全有我方承担:接受业主、监理的指导和协调,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触及到的各种管道、线路。施工前项目部将充分了解并在施工时给予明确的标识。解决和协调好周边关系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多年以来的协调经验,公司将在项目,上设专人进行外部协调,与政府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早处理,避免事态发展,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劝止周边居民干扰、保证正常施工。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36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施工期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噪音扰民,夜间不安排噪音大的工序施工:在设备选择上优先使用低噪音设备,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教育作业工人夜间装卸尽量慢起轻放,减少装卸的磕碰声和机械的轰鸣声。我方针对本工程将组建有着丰富同类施工经验的项目领导班子,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分析、早发现、早落实。我们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脱给业主和其他施工单位。本着全力服务于工程的目的,做好各项关键工作提前准备,落实各难点到责任人。对于需要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事宜我公司将充分发挥我公司各种潜在优势,协助或帮助业主办理,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处罚措施:若因我公司原因对本工程造成负面影响,或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我公司愿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1、协调承诺(1)如果我公司中标后,承诺充分利用多年来在施工过程中同当地百姓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的经验,主动并无偿地帮助业主协调与当地百姓的关系,创造良好外部施工环境、促进工程顺利施工。如果在协调与周边白姓关系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出我公司承担。(2)承诺施工过程与招标人、监理工程师道路等相关单位做好积极主动的配合,保证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扰民,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创建精神文明。(3)项目经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4)保证服从业主方的统筹调度,接受业主的施工单位管理办法,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2)项目部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检查,制订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3)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4)项目部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37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程进展情况及需耍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3、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协调(1)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工程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3)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工程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工程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4)协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工程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工程师解决标高等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工程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3、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1)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2)根据建设单位指令,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小样板间验收、分部验收、中途验收、竣工验收。(4)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必须落实到人,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认证。4、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招标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单位“自检”和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2)贯彻投标单位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予以检控,确保产品达到合格。投标单位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检测责任,因而杜绝现场施工队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迅速、正确、全面执行。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38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3)所有进入现场甲供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应主动向索要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5、项目部内部各专业班组的工作协调(1)由于本工程需要的施工班组较多,交叉作业频繁。各班组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按照项目质量、工期计划指导施工。(2)由项目部组织定期召开各班组协调会,现场解决各班组配合难题,协调各段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的要求。(3)要求各施工班组长每日参加班前晨会和班后小结会,明确各工种施工内容,采取措施减少交叉作业面。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及措施;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本工地将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账户,专款专用,并有专人管理。工地现场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的同时还将进行长期的农民工权益教育,工地现场还将悬挂农民工权益标识牌,注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电话,农民工可直接投诉,同时写明劳动部门的举报电话。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金额,按时、足缴纳农民工保证金,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2、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1)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职工名册。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我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账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39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理,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账户,专款专用,并有专人管理。工地现场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的同时还将进行长期的农民工权益教育,工地现场还将悬挂农民工权益标识牌,注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电话,农民工可直接投诉,同时写明劳动部门的举报电话。(3)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4)保存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劳务合同及劳资专管员记录的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和考勤计量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定工资支付单,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5)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6)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报监理人备查。(7)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8)施工项目部在领取到所拨付的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如因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由我公司进行及时跟进处理,并给予合理满意的处理方法。(9)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10)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11)我公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40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12)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13)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围堵政府机关或交通要道事件,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解决问题并接接受相关行政处罚。(14)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和劳务人员资料(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工种)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和劳务人员发生变化时,我公司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经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15)我公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上报相应班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不上报),并由班组负责人和劳务人员签字、按押确认,有必要时提供工资发放的影像资料。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可以拒付工程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1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1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农民工。(18)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19)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0)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21)我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上级部门负责。(22)坚决杜绝农民工上访,遇到问题本公司马上解决,杜绝不良影响。(23)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要求送交各项资料。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41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新乡万桥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28日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42最终报价表标段(包)编号:(县区)2025TPDL184号-4序号名称单位报价报价(大写)备注1投标总价元661900.00陆拾陆万壹仟玖佰元整我公司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代表人投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签章):报价日期:2025-09-28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的具体情况如下: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7091.881509万元,资产总额为17466.88336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方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新乡万兴路桥有艰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28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67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TPDL184号-2标段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2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备注1河南利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河南晴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河南正天实业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5-09-1908:30:00一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5-55河南昱仁—HENANYUREN-已市该,月新张歪凯采购人: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五年九月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5-55采购人: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注意事项:1.各交易主体要提前学习相关操作手册,确保能够熟练操作系统相关功能;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谈判等采购文件时,原则上不再要求供应商到交易中心现场;3.供应商在项目开始前,需调试好系统,做好各项操作准备,在项目进行中应当保持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造成的问题,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5-552、项目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078153.45元最高限价:666953.61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1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666953.61666953.61是666953.6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工程建设地点:获嘉县徐营镇(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5)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专业须与公司总承包资质相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出具承诺书)。(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4日8:30至2025年9月26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网上办事大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9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9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3、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4、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三次或最后报价,均要求于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监督部门信息名称:获嘉县财政局社会统一代码证:11410724005563689X联系人:卢飞联系电话:0373-630802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地址:获嘉县徐营镇联系人:张雪凯联系电话:198362780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洪门新村21排5号联系人:田金虎联系电话:13017602767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23日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5-55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采购人采购人: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地址:获嘉县徐营镇联系人:张雪凯联系电话:198362780804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洪门新村21排5号联系人:田金虎联系电话:13017602767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666953.61元(一标段大林村)最高限价:666953.61元(一标段大林村)注:本项目共三次报价,第一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第二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三次(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第一次、第二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6.供应商资格条件同谈判公告要求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谈判保证金免收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10.质量合格1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付款办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到审计价款的97%,剩余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无息)。13.谈判文件获取1.详见谈判公告。2.获取竞争性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13.谈判文件获取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4.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复。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1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同谈判公告要求16.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4)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5)后期中标单位按项目所需向采购人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并装订成册。17.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18.现场勘察不组织19.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20.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2.履约保证金无23.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56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24.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有关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验收要求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中标人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2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建筑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结果公示期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27.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对此项政策已了解”的知晓函的扫描件,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28.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竞争性谈判公告同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谈判(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谈判(谈判、澄清)。6、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谈判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7、多家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29.有关政府采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的问题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30.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本项目谈判文件及谈判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谈判采购单位”。2.2“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发出的谈判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成交人”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谈判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谈判供应商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无此承诺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谈判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谈判文件内容无异议,须在响应性文件里作出实质性响应。6.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谈判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谈判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谈判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6.4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需书面保证违反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项目、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l谈判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或以书面形式提问,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如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没有书面提出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事后供应商再对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7.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谈判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文必须设置页眉页脚,页眉写明项目名称,页脚写明供应商单位全称等的响应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谈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5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自行添加的内容抬头应致采购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完整性、有效性、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为方便评审专家评审,响应文件应带有详细页码的目录及书签,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亲笔签署认可。11.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未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1.3为避免影响专家评审,响应文件中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和供应商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组织设计须加盖手写或电子签章,其他一律不得签字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文件。12.谈判报价12.1谈判供应商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2.1.1答疑文件、标书补遗;12.1.2主材价格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季度价,未公布的材料价格,由谈判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12.1.3取费由谈判供应商自主确定。12.2谈判供应商报价编制要求:12.2.1报价应完整全面,涵盖全部工程内容,无重大缺项漏项。12.2.2如因谈判供应商报价时缺项漏项(细小偏差)导致工程未达到设计标准,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不改变原最后报价的基础上,确保按项目内容及要求、答疑内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12.3除特殊要求外,谈判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分项单价及总价)。12.4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谈判供应商在预算价基础上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报出的工程承包价。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12.5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以内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报价时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书面响应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12.6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标价首次报价一览表为第一次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表即为签订合同价。13.谈判的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4.谈判保证金:(免收)15.竞争性谈判有效期15.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性文件。16.2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第七章有关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3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权利和义务等实质性内容单独做出书面承诺。16.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签章。16.5电报、电传和传真响应性文件一律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17.2未按本章第17.1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1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8.l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18.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18.3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9.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19.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19.2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响应性文件的;19.3未按规定报名或和报名时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注:响应性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l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20.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电子响应性文件。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开标2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21.2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后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投标供应商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澄清、谈判、报价等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谈判过程及最后(或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最后(或三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最后(或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磋商、澄清)。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谈判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规费保险和依法纳税,并做出相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时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2.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方面专家2名及采购人代表1名,共3人组成,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4.3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特别注意事项:25.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参加谈判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3)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5)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初步审查被确认为不合格的;(6)供应商未说明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每周驻地时间不少于5日的;(7)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8)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经谈判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被确认为不合格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图表的。(12)无环境保护承诺。25.3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5.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竟争性谈判小组宣布重新组织采购:(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少于三家的(2)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26.确定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26.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27.谈判过程保密27.1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谈判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27.2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实质性的文字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及签约28.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的原则28.1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分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谈判供应商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得分排序原则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谈判供应商。28.2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社会代理机构将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29.成交通知2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应书面保证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承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30.履约保证金:不缴纳。31.签订合同31.1成交谈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有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保证如本项目中标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31.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签订合同后,成交谈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实质性的文字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谈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谈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1.5为保障农民工工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新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新人社办【2022】49号)执行。32.询问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3.质疑程序及处理33.1若谈判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谈判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谈判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3.3谈判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谈判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谈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谈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谈判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3.4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3.5提交质疑书时,谈判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谈判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谈判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谈判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33.6质疑书提交方式。谈判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谈判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响应文件中对此要求作出说明,若无不视为有效文件。33.7谈判供应商应书面承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谈判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3.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供应商和其他有关谈判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谈判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3.9质疑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34.免责声明: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第三章合同(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2.工程地点:获嘉县徐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标准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无。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协议内容。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协议内容。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及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招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单等)。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纸质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仅适用于本工程,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工程项目,并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以备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无协议内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工程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协议约定内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若发生,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符合施工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版1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工完场清,建筑垃圾承包人及时清理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与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之间进行技术沟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有关规定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立即纠正。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但监理人在签署工期顺延、停工损失等涉及到发包人经济利益方面的文件时,必须事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签署。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伤亡事故,非发包人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治安事件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协议内容。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1。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三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时。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承包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500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无;(2)无;(3)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及监理人材料检验相关规定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若发生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无。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无。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新乡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11月份信息价为基准价,信息价中查询不到的部分材料价格,采用市场询价。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图纸变更,现场签证、补充协议等。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到审计价款的97%,剩余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无。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5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自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经质监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后三日后,承包人将工程完整交付给发包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经质监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工程完整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后10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决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专用条款中工程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12.4.1付款周期。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12.4.1付款周期。(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12.4.1付款周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TPDL184号-3标段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3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备注1河南香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河南金益恒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河南序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商丘市华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5-09-1908:30:00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TPDL184号-4标段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1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备注1河南新联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山西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河南星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间:2025-09-2808:30:00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TPDL184号-1标段名称:获嘉县徐营镇人民政府获嘉县2025年革命老区及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1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备注1河南新联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河南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间:2025-09-1908:3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 农村公益事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