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2025)
项目编号:JLP25C00066_130117562645086212
一、项目号:
JLP25C0006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禄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蹬镇海兴路9号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折扣或折扣率:0.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采购品目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张以斌(采购方代表),孙艳,秦信国,韩杨,张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市禄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0
19.4
18
97.4
1
重庆立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58.24
19.6
15
92.84
2
重庆桉禾萍商贸有限公司
58.24
18.4
16
92.64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岑颖
采购人电话:138833699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彭路4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冯滔
代理机构电话:687887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九龙广场大厦2楼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滔
项目联系人电话:68788709
十一、附件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单位名称)的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市禄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805.2万元,资产总额为374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8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市禄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26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