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中标结果公示(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2025)



一、项目编号:HCZC2025-C2-020053-TQGC
二、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716739.53(元)
广西鸿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9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
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黄月兰
桂24513133546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尚书,兰艳琴(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钟祥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ggzy.jgswj.gxzf.gov.cn/hcggzy/)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3. 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8-2305686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2号       
联系方式:0778-220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锦城国际6栋16楼      
联系方式:0778-278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耀
电 话:0778-2786931

附件信息:

广西鸿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pdf204.7K

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采购文件.pdf1.6M

8.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的(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鸿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2890.44万元,资产总额为5511.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西鸿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项目编号:HCZC2025-C2-020053-TQGC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CZC2025-C2-020053-TQGCCAN水福迪菜1依采购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技术规范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5-C2-020053-TQGC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2719960.09标项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719960.0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涉及16个饮水工程项目,新建简易过滤池14座,高位水池及抽水前池13座,抽水设备4套,消毒设备12套,管道安装40.83公里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2719960.09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备注:分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截标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方式: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ggzy.jgswj.gxzf.gov.cn/hcggzy/)4.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安装;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客服热线:95763。(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未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8-230568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2号联系方式:韦站长0778-22018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锦城国际6栋16楼联系方式:黄耀0778-27869312025年9月1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6.3☑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可以是不产生纳税记录或无欠税证明或零报税的证明等)。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截标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一个月所有月份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1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页面截图等)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1.竞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汇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附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安全员具有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要求具备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2)附截标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不足期限的提供劳动合同证明)。5.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有可提供)7.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竞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50日。17.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8.2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和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和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3、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竞标无效。19.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3.1磋商小组的人数:三人。25.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进行在线磋商。27.1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28.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0.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8-2256763,通讯地址:河池市同金城江区百旺路19号16楼业务时间: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1.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1.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银行账号:4505016909010000077032.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32.1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3.2(2)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项目2.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3.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4.要求工期:90日历天5、计划开工日期:接建设单位通知6.项目质量要求:合格7.建设规模:涉及16个饮水工程项目,新建简易过滤池14座,高位水池及抽水前池13座,抽水设备4套,消毒设备12套,管道安装40.83公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包含的全部内容。9.本项目最高限价:序号分项名称最高限价(元)1九圩镇龙怀村岜塘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70487.962九圩镇大郭村肯元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33689.633九圩镇大郭村洞为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75291.574九圩镇高合村景山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08072.185九圩镇龙怀村龙利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94346.856九圩镇那余村那余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12009.007保平乡长洞村龙哀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66750.568保平乡长洞村龙王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83941.559保平乡天堂村一二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46026.3910长老乡那维村上店屯下店屯地元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0126.4211河池镇那崖村那勿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25925.5312河池镇那崖村九店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86832.2213河池镇板坡村板坡屯肯塘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73818.3914六圩镇则洞村上江下江爱洞安置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46664.1515六圩镇兴洞村兴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09363.616东江镇龙友村可后片区长排村坡旦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86614.0933.2(3)本项目属于建筑业,如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企业规模请自行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请在响应文件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9“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0“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分包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两类: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系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12.2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2.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2)竞标总报价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并经磋商小组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并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时,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无效竞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竞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7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9.响应文件的提交19.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19.2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9.2.1供应商进行电子竞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9.2.2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9.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20.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除“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退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响应文件的开启24.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供应商非因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逾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由采购组织机构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24.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注:如遇“广西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8.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1.其他内容3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1.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150-100)万元×0.7%=0.35万元合计收费=1+0.35=1.35万元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施工设计图:另册工程量清单:另册一、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依据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1.1报价依据:相关定额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竞标报价其他说明2.1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竞标报价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3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竞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2.4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除项目变更和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变动均不得调整(注:管材价格按签合同当月信息价为准)。2.5竞标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合价。(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3)竞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竞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竞标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4)有效报价的范围:竞标总报价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并经磋商小组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5)暂估价、暂列金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列明的金额填报。2.6本竞标项目的施工地点为前附表第1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竞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2.7竞标人在报各综合单价和总造价时,自行考虑施工设计图中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自行考虑在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各项费用)的发生、存在因素的风险。报价时,凡市场价与定额取定价有差价时的工程材料,竞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确定综合单价,成交后,按所报总价实行包干。2.8竞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9本项目竞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1)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报价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1)最后报价总价与首次报价总价不一致的,必须重新上传对应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如最后报价总价与首次报价总价一致,未重新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则视为综合单价与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一致。4.3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7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9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价格分的计算方法,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评审价=最后报价。(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满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先进可行、经济合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评价优秀的:10分;评价良好的:7分;评价一般的:3分。满分10分2.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控体系健全(包括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手段、原材料质量检测、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质量控制奖罚机制等),质量事件(缺陷、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得当、可行。评价优秀的:10分;评价良好的:7分;评价一般的:3分。满分10分2.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文明措施到位;风险源预测和辨识准确,防范措施切实可行;有事故应急预案考虑全面,切实可行。评价优秀的:10分;评价良好的:7分;评价一般的:3分。满分10分2.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人群等环保工程)具有针对性、内容全面、可行。评价优秀的:10分;评价良好的:7分;评价一般的:3分。满分10分2.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得当,进度计划清晰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强度分析可靠,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能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评价优秀的:10分;评价良好的:7分;评价一般的:3分。满分10分2.6施工机械设备各类施工及试验设备的配备类型、进场时间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设备数量合理、类型齐全,有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工况的措施,满足施工需要。评价优秀的:8分;评价良好的:5分;评价一般的:2分。满分8分2.7劳动力配备各类人员的配备专业、进场时间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人员数量、专业技能满足施工要求,有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评价优秀的:8分;评价良好的:5分;评价一般的:2分。满分8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业绩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满分4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某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材料进货价格证明、市场上类似价格成交并完成的案例),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注册建造师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高级职称人数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中级职称人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初级职称人数税务登记证号技工人数经营范围备注注:附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拟在本合同任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本职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受奖情况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书(如有)。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竞标函(采购单位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竞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竞标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天内)不修改、撤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本竞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竞标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竞标报价(元)1九圩镇龙怀村岜塘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九圩镇大郭村肯元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九圩镇大郭村洞为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4九圩镇高合村景山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5九圩镇龙怀村龙利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6九圩镇那余村那余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保平乡长洞村龙哀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8保平乡长洞村龙王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9保平乡天堂村一二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0长老乡那维村上店屯下店屯地元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1河池镇那崖村那勿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2河池镇那崖村九店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3河池镇板坡村板坡屯肯塘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4六圩镇则洞村上江下江爱洞安置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5六圩镇兴洞村兴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6东江镇龙友村可后片区长排村坡旦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竞标总报价:人民大写(小写¥元)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竞标报价封面格式按《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提供)竞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格式编制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