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标结果公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0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1号-1

本项目为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为更换管网6537m,新建蓄水池1座,更换水泵及配套设施1套,入户工程330户等。

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江北望王路3幢201
740,200.00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宋佩佩
川25120162017157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燕、史海涛、王新学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8,88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3888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义马市泰山路地税局家属院3单元101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5729493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5729493569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衣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874.5121万元,资产总额为533.12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在经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贵,有点近,运依法承担相应贵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四川鼎顺坤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号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0一中易顺一ZHONGYISHUN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新安县采购(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审查表项目名称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招标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3838881882代理机构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女士15729493569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6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团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采购(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年月日2年月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号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42354.73元最高限价:742354.7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号-1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742354.73742354.73是742354.7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更换管网6537m,新建蓄水池1座,更换水泵及配套设施1套,入户工程330户等。(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6、计划工期:30日历天7、质保期:按国家规定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磋商(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三、操作手册→2、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至时间:2025年9月29日9:00(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响应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9月29日9:00(北京时间)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8388818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义马市泰山路地税局家属院3单元101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15729493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15729493569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09月1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83888188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义马市泰山路地税局家属院3单元101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157294935691.1.4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1.6项目编号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01.1.7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1.1.8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按照豫财购【2021】3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1.3.1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3.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7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同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1踏勘现场☑不召开1.6.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7.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8.1分包☑不允许1.9.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履行期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扬尘防治目标;1.10.3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742354.73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供应商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投标报价)以磋商文件、答疑纪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应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合理的施工方法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库中随机抽取。6.2.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按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总得分和磋商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总得分和磋商报价、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排序。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3.1履约保证金无8.1.1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9.1.1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9.2.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曾作出采购虚假承诺;(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9.3.1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9.3.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10.1.1综合标“暗标”评审本项目综合标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编制的综合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10.1.1综合标“暗标”评审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7)暗标要求及暗标编制指引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VZ5g05k2qR_0-SXiy3heCw(8)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人存在其他透露投标人身份信息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购〔2021〕1号)“三是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1.1.6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合同履行期限、质量等1.3.1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安全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文明工地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扬尘防治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磋商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工程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超出的响应将被否决。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网上提交的形式,由磋商小组在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二次报价通知,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并提交,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3%。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更换管网6537m,新建蓄水池1座,更换水泵及配套设施1套,入户工程330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二、其他要求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是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3.1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3.2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3.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4、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5、合同由成交人和业主签订: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派投标时所报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同时该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保证法定工作日在施工现场,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7、施工垃圾的处理: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施工所用水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8、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供,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采购人认可,实行进场申报签证制度。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1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执行;9.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9.3如经调查发现建筑业企业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10、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10.1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增加控制扬尘污染的内容,应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对违反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的,实施“七个一律”处罚。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七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散流体、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散水降尘制度100%落实,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监控检测设备安装100%。开工进场前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要做好门头、门柱;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扬尘治理责任牌;必须建立门卫制度;工地出入口处必须硬化;必须配置自动冲洗设备及洒水车;工地四周围挡封闭必须连续设置;必须并在围挡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设备;必须落实扬尘治理方案备案制度。“七个一律”:工程施工期间,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或拆除现场不达标的,一律曝光、一律记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标投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开工。10.2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不达标,造成二次污染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处罚。三、工程量清单(另附)四、图纸(另附)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标评分参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评审程序3.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和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4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4、评分标准说明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4.1.1价格扣除4.1.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文件[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购[2021]1号)规定,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项目经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信用承诺函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40.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经济标评分参数40.0投标报价标报价)×4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技术标评分参数0.05.0项目机构成员项目机构成员配置齐全(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最多得5分,缺少任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在响应文件内附证书扫描件)综合标评分参数0.04.0施工总布置施工总布置合理得当,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综合打分: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综合打分: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综合打分: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综合打分: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省市区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综合打分:方案可行、内容全面、措施合理的得4分;方案可行、内容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资源配备计划根据投标供应商拟配备的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计划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计划合理可行、内容全面的得4分;计划可行、内容较全面的得2分;计划一般、内容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项目管理班子的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齐全、合理,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综合打分:内容详实完整,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2分;内容有缺失,针对性差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综合打分,内容详实完整,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2分;内容有缺失,针对性差得1分;缺项不得分。0.04.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进行打分:内容详实完整,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2分;内容有缺失,针对性差得1分;缺项不得分。0.06.0服务承诺(1)对工程保修期内、保修期外的承诺:承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得2分;承诺内容可行、合法有效的得1分;承诺内容一般的得0.5分;缺项不得分。(2)施工期间,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得承诺:承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得2分;承诺内容可行、合法有效的得1分;承诺内容一般的得0.5分;缺项不得分。(3)供应商其它实质性的优惠及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得2分;承诺内容可行、合法有效的得1分;承诺内容一般的得0.5分;缺项不得分。业绩信誉0.09.0企业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须在响应文件内附合同扫描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工程报价明细表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8:工程预算书附件9:辅助资料表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它材料一、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根据本工程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接受上述工程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详见报价一览表),并接受本次采购的付款方式。5、我方同意本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多方的约束力,并且随时可能按此响应文件成交。6、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8、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立刻开工,并在规定的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0、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3、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供应商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5:开标一览表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立苑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海请2025年9月29日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衣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874.5121万元,资产总额为533.12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在经长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贵,有点近,运依法承担相应贵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四川鼎顺坤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