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等设备维保服务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维保服务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YLZC2025-C3-990281-GXZN
二、项目名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239000(元)
广西济成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A1栋4楼5A06
2
报价:885960(元)
广州桂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粤丰中路百佳楼东座223
3
报价:630000(元)
广西东坤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608-3613、3615-361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维保(包含除球管、CT部分探测器、核医学部分晶体以外的所有配件)+升级后处理工作站。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2
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
全保,含3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3
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
全保,含3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4
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
全保,含3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5
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超声诊断仪(富士ARIETTA70)维保服务
全保,含5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6
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 i800 TUS-AI800)维保服务
全保,含4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7
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 300 TUS-A300)维保服务
全保,含2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8
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
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 300 TUS-A300)维保服务
全保,含5把探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涪(第1、2、3分标采购人代表),陈春,周泽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每个标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桂价费(2011)55号文的规定“服务类”标准6折计取,费用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计。由各标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790.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中路495号
联系方式:0775-269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5-239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宪梅
电 话:0775-2391688
附件信息:
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8058058544039329841).pdf1.2M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8058058544039329841).pdf334.3K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8058058544039329841).pdf408.7K
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磋商文件公告版(1).pdf554.2K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济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33.98万元,资产总额为709.3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济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2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以上内容为空白,我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盖公章):广西济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2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广州桂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48万元,资产总额为1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州桂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0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0页(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广州桂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0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11页(3)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司不属于监狱企业。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广州桂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0日第12页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广西东坤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ZC2025-C3-990281-GXZN;所竞分标:标项三)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广西东坤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255.498245万元,资产总额为6658.6743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东坤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3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司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标)项日名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拍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ZC2025-C3-990281-GXZN采购单位(盖章):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ZC2025-C3-990281-GXZN)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LZC2025-C3-990281-GXZN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5-C3-11097-001、YLZC2025-C3-11097-002、YLZC2025-C3-11097-003项目名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壹仟元整(2791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壹仟元整(2791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的名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预算金额(元):1255000.00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维保年限单价(元/年)型号/设备编号服务内容1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3年3年418333.00品牌型号GEInfiniaHawkeye4维保(包含除球管、CT部分探测器、核医学部分晶体以外的所有配件)+升级后处理工作站。项目二标的名称: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预算金额(元):891000.00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维保年限单价(元/年)型号/设备编号服务内容1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1台/33年73500.00主机序列号205Z1465全保,含3把探头。2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1台/33年73500.00主机序列号205Z1474全保,含3把探头。3超声诊断仪(日立ARIETTA60)维保服务1台/33年73500.00主机序列号205Z1475全保,含3把探头。4超声诊断仪(富士ARIETTA70)维保服务1台/33年76500.00主机序列号G3183284全保,含5把探头。标项三标的名称: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预算金额(元):645000.00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维保年限单价(元/年)型号/设备编号服务内容1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i800TUS-AI800)维保服务1台/33年85000.00主机序列号ZHB2162264全保,含4把探头。2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300TUS-A300)维保服务1台/33年55000.00主机序列号N5I2143566全保,含2把探头。3彩色超声诊断仪(佳能Aplio300TUS-A300)维保服务1台/33年75000.00主机序列号N5I1913283全保,含5把探头。本项目所有标项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54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在磋商公告期限内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在线办理并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如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供应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本项目不接受未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5.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会场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联系电话0773-282919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玉林市教育中路495号联系人:陶经伟联系方式:0775-26930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项目联系人:曾宪梅联系方式:0775-23916883.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775-2697961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0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联合体磋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2不允许分包11.2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知客户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之日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无纳税12.1.1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磋商供应商磋商截止之日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或依法免交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依法缴纳社保月份提供(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否则磋商无效,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1.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磋商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备品备件方案、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响应文件的制作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评审前准备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5.21.采购预算金额:标项一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伍仟元整(1255000.00元)标项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壹仟元整(891000.00元)标项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伍仟元整(645000.00元)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满足本次磋商实施和完成所提供服务费用、管理费、交通、通讯、办公等设施,保险、税费、专家评审、验收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6.21.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标项一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0000.00元)标项二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标项三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市胜利路支行,银行账号:211170230930003934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响应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现场交或邮寄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收件人:曾宪梅,联系方式:0775-2391688】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的,竞标无效,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竞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竞标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17.1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5-2391688,通讯地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采购代理服务费:每个标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桂价费(2011)55号文的规定“服务类”标准6折计取,费用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计。由各标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磋商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1.标项一、二、三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00%。2.标项一、二、三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价款分六期支付,成交人先服务后采购人再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期(第一期支付20%的合同价款,第二期至第六期每期支付16%的合同价款)。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后,每半年付款期到时,提交付款申请、正式发票、服务报告(包含故障汇总及维保汇总等内容)等付款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该期付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60天内将该期款项支付至成交人指定账户。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磋商”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磋商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准备11.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磋商前准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磋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磋商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磋商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磋商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8.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5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8.7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18.8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响应文件的提交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9.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内通过网络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9.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拒收。19.4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采购公告”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20.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模式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22.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8.2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1.其他内容3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标项一: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1项一、项目概述:本次项目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采购,为了保证SPECT设备正常地投放临床使用,更好地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保证其开机率。现采购具有专业维修资质的医疗设备维修服务公司承担该设备维修保养的服务资格,为该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二、项目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控制单价(万元/年)维保期限(年)控制总价(万元)服务内容1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GEInfiniaHawkeye441.83333125.5维保(包含除球管、CT部分探测器、核医学部分晶体以外的所有配件)+升级后处理工作站。三、项目实施要求:(一)必须承诺和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我国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生产厂家关于此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要求;(二)必须保证标的维修、保养所需配件、备件或材料为可靠来源的合法全新正品,配件、备件或材料质量不低于标的生产厂家的要求,配件包含光电倍增管(不含球管、CT部分探测器、核医学部分晶体);(三)供应商应设有备件库、可为维修提供更换零配件;(四)具有标的维修、保养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来源;(五)投标人须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Key),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六)能及时合法获取原厂系统安全性完善软硬件升级通知并可提供原厂系统安全性完善软硬件升级服务,保证所有系统软件运行稳定及安全;(七)必须具有电气环境保障的团队和仪器,能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质量、电磁干扰、环境腐蚀气体与震动等(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文件);(八)供应商在医院与设备具有宽带网络接入功能前提下,可通过专用路由器与远程服务器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设备运行健康状况,提供自动预警、主动预防型保障,供应商需提供APM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一套,能提前预警CT整机及球管的问题;(九)服务期内,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定期保养后并提供一份书面保养报告送采购人备案。(十)在合同期内保证开机率≥95%(停机时间少于5%),按一年365日计算。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标的设备未达到95%及以上开机率保证,停机每超过一天(即每年停机超过18天以上的时间),合同保修期限将相应延长3个日历日。(十一)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按照说明书要求标准进行调校、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记录设备状况。(十二)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维保设备的全面维护及预防方案。(十三)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为维保设备保养的书面记录资料、具体保养时间、计划及内容等。(十四)设备定期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影像质量、设备除尘、设备性能检测等全面维护,并提供每次的工作清单、维修报告及总结。配合每年质控检测的线性校正。(十五)维保期间,保养、维修、升级等工作时间包含周末和其它非标准工作时间,若有产品升级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一般是在周末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十六)维保范围:包含除球管、CT部分探测器、核医学部分晶体以外的所有配件。(十七)提供脑功能定量分析、心肌灌注显像软件包和全核素定量功能。(十八)升级后处理工作站:提供升级后处理工作站服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独立影像处理工作站,提供最佳的分子影像分析处理能力及网络连接能力,至少具备容积断层软件包、SPECT运动伪影纠正软件、SPECT/符合线路迭代重建、SPECT中2组3向断层图像对比分析、首次通过射血分数分析、门控血池的左心室射血分数分析、L-R分流分析、动态运动伪影校准纠正软件、AVI电影模式或JEPG荧幕捕捉形式存储等功能2.中文工具书3.高级套装(高灵敏影像系统)4.诊疗一体化定量平台采集端认证5.诊疗一体化定量平台,通过在新设备平台上的精准成像,以及对设备灵敏度、扫描参数和患者信息的校正、质控和重建分析,可以将定性数据转化为定量(绝对)值,实现类似于PET图像上的SUV定量值(1)全核素精准SUV定量系统,可以实现在SPECT或CT图像上自动或手工勾画提取2D或3D的全身任意体素、病灶或器官,并实现多项定量化标准摄取值,该结果通过MBq/ml来表示。类似于PET/CT,可使用患者个性化数据校正来计算SPECT标准摄取值(SPECTSUV)(2)疗效评估系统,可以通过一键式操作,精准对比患者治疗前后病灶的变化。包括体积、SUVMax、SUVmean、吸收剂量等定量值。帮助医生更精准的判断患者的治疗效果,同样可以对肿瘤内照射治疗进行指导,通过计算药物在人体内的分布,可以实现包括90Y微球蛋白治疗在内的精准指导,筛选适合的患者,从而制定更有效的治疗方案(3)一键比较前后体积和SUV(4)靶区体积复制(5)靶区编辑(6)自动及手工附加器官(7)对比分析结果报告输出6.心肌显像定量分析软件包(1)心脏QPS软件,能够仅使用短轴数据组(但通常会使用两个数据组——负荷/休息、负荷/重分布、休息/重分布等),对全局和区域灌注参数进行定量(2)心脏QGS软件,能够使用一个或多个门控短轴或横轴数据组,对全局和区域LV功能的参数进行定量(3)左室射血分数(4)三维表面显示7.高级脑灌注脑功能定量平台(1)新增正常数据库对比,评估疾病目前进展程度,从而辅助临床进行不同治疗手段选择(2)与正常数据库的FDGF18、HMPAO、ECD以及IMP对比(3)3DSSP模型的UptakeRatio(摄取值比率)以及Z-score(Z得分)影像(4)仅基于PET/SPECT的定量,不依赖MR进行定量分析(5)显示区域定量结果(6)定量对比以及纵向检查显示(7)界面支持自定义(十九)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配置名称数量/单位1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维保服务/1项2工作站高级独立影响处理工作站1套中文工具书1套高级套装(高灵敏影像系统)1套诊疗一体化定量平台采集端认证1套诊疗一体化定量分析软件包1套心肌显像定量分析软件包1套高级脑灌注脑功能定量平台1套五、售后服务要求:(一)电话响应时间:提供常设工程师售后服务电话,24小时×365天有工程师接听,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二)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期内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现场维修响应时间≤48小时。(三)提供免费咨询,并给予专业的建议或意见。不定期进行应用交流,设备跟踪服务。(四)更换的零配件质保期按厂家承诺进行。(五)具有网络培训平台,可提供网络在线培训。具有临床应用培训人员,可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培训支持。(六)现场维修工程师均获得同类设备售后维修资质证书,服务工程师持证均在认证有效期内,可提供证书证明,该认证证书含验真二维码。现场维修工程师均为全职员工,可提供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商务条款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服务地点: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价款分六期支付,成交人先服务后采购人再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期(第一期支付20%的合同价款,第二期至第六期每期支付16%的合同价款)。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后,每半年付款期到时,提交付款申请、正式发票、服务报告(包含故障汇总及维保汇总等内容)等付款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该期付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60天内将该期款项支付至成交人指定账户。磋商报价更换零配件、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人员的工时、差旅、设备制造、备件、专用工具、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技术培训、技术资料等由该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验收标准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中标供应商维修、保养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采购人派人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其他技术服务的验收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全保修方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2.验收不通过的,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要求本方案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标项二: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日立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1项一、项目概述:本次项目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日立彩超维保服务采购,为了保证彩超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更好地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保证其开机率。现采购具有专业维修资质的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承担该设备维修保养的服务。二、维保范围: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机序列号探头控制价(万元/年)控制总价(万元)服务内容保期1彩色超声诊断日立ARIETTA60205Z146513-5、5-1、UST-55507.3522.05全保,含3把探三年2彩色超声诊断日立ARIETTA60205Z14745-1、10-2、18-57.3522.05全保,含3把探三年3彩色超声诊断日立ARIETTA60205Z14755-1、13-5、10-27.3522.05全保,含3把探三年4彩色超声诊断富士ARIETTA70G31832847.6522.95全保,含5把探三年合计89.1备注:以上标注有控制单价的产品(服务),投标人报价时每项单价不得超预算控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一)服务范围:包含标的主机、探头等,备件更换费用和人工服务费用。(二)保证所维保设备全年的开机率达到95%。三、项目要求:1.安全检查:按照厂家设备标准及当地规定执行。制定检查计划:机械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2.预防性保养:按照保养计划完成,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工作要求: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记录设备状况。▲3.开机率:在合同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按一年365日计算。若我院所保设备未达到以上开机率保证,中标方给予我院双倍补偿,即停机每超出一个日历日,维保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个日历日。维保顺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保修期内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以及人工费、差旅费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四、实施要求:1.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维保设备的全面维护及预防方案。2.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为维保设备保养的书面记录资料及对各科室的具体保养时间和计划及内容。3.供应商应设有备件库、可为维修提供更换零配件。4.必须保证标的维修、保养所需配件的可靠来源及合法;5.具有标的维修、保养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来源;6.供应商对维修、保养服务均有规范的服务报告;五、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师≥2名,并且具有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有效的维修服务资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培训资质证书)。2.工程师能熟练阅读和分析仪器记录的工作日志。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阅读日志的专用软件证明材料(分析日志截图)、高级诊断及检测所需的密码(投标文件中提供解码软件截图或者SmartCard照片)。3.电话响应时间: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技术专家提供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4.现场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5.零配件的合法保障:保养及维修中需更换的耗品、硬件、软件等。(1)供应商应具备取得设备厂家零配件的合法渠道,所更换的备件为原厂生产,相应参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保证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2)供应商或其授权服务机构在国内有备件库,所维修保养设备的备件保证48小时内到达医院并维修更换。(3)维修后设备的图像质量、设备功能需达到原厂标准。6.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需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并免费提供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7、合同期内,若软件有新版本,需负责提供软件升级。▲8、每次上门服务都需记录,填写维修保养工作工单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商务条款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价款分六期支付,成交人先服务后采购人再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期(第一期支付20%的合同价款,第二期至第六期每期支付16%的合同价款)。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后,每半年付款期到时,提交付款申请、正式发票、服务报告(包含故障汇总及维保汇总等内容)等付款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该期付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60天内将该期款项支付至成交人指定账户。磋商报价相关服务、备品备件、标准附件、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检测检验、必要的保费、各项税费、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验收标准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中标供应商维修、保养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采购人派人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其他技术服务的验收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全保修方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2.验收不通过的,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要求本方案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标项三: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佳能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维保项目服务1项一、项目概述:本次项目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佳能彩超维保服务采购,为了保证彩超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更好地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保证其开机率。现采购具有专业维修资质的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承担该设备维修保养的服务。二、维保范围: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机序列号探头控制价(万元/年)控制总价(万元)服务内容保期1彩色超声诊断佳能Aplioi800TUS-AI800ZHB2162264i24LX8(FSB2173555)、11MC4(99G23X3748)、i8LX5(FSB2166046)、i8CX1(FSB2163002)8.525.5保,含4把探三年2彩色超声诊断佳能Aplio300TUS-A300N5I21435666C1(FSC2143445)、14L5(FD2145368)5.516.5保,含2把探三年3彩色超声诊断佳能Aplio300TUS-A300N5I19132836C1、11C3、14L5、11MC4(PVT-712BT)、PVT-350BTP(FSD2143332)7.522.5保,含5把探三年合计64.5备注:以上标注有控制单价的产品(服务),投标人报价时每项单价不得超预算控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一)服务范围:包含标的主机、探头等,备件更换费用和人工服务费用。(二)保证所维保设备全年的开机率达到95%。三、项目要求:1.安全检查:按照厂家设备标准及当地规定执行。制定检查计划:机械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2.预防性保养:按照保养计划完成,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工作要求: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记录设备状况。▲3.开机率:在合同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按一年365日计算。若我院所保设备未达到以上开机率保证,中标方给予我院双倍补偿,即停机每超出一个日历日,维保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个日历日。维保顺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保修期内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以及人工费、差旅费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四、实施要求:1.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维保设备的全面维护及预防方案。2.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为维保设备保养的书面记录资料及对各科室的具体保养时间和计划及内容。3.供应商应设有备件库、可为维修提供更换零配件。4.必须保证标的维修、保养所需配件的可靠来源及合法;5.具有标的维修、保养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来源;6.供应商对维修、保养服务均有规范的服务报告;五、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师≥2名,并且具有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有效的维修服务资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培训资质证书)。2.工程师能熟练阅读和分析仪器记录的工作日志。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阅读日志的专用软件证明材料(分析日志截图)、高级诊断及检测所需的密码(投标文件中提供解码软件截图或者SmartCard照片)。3.电话响应时间: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技术专家提供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4.现场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5.零配件的合法保障:保养及维修中需更换的耗品、硬件、软件等。(1)供应商应具备取得设备厂家零配件的合法渠道,所更换的备件为原厂生产,相应参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保证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2)供应商或其授权服务机构在国内有备件库,所维修保养设备的备件保证48小时内到达医院并维修更换。(3)维修后设备的图像质量、设备功能需达到原厂标准。6.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需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并免费提供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7、合同期内,若软件有新版本,需负责提供软件升级。▲8、每次上门服务都需记录,填写维修保养工作工单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商务条款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价款分六期支付,成交人先服务后采购人再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期(第一期支付20%的合同价款,第二期至第六期每期支付16%的合同价款)。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后,每半年付款期到时,提交付款申请、正式发票、服务报告(包含故障汇总及维保汇总等内容)等付款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该期付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60天内将该期款项支付至成交人指定账户。磋商报价相关服务、备品备件、标准附件、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检测检验、必要的保费、各项税费、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验收标准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中标供应商维修、保养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采购人派人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其他技术服务的验收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全保修方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2.验收不通过的,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要求本方案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在线询标(磋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3)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磋商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磋商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标报价有效范围:为评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且经评标小组审定为合理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报价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2)报价合理性评审: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5)某供应商价格分=有效供应商最低评标价(金额)/某供应商评标价(金额)×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具体内容60分2.1维保服务方案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不入档(0分):不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或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内容不合理、描述内容不清晰;一档(6分):提供维保服务方案较为简单,基本满足标书要求;二档(12分):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较详细、可行,提供应急方案;三档(18分):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条款方案详细、先进,对关键技术点,描述清晰、到位,并提供日常保养与管理、承诺建立维保档案,对关键技术点、维保设备功能结构描述清晰、到位,并提供了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方案覆盖常规应急处理、事故应急处理等。18分2.2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内容,确定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打分。不入档(0分):不提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或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内容不合理、描述内容不清晰;一档(5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二档(10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在广西区内设有维修站及配备有≥1辆注册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的公务15分2.2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分用车,故障响应及处理流程比较详细、可行;三档(15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在广西区内设有维修站及配备有≥3辆注册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的公务用车,能保证故障快速响应,故障响应及处理流程详细、可行,能够确保故障尽快修复(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5分2.3团队方案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团队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定,并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不入档(0分):不提供团队方案或提供的团队方案内容不合理、描述内容不清晰;一档(5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团队方案,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在广西区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点和队伍,且维修站常驻1名全职工程师,项目人员较少,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一般。二档(10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团队方案,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在广西区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点和队伍,且维修站常驻3名全职工程师,项目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素质较高,人员技术资格水平较好;三档(14分):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团队方案,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在广西区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点和队伍,且维修站常驻6名全职工程师,项目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技术资格水平优秀。注:投标时,提供维修站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购买的工程师社保证明复印件。14分2.4备品备件方案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定,并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不入档(0分):不提供团队方案或提供的团队方案内容不合理、描述内容不清晰;一档(5分):备品备件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基本的备件调配流程;二档(9分):备品备件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在广西区内具备≥1个备件仓库,备件品种齐全,并提供较为详细的备件调配流程,流程较为合理;三档(13分):备品备件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在广西区内具备≥2个备件仓库,备件品种齐全,覆盖本项目设备的不易损备件,并提供详细的备件调配流程,流程科学合理且效率高。13分2.4备品备件方案分注:投标时,提供仓库的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3分3商务资信商务分评审因素10分3.1信誉分(1)自2021年以来,供应商提供同类型设备维保业绩的,每份得2分,满分6分(提供相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2)投标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的工程师具备经官方职称评定部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投标时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满分4分。注:以上工程师除了提供证书复印件,还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方为其购买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10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组织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按组织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组织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人员配置方案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组织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合同签订时间磋商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其他要求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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