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议室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721124212-00260093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5MA1K3MH87G
公告标题: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21124212-0026009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8楼
96.3
699408.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
数字会议发言单元、4K 一体化摄像机等
StageCraft、TELYCAM等
MX-8200A/C、TLC-900-IP-30-4K(NDI)-AB等
1
69940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阿玲,陈珏,梁海堂,成伟民,张文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9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所投方案技术和商务无偏离,供货方案完整,整体功能和效果图较全面详细,项目团队配置充分且资质好,类似业绩较多,综合得分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建国西路75号
联系方式:021-24079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52868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戴辰佳
电 话:021-52868273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pdf834.2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9-30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21124212-00260093代理内部编号:MT-25-08038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组织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911: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21124212-00260093(代理内部编号:MT-25-08038)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预算编号:0025-000170358预算金额:1007500.00元最高限价:包1-10075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预算金额(元):10075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建设一套满足4K视频会议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新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分部间办公办案效率,全面建设智慧检务,为促进检察业务智慧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满足检察院本地会议、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召开。主要包括: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数字会议发言单元、立柱音箱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08至2025-09-1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9-2911: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09-2911:00:00。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开标所需携带材料:(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4本,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及开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4)现场踏勘记录证明(开标时携带手持件一份交至代理机构)。注: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参加开标。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西路75号话:021-2407908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话:021-528682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欢、戴辰佳话:021-528682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2.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21124212-00260093(代理内部编号:MT-25-08038)预算编号:0025-000170358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元):1007500.00元最高限价(元):包1-1007500.00元本项目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总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人单位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西路75号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21-240790867.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联系人:张欢、戴辰佳电话:021-52868273邮箱:mtzb01@mingtaizx.com.cn8.采购内容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建设一套满足4K视频会议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新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分部间办公办案效率,全面建设智慧检务,为促进检察业务智慧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满足检察院本地会议、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召开。主要包括: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数字会议发言单元、立柱音箱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9.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0.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验收11.质保期★:本次项目中涉及的软件和硬件设备提供不少于三年质保服务。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报价货币投标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3.项目类型□服务货物□工程14.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投标是☑否1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组织,集中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09月20日14:00踏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西路75号踏勘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18018883651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参与踏勘的供应商授权人应完成现场踏勘记录证明(格式见第六章格式附件)供应商应在报名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并提交踏勘人员信息。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用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响应时一并考虑。投标人一旦成交,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不合理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对踏勘现场后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注:1、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投标人资格要求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17.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8.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时间:2025-09-08至2025-09-1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9.领取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个日历日。2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2015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账账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22.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09-2911:00:00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2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5-09-2911:00:00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24.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二章第10条投标文件构成2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资格证明文件、廉洁投标承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5.投标文件格式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等。26.投标文件份数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4)未按规定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2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30.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允许不允许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1)若招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2)若招标项目为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如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3.符合此类情形的,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须按要求填写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须按要求填写服务承接企业的中小企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3.符合此类情形的,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业声明)。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须按要求填写工程承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3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工业35.招标代理费支付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应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支付方式:转账、汇款、支票。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MT-25-08038服务费”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更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应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有关格式。(3)投标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招示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工具抽取目录。WPS转PDF格式的文档,在WPSOffice软件中,先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PDF文件。Word转PDF格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PDF/XPS”,在弹框里选择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PDF文件(如第一次使用Office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供应商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再经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保存。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投标(1)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3)完成响应: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5.投标文件签收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开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若项目未到达开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操作。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网上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的,系统将自动判定为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7.投标截止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后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8.开标(1)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纸质投标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8.开标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9.投标文件解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10.其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5)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帮助提供工作日8:30-12:00,13:30-18:00的热线咨询服务服务热线:95763。投标人须知正文一、说明1.采购方式1.1公开招标。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2.1招标人: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招标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3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如果本次招标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且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应满足招标公告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合格的货物与相关的服务3.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招标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询问与质疑5.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5.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4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宜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方式: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868253,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5.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5.6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7.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可要求澄清,但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对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网上下载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答疑会或者在网上下载。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编制要求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廉洁投标承诺书5.国家相关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照)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分包意向协议书(允许分包项目适用)8.联合体协议书(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适用)9.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11.投标人情况简介12.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资格条件及实质要求响应表13.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14.《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利等方面的证明或证书15.保证金缴纳和退还凭证(如有)16.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说明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18.投标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如有)10.1.2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详见评分细则;2.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以上各表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提交文件为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对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同一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2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2.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4本次报价应针对招标人提出的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招标人不接受部分或不完整货物及伴随服务报价的投标。12.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本项目不鼓励恶意低价竞争。如果投标人自认为在本项目中有商务优势,务必在技术、商务方面予以明确、合理的说明和解释,否则将承担因低于成本价而被判为无效标的风险。12.6本次招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为闭口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政策、物价上涨等因素而变化。若采购内容发生变化需经财政批准,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根据对中标方的考核情况,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权利。13.投标货币13.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1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即格式(第六章相应格式)。15.投标保证金(如有)15.1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转账账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在网上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的,系统将自动判定为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下称“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其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17.2投标人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成册的投标文件之后,再通过扫描制成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由于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不佳、汇标项的相应链接错误等原因导致评标时对投标人不利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3投标人应在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或)加盖公章之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7.4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17.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需要盖章之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此单位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7.6投标纸质文件应规范整齐,要求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编制页码、目录,并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如上传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电子文件为准。17.7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18.1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用密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顺利地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18.2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质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信封密封;(2)密封信封应:a)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并注明“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b)在外层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8.3投标文件应按照商务投标文件及技术投标文件所附的附件的要求填写,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交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递送地点。18.4若外层密封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截止期后上海政府采购网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标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22.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电脑、上网卡及其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22.2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时,开标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22.3投标文件解密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否决。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并将审查结果报送评标委员会审议。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5)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不接受本须知25.4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如有);9)不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10)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价格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标的基础应是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技术部分。27.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27.4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六、定标28.确认中标人28.1除第26条规定之外,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9.1采购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有关采购方出于何种原因。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32.保证金退回(如有)32.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33.代理服务费33.1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应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其他规定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支付方式:转账、汇款、支票(转账账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或现金支付)。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服务费”七、其他34.诚信要求34.1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若发现政府采购供应商有附件中所列不良行为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34.2本次招标过程及由招标所产生的结果、签订的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5.操作平台指导35.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35.2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热线:95763。35.3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2、项目编号:MT-25-080383、预算金额:1007500.00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1007500.00元(人民币)5、采购内容: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建设一套满足4K视频会议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新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分部间办公办案效率,全面建设智慧检务,为促进检察业务智慧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满足检察院本地会议、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召开。主要包括: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数字会议发言单元、立柱音箱等设备采购。6、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验收二、项目背景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部分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因设备老旧,且部分设备不符合国产化要求,需对已有系统进行更新替代改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且根据用户的现今需求,建设一套满足4K视频会议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新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分部间办公办案效率,全面建设智慧检务,为促进检察业务智慧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满足检察院本地会议、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召开。本次改造升级的会议室为两间会议室。两间会议室作为院内主要领导会议室,各会议室的会议系统设备老旧,且有部分设备有老化现象,无法保障日常院内的本地会议召开和视频会议召开需求,因此对各会议室的会议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主要项目建设内容如下:两间会议室依据需求及实际使用情况,系统配置:发言系统、音频传输、扩声系统、视频采集、传输、处理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及摄像系统等,满足会议室的高清显示、多媒体播放及视频会议等需求,本系统通过广播级NDI协议Dante协议与多媒体控制中心对接。14640灯槽最低:3030mm国边顶高:3100mm第二层:3200mm最高:3550mm边顶宽:1400mm门高:2320mm目国目边顶高:2840mm第二层:3100mm第三层:3340mm最高:3440mm边顶宽:1400mm门高:2320mm内框宽:130mm2号会议室三、系统功能要求摄录像的正常功能,实现系统的统一管理,相互之间实现信号传递,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满足多媒体控制中心的可监看、监听和预检来自各会议室信号的需求,通过调度实现整个大楼的音视频信号分配和共享。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的内容,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涉及的会议室改造提供整体技术方案、布局图、效果图、链路接线图、时间进度、人员组织安排等,清单内容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合理补充。2、货物采购清单如下:房间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号会议室1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台12数字会议发言单元个25核心产品房间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3立柱音箱4高清矩阵(含线缆等辅材)套54K一体化摄像机核心产品64KHDMI光纤延长器7控制键盘8会议平板一体机9中控主机(含控制软件串口分配器及线缆等辅材)10有线触摸屏(含电源控制器)11时序电源2号会议室12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13数字会议发言单元20核心产品14高清矩阵(含线缆等辅材)154K一体化摄像机核心产品164KHDMI光纤延长器17会议平板一体机18中控主机(含控制软件串口分配器及线缆等辅材)19有线触摸屏(含电源控制器)20时序电源★注:各项产品报价均不得超过其分项限价单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备注:(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主要设备进行现场测试,经用户确认通过后才能签约供货;(2)所有货物交付时需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并出示制造商铭牌、产品序列码、防伪标识(三者择二),确保正规产品、可溯源,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3)全部货物到货后,需根据投标方案提供现场实施安装服务。五、主要设备技术参数1.会议主机(含线缆等辅材)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使用≥3.5英寸英寸全视角IPS显示屏和飞梭导航键,中、英文操作菜单显示硬件要求(2)具备1路RS-232串口,支持可连接第三方控制系统(3)具备1路B型USB接口,可连接电脑升级管理或数据操作控制(4)具备1路外接报警触发音频、广播音频等其他音频信号输入(5)音频输入接口:RCA×13.2dBu(6)音频输出接口:RCA×19.8dBu、TRS6.3mm×114.6dBu、XLR×114.6dBu、2EDGK-3P×114.6dBu、USB×1(7)串口控制DB9母头RS-232×1、B型USB×1(8)单元连接头:8P×4及RJ45×4功能要求(9)高保真音质,无损音频传输技术,≥48K音频采样频率,20Hz~20KHz响应频率(10)主机具有启动后进行处理器检测功能,设有断电自动记忆启动后系统自动还原最后一次的参数设置模式(11)主机自动检测并在显示屏显示在线发言人数(12)具有手动增加、手动分配或自动分配话筒单元ID编号(13)代表单元可同时开启1~12台会议单元可选,主席单元不受选择(14)系统可连接≥6台主席单元同时使用,连接位置不受限制,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权功能,可关闭已开启的代表单元性能要求(15)信噪比(电路):102dB(A计权)(16)动态范围(电路):106dB(A计权)(17)总谐波失真(电路):<0.05%(A计权)(18)具有≥4路RJ45的会议单元接口,采用环形链接模式,每路支持30个单元,可接120个单元(19)每台主机可通过选配大功率电源最多可接320台会议单元,使用会议扩展主机多台组合,使用扩展主机可扩展连接2600台会议单元2.数字会议发言单元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鹅颈式,换能方式:电容式(2)频率响应:40Hz-18kHz(3)输出阻抗(欧姆):75Ω(4)灵敏度:-45dB(5)最高输入音量:≥128dB声压(6)讯噪比:75dB3.高清矩阵(含线缆等辅材)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16个模拟音频通道输入,≥16个通道模拟输出(2)集成≥16个独立的反馈抑制器(3)可选的双机数据实时同步(冗余备份)(4)具备≥4x4Dante网络音频通道(5)具有≥8个GPIO端口(6)具备选配触摸屏控制面板,可设置中英文界面系统要求(7)可在处理器软件上直接更改dante模块配置参数,查看接收,发送通道(8)具备TCP/IP第三方控制协议(9)具备USB录音功能,选择某一个输出通道进行单独录音(10)具备AEC/ANC回声消除及噪声消除功能(11)具备增益共享型自动混音算法性能要求(12)▲底噪不低于-93dBu无记权(需提供AP测试图并加盖公章,保证供货产品不低于此指标)(13)▲信噪比不低于-109dB无记权(需提供AP测试图并加盖公章,保证供货产品不低于此指标)(14)▲THD+N失真度不低于0.0035%@0dBu20~20Khz(需提供AP测试图并加盖公章,保证供货产品不低于此指标)(15)▲最大输入输出信号不低于18dBu,18dBu时THD+N不得超过0.05%(需提供AP测试图并加盖公章,保证供货产品不低于此指标)4.4KHDMI光纤延长器指标项指标要求视频接口(1)▲SDI视频输入1.5G/3G/6G/12G-SDI,SDI视频输出1.5G/3G/6G/12G-SDI,HDMI2.0输入,HDMI2.0输出,光纤输入输出SMPTE光纤/SFP光纤插座(需出具第三方带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其他接口(2)网口RJ45千兆以太网端口,支持POE供电,USB端口USB2.0音频口(3)3.5mm音频嵌入端口,Headset3.5mm音频输出端口光传输距离(4)20KMFULLNDI编/解码(5)支持最高4Kp60/12G-SDI的FULLNDI编码;支持最高4Kp60/12G-SDI的FULLNDI解码格式转换(6)支持HD到4K60p的上下制式变换功能要求(7)支持视频接口转换、制式变换、光发送/接收、FULLNDI发布同时实现(8)支持TCP(单连接)、TCP(多连接)、UDP和RUDP及组播(9)自带1.3英寸OLED屏,显示设备IP、输入源、制式等参数信息(10)SDI/HDMI输入可设置优先级(11)支持SDI/HDMI信号源自动识别,当前信号源丢失会自动切换到有源信号(12)SDI光传支持8通道(16声道)音频(13)具有NDITally状态提示灯(14)支持DC和POE双供电(15)PTZ控制支持Visca、PELCO-D、PELCO-P协议(16)支持WebUI远程设置和进行固件升级SDI规范(17)SMPTE259M、SMPTE292M、SMPTE296M、SMPTE372M、SMPTE424M、SMPTE425M、SMPTE2081-1、SMPTE2081-10、SMPTE2082-1、SMPTE2082-10视频采样和色彩精度(18)SDI视频采样4:2:2;HDMI色彩精度YUV4:2:2支持分辨率(19)2160p60、2160p59.94、2160p50、2160p30、2160p29.97、2160p25、(20)2160p24、2160p23.98、1080p60、1080p59.94、1080p50、1080p30、1080p29.97、1080p25、1080p24、1080p23.98、1080i60、1080i59.94、1080i50、720p60、720p59.94、720p50拨轮按钮(21)支持本地对NDI编解码模式设置、SDI/HDMI接口选择、输出分辨率格式、光收发模式设置5.4K一体化摄像机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传感器:≥1/1.8英寸、9MP超高清CMOS传感器(2)30倍光学变倍(3)镜头:f=6.91~214.64mm,F1.35~F4.6(4)水平视角:63°(广角)~2.1°(窄角)(5)垂直视角:34.14°~1.12°,对角线视角:67.08°~2.27°(6)最小工作距离:Wide:30cm;Tele:150cm(7)信噪比:≥50dB视频制式(8)12G-SDI:(9)3840*2160P60/50/30/25/59.94/29.97/24/23.98(10)1920*1080P60/50/30/25/59.94/29.97/24/23.98(11)1920*1080I60/50/59.94;1280*720P60/50/30/25/59.94/29.97(12)3G-SDI:(13)1920*1080P60/59.94/50/30/29.97/25/24/23.98(14)1920*1080I60/59.94/50;1280*720P60/59.94/50/30/29.97/25(15)HDMI2.0:(16)3840*2160P60/50/30/25/59.94/29.97/24/23.98(17)1920*1080P60/50/30/25/59.94/29.97/24/23.98(18)1920*1080I60/50/59.94;1280*720P60/50/30/25/59.94/29.97(19)NDI®/NDI®HX3:(20)主码流:3840*2160P15~60;1920*1080P15~60(21)1280*720P15~60;1024*576P15~60(22)次码流:640*360P15~30(23)USBType-C:(24)NV12:1920*1080P5;1280*720P15;1024*576P25;800*448P30(25)YUYV:1920*1080P5;1280*720P15;1024*576P25;800*448P30(26)MJPG:3840*2160P30;1920*1080P60;1280*720P60(27)1024*576P60;800*448P60(28)H264/H265:3840*2160P30;1920*1080P60;1280*720P60;(29)1024*576P60;800*448P60功能要求(30)低照度:0.5Lux(50IREMaxAGC,1/30,F1.8)(31)白平衡:自动/手动/自动跟踪/一键式/室内/室外/色温(32)曝光:自动/手动/快门/光圈/明亮(33)网络速度1000M(34)支持协议:NDI®,NDI®HX3,SRT,HTTP,RTSP,RTMP,ONVIF,VISCAoverIP(TCP&UDP),VISCA,PELCOP/D,SSDP,FreeD,NTP,RTPMulticast,WebRTC,MPEG-TS控制端口(35)RS232,RS485,RS422,RJ45,USB,NDI®HX3视频接口(36)NDI®,NDI®HX3,HDMI2.0,12G-SDI,3G-SDI,SFP+,USBType-C其他要求(37)SDI/SFP+Genlock:支持通过协议调整相位(38)Tally支持其他要求(39)支持FREED协议(40)POE+支持6.控制键盘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RJ45以太网端口,POE(IEEE802.3af)(2)RS232DB9Malehead(3)RS4223.81间隔端子,T+,T-,R+,R-(4)RS4853.81间隔端子,T+,T-控制协议(5)支持NDI,VISCA,VISCAoverIP,VISCATCP,VISCAUDP,ONVIF,PELCO-P,PELCO-D7.会议平板一体机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100英寸;分辨率:≥4K功能要求(2)支持AirPlay、ChromeCast、Windows投屏;Android系统接口要求(3)≥2个HDMI、≥1个USB、≥1个RJ45IN、≥1个LINEOUT其它要求(4)含底座/移动支架(选配)8.中控主机(含控制软件串口分配器及线缆等辅材)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5)≥512MDDR内存,≥1GFlash闪存,≥8G扩展存储,运行频率≥1GHz(6)核心处理器高于Cortex-M3+高速FPGA,双核处理器(7)尺寸/分辨率5英寸,≥800*480接口要求(8)≥2路NET总线接口,支持NET协议,支持自定义NET协议,支持≥4096个总线协议设备(9)支持≥8个双向串行接口,支持RS232/RS485/DM512复用,支持≥5路DMX512接口(10)支持≥8路红外/IO复用接口(11)支持≥8路干接触点接口(12)支持红外/IO复用,支持IO高、低电平触发,支持IO高、低电平输出(13)串行接口工作模式/波特率支持实时变更功能要求(14)支持端口故障检测功能,实时检测各端口状态(15)配置双红外学习系统:USB移动红外学习棒及内置主机的学习模功能要求块,支持红外硬件学习(16)支持多机级联,支持局域网组网通信(17)支持TCP/UDP多线程通信,支持TCP客户端长/短连接,TCP/UDP客户端链接数最大可支持20000个,TCP/UDP服务端链接数最大可支持100个(18)内置宏模块,支持自定义函数模块,方便用户自行管理私有设备9.时序电源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2U机架式(2)最大输入电流≥45A(3)单路最大输出电流≥13A(4)工作电压:200-240V,输出电源插座后面板12个受控13A万用插座端口要求(5)通讯端口100M以太网1个,RS485通讯端口1个(6)插座标准兼容国际6A、10A、16A英标13A、美标15A、欧标G/M插头10.立柱音箱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单元规格:低音≥6x6.5\",≥高音24x1\"(2)额定阻抗:8Ω(3)额定功率:≥800W(3200W,PEAK)(4)特性灵敏度级(1m/1W):≥94dB(5)指定频带内的声压级:≥123dB(6)有效频率范围:≤65Hz-≥18kHz11.有线触摸屏(含电源控制器)指标项指标要求硬件要求(1)核心处理器Cortex-M3+高速FPGA,双核处理器(2)通讯接口/协议RS485,默认指令集,兼容MODBUS、XGUS协议(3)尺寸/分辨率5英寸,≥800*480(4)电压5-36V(±0.2V)注: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和“▲”条款,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材料,若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若未提及明确要求时,则需提供下述任一材料均可(产品注册证、相关证书、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响应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制造商网站最新发布的资料打印件、制造商的技术白皮书(Datasheet)、说明书、图纸、印刷宣传彩页等清晰的可证明响应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扫描件。)不接受非生产制造商自行印制、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其中标注“★”条款不满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六、技术参数说明1、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规格为准。2、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本技术规格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3、本技术规格中指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品牌、原产地、型号或专利(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商标、品牌、原产地型号或专利,这种代替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替代标准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具体依据,并说明该替代能够实质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但对无法实质性满足需求的技术指标将不予认可。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6、包装要求: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如有)需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七、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本次项目中涉及的软件和硬件设备提供不少于三年质保服务。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调试、维修,硬件安装,调试、维修等内容。3、技术服务要求a)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及时派相关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故障修复。同时可提供7*24小时支持技术服务热线。b)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中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c)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报价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人。4、技术培训要求a)投标人应为最终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b)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八、验收方式及标准1、验收主体:招标人2、验收方式:由招标人组织,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单。①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②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③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3、验收时间:2025年11月4、验收程序:由招标人组织验收。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系统,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可靠、准确运行,最终由招标人就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可靠性、可扩展性进行逐一操作检验。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技术验收,提供相关测试报告。5、验收标准:招标人所购产品安装调试完成、运行稳定,全部通过验收,中标人出具验收报告并由招标人确认同意后,视为验收合格。6、招标人在开箱验货或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受领产品,并签发拒绝收货书,招标人不因此构成延迟受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九、付款方式第一笔﹣预付款(50%):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申请,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和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笔﹣付款(50%):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由中标人申请,招标人在收到有效付款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价格:1.1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交货时间:[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及伴随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货物及伴随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及伴随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及伴随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验收主体:甲方6.2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单。6.3验收程序: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验收,提供相关验收报告。6.4验收标准:甲方所购产品全部通过验收,乙方出具验收报告并由甲方确认同意后,视为验收合格。6.5甲方在开箱验货或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受领产品,并签发拒绝收货书,甲方不因此构成延迟受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第一笔﹣预付款(5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申请,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和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笔﹣付款(50%):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在收到有效付款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7.3履约保证金:7.3.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应覆盖自提交之日起至完成服务且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如未覆盖需重新按合同规定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8.伴随服务8.1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乙方在约定的日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误期赔偿13.1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4.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0.2本项目内容如有不尽事项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内容如与补充协议内容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中心-自定义编辑][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一、概述1、本评标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以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制订。2、评标总体要求1)整体评标工作应符合下列总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招标评审工作;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因不正当要求而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在评标工作期间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不对外泄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的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与招标项目或与投标人或其服务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按照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客观明确的评审意见。3)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保守有关秘密。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评委人选;对投标文件的初评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澄清问题及投标人的答复;评委的评审意见;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4)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应按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完成评标委员会交办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并主动接受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二、评标办法1、评标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2、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外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2/3。2)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设主任评委1名,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所有评标工作将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若有时)中的内容为基础和依据,一般不寻求或借助于其他外部证据。三、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内容如下:(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完整有效的证明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8.1)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2)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3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3家则不得进行评标。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外聘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原件,以便核验。(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8)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详细评审3.1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30%,商务技术标权数为70%。商务标打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标各分项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且分值区间为连续区间;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价格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其价格不予扣除。3.2政府采购主要政策:(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或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品目清单中相应页面作为证明材料。(4)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3.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4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3.3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合同授予。四、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分0~30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总报价)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价。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后的商务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报价分0~30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产品技术参数响应0~30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程度进行评分:★项为关键参数,必须满足,有任意一项负偏离或未提供有效技术支持材料作无效标处理;▲项为重要参数,每任意一项负偏离或未提供有效技术支持材料扣2分;其他为普通参数,每任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和“▲”条款,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材料,并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注明所附资料页码。若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若未提及明确要求时,则需提供下述任一材料均可(产品注册证、相关证书、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响应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制造商网站最新发布的资料打印件、制造商的技术白皮书(Datasheet)、说明书、图纸、印刷宣传彩页等清晰的可证明响应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扫描件。)不接受非生产制造商自行印制、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其中标注“★”条款不满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供货方案0~8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方案(①货物装卸、运输方案、②项目进度计划、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针对性或可实施性有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整体功能描述及效果图0~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①会议室链路连线图、②各房间效果图、整体功能描述及效果图0~6③总体功能描述以及特色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功能描述及效果图完全满足要求,描述全面详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针对性或可实施性有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售后服务方案0~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①验收方案、验收缺陷处置、性能违约赔偿方案②质保期、售后响应时间③故障修复时间及应急响应方案④针对用户的实际需要提供的便利服务)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各项内容全面详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针对性或可实施性有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培训方案0~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时间③培训人员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针对性或可实施性有缺陷的扣0.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项目负责人0~1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类似相关经验且拥有高级项目经理或PMP认证,得1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内容与要求无关的,此项不得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在职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0~4具备4名及以上服务工程师,且具有5年以上类似相关经验的,得2分;其中至少1名拥有HCIE认证的,得1分;其中至少1名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0~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有效项目合同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0~5得1分,最高得5分。1.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倒推36个月起签订的有效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须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及内容、签署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无法判定合同相关要素内容的视为无效业绩;)2.分包、转包类项目不计入有效业绩。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原件,以便核验。证书情况0~51、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得1分;2、具有CMMI5或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4、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5、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一级,得1分。五、其他1、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有哄抬、故意压低或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目的,从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违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商务文件有关格式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贵方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包件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______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办会会议室设备购置包1项目名称核心产品名称核心产品品牌交付时间质保期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此报价总价包括产品及其设计、装箱、包装、包装物料、供货、物流运输、装卸、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室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