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 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中标结果公示(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29
2、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4114002441D09711001001
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
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杜英街73号8-2号楼
199,8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1.08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一标段
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0日历天
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
E4114002441D09711001002
食品三小专项及农村食品专项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
198,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二标段
食品三小专项及农村食品专项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0日历天
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中玉、赵京涛(汝州市)、闵广志(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金额:第一标段:3396.00元;第二标段:3366.00元
收费金额:6,76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987号
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方式:15938315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07352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073527999
磋商文件.pdf
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结果公告.pdf
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词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29;2、项目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元)1E4114002441D09711001001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一标段(包)200000.00元200000.00元2E4114002441D09711001002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二标段(包)200000.00元200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采购内容: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第二标段采购内容:食品三小专项及农村食品专项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2)服务期限:90日历天;(3)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足一年可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6、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售价:0元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系统上传备注: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五;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607号;2、响应性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9日9时00分3、响应性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4、因供应商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5、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响应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执行,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7、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987号联系人:闵先生联系方式:15938315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073527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7073527999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1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987号联系人:闵先生联系方式:1593831533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0735279993项目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采购内容第一标段采购内容: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第二标段采购内容:食品三小专项及农村食品专项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包最高限价:第一标段:200000.00元第二标段:200000.00元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共两次报价,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没有实质行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否则,报价无效。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9服务期限90日历天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足一年可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供应商资格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6、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4异议提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1日前在网上进行匿名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15澄清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所有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答复,澄清、修改文件等一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澄清、修改文件等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分包不允许1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等18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拟定。19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小微企业监狱1、为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21企业优惠政策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投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供应商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4签字和盖章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签字和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明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以保证该项目资料的有效性,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项目资料不予认可。25响应文件份数固化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26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7开标程序1、开标准备;2、签到3、开标27开标程序4、开标记录表5、开标结束6、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28磋商报价说明报价时考虑的因素: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条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金额的总和。磋商报价应采用磋商函及开标一览表规定的格式。供应商漏报项将视为不计取,或认为此项目费用包含在其他费用之中。3、磋商报价包括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应该包括交通费用、利润、税金、成本、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的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已完全包含了全部工作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如出现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调整,应根据工作量签订补充合同。5、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的最高限价,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财政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3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否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3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审是32成交结果将成交结果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33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4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5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36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其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7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或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履约保函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内38预付款预付款金额:60%。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0日历天。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39响应文件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响应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40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2、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操作说明。3、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的二次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4、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通过评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供应商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澄清质疑在专家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同时供应商二次报价页面并保持实时登录状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要求二次报价的信息。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5分钟刷新一次。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澄清文件或二次报价信息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无论是二次报价还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40其他注意事项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如供应商二次报价已确定情况下,可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报价上传该文件即可。6、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应首先填写二次报价金额,然后上传二次报价PDF文件。需注意填写金额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报价以上传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报价文件为准。7、二次报价输入页面一经保存,报价立即生效,无法再次修改。各供应商应对自己所输入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所有供应商二次报价完成或评审专家规定的二次报价时间截止后,二次报价结束。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即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权利。8、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供应商二次报价或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供应商应在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9、中标(成交)通知书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发放,中标单位登陆交易平台在投标专区自行下载。特别注意: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供应商如果中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查验主体库中上传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3、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04-08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供应商将相应涉及评审的企业资质、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涉密的除外),由评标评审专家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传市场主体库的资料与位置,便于评标专家查看核对。3、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4、自2025年5月30日起,取消市场主体库在项目评审期间锁定功能,方便投标企业(供应商)随时维护市场主体库资料。相关市场主体应做好以下保障工作:(1)针对市场主体库资料上传部分,投标企业(供应商)上传公示的资料有效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之前,对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上传公示的资料应做无效处理。(2)各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核验市场主体库资料时,注意资料公示的有效时间应当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前。(3)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在维护市场主体库资料时,应尽量提前维护投标项目的市场主体库资料,避免发生资料公示时间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导致的废标情形。5、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通知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6、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最新版投标软件制作。41合同融资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格式见本章附件)。42特别提醒特别提醒: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豫营商〔2022〕1号)、《2022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豫公管委〔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精神,按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使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信息的通知》要求,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监测预警42特别提醒作用,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防范和惩治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将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析监测预警情形:对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二、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4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4其他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注:供应商须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系指向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采购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2.5“成交人”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得分最高,取得与采购人签定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格条件。(1)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的参加磋商活动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5.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5.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4)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踏勘现场不组织8.知识产权8.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2供应商如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9.答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回复(发布时间为发出时间),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9.2澄清或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0.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磋商报价12.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2.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一览表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12.4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3.磋商有效期13.1本项目的磋商有效期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磋商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4.磋商内容填写说明14.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14.2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4.3开标一览表按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四、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响应文件应固化、加密并确保上传成功。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日期前将固化并加密的响应文件递交成功,递交位置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指明的位置。16.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认可。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六、开标18.磋商18.1磋商程序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磋商会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相应网站准时线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七、评审步骤和要求19.组建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方面的专家2人组成。19.2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审查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0.初步评审20.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20.2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服务的服务期限、质量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报价超过项目控制价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B、服务期限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C、服务质量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D、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章的;E、磋商有效期不足的;F、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G、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H、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20.3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0.4初步评审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20.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1.磋商的澄清21.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网上递交形式,并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其磋商。21.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其投标。22.综合评审22.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22.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3.评审过程要求23.1评审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本次磋商的有关资料,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2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25.确定成交候选人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5.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26.成交结果公告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7.成交通知书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本项目成交单位需自行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下载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启用中标通知书在线制作发放功能”公告中下载,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八、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由成交人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磋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九、签订合同28.签订合同28.1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2成交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3成交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28.4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2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外,中标(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如果中标人(成交)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成交),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预付款采购单位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中标(成交)人支付预付款。各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疫情期间,对受疫情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取消预付款担保。如需提供电子预付款保函,中标(成交)单位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项目信息与保函信息的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十一、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31.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按以下方式处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32.询问、质疑和投诉32.1响应人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响应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3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4响应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响应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6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2.7响应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响应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十二、保密和披露33.保密和披露33.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详细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响应人: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响应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第一标段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抽检工作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抽样过程坚持“双随机”原则,抽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上传国家抽检信息平台,并将纸质版寄送至甲方;2.能够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24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被抽样组织部门;3.检测工作结束后,5日内汇总检测结果统计报表,报抽检组织部门;4.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每批次产品出一张报告,15日内报抽检组织部门;5.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能够为采购人提供预警信息服务;6.能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发送检测报告;7.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8.能够按照采购人关于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工作制度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9、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每批次产品出一张报告、抽样单、分析报告(总的和专项的)、抽样批次汇总表、所有文档的电子版,并协助甲方传至追溯信息平台。10、此次任务必须是抽检,机构的报价必须涵盖取样费、出车费、买样费(按照省级抽样的标准支付买样费)、餐费、专家验收费等一切费用。二、抽检项目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抽检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检验项目批次1粮食加工小麦粉小麦粉小麦粉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2粮食加工大米大米大米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3粮食加工挂面挂面挂面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4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加工品谷物加工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5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碾磨加工玉米粉(片、渣)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6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碾磨加工米粉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7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碾磨加工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8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粉类制成生湿面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9粮食加工其他粮食加工谷物粉类制成发酵面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花生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2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玉米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芝麻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1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橄榄油、油橄榄果渣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菜籽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1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大豆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油茶籽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植物调和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1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9调味酱油酱油酱油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20调味食醋食醋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221调味酱类酿造酱黄豆酱、甜面酱等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大肠菌群22调味调味料酒调味料酒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23调味香辛料类香辛料类香辛料调味油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24调味香辛料类香辛料类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I-IV、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沙门氏菌25调味香辛料类香辛料类其他香辛料调味品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毒死蜱、克百威、沙门氏菌26调味调味固体复合调味料鸡粉、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27调味调味固体复合调味料其他固体调味料铅(以Pb计)、苏丹红I-IV、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28调味调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蛋黄酱、沙拉酱二氧化钛29调味调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坚果与籽类的泥(酱)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30调味调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辣椒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31调味调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32调味调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其他半固体调味料铅(以Pb计)、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33调味调味液体复合调味料蚝油、虾油、鱼露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34调味调味液体复合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35调味味精味精味精谷氨酸钠36调味食盐食用盐普通食用盐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337调味食盐食用盐低钠食用盐氯化钾、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38调味食盐食用盐风味食用盐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39调味食盐食用盐特殊工艺食用盐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40调味食盐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41乳制乳制液体乳灭菌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铅(以Pb计)、丙二醇、商业无菌42乳制乳制液体乳调制乳蛋白质、三聚氰胺、铅(以Pb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3乳制乳制液体乳发酵乳脂肪、蛋白质、酸度、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安赛蜜、三聚氰胺、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酵母、霉菌44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镍、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245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46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其他类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47饮料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铅(以Pb计)、展青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248饮料饮料蛋白饮料蛋白饮料蛋白质、乳酸菌数、氰化物(以HCN计)、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49饮料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碳酸饮料(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霉菌、酵母50饮料饮料茶饮料茶饮料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51饮料饮料其他饮料其他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阿斯巴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52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53方便食品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苋菜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54方便食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55饼干饼干饼干饼干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靛蓝、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256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畜禽肉类罐头铅(以Pb计)、镉(以Cd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57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组胺、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58罐头罐头果蔬罐头水果类罐头铅(以Pb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59罐头罐头果蔬罐头蔬菜类罐头铅(以Pb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60罐头罐头果蔬罐头食用菌罐头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61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生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162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熟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63速冻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调理肉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64速冻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水产制品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65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谷物食品速冻谷物食品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66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蔬菜制品速冻蔬菜制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67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水果制品速冻水果制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68薯类和膨化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168薯类和膨化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球菌169薯类和膨化食薯类和膨化食薯类食干制薯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70薯类和膨化食薯类和膨化食薯类食冷冻薯铅(以Pb计)71薯类和膨化食薯类和膨化食薯类食薯泥(酱)类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72薯类和膨化食薯类和膨化食薯类食薯粉类铅(以Pb计)73薯类和膨化食薯类和膨化食薯类食其他薯铅(以Pb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74糖果制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糖果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75糖果制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铅(以Pb计)、沙门氏菌76糖果制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果冻果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钠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277茶叶及相关制茶叶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啶虫脒、多菌灵、茚虫威、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亮蓝)178茶叶及相关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所有项目仅产品明示及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铅(以Pb计)、菌落总数、霉菌、霉菌及酵母79茶叶及相关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代用茶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啶虫脒、克百威、毒死蜱、吡虫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霉菌80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酱腌菜铅(以Pb计)、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大肠菌群281蔬菜制品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蔬菜干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82蔬菜制品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83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甲基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无机砷(以As计)84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腌渍食用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85水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喹啉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286水果制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铅(以Pb计)、啶虫脒、吡虫啉、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喹啉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287水果制品水果制品果酱果酱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商业无菌8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大肠菌群、霉菌8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大肠菌群、霉菌90蛋制蛋制再制蛋再制蛋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91蛋制蛋制干蛋类干蛋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92蛋制蛋制冰蛋类冰蛋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93其他类其他类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94食糖食糖食糖白砂糖、精幼砂糖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295食糖食糖食糖绵白糖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96食糖食糖食糖赤砂糖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97食糖食糖食糖红糖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98食糖食糖食糖冰糖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99食糖食糖食糖冰片糖总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100食糖食糖食糖方糖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101食糖食糖食糖其他糖蔗糖分、总糖分、色值、还原糖分、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102水产制品水产制品干制水产品藻类干制品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103水产制品水产制品干制水产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104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盐渍水产品盐渍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组胺、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05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盐渍水产品盐渍藻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06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盐渍水产品其他盐渍水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07水产制品水产制品鱼糜制品预制鱼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诱惑红)108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09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生食水产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10水产制品水产制品其他水产制品其他水产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111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及淀粉制淀粉淀粉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葛根素2112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制品粉丝粉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2113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制品其他淀粉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4糕点糕点面包面包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115糕点糕点月饼月饼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赤藓红、诱惑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116糕点糕点糕点糕点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赤藓红、诱惑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117豆制豆制发酵性豆制品腐乳、豆豉、纳豆等(发酵性豆制品)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118豆制豆制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蛋白质、铅(以Pb计)、碱性嫩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119豆制豆制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非发酵性豆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120豆制豆制其他豆制品大豆蛋白类制品等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121蜂产蜂产蜂蜜蜂蜜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双甲脒、诺氟沙星、氧氟沙星、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122蜂产蜂产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10-羟基-2-癸烯酸、酸度、蛋白质、呋喃西林代谢物123蜂产蜂产蜂花粉蜂花粉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124蜂产蜂产蜂产品蜂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品品制品制品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菌落总数125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26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包子(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27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油饼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28餐饮食品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熏烧烤肉类(自制)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α]芘、铅(以Pb计)129餐饮食品复合调味料(自制)半固态调味料(自制)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130餐饮食品糕点(自制)糕点(自制)糕点(自制)(限抽取自制的,现制现售的非预包装糕点检测)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1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酸价(以脂肪计)132餐饮食品饮料(自制)饮料(自制)奶茶(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33餐饮食品餐饮具复用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10134畜禽肉及副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猪肉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喹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35畜禽肉及副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禽肉鸡肉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36蔬菜蔬菜豆芽豆芽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137蔬菜蔬菜鲜食用菌鲜食用菌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百菌清、除虫脲、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38蔬菜蔬菜鳞茎类蔬菜韭菜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氯杀螨醇、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139蔬菜蔬菜鳞茎类蔬菜葱铅(以Pb计)、镉(以Cd计)、丙环唑、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三唑磷、水胺硫磷、戊唑醇、氧乐果、乙酰甲胺磷4140蔬菜蔬菜叶菜类蔬菜大白菜镉(以Cd计)、阿维菌素、吡虫啉、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乐果、氧乐果、乙酰甲胺磷4141蔬菜蔬菜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镉(以Cd计)、阿维菌素、吡虫啉、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4142蔬菜蔬菜叶菜类蔬菜芹菜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4143蔬菜蔬菜茄果类蔬菜茄子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5144蔬菜蔬菜茄果类蔬菜辣椒铅(以Pb计)、镉(以Cd计)、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呋虫胺、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6145蔬菜蔬菜茄果类蔬菜甜椒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毒死蜱、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2146蔬菜蔬菜瓜类蔬菜黄瓜阿维菌素、哒螨灵、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噻虫嗪、氧乐果、乙螨唑、乙酰甲胺磷、异丙威5147蔬菜蔬菜豆类蔬菜豇豆阿维菌素、倍硫磷、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噻虫胺、噻虫2147蔬菜蔬菜豆类蔬菜豇豆嗪、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2148蔬菜蔬菜豆类蔬菜菜豆倍硫磷、吡虫啉、毒死蜱、多菌灵、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噻虫胺、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149蔬菜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嗪、杀扑磷、乙酰甲胺磷150蔬菜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山药铅(以Pb计)、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1151蔬菜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胡萝卜铅(以Pb计)、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152蔬菜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毒死蜱、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胺、噻虫嗪、二氧化硫残留量153水果水果仁果类水果苹果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三氯杀螨醇3154水果水果仁果类水果梨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乙螨唑、乙酰甲胺磷155水果水果核果类水果枣多菌灵、氟虫腈、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氧乐果、糖精钠(以糖精计)156水果水果柑橘类水果柑、橘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敌敌畏、联苯肼酯157水果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葡萄苯醚甲环唑、己唑醇、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氯吡脲、联苯菊酯、氟唑菌酰胺、戊唑醇、腈苯唑158水果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氟唑菌酰胺159水果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芒果苯醚甲环唑、戊唑醇、氧乐果、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嗪、噻嗪酮160水果水果瓜果类水果甜瓜类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61鲜蛋鲜蛋鲜蛋鸡蛋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地克珠利、托曲珠利162豆类豆类豆类豆类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环丙唑醇163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籽类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噻虫嗪、噻虫胺合计200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十、供应商认为应该附的其他资料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穴人,营业收入为2604.421786万元,资产总额为4962.032836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构,不存在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格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月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9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海国中测检测556www.zcjcl.com400-055-9998保十、供应商认为应该附的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厨易安全检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行业):承(承接)企业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收4635.035697万元,资产总额为6727.5690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业、小型正空、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公支的约,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奥龙位有限公司日期:225年9月9日注:①从业人负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图S中小企业划分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结果公告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607号3、采购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29;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00.00元第一标段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9月1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三、磋商信息1、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9日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磋商小组名单:王中玉、赵京涛(汝州市)、闵广志(采购人代表)四、磋商结果经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第一标段:成交供应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交价:1998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杜英街73号8-2号楼第二标段:成交供应商: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成交价:198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五、主要成交标的服务类第一标段: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一标段服务范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限:9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第二标段:名称: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二标段服务范围:食品三小专项及农村食品专项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限:9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抽检规定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七、供应商得分情况第一标段:1、投标单位: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67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14.41分;最终得分:91.08分2、投标单位: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15分;最终得分:91分3、投标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7.33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14.44分;最终得分:51.77分4、投标单位:新乡市永平食品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9.67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14.41分;最终得分:34.08分第二标段:1、投标单位: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14.67分;最终得分:93.67分2、投标单位: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9.67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15分;最终得分:89.67分3、投标单位: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0.33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14.56分;最终得分:79.89分4、投标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2.67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14.56分;最终得分:47.23分5、投标单位:新乡市永平食品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1.33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14.53分;最终得分:35.86分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金额:第一标段:3396.00元;第二标段:3366.00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987号联系人:闵先生联系方式:15938315331采购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073527999监督单位: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0-7819130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606号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 食堂及校园周边及中秋国庆专项抽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