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中标结果公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DFY-2025(CG)-009(招标文件编号:NXDFY-2025(CG)-009)
二、项目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华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吉强镇幸福佳苑小区三期二十八号楼单元106号
中标(成交)金额:33.954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宁夏华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
西吉县消防大队院内
30日历日
苟小强
宁264202020210296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娟(组长) 高红艳 刘咏雪 陈玉宁 吴海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有关规定协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9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
联系方式:韩金浩 19995404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固原市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姜志龙 1750954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志龙
电 话: 1750954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5: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娟(组长) 高红艳 刘咏雪 陈玉宁 吴海锋(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3.954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志龙
项目联系电话
17509540951
采购单位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金浩 1999540408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志龙 17509540951
附件:
附件1
打分汇总表.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磋商文件(定稿).docx
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磋商小组打分汇总表2025年9月29日评委评分及排名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平均得分名次投标单位宁夏烨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99522977695719576977752宁夏华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81769179175.9179178.711宁夏筑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8.0073000》.0070.0027.007T003磋商小组签名:海铎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项目编号:NXDFY-2025(CG)-009采购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理机构: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第五章磋商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DFY-2025(CG)-009项目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5095.12元最高限价:345095.12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前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200平方米,后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746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主)施工周期:30天质量保修期: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二、本项目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方式:报名单位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1292186200@qq.com后,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表请各报名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联系人:韩金浩联系方式:19995404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固原市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联系方式:175095409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志龙电话:17509540951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1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采购需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主2采购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地 址: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联系人:韩金浩 电话:1999540408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德丰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固原市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联系人:姜志龙 电话:17509540951 4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质量保修期:合同约定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7(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磋商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 否 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10预算金额:345095.12元最高限价:345095.12元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13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15磋商时间: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磋商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16信用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17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3 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有关规定协商收取。收取形式:转账形式收取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0号楼1、2号营业房受理电话:17509540951 22有以下情节出现其任何一项的均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磋商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6)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7)磋商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废标的规定:(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规定:1、供应商应制作一份正本、三份副本。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包括: (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3、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5 人,其中: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人,采购人代表 1人。26参与磋商活动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交易场所现场核对基本信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4.5合同条款及格式4.6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响应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1.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11.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无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制作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制作。如非必要,不得改动。且改动内容不得改变和降低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15.2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15.3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磋商小组据此做出的一切可能的处理决定。15.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分别封装于密封袋中。正本和所有副本在封皮右上角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提供电子版一份,单另密封,密封完好即可。15.5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磋商时间)之前启封”字样。15.6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响应文件晚于响应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15.7供应商迟交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8.磋商程序和原则18.磋商会议18.1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18.2磋商会议开始时,应当由供应商、招标工作人员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入磋商阶段。18.3磋商会议结束后,磋商环节随即开始。18.4磋商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18.5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8.6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磋商:18.6.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18.6.2澄清有关问题。18.6.3磋商小组一起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8.6.4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最新响应文件。18.6.5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6.6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18.6.7确定(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18.6.8编写评审报告。18.7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8.7.1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18.7.2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8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五)磋商评审19.成立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0.磋商2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0.2在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0.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6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7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0.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10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0.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响应无效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1.1.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21.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5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1.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保密要求22.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27.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履约验收根据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验收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验收工作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并执行回避制度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直接参与技术方案起草和采购活动的经办人,不得参加验收工作。2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八)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起投诉。31.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向财政部提出投诉,投诉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受理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一、项目概括本工程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前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200平方米,后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746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主,工程量清单请详见附件)1、工程名称: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项目2、工程地点: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3、工程施工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4、施工要求:按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5、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施工内容和施工成果要求:(1)施工内容:按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2)施工成果:项目竣工后配合招标人提供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质量合格标准。7、施工周期:30天。8、付款方式:项目完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80%,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工程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进行支付。9、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10、合同专用条款其他或特殊要求:中标后甲乙双方以合同为准协商。11、验收方式: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面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规范标准,作为使用前的最终验收。二、主要商务要求1、施工周期:30天。2、工程地点: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3、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4、付款方式:项目完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80%,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工程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进行支付。5、验收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面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规范标准,作为使用前的最终验收。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7、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三、主要技术要求1、本项目为西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前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200平方米及后院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做746平方米。2、施工内容: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3、项目竣工后配合招标人提供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质量合格标准。注:本项目土方等工程量以实际施工现场情况据实结算。第五章磋商方法及标准一、总则1、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磋商方法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方法。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本项目由磋商小组确定一、二、三名。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二、磋商程序1、供应商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小组。3、第二轮报价抽签按照供应商签到表顺序依次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4、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5、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6、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1)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确定成交供应商。三、磋商原则与磋商方法(一)磋商原则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磋商。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磋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磋商报告。3、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4、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二)磋商方法1、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方法。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本项目由磋商小组确定一、二、三名。2、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响应价格0.302商务部分0.053技术部分0.65∑(1+2+3)=11磋商评审细则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响应报价30分响应报价得分=(响应基准价/响应报价)*30。响应基准价是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响应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部分5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供应商商务条款中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保修期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3技术部分65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2分)①有完整的施工方案;②总体施工规划;③各阶段施工部署方案;④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满分12分,每少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2分,没有不得分。2、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工序分析 (5分)①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工序分析;②重点难点工序出现问题时的解决方案;满分5分,每少一项扣2.5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 (10分)①质量管理保证措施;②各阶段质量管理控制措施;③关键工序质量保证措施;④质量通病防治措施;⑤季节性及夜间施工措施;满分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4、工期保证措施 (10分)①组织措施;②技术措施;③合同措施;④经济措施;⑤管理措施;满分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5、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0分)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③文明施工措施;④现场标准化管理措施;⑤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 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6、降低成本措施 (6分)①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措施;②减少后期维修工作的保证措施;满分6分,每少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 。7、施工进度计划 (4分)①施工进度计划;②施工网络图或横道图;满分4分,每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 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8、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检测设备 (8分)①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②设备检测计划;③材料进场计划;④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8分,每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 陷(缺陷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的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的、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方案但内容缺失)扣1分,没有不得分。四、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第6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协商拟定)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GF-2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合同附件格式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附件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页数)二、响应一览表…………………………………………(页数)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七、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自然日(日历日)。供应商:(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工 期日历天备 注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四、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资格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 称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了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说明: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清晰扫描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可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或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提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外围院坪及散水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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