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CS-202509-FS0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84-2025-00496
三、项目名称
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7楼
中标(成交)金额:29.8(万元)
综合评分法:89.37(分)
服务类
名称: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综合考虑汉川市实际发展情况、发展定位和重点领域,提出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路径选择、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形成一份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规划文本,汉川市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服务要求:1、成果形式与要求:提交《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最终稿(含文本、图表及说明)。2、编制质量要求:高质量编写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汉川市“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3、成果提交要求:对成果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结果,包括相关附表、附图及电子资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武(包1)、吴凡(包1组长)、倪青姣(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30
2、评审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后二路83号)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费率
2、收费金额:0.447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霍城大道7号
联系方式:黄雅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仙女山街道人民大道以北、广场路以南帝景领秀城4栋门面108号
联系方式:13387543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387543314
相关下载
磋商--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上传).pdf
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计划备案函号:420984-2025-00496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九月温馨提示(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一、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孝感市市民之家东二区一楼11号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将拒收。四、供应商应按照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磋商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磋商内容。五、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六、请细检查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标准及方法》会影响响应文件是否有效,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七、本项目通过互联网在线磋商,供应商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并实时在线关注磋商情况。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磋商小组发出最终报价邀请后20分钟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八、供应商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时,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告知了成交供应商须缴纳的相关服务费金额,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缴纳的,造成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等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试传已完成的投标文件,如发现问题能及时和系统联系,CA注意与系统的匹配。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S-202509-FS003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84-2025-004963.项目名称: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306.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7.采购需求: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查询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汉川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汉川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汉川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汉川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9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5年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2)成交人可根据《汉川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若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汉川市财政局监督管理股提起投诉。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霍城大道7号联系方式:131772788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川市帝景领秀城门面4-108联系方式:133875433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338754331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2.2监管部门汉川市政府采购科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费率)和评审费,供应商响应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6.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17.1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17.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后,“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磋商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拒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8.4样品☑无□有:样品名称:/样品数量:/19.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2.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2评审专家的产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5.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6.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9.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3387543314。30.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33.4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工程3%-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货物服务4%-6%,工程1%-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4.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十合同支付约定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义务。十一磋商准备及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远程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操作说明: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记录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对磋商内容或最后报价作出相应回复,否则磋商小组可认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二其他温馨提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试传已完成的投标文件,如发现问题能及时和系统联系,CA注意与系统的匹配。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可参考汉川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中心→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1/#/index及采购文件,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398178咨询。3.供应商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解决其问题而影响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通过远程在线参加开标,应准备好CA锁和电脑,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7.2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8.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8.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8.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程序22.磋商小组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磋商代表23.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5.磋商25.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5.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5.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签订合同28.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0.质疑回复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2.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适用法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与概况(1)项目名称: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2)项目地点:汉川市(3)项目背景: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梳理总结目前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特点,立足于汉川市区域优势,结合其他地区先进的模式与成功的经验提出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等。二、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开展《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综合考虑汉川市实际发展情况、发展定位和重点领域,提出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路径选择、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形成一份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规划文本,汉川市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2、成果形式与要求:提交《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最终稿(含文本、图表及说明)。3、编制质量要求高质量编写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汉川市“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4、成果提交要求对成果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结果,包括相关附表、附图及电子资料。三、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日。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第四章合同草案根据项目的性质(工程、服务、货物)填写相应内容。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查询截图)。。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类别评分项目权重(分)评分参考及范围价格部分(15分)投标总价15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商务部分(40分)类似项目业绩15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3分。人员配置10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每个得1分;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专业(包括经济、工程、规划、土地管理等)注册证书的人员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资质证复印件及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认证体系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荣誉4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咨询或规划设计奖项的数量得分,按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项目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视同无效)技术部分(45分)采购项目的理解10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内容包括:针对本项目的背景分析和重难点分析,对采购项目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背景和重难点分析;对项目的理解科学合理、准确,得10分;对采购项目工作内容有基本的背景和重难点分析;对项目的理解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准确,得7分;对采购项目工作内容背景和重难点分析一般;项目的理解基本到位,得3分。总体方案10总体方案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对项目特点理解到位,方案方法针对性强,对策措施有效、可行,得10分;总体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先进、基本合理,对项目特点理解较好,方案方法针对性较强,对策措施较有效、可行,得7分;总体方案满足一般要求,对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到位,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10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合理,可靠性强得10分,基本合理的得7分,一般者得3分。进度保证措施明确的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条理清楚,目标合理,科学可行得5分,条理比较清晰,目标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得3分,一般者得1分。后续服务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科学健全,合理性可靠性强得5分,基本满足合理得3分,一般者得1分。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可靠性强得5分,基本满足合理得3分,一般者得1分。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年月日评标导航表评审项目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供应商响应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报价部分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节能产品政策采购环保产品政策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在参与竞争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竞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下述签章人声明: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年龄:,性别:系,职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表为开标所用,其内容、金额必须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本表中响应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3.报价一览表除了每份响应文件应有一份外,还需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其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为开标之用;4.本表必须按要求由响应单位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作废标处理。分项报价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设备和标准附件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6伴随服务7其它合计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资质1.等级:2.证书号: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现有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框图备注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四)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六)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项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2.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四、技术文件(一)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对应的页码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一、项目背景与概况(1)项目名称: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2)项目地点:汉川市(3)项目背景: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梳理总结目前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特点,立足于汉川市区域优势,结合其他地区先进的模式与成功的经验提出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等。二、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开展《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综合考虑汉川市实际发展情况、发展定位和重点领域,提出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路径选择、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形成一份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规划文本,汉川市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2、成果形式与要求:提交《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最终稿(含文本、图表及说明)。3、编制质量要求高质量编写汉川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汉川市“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4、成果提交要求对成果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结果,包括相关附表、附图及电子资料。三、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日。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