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融媒体建设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


内容: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8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 4楼
430,000.00元
99.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50000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
账号定位与搭建维护、团队搭建与支持、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内容、视频推广及效果呈现、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数据分析版权购置、设备配置、共建融媒体中心
设计成都检察品牌形象;优化自动回复与内容互动、专职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日常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后端支持团队配合专职人员完成相关工作;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新媒体制作;活动策划推广;流量扶持及实现效果目标...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一年
微信视频号不低于300万的曝光量,抖音号不低于1200万的曝光量,提升成都检察新媒体账号影响力...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鹏、张秋宁、夏秀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注: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15%收取: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548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112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93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采购包2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
2、本项目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品目: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联系方式:028-8778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028-834136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黄家祥;技术审核:靳开、张维
电话:项目负责:028-834136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01202500158620250919002)-文件集.zip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本“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商务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本“商务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86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围限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运营1.00项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项,总价商响商响应}应}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毕业证书、人员清单、在职证明材料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技术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本“技术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要求;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七、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3.响应货币”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5.响应报价”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7.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6.3.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要求;十六、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七、我单位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人员配置(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承诺函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商务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本“商务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123...(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本“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毕业证书、人员清单、在职证明材料等),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本“技术要求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本“技术要求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86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2(合同包二)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1.00项4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项,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1.00项4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履约能力(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实施方案(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包1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运营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服务期限......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2.付款方式和条件:第五条履约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第六条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开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银行账号:03042012219013100012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退款时间:甲方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验收不合格。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6.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所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其擅自另作他用,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7.乙方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如发生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与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乙方未完成“成都检察微信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要求的,每少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新浪微博传播指数BCI数值未达到1000及以上,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服务内容要求的,则每项(以本项目服务要求中“1、...2、...3、...为1项,共计9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若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机构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有效期内或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5.任何一方根本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发出解除或终止通知后解除或终止,在此情形下,违约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若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次,同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行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若因此引发争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由一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罚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全部退还并按照LPR(自乙方收取款项之日起算)向甲方计付利息;甲方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9.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中予以扣除。10.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无责任解除本次合同。第十一条保密要求1.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任何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2.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保密,不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4.乙方有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基于协议而获知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从甲方获取的其他信息、材料应当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泄密。保密期限自获知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信息可以通过公共渠道为公众所知之日止。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本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终止、解除、变更等任何原因而无效。5.若乙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二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疫情、地震、火灾、水灾、火山爆发等)造成制作无法进行,从而导致费用增加,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且制作周期由双方商定相应顺延。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成交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包2: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服务期限......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2.付款方式和条件:第五条履约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第六条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开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银行账号:03042012219013100012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退款时间:甲方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验收不合格。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6.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所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其擅自另作他用,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7.乙方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如发生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与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乙方未完成成都检察抖音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要求的,每少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2.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服务内容要求的,则每项(以本项目服务要求中“1、...2、...3、...为1项,共计9项”)扣除5%的合同总金额。3.若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机构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有效期内或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5.任何一方根本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发出解除或终止通知后解除或终止,在此情形下,违约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若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次,同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行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若因此引发争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由一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罚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全部退还并按照LPR(自乙方收取款项之日起算)向甲方计付利息;甲方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9.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中予以扣除。10.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无责任解除本次合同。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保密要求1.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任何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2.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保密,不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4.乙方有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基于协议而获知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从甲方获取的其他信息、材料应当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泄密。保密期限自获知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信息可以通过公共渠道为公众所知之日止。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本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终止、解除、变更等任何原因而无效。5.若乙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二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疫情、地震、火灾、水灾、火山爆发等)造成制作无法进行,从而导致费用增加,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且制作周期由双方商定相应顺延。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成交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要求;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七、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3.响应货币”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5.响应报价”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7.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6.3.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要求;十六、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七、我单位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履约能力(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人员配置(格式自拟)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提供材料。版本号:N510101202500158620250919002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86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9月1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861.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项目,现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负责融媒体矩阵宣传运营服务。本项目共2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需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需包含采编发布服务)(描述:供应商需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需包含采编发布服务):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采购包2: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邮编:610041-第3页-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7782767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黄家祥;技术审核:靳开,张维联系电话:项目负责:028-834136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80,000.00元采购包2:4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是/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开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银行账号:03042012219013100012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退款时间:采购人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验收不合格。采购包2: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开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银行账号:03042012219013100012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退款时间:采购人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验收不合格。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注: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15%收取: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第7页-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第8页-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9页-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采购包2: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采购包2: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0%;-第10页-2、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0%;2、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包2: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包2:详见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包2: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第11页-(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第12页-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7782767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邮编:610041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341362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邮编:610036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13页-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运营1.00(项)48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1.00(项)4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运营1.00(项)48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1.00(项)45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第16页-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运营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账号定位与搭建维护。1.1具体内容包括设计成都检察品牌形象;优化自动回复与内容互动。1.2技术要求:(1)结合成都检察新媒体平台IP形象,利用海报、GIF图片等形式设计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封面首图以及首、尾BANNER,并定制VI设计排版、视频规范。对外统一品牌形象。(2)日常从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后台进行留言收集与回复,并及时向成都市检察院提出新关注回复、关键词回复的优化建议,提升账号互动性。(3)对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存量信息进行每周至少一次技术检测,通过样本匹配、上下文语义理解等技术手段,检测发现违法违规、错误、不当-第17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表述等信息内容,降低信息安全传播风险。2、运营团队搭建与支持。2.1具体内容包括专职团队完成成都检察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日常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后端支持团队配合专职团队人员完成相关工作。2.2技术要求:(1)专职团队(2人):完成日常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需包含项目主编(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各1名。项目主编(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融媒体项目的沟通对接、策划执行、效果跟踪、意见收集、舆情建议及协助处置等工作。专职团队工作时间、考勤等日常管理均严格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执行,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项目情况及采购人需求可进行调整。专职团队成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专职团队人员有效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后端支持团队(4人):需包含项目助理、美术设计、视频支持、编辑支持各1名。为专职团队提供架构搭建、项目推进、美术设计、视频拍摄、后期技术支持、内容编辑等工作。后端支持团队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项目主编(项目责任人)负责协调。后端支持团队成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后端支持团队人员有效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项目主编(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项目助理、美术设计、视频支持、编辑支持均不能为同一人,均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人员清单及所有人员在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内容运营。3.1具体内容包括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日常内容运营;精品SVG内容策划;海报设计;活动运营。3.2技术要求:(1)微信:根据成都检察各科室提供的素材或现场采编的素材进行文案撰写、内容组稿、文字优化、文字校对等工作,同时定制设计推文排版VI规范;原创策划、节气节点策划、及重大政策发布等内容进行精美排版,提升内容趣味度、精美度;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转发相关任务或内容。数量:为账号建设不少于4个专题栏目,账号在工作日每日更新1-3条,每月围绕专题栏目策划原创内容3-5条。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根据成都检察需求配合发布。(2)新浪微博:结合新浪微博网络热点、成都检察职能定位,选取系统要闻、行业热点等内容每日更新;所有图文、视频原创信息今日头条号同步更新;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转发相关任务或内容。数量:工作日每日更新8条以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保持3条以上更新。(3)今日头条号:结合网络热点、成都检察职能定位,选取系统要闻、行业热点等内容每日更新;所有图文、视频原创信息新浪微博平台同步更新;数量:工作日每日更新5条以上。(4)精品SVG内容策划:根据合作单位重要工作节点,策划精品原创内容,策划内容进行SVG互动开发、长图制作,全年不少于8期。-第18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5)海报设计:针对全年重要宣传节点、节日节点策划输出节庆海报或内容海报,配合宣传、策划需要,全年不少于10期。(6)活动运营:结合热点以及成都检察重要工作节点、单位各科室需求组织策划在线活动,提升新媒体平台与用户互动的深度以及活跃度。活动形式包括HTML5互动活动、直播活动等,其中直播活动全年不少于12期,提供双机位直播服务及设备。4、流量扶持及效果呈现。4.1具体内容包括流量扶持及实现效果目标。4.2技术要求:(1)利用平台的流量优势,结合精准推广工具,向成都检察的官方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平台进行引流推荐流量扶持。以融媒体技术进一步扩大内容的传播量和粉丝量。(2)微信粉丝量增长2万及以上,合作期间每个工作日总阅读量不少于1000。新浪微博粉丝量增长8万及以上,阅读量突破千万的话题不少于2个。成都检察微信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18次及以上,其中微信公众号3次及以上。新浪微博传播指数BCI数值达到1000及以上,向中央政法委推荐全国“四个一百”账号。5、建立舆情沟通联络机制。5.1具体内容包括建立日常的舆情联络机制。5.2技术要求:通过双方建立的快速舆情沟通机制汇总、提交、分析相关舆情,对错误信息、谣言、不实信息等,供应商将配合进行舆情处置,同时对官方正面信息进行扩大传播。6、数据分析。6.1具体内容包括季度结案、项目结案。6.2技术要求:(1)每季度月末输出当季度运营结案,提供运营情况总结和下季度运营策划建议。(2)项目合同周期结束输出相关项目结案。7、版权购置。7.1具体内容包括字体版权、图片版权。7.2技术要求:针对宣传设计内容,购置相关字体及图片版权,版权归采购人所有。7.3版权购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8、设备配置。8.1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办公需要的设备。8.2设备要求:专职团队人员需配备日常办公用电脑不少于2台、单反相机、三脚架、收音器、直播推流等与项目履约相关设备。9、共建融媒体中心。-第19页-9.1具体内容包括包括共建内容分发机制,共享专业培训机制,共用内容审核校对系统,融媒体架构搭建。9.2技术要求:(1)针对不同平台特性,通过对重点内容信息的策划、加工,将新闻信息分发推荐到中央、省市级平台,全年不少于20篇。(2)邀请融媒体(新媒体)领域讲师,对全市检察系统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融媒体培训和舆情处置应对培训,形式包括:点对点培训、线上视频培训、现场会议培训,全年不少于1场。采购包2:标的名称:成都检察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账号定位与搭建维护。1.1具体内容包括设计成都检察品牌形象;优化自动回复与内容互动。1.2技术要求:(1)结合成都检察新媒体平台IP形象,利用海报、GIF图片等形式设计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封面首图以及首、尾BANNER,并定制VI设计排版、视频规范。对外统一品牌形象。(2)配合采购人从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平台后台进行留言收集与回复,并及时向成都市检察院提出新关注回复、关键词回复的优化建议,提升账号互动性。(3)对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存量信息进行每周至少一次技术检测,通过样本匹配、上下文语义理解等技术手段,检测发现违法违规、错误、不当表述等信息内容,降低信息安全传播风险。2、团队搭建与支持。2.1具体内容包括专职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日常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后端支持团队配合专职人员完成相关工作。2.2技术要求:(1)专职人员1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日常内容策划与制作工作,包括整个融媒体项目的沟通对接、策划执行、效果跟踪、意见收集、舆情建议及协助处置等工作。专职人员工作时间、考勤等日常管理均严格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执行。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项目情况及采购人需求可进行调整。专职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专职人员有效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后端支持团队(4人):需包含项目助理、美术设计、视频支持、编辑支持各1名。为专职人员提供架构搭建、项目推进、美术设计、视频拍摄、后期技术支持、内容编辑等工作。后端支持团队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后端支持团队成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后端支持团队人员有效的毕业证书-第20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专职人员、项目助理、美术设计、视频支持、编辑支持均不能为同一人,均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人员清单及所有人员在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新媒体制作及活动策划推广内容。3.1具体内容包括成都检察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新媒体制作;活动策划推广。3.2技术要求:(1)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号新媒体制作:通过日常重点会议、活动、重要宣传节点,自主策划拍摄、剪辑短视频,原创视频:视频编辑根据日常活动、会议、节点、新闻热点等策划推出活动原创视频,视频形式包括VLOG、快闪、口播、创意拍摄、剧情演绎等形式,该系列全年不少于100期,其中剧情演绎类不少于36期。(2)活动策划:结合热点以及成都检察重要工作节点、单位各科室需求组织策划在线活动,提升新媒体平台与用户互动的深度以及活跃度。活动形式包括HTML5互动活动、直播活动等,其中直播活动全年不少于4期,提供双机位直播服务及设备。4、视频推广及效果呈现。4.1具体内容包括流量扶持及实现效果目标。4.2技术要求:(1)利用平台的流量优势,结合精准推广工具,向成都检察的官方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平台进行引流推荐流量扶持。以融媒体技术进一步扩大内容的传播量和粉丝量,其中微信视频号不低于300万的曝光量,抖音号不低于1200万的曝光量,流量扶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提升成都检察新媒体账号影响力。抖音粉丝量增长2万及以上,成都检察抖音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4次及以上。5、建立舆情沟通联络机制。5.1具体内容包括建立日常的舆情联络机制。5.2技术要求:通过双方建立的快速舆情沟通机制汇总、提交、分析相关舆情,对错误信息、谣言、不实信息等,供应商将配合进行舆情处置,同时对官方正面信息进行扩大传播。6、数据分析。6.1具体内容包括季度结案、项目结案。6.2技术要求:(1)每季度月末输出当季度运营结案,提供运营情况总结和下季度运营策划建议。(2)项目合同周期结束输出相关项目结案。7、版权购置。7.1具体内容包括字体版权、图片版权。-第21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7.2技术要求:针对宣传设计内容,购置相关字体及图片版权,版权归采购人所有。7.3版权购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8、设备配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项目履约需要的设备。9、共建融媒体中心。9.1具体内容包括包括共建内容分发机制,共享专业培训机制,共用内容审核校对系统,融媒体架构搭建。9.2技术要求:邀请融媒体(新媒体)领域讲师,对全市检察系统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新媒体创作培训,形式包括:点对点培训、线上视频培训、现场会议培训,全年不少于1场。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商务要求补充1、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025年12月前中期验收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若供应商未按约出具有效发票,则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视为违约。2、保密要求(1)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任何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2)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采购人有义务对供应商所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保密,不经供应商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4)供应商有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基于协议而获知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从采购人获取的其他信息、材料应当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泄密。保密期限自获知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信息可以通过公共渠道为公众所知之日止。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本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终止、解除、变更等任何原因而无效。若供应商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特殊要求本项目采购包1、2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某供应商同时成为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的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成交供应商,采购包2的成交供应商顺延至第2成交候选人。注: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1、付款方式和条件”为准。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商务要求补充1、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025年12月前中期验收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若供应商未按约出具有效发票,则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且不视为违约。2、保密要求(1)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任何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2)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3)采购人有义务对供应商所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保密,不经供应商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4)供应商有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基于协议而获知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从采购人获取的其他信息、材料应当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泄密。保密期限自获知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信息可以通过公共渠道为公众所知之日止。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本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终止、解除、变更等任何原因而无效。若供应商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特殊要求本项目采购包1、2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某供应商同时成为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的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成交供应商,采购包2的成交供应商顺延至第2成交候选人。注: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1、付款方式和条件”为准。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注:本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要求以本条(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为准。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进度款,2025年12月前中期验收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尾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①采购人与供应商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应商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供应商未完成“成都检察微信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要求的,每少一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新浪微博传播指数BCI数值未达到1000及以上,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②若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服务内容要求的,则每项(以本项目服务要求中“1、...2、...3、...为1项,共计9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③若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④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机构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有效期内或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⑤任何一方根本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发出解除或终止通知后解除或终止,在此情形下,违约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⑥若供应商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次,同时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行整改,若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⑦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若因此引发争议,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由一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罚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⑧若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供应商应全部退还并按照LPR(自供应商收取款项之日起算)向采购人计付利息;采购人未支付的款项,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⑨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款中予以扣除。⑩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供应商有权单方面无责任解除本次合同。(2)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注:本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要求以本条(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为准。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进度款,2025年12月前中期验收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尾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①采购人与供应商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应商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供应商未完成成都检察抖音号在成都市委网信办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全年总计上榜次数要求的,每少一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②若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服务内容要求的,则每项(以本项目服务要求中“1、...2、...3、...为1项,共计9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③若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④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机构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规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有效期内或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⑤任何一方根本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守约方发出解除或终止通知后解除或终止,在此情形下,违约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⑥若供应商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次,同时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行整改,若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⑦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若因此引发争议,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由一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罚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⑧若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供应商应全部退还并按照LPR(自供应商收取款项之日起算)向采购人计付利息;采购人未支付的款项,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⑨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款中予以扣除。⑩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供应商有权单方面无责任解除本次合同。(2)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第28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和“3.3.1服务内容要求-其他要求”涵盖的所有内容。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涵盖的所有内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1服务内容要求要求-商务要求补充”及“3.3.2商务要求”涵盖的内容除外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9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0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采购包2: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供应商需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需包含采编发布服务)供应商需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需包含采编发布服务):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包2: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2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1、本项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属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注:符合性审查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以本条为准。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中标注“★”条款或注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要求的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相关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相关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4-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2-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3-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docx4其他实质性要求1、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2、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未明确规定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仅视为约束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将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docx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表采购包2: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2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1、本项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属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注:符合性审查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以本条为准。1-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docx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中“3.2.技术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中标注“★”条款或注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注:1、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要求的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必须填写,否则不予认可),但可以只将相关要求中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入的条款视为无偏离,填入的条款以供应商“偏离说明”为准。请供应商仔细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据实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供应商填写负偏离或正偏离条款时须按照相关条款顺序依次填写。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条款中涉及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条款内容可不填入应答表,但须按照条款要求在应答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4-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2-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3-服务内容要求应答表.docx4其他实质性要求1、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为无效响应。2、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未明确规定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仅视为约束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将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材料.docx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第37页-采购包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第38页-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2: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媒体建设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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