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
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9001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常州金坛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河花园 30 号二层
3.中标金额:(大写)肆角捌分/月·㎡;(小写)0.48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内容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合同期包含三个月的试用期),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琴(组长)、朱源亮、段新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常州金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尧汤路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 151905309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超易 0519-82353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易
电话:0519-82353405
附件:
竞争性磋商--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9-30上午10:30).docx
常州市金坛区国企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90018采购人: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彭华平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月美编制人:王超易发放时间: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CZJTCG20250900182.项目名称: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44万元/年;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1包):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最高投标限价(元/月·㎡)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10.52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内容等。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合同期包含三个月的试用期),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响应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基本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响应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jtq/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五、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请响应人认真学习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5CA认证证书办理: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司有两家,分别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各方交易主体任选其中一家进行办理。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http://114.55.52.107:9010/applyczjg/upload/help/jsjschangzhou/businessguide.html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2.html1.1办理CA认证证书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并查阅“常州市金坛区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响应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2注册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响应人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1.3驱动下载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新点驱动(江苏互联互通版)”下载相关驱动。1.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响应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必须通过“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1.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1.7电子开标响应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1.8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响应人须在开标前使用“开标大厅检测工具”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开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响应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响应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各响应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4)注:由于软件名称限定,采购公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响应人”、“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等同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进行理解。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15190530926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尧汤路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邮箱:997829422@qq.com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曹永霞联系电话:0519-82798172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超易联系电话:0519-82353405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2采购人名称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3*最高投标限价及磋商报价次数规则3.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0.52元/月·㎡3.2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4*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5*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要求材料5.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材料:提供承诺书,具体详见资格材料要求。5.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材料: 无。 5.3信用记录查询材料: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需响应人另外提供。6是否需要通过系统上传演示视频■ 否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8*响应人应递交的响应文件格式8.1商务标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商务标”模块)(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分项报价表;(6)偏离表。8.2技术标(暗标)(1)技术方案;8.3开标一览表(具体格式以软件系统为准)8.4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资格审查材料”模块)(1)资格审查承诺书;(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8.5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9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有技术方案,具体规定:暗标;技术方案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主观分整体方案分不得分:主观分整体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人身份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响应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10*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投标截至之日算起)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否1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详见采购公告1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更正、说明等16答疑截止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须在2025 年9月21日17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递交系统,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17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18响应文件份数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人额外提供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打印出的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 3 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纸质投标书需胶装。1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由各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响应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各响应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20.3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1*解密时间采购人发出解密指令20分钟内*第二次报价时间20分钟内22开标、评标、最终报价22.1开标时,响应人的法人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前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2.2开标、评标、最终报价流程:1)首先进行解密;请各投标单位用CA锁进行解密,响应人在采购人发出解密指令20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响应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进行响应文件导入,请开标主持人将解密后的所有响应文件批量导入下一程序。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4)点击开标结束后,宣布接下来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注意:公告栏发布信息后点击“交流控制”下拉菜单中“开启群聊”,开启后投标单位才能与主持人进行交流,否则无法提问,群聊模式下对话是所有在开标大厅人员都可看见。如需与投标单位进行一对一对话,点击“私聊”按钮就可以进行一对一对话。5)最终报价(20分钟)。6)综合评审。23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消防维保;(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比例:消防维保:10000元/年;消防维保供应商应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2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详见采购需求、合同部分2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或递交),采购人将在终验完毕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626.1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采购人名称: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尧汤路8号 电话:15190530926 26.2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受理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办事处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尧汤路8号电话:0519-826968032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满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加“★”的采购需求。2.各潜在响应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jtq/index.html)后,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即可按要求参与投标,无须额外登记备案。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价为基数,1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的1%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单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注: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第一节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书面解释为准。1.3本磋商文件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定义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响应人”(也称“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1合格响应人的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2.3.2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采购要求:2.3.2.1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2.3.2.2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注: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为20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来源于《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参照此文件执行)。2.3.2.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填写《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字确认。同时,代理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2.4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开标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递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只要存在上述2.3.2.2项中失信信息情形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信用中国”网站、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主要网站,供应商失信信息记录查询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2.4“服务”是指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2.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2.3.1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2.5.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2.5.5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本项目由于软件模板限定,系统模块中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等同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人”进行理解。2.7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资金来源、项目属性3.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递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进口产品:无此内容6.相关要求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节磋商文件(也称“招标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5)合同文本(范本)(6)响应文件格式(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2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7.3根据本章第8款和第9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正8.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工作台“提问”模块递交,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响应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8.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工作台“提问”中予以回复,但采购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8.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8.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响应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响应人未及时查阅磋商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9.磋商文件的修改9.1磋商文件发布后,采购人确需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的,采购人将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同时登入“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在本项目工作台“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模块公布修改文件(修改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和修改后的的磋商文件)。9.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9.1款规定公布之时起,视为响应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响应人未及时下载、查阅修改文件,或未按照该修改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第三节响应文件(也称“投标文件”)10.投标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10.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响应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响应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2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响应人递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格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1.3“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磋商保证金13.1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13.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3非排名前三名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②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14.备选投标方案1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5.响应文件的编制1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2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15.3对磋商文件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证书、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响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标准》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磋商小组对响应人响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响应人响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响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货物参数、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5.5技术方案暗标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6补充内容:响应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7响应文件涉及盖章签字的,如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盖章、纸质盖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第四节投标报价16.投标报价16.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6.2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6.2.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6.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6.4响应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第五节投标(也称“响应”)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17.2因“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响应人原因造成所有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本项目作流标处理。17.3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7.4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7.5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6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7.7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响应文件未按规定递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7.8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7.9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加盖公章应为与响应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17.10响应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响应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响应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响应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响应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响应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直至加倍扣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在本章第17.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第六节开标(开启)19.开标(开启)19.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启);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但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9.2本项目不公开报价。20.开标、评标、最终报价程序20.1开标、评标、最终报价程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0.2每个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进行数据导入。21.特殊情况处理21.1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21.2响应人对开标(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予以答复。第七节评标22.组建磋商小组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结合本项目专业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或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4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20分钟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其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5.评标25.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第八节确定中标26.确定中标供应商26.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6.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7.中标公示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7.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27.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拒不答复的,响应人可按照本章第3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8.采购项目的废标情况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平台系统出现本章第17.2条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8.2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人。第九节合同授予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29.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29.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中标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具体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十节纪律和监督3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0.5异议与投诉(1)异议a.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投标活动。b.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c.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投诉就第30.5第(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十一节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响应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十二节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2.响应人的资格材料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3响应人信用记录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无须响应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公告如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5信用承诺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人信用承诺书》6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响应人认为的其他资性证明材料。如有,自行在系统中上传至对应模块第三节评标程序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出现“符合性审查要求”有任何一项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佐证1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2投标函未按磋商文件中的投标函编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未按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编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4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项规定;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5投标完整性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投标限价;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7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8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9签署、加盖公章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0加“★”号条款响应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的。如有,响应人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1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2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3串通投标10.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递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0.6不同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4公平竞争响应人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期限、交货时间或者工期、付款条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材料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7其他无效情形14.1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14.2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无效标要求;14.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第五节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通过系统进行,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将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最终报价。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递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投标无效。1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表单价;1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响应人填写有关第二次报价内容(最终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在系统语音提示开始递交最终报价后的,二十分钟内递交第二次报价表(通过系统进行二次报价,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的单价部分均按第二次报价同比例下调。如未按上述时间进行报价的,响应人的报价按首轮报价进行计算。14.磋商环节及递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无效:1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1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14.3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投标限价的;14.4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5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第六节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5.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七节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客观分452.1认证情况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上述证书材料和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站查询页面截图(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注: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2.2类似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1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接过类似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发票截图或扫描件,有效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材料缺项或无的不得分;2、同一项目不同时间段的仅计一次。2.3项目荣誉6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住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颁发的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荣誉称号,时间以文件发布或表彰时间为准(限评一个项目):区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得2分;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得4分;省级及以上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1、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同一项目不同级别主管部门颁发仅计算一次最高荣誉,材料缺项或无的不得分。2.4服务人员8拟派项目经理(限评1人):(1)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3分;(2)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员(含三级及以下)的得3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师(含二级及以上) 得 5分,证书不重复计分,仅计最高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1.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网查询截图;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可(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拟派秩序维护队长(限评1人):(1)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含四级及以下)的得3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保安师”(含三级及以上)的得5分,证书不重复计分,仅计最高得分。(2)本项最高得5分。注:1.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网查询截图;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可(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拟派维修主管(限评1人):(1)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2)同时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3)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网查询截图;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可(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绿化工(限评1人):(1)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绿化工(含四级及以下)的得2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绿化工(含三级及以上)的得3分,证书不重复计分,仅计最高得分。(2)本项最高得3分。注:1.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网查询截图;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可(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253.1综合管理服务方案10(一)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部门管理构架图;2.针对采购需求的项目综合管理方案;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4.明确的服务承诺及措施;(二)评审依据:1.考察以上内容,每满足任意一项内容得15%,最高得60%。2.在上述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思路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强,评审为优加40%;(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较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较强,评审为良加20%;(3)方案内容一般,思路一般,可行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4)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晰无可行性,评审为差不加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主观分整体方案分不得分:主观分整体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3.2各类具体服务方案10(一)具体管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环境卫生清洁服务;2.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4.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二)评审依据:1.考察以上内容,每满足任意一项内容得15%,最高得60%。2.在上述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思路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强,评审为优加40%;(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较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较强,评审为良加20%;(3)方案内容一般,思路一般,可行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4)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晰无可行性,评审为差不加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3.3应急预案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突发事件类别;2.针对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演习方案;(二)评审依据:1.考察以上内容,每满足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最高得60%。2.在上述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思路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强,评审为优加40%;(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有重难点、结合实际分析表述较详尽,解决办法针对性较强,评审为良加20%;(3)方案内容一般,思路一般,可行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4)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晰无可行性,评审为差不加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响应人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元/月·㎡)1JSCZJTCG2025090018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0.52第二节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小区总用地面积46951.8㎡总建筑面积89151.5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9151.58㎡:2.套间住宅建筑面积66248.06㎡,住宅居住户数575户一室户住宅建筑面积1194.7㎡,住宅居住户数24户地上营业性非机动车库面积5374.99m2,共438个车库(不含露天车位面积)地上营业性机动车库面积184m2,共8个车库公建配套房18.24m2:其中门卫18.24㎡商业用房16131.59m2(142间)3.公共绿地面积:7042.77㎡,绿地率:15%。(二).开发建设情况:1.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幢数:25、层数:4+P、5+P、总单元数:无、2.公共走道、楼梯总面积:暂无其中:楼梯采用水泥砂浆楼面墙面装修方式:涂料3.公共门窗总面积:约1323m24.小区室外露天车位:共1084㎡(73个)(不在道路面积内)5.道路面积(包括人行道):约7600㎡;地面采用水泥地面6.小区出入口设置:暂为开放式7.垃圾筒总个数:约40个8.排水系统:不采用中水处理系统9.给水系统:为市政直供水,10.智能化系统10.1监控系统:有监控点及个数暂略;10.2周界系统:暂略,以后逐步到位现场声光报警,探头距离暂略。10.3对讲系统实现单元门与住户的对讲,可开单元门锁。10.4综合布线此系统均由宽带运营商免费提供。10.5门禁系统在小区内每单元门口设一门禁系统,实现业主的刷卡进出。10.6巡更系统具体巡更线路与物业协商确定。11.对小区出入口车辆管理:对小区的主、次入口,配置车辆管理道闸12.楼道灯情况:见招标文件数量和总功率暂略。第三节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项目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数量单位1JSCZJTCG20250900181、综合管理服务;2、公共秩序维护;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4、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5、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内容。1项第四节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第四章第五节“技术要求”全部内容注: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即投标无效条款),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第五节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一)、物业管理招标范围1、综合管理服务;2、公共秩序维护;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4、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5、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内容。(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投标邀请页。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物业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二)物业服务地点:香树苑。(三)物业服务基本要求:具有合理人员配置组织结构,针对小区实际情况,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说明工作人员数量、工作内容和标准等,在保障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体现合理性,提供项目配置人员表、培训计划及内容、上岗标准等,内容自制。根据专业服务的要求,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按相关规定要求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公开公布,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序号岗位设置人数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性别:男女不限;3、年龄要求: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2客服人员1女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3维修主管1男性,年龄60周岁及以下;4绿化工11、性别:男女不限;2、年龄要求:男性,年龄6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5保洁员2女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6秩序维护队长(男性)1男性,年龄60周岁及以下;7秩序维护员(男性)3男性,年龄65周岁及以下;基本人数合计10三、物业费用测算要求:1、总价应包括:员工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各类加班费、中夜班值班费、岗位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车辆、设备、工具、消耗品、工会费、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报价时自行预测并纳入总价中。本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上调,社保基数调整、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等政策性调整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内采购人不调整合同价格。2、费用测算要求:(1)本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2)最后分项报价(二轮)按最后报价(二轮)的总价同比例下调;(3)企业费用包括福利、服装、培训、管理、利润、办公费、岗位补贴、通讯费、工会会费、政策风险、物价风险等为完成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企业费用。四、香树苑物业服务标准:服务服务项目内 容服 务 标 准综合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服务机构小区内设置服务处,有识别标志。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基本装修,有客户接待功能。能提供2种以上的特约(有偿)服务和2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服务内容、价格公示。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有大专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 小区服务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规范。服务规范按照行业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公布投诉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地点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其余时间在固定地点值班,公示值班与接待电话。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值班和交接班等制度,有详细记录。制定服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报修、投诉受理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接报后,急修45分钟内到现场查看处理,小修3天内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维修责任以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检索、使用,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档案、物业入住期档案和物业日常管理期档案等)。费用公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以及代收代交、代管费用每年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满意度调查每年1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调查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小区文化活动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有专题布置,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小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开展一系列活动;协助社区做好各类文明城市、党建等创建活动 ;多途径宣传和培养文明风尚,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装修管理在入住装修前进行书面告知或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在装修前期每日巡查一次,发现违章,当即开具违章通知单告知业主;经三次通知和劝阻仍不改正的,3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主管部门监督违章业主整改到位。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要求专职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恰当地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门 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次出入口16小时值班看守。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对外来人员或送货人员进行问讯,谢绝业主拒绝访问的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耐心解答业主或客户的询问。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工作,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巡逻岗白天夜间巡逻次数均不少于4次,有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等)、重点时段加强巡逻,设巡更点的应有巡更记录。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服务处和相关部门,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监控岗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交通、车辆管理引导地面的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场地整洁,相关设施设备维护完好。对地面上的机动车辆乱停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公共区域清洁(包含地下室)楼内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每天收集垃圾2次,将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并及时处理小区内装修垃圾,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装修垃圾的处理费用。(物业服务公司自行设置装修垃圾堆放点)通道、楼梯台阶与电梯轿厢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拖洗不少于1次,地面、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楼梯间墙面、顶面每月除尘1次,梯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轿厢每月清洁不少于2次,无积尘与明显污迹。楼梯栏杆、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每周擦抹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灰尘。门、窗等玻璃每月擦拭不少于1次,其中底层门厅玻璃每月擦拭2次,玻璃无明显灰尘。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不少于1次,目视干净、无污迹、无蜘蛛网。消火栓、信报箱每周保洁不少于1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外公共区域道路地面(包括落水口)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痰迹、烟头。绿地、明沟(包括散水坡)绿地每天清扫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时季节增加捡拾次数,明沟每周3次,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花坛表面保持清洁。消杀及灭鼠害蚊蝇每周对窨井、明沟、垃圾箱喷洒药水1次(夏季每3天1次);每年灭鼠5次(夏季每月1次),有相应记录和图片。公共灯具、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公共灯具、宣传栏、标识每周擦抹不少于1次,雕塑每季保洁不少于2次,保洁后无污迹积灰。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保洁2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迹、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水景、喷泉及时打捞漂浮物,打捞后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其他公共场所每天保洁2次每月清洁2次。垃圾房、垃圾桶、箱垃圾房每周清洁2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2次,其它季节每月清洁2次,周围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及污迹。公共区域绿化基本要求乔、灌木补种乔、灌木保存率85%以上;要有补种计划,补种率不低于10%。草坪补种草坪保存率80%以上;要有补种计划,补种率不低于15%。冷季型草坪修 剪年普修2遍以上。清杂草每年除草3遍以上,控制杂草生长。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施 肥每年适时施肥。灌、排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暖季型草坪修 剪年普修3遍以上。清杂草每年除草4遍以上,控制杂草生长。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施 肥每年适时施肥。灌、排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树木修 剪乔木每年适时修剪,灌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绿篱、球每年修剪1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适时修剪、整理。除草、松土每年不少于2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生长。病虫害防治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2次,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扶正加固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公共部位房屋结构每季巡检1次。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门窗、构件、雨篷每两周巡视1次公共部位门窗。专项维修一次保持门窗、构件、雨蓬完好,开闭正常。屋 顶每半年检查1次(台风、暴雨到来前增加检查1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隔热板断裂缺损等应及时告知有关业主,使用人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道路、侧石、窨井盖等每周对道路、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道路破损面积单项小于3平方米,侧石单项破损长度小于3米,及时修复,井盖发现缺损,及时更换。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地面每两月巡查1次,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平整,单项小于3平方米,有缺损及时修补,缺损和修补费用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单项大于3平方米,配合业主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筑物、构筑物局部外立面每两月检查1次,有脱落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使用人,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电系统排水系统每月清理不少于1次排水沟;楼顶每年检查清理雨水口不少于2次;每年雨季前疏通管道不少于1次。雨水口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排水设施保持完好,明沟内无垃圾和杂草,巡检有记录和相应图片。巡检、保洁配电房、年检每天填写运行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保洁,发现虫害采取措施杜绝,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系统年检工作。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季进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一次,每年电气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楼道灯及开关每月全面检查与保养不少于1次,楼道灯完好率为95%以上。景观灯每月全面检查与维护不少于1次, 景观灯完好率85%以上。消防系统填写记录,建档备查,消防设备管理,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与维护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疏散指示灯、消防应急灯、消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月检测1次消防设备,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消防演习每年演习不少于1次,消防演习时以检查消防监控设备工作状态。灭火器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压力不够,及时更换。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资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周界报警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资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巡更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单元对讲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资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其它设施道闸每天检测不少于1次,每月对道闸润滑保养不少于1次,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标识系统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缺失及时补齐,保证标识清晰完整。伸缩门每天检测不少于1次,每月对伸缩门润滑、紧固、调整1次,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排除。接地系统检查(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检查维护不少于1次,发现腐蚀、松脱等及时更换或紧固。避雷系统专项测试,2年检测不少于1次。注: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各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先进的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提供高于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五、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要求1、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办公用房由采购人简单装修后提供给物业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免费给物业服务公司使用。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电脑等所有其它物资装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除物管用房以外的其它办公费用。2、小区生活垃圾全部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运至环卫处的垃圾中转站,费用自理。3、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所有有关小区环境保洁、设备设施保养维护所需的清洁、洗涤剂、保洁的运送工具和设备等日常耗材。4、物业服务公司应做到小区围墙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含楼道)、无乱披挂、无散养家禽、无乱张贴涂写、无违规设置广告、无违章搭建,无飞线充电。小区内单项1000元及以下的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由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处理。5、物业服务公司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绿化的维护与补绿,绿化的人为破坏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追责并恢复原样,费用自理。6、物业服务公司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防用品,并能根据小区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落实相关工作。7、物业服务公司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须的资料。8、采购人不接受物业服务公司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物业服务公司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9、物业服务公司严禁将非可经营性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10、小区内的公共收益按照《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单独列账,根据全体小区业主需求,作为小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增添费用的补充,如有结余,可作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考核奖励,具体细则向街道报备。11、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入驻小区时,应自行配齐小区垃圾桶,合同期内发生垃圾桶被盗、损坏、丢失等情况的,也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补齐,费用均自理。12、消防、监控维保由物业服务公司在进场一个月内与相应维保单位(需已在政府相应职能部门备案)签订相应维保合同并管理,消防维保供应商应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公司自行支付全部维保费用。在办理物业服务交接时物业服务公司必须保证所有系统的完好与运行正常,所签维保合同原件一份需报送采购人存档。消防服务人员应具备对应的消防岗位上岗证。13、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小区内公共照明的灯泡更换和维护费用,小区内井盖,道路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以物业服务标准为准,服务标准以内的由物业服务公司自行负责维修事项和费用,服务标准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由物业服务公司配合申请公共维修资金。六、相关说明1、物业服务公司应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具有提供完善的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2、物业服务公司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采取的管理方案。包括组织计划、人员安排、流程安排、设备工具的安排等,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3、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办理装修的业主收取3元/㎡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小区内建筑垃圾由物业服务公司按政府相应规定进行拖运及处理,费用自理;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向办理入住手续的每套住宅收取1500元的装修押金,并根据金坛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此两项费用单独设立台帐,在物业管理服务交接时,已办理入住手续且未装修的业主已交纳的全额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和装修押金和装修未结束物业未验收的业主的部分或全部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和全额装修押金需经审计后移交给下一个进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如物业服务公司截留或过度使用款项,则采购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取消该企业参加后续物业招投标的资格。4、物业服务公司配置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通讯设备,并负责此类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公司自行支付为小区项目所配置的保洁、绿化养护等完成物业服务所需要的设备的采购、维修和维护费用,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投入必须满足小区的日常服务,如实际不能满足,则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合理添置,如物业服务公司对采购人的合理要求不予采纳,则采购人将自行购置,且此费用将从采购人支付给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5、物业服务公司的各岗位员工要求统一服装,并由供应商负责其员工工作服的配备和洗涤。6、物业服务公司有岗前培训,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独立上岗。7、物业服务公司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全部负责;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8、物业服务公司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常州市政府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或商业保险。9、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物业服务公司给付员工加班薪资。10、企业费用包括福利、服装、培训、管理、利润、办公费、岗位补贴、通讯费、工会会费、政策风险、物价风险等一切其他费用,合同期内的费用采购人不作调整。物业服务公司报价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员工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加班费、利润、设备、工具、消耗品、公共水电费、消控和监控电费、绿化日常养护、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企业费用、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应有的全部费用。因此供应商需要填写以下明细表格:(1)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各种费用明细;(2)保洁、维护、保养所需设备、工具、保洁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费用;(3)企业各类管理费用等;11、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按整体测算。分为业主支付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政府补贴部分主要保障对小区原有安置户(由相关业主自行提出申请,包含货币拆迁在安置小区购买住宅,被搬迁户父母和子女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取得的上述小区房屋的业主),非安置户、安置户房屋已出租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等,管理各方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在确保物业服务各项收费公开透明的基础上,逐步引到业主形成“购买服务”意识。具体如下:(1)符合安置户保障的自住房屋业主需承担120元/年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政府补贴部分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另行支付。(2)对于安置户已出租和售卖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收费,收费标准参照本合同执行,物业费、汽车停放费由相应产权人全额支付(物业费包含本合同约定的政府补贴物业费和每年120元的业主自行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公司自行收取。(3)符合安置户保障的每套自住房屋享有一个自用车位的停放费用优惠,费用为120元/年。(4)外来车辆、安置户超过一辆车、非安置户(房屋买卖或租赁)进入小区的应全额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汽车停放费。(5)以上1~4条款与小区停车管理同步实施,未实施前所有房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符合安置户保障政策无差别交存物业服务费。(6)采购人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在以上1~5条款实施后,相关房屋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不再拨付,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房屋产权人收取。12、小区业主的汽车停放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地上车位600元/年,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全部车库和车位产生的保洁费用和电费等相应全部管理费用,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定期打扫车库(车位),保持车库(车位)的整洁。地面车位收益分成按照《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按季度返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奖补政策及车位租赁细则由采购人制定。13、香树苑物业收费面积和政府补贴最大面积为67442.76㎡,商业部分由物业服务公司制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报物价备案后自行收取,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商业部分物业服务费发生任何收费问题,物业服务公司仍需对商业区域进行物业服务。14、后续由上级部门在小区增设的非机动车充电等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公司在验收后应无条件接手管理,产生管理费的,可从公共收益中列支。15、工资标准按现行金坛区工资标准。16、此次投标报价不修正任何计算和理解错误,以投标一览表中的大写报价为最后报价。如投标报价计算过程中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7、本次招标项目经评审,如产生供应商第一名得分一致的情况,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如第一名投标报价也相同,则在开标现场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七、奖励与处罚1、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2、成交供应商必须同时遵守常州市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和尧塘街道城乡一体化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各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小区进行考核管理(考核扣款条件见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必须配合完成各项检查管理工作,接受考核奖惩结果。3、合同签订后,在报名时审核通过的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日驻现场(工作日),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业主批准不在现场,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发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发现项目经理不是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均按违约处理。4、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如在年度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三次(不含三次)不服从管理,采购人将拒绝该成交供应商参与后续物业服务招投标。八、合同执行及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时间及地点提供服务。2、物业服务公司进场服务后,甲方根据尧塘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管理,对所有作业服务及履行合同情况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依据,甲方于每季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和维修等实际情况计算出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并拨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用。3、甲方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1)月度考核、区市级考核95分(含)以上,不予扣款;(2)月度考核、区市级考核95分以下按以下方式进行扣款:1)甲方月度考核: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200元;2)金坛区级检查考核,每次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300元;3)常州市级检查考核,每次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1000元;(3)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区市级考核标准按其相应要求。4、本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上调,社保基数调整、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等政策性调整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内采购人不调整合同价格。九、物业服务介入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检查活动。2、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如制定有关物业管理人员架构、人员培训、管理处的建立、物品的购买等,同时还将制定或协助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公众管理规定、入住手册、二次装修管理手册、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物业管理各类管理制度等资料,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3、参与可能发生的各类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验收,组织承接验收及相关整改的跟进。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名称: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住所地: 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将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坐落位置:位于金坛区尧塘街道2、香树苑:1)小区总用地面积46951.8㎡总建筑面积89151.5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9151.58㎡:2)套间住宅建筑面积66248.06㎡,住宅居住户数575户一室户住宅建筑面积1194.7㎡,住宅居住户数24户地上营业性非机动车库面积5374.99m2,地上营业性机动车库面积184m2商业用房16131.59m2(142间)其中物业收费计费面积(政府补贴最大面积)为:67442.76㎡。3、物业类型:安置小区二、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标准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服务方案等。三、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一、物业托管服务范围:标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物业服务。二、对标的物业托管的标准要求:该小区物业具有明显的安置小区性质,故对此物业托管企业要有针对性,具有相关政策水平,树立小区形象,延续并提升服务层次,明确管理质量目标和长效管理方式,具有一整套清晰的,并与小区情况相吻合的管理方案。服务质量及效果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条合同物业服务费价款一、本合同实际计费面积(政府补贴最大面积)为67442.76㎡。1、补贴部分:单价:元/(㎡·月),物业服务费为:(小写)元/年(大写)/年,考核后按季度拨付。2、业主支付部分:120元/年的固定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3、物业服务公司进场服务后,甲方根据尧塘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管理,对所有作业服务及履行合同情况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依据,甲方于每季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和维修等实际情况计算出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并拨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用。4、甲方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1)月度考核、区市级考核95分(含)以上,不予扣款;(2)月度考核、区市级考核95分以下按以下方式进行扣款:1)甲方月度考核: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200元;2)金坛区级检查考核,每次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300元;3)常州市级检查考核,每次每少一分扣款人民币1000元;(3)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区市级考核标准按其相应要求。5、物业服务公司正式进驻前(年月日前),如果甲方要求需要部分岗位人员提前进驻提供物业服务的,根据实际进驻的岗位和人数,按照物业服务公司本次投标报价中的各岗位单价进行按实结算物业管理费。二、本本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上调,社保基数调整、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等政策性调整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内采购人不调整合同价格。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服务标准响应及偏离表;(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供应耗材清单;(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8)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物业管理考核文件。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约情况进行处罚;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工作计划;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简单装修后由采购人提供给物业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免费给乙方使用。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电脑等所有其它物资装备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除物管用房以外的其它办公费用。乙方严禁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7、提供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等管线供应,水、电、电话和网络等办公费用由乙方自理;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办公用房由采购人简单装修后提供给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免费给乙方使用。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电脑等所有其它物资装备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除物管用房以外的其它办公费用。2、小区生活垃圾全部由乙方负责运至环卫处的垃圾中转站,费用自理。3、乙方负责所有有关小区环境保洁、设备设施保养维护所需的清洁、洗涤剂、保洁的运送工具和设备等日常耗材。4、乙方应做到小区围墙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含楼道)、无乱披挂、无散养家禽、无乱张贴涂写、无违规设置广告、无违章搭建,无飞线充电。小区内单项1000元及以下的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由乙方自行处理。5、乙方按物业服务标准进行绿化的维护与补绿,绿化的人为破坏由乙方负责追责并恢复原样,费用自理。6、乙方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防用品,并能根据小区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落实相关工作。7、乙方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须的资料。8、采购人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9、乙方严禁将非可经营性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10、小区内的公共收益按照《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单独列账,根据全体小区业主需求,作为小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增添费用的补充,如有结余,可作为对乙方的考核奖励,具体细则向街道报备。11、乙方签订合同入驻小区时,应自行配齐小区垃圾桶,合同期内发生垃圾桶被盗、损坏、丢失等情况的,也均由乙方自行补齐,费用均自理。12、消防、监控维保由乙方在进场一个月内与相应维保单位(需已在政府相应职能部门备案)签订相应维保合同并管理,消防维保供应商应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乙方自行支付全部维保费用。在办理物业服务交接时乙方必须保证所有系统的完好与运行正常,所签维保合同原件一份需报送采购人存档。消防服务人员应具备对应的消防岗位上岗证。13、乙方负责小区内公共照明的灯泡更换和维护费用,小区内井盖,道路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以物业服务标准为准,服务标准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事项和费用,服务标准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由物业服务公司配合申请公共维修资金。14、乙方应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具有提供完善的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15、乙方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采取的管理方案。包括组织计划、人员安排、流程安排、设备工具的安排等,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16、乙方自行向办理装修的业主收取3元/㎡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小区内建筑垃圾由乙方按政府相应规定进行拖运及处理,费用自理;同时乙方向办理入住手续的每套住宅收取1500元的装修押金,并根据金坛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此两项费用单独设立台帐,在物业管理服务交接时,已办理入住手续且未装修的业主已交纳的全额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和装修押金和装修未结束物业未验收的业主的部分或全部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和全额装修押金需经审计后移交给下一个进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如乙方截留或过度使用款项,则采购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取消该企业参加后续物业招投标的资格。17、乙方配置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通讯设备,并负责此类设备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支付为小区项目所配置的保洁、绿化养护等完成物业服务所需要的设备的采购、维修和维护费用,乙方物业服务投入必须满足小区的日常服务,如实际不能满足,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合理添置,如乙方对采购人的合理要求不予采纳,则采购人将自行购置,且此费用将从采购人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8、乙方的各岗位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并由乙方负责其员工工作服的配备和洗涤。19、乙方有岗前培训,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独立上岗。20、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2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常州市政府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或商业保险。22、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乙方给付员工加班薪资。23、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按整体测算。分为业主支付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政府补贴部分主要保障对小区原有安置户(由相关业主自行提出申请,包含货币拆迁在安置小区购买住宅,被搬迁户父母和子女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取得的上述小区房屋的业主),非安置户、安置户房屋已出租的由乙方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等,管理各方应加强对乙方的考核,在确保物业服务各项收费公开透明的基础上,逐步引到业主形成“购买服务”意识。具体如下:(1)符合安置户保障的自住房屋业主需承担120元/年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政府补贴部分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另行支付。(2)对于安置户已出租和售卖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收费,收费标准参照本合同执行,物业费、汽车停放费由相应产权人全额支付(物业费包含本合同约定的政府补贴物业费和每年120元的业主自行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自行收取。(3)符合安置户保障的每套自住房屋享有一个自用车位的停放费用优惠,费用为120元/年。(4)外来车辆、安置户超过一辆车、非安置户(房屋买卖或租赁)进入小区的应全额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汽车停放费。(5)以上1~4条款与小区停车管理同步实施,未实施前所有房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符合安置户保障政策无差别交存物业服务费。(6)采购人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在以上1~5条款实施后,相关房屋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不再拨付,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房屋产权人收取。24、小区业主的汽车停放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地上车位600元/年,乙方负责全部车库和车位产生的保洁费用和电费等相应全部管理费用,乙方必须定期打扫车库(车位),保持车库(车位)的整洁。地面车位收益分成按照《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按季度返还乙方,具体奖补政策及车位租赁细则由采购人制定。25、香树苑物业收费面积和政府补贴最大面积为67442.76㎡,商业部分由乙方制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报物价备案后自行收取,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商业部分物业服务费发生任何收费问题,乙方仍需对商业区域进行物业服务。26、后续由上级部门在小区增设的非机动车充电等公共设施设备,乙方在验收后应无条件接手管理,产生管理费的,可从公共收益中列支。2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5、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6、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物业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7、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8、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乙方因故意或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响应文件”。3、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常州市及区、街道和采购人的有关标准执行。4、遵守常州市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并按尧塘街道城乡一体化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中标单价*政府补贴最大面积*12个月)的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满意说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采购人每月考核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于每季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和维修等实际情况计算出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并拨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用。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办理支付手续。4、以上款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2、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3、本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管理的物业服务并拒绝支付相应物业费。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二份。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第十五条其它说明1、工资标准按现行金坛区工资标准。第十六条奖励与处罚1、乙方必须接受常州惠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并应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配合采购人对小区进行更好的服务。2、采购人平时检查并考核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送交物业管理公司,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月度考核。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日驻现场(工作日),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业主批准不在现场,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发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发现项目经理不是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均按违约处理4、项目负责人更换须提前一个月报采购人审批,项目负责人不是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均按违约处理。5、乙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如在年度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三次(不含三次)不服从管理,采购人将拒绝该公司参与采购人后续的物业服务招投标。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香树苑物业服务考核标准尧塘街道香树苑物业服务考核表物业服务公司名称: 物业服务考核时间:服务服务项目内 容服 务 标 准评分说明分值得分备注综合管理服务(30分)基本要求服务机构小区内设置服务处,有明显标志。缺失一项扣0.5分。1 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1 办公场所基本装修,有客户接待功能。1 能提供2种以上的特约(有偿)服务和2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服务内容、价格透明。1 服务人员小区物业经理有中专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 人员简历不符合扣0.5分,业务知识不熟悉扣0.5分。2 小区服务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规范。上岗证缺失扣0.5分员工着装不统一扣0.5分1 服务规范按照行业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公布投诉电话。无投诉渠道扣0.5分,无投诉台账扣0.5分。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地点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其余时间在固定地点值班,公示值班与接待电话。不按规定值班扣0.5分。1 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无计划扣0.5分;不按规定上报扣0.5分。2 管理制度建立值班和交接班等制度,有详细记录。管理制度每缺失一项扣0.5分;不按要求公示扣0.5分。1 制定服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1 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1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1 报修、投诉受理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接报后,急修45分钟内到现场查看处理,小修3天内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维修责任以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报修、投诉受理不及时扣0.5分;无受理台账扣0.5分。2 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检索、使用,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承接查验档案、物业入住期档案和物业日常管理期档案等)。档案每缺失一项扣0.5分。1 费用公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以及代收代交、代管费用每半年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代收费用及公共收益未单独列账扣0.5分,未公示扣0.5分。2 满意度调查每年1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调查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满意度调查未实施扣0.5分;覆盖率不满足扣0.5分。2 小区文化活动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有专题布置,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小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开展一系列活动;协助社区做好各类文明城市、党建等创建活动 ;多途径宣传和培养文明风尚,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举办活动频次每缺失一次扣0.5分;不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活动一次扣0.5分。4 装修管理在入住装修前进行书面告知或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未告知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的扣0.5分,被主管部门后期装修违规的且物业未及时通知及上报主管部门的一次扣0.5分。1 在装修前期每日巡查一次,发现违章,当即开具违章通知单告知业主;1 经三次通知和劝阻仍不改正的,3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主管部门监督违章业主整改到位。1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0分)人员要求专职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每缺失一项扣0.5分。2 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能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1 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1 门 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次出入口16小时值班看守。门岗无人值守扣0.5分;出入口缺乏有效管理扣0.5分。2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工作,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巡逻岗白天夜间巡逻次数均不少于3次,有巡逻记录。无巡逻台账扣0.5分;异常情况未上报扣0.5分。1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报告服务处和相关部门。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报现场和证据。 监控岗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求助,解答住户的询问。无人员值守扣0.5分。1 交通、车辆管理引导地面的车辆停放有序。小区车辆停放混乱,交通标识缺失,消防通道堵塞,飞线充电每种情况扣0.5分。2 保持场地整洁,相关设施设备维护完好。 对地面上的机动车辆乱停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对乱停放非机动车及时处置,严禁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停车 公共区域清洁(包含地下室)(40分)楼内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每天收集生活垃圾2次,将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指点地点。及时处理小区内装修垃圾。垃圾收集不及时或收集频率不够扣0.5分;垃圾处理不及时致使业主投诉或上级考核扣分的一次扣0.5分。10 通道、楼梯台阶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拖洗不少于1次,地面、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楼梯间墙面、顶面每月除尘1次,梯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保洁不及时或频次不够扣0.5分。保洁工作不到位一次扣0.5分。5 楼梯栏杆、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每周擦抹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灰尘。保洁不及时或频次不够扣0.5分。1 门、窗等玻璃每月擦拭不少于1次,其中底层门厅玻璃每月擦拭2次,目视明亮、无污迹,玻璃无明显灰尘。1 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不少于1次,目视干净、无污迹、无蜘蛛网。1 消火栓、信报箱每周保洁不少于1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1 楼外公共区域道路地面(包括落水口)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明显痰迹、烟头。垃圾收集不及时或收集频率不够扣0.5分;垃圾处理不及时致使业主投诉或上级考核扣分的一次扣0.5分。10 绿地、明沟(包括散水坡)绿地每天清扫1次,循环保洁,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时季节增加捡拾次数,明沟每周3次,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明显痰迹、烟头,花坛表面保持清洁。5 消杀及灭鼠害蚊蝇每3天对窨井、明沟、垃圾箱喷洒药水不少于1次(夏季每1天1次);每年灭鼠不少于5次(夏季每月1次)。保洁不及时或频次不够扣0.5分。未及处理致使出现上级考核扣分、业主投诉的扣0.5分。1 公共灯具、宣传栏、标识、雕塑小品等公共灯具、宣传栏、标识每周擦抹不少于1次,雕塑每季保洁不少于2次,保洁后无污迹积灰。1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保洁不少于2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迹、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1 其他公共场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每月清洁2次。1 垃圾房、垃圾桶、箱垃圾房每周清洁2次;垃圾桶、果皮箱夏季每周清洁2次,其它季节每月清洁2次,周围地面无垃圾及污迹。2 公共区域绿化(2分)基本要求乔、灌木补种乔、灌木保存率85%以上;要有补种计划,补种率不低于10%。未及时发现处理致使出现上级考核扣分、业主投诉的一次扣0.5分。2 草坪补种草坪保存率80%以上;要有补种计划,补种率不低于15%。 冷季型草坪修剪年普修2遍以上。 清杂草每年除草3遍以上,控制杂草生长。 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施 肥每年适时施肥。 灌、排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暖季型草坪修剪年普修3遍以上。 清杂草每年除草4遍以上,控制杂草生长。 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施肥每年适时施肥。 灌、排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树木修 剪乔木每年适时修剪,灌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绿篱、球每年修剪1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适时修剪、整理。 除草、松土每年不少于2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生长。 病虫害防治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2次,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扶正加固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 公共部位(2分)房屋结构每半年巡检1次。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发现处理致使出现上级考核扣分、业主投诉的一次扣0.5分。2 门窗、构件、雨篷每月巡视1次。保持门窗、构件、雨蓬完好,开闭正常。 屋 顶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台风、暴雨到来前增加检查1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隔热板断裂缺损等应及时告知有关业主,使用人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道路、侧石、窨井盖等每月不少于1次对道路、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道路破损面积单项小于1平方米,侧石单项破损长度小于1米,及时修复,缺损和修补费用物业服务公司承担;井盖发现缺损,及时更换。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地面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平整,单项小于1平方米,有缺损及时修补,缺损和修补费用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单项大于1平方米,配合业主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建筑物、构筑物局部外立面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有脱落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使用人,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水电系统(4分)排水系统每月清理不少于1次排水沟;楼顶每年检查清理雨水口不少于2次;每年雨季前疏通管道不少于1次。雨水口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排水设施保持完好,明沟内无垃圾和杂草,巡检有记录和相应图片。无巡查记录或频次不够的扣0.5分,未及处理致使出现上级考核扣分、业主投诉的扣0.5分。4 巡检、保洁配电房、年检每天填写运行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保洁,发现虫害采取措施杜绝,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系统年检工作。 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季进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一次,每年电气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 楼道灯及开关每月全面检查与保养不少于1次,楼道灯完好率为95%以上。 景观灯每月全面检查与维护不少于1次, 景观灯完好率85%以上。 消防系统(4分)填写记录,建档备查,消防设备管理,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与维护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疏散指示灯、消防应急灯、消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月检测1次消防设备,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未落实消防维保单位或维保不及时的扣0.5分;未按要求举办消防演习的扣0.5分。4 消防演习每年演习不少于1次,消防演习时以检查消防监控设备工作状态。 灭火器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压力不够,及时更换。 智能化系统(4分)监控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基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未落实维保单位或维保不及时的扣0.5分;故障未及时处理致使业主投诉的扣0.5分4 周界报警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基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 巡更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 单元对讲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基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 家居安防系统每月检测保养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如设施需更新,及时告知业主,配合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无专项维修资金,则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配合维修人维修。 其它设施(4分)道 闸每天检测不少于1次,每月对道闸润滑保养不少于1次,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无巡查记录或频次不够的扣0.5分,未及处理致使出现上级考核扣分、业主投诉的扣0.5分。4 标识系统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缺失及时补齐,保证标识清晰完整。 接地系统检查(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检查维护不少于1次,发现腐蚀、松脱等及时更换或紧固。避雷系统专项测试,2年检测不少于1次。 合计得分 考核人: 签收人(盖章): 时间: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由于软件模板限定,此章节中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等同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人”进行理解。投标人无需调整内容,按此章节内容编写即可。)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收到贵单位(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等。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无效。5.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1.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需提供本证明,但不需要提供下页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同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上页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月)收费面积(㎡)总价(元)单价(元/月· m2)备注12025年度香树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1267442.761.包含节假费用、员工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离职补偿金、社会保险、公积金、通讯费、服装费、管理费、培训费、办公费、各类加班费、岗位补贴、高温费、员工福利、利润、设备、工具、消耗品、工会费、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上述未列明,但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投标时自行预测并纳入投标总价中。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社保差额部分等均由投标人承担。2.消防维保固定费用10000元/年。注:分项报价表的投标单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如不一致将以开标一览表单价报价为准修改分项报价表总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偏离表(一)服务偏离表对本项目服务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服务偏离表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实质性条款偏离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满足采购需求加★项内容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仅需填写“投标响应情况”栏目、“偏离情况”栏目以及“说明”栏目的内容。2.“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栏目,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响应)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投标响应情况”一栏,应当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4.“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填写“正偏离”的,还应当在对应的“说明”一栏填写具体内容,否则视为“无偏离”;“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5.磋商小组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6.《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为准。7.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按照要求提供至相应模块,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技术方案(有)开标一览表(具体格式以软件系统为准)注:此项目为一年度每月每平方米单价报价资格审查材料(一)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名称):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单位愿意参加,并承诺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承诺内容投标人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是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投标人承诺:我单位如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行政处罚信息在有关行政监督网公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2.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投标人承诺事项,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4.采购人保留核查中标供应商上表中所涉及凭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二)特定资格要求上传的材料(如有)证明材料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二、我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伪造、修改和弄虚作假的情形。三、我单位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我单位和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四、我单位在采购投标活动期间,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采购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六、我单位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采购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质询。七、我单位如在采购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行政处罚信息在有关行政监督网公示。八、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采购人否决我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处罚及失信惩戒。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我单位在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