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滤液设备维修 渗滤液整套系统 生化系统修复 污泥回流泵中标结果公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项目编号:XJZZ2025031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曦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星光社区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第E座5层E-2号(62区3丘1栋)
报价:780000(元)
85.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
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
对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保证渗滤液整套系统正常运行无误后,符合本项目环评标准,方可进行项目验收。水、电费在维修及调试期间由采购人支付。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含调试期)
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新贵,谢云,刘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联系方式:13039407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20楼
联系方式:18399957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继月
电 话:18399957662

附件信息:

031、成交公告.doc21K

031、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磋商文件2025.9.22.docx23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93.4K

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成交公告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实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XJZZ2025031二、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招标机构信息招标机构全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20楼招标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继月18399957662招标人:王雷明监督人:吾拉丽评标专家:刘蓉(组长)、谢云、张新贵四、成交信息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成交单位详细信息:成交单位:新疆曦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0000.00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含调试期)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星光社区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第E座5层E-2号(62区3丘1栋)相关投标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天内提出。质疑内容须出具以文字材料形成的相关证据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联系电话:18399957662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Z2025031)采购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9月22日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Z2025031)第一册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2.资金来源53.投标费用54.适用法律5二磋商文件55.磋商文件构成5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9.响应文件构成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711.投标报价712.磋商保证金813.投标有效期9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6.投标截止10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及评标1018.开标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1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121.投标偏离1222.投标无效1223.比较与评价1324.废标1425.保密原则14六确定中标14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4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528.采购任务取消1529.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1530.签订合同1531.履约保证金1532.中标服务费16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634.廉洁自律规定1635.人员回避1636.质疑与接收16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1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22(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2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4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7第3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5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5第5章服务需求52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54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5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服务需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或对本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服务质量和合同履约能力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投标人;12.磋商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活动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线上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9.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通过开标系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3名抽取专家)。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1.投标偏离本项目不接受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偏离。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中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5、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服务名称投标总价磋商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此报价包括采购内容设计的全部费用。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备注单价合计(元)生化系统修复/更换清单曝气装置微孔曝气管,耐腐蚀材质(EPDM)218套需匹配现有管道尺寸污泥回流泵流量15m³/h,扬程20米3台满足现场需求商业菌剂驯菌组合式填料4.5T25公斤/包,高效、反硝化菌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可燃性毒气体检测仪LH-E200便携式2套需配套校准液曝气风机更换齿轮油,维修电机3台风机房打洞、装换气扇液位计悬浮式5套叠螺污泥脱水机JSDL-1311套膜车间系统修复/更换清单反渗透膜元件8040规格,脱盐率≥98%12支含附件超滤膜组器管式超滤膜,孔径0.02μm6组含密封圈及卡箍高压泵流量15m³/h,压力10bar,304不锈钢2台含压力保护装置流量计根据不同管径自行确定8台PVC材质化学清洗装置配酸碱储罐、加药泵、管道4套耐腐蚀材质(PE/PP)管道阀门UPVC/304不锈钢,DN50-DN1001批含法兰、紧固件系统解码编程1批包含CF、NF、RO系统应急系统及危化品储存清单应急加药泵计量泵,流量30L/h,PVC材质3台含背压阀、脉冲阻尼器盐酸间、盐酸储罐PE材质,容积10 m³,带液位计及通气阀、监控1间、1个符合公安易制毒设备储存要求自控系统升级3组包含CF、NF、RO系统所有池体清理淤泥清运、池体冲洗及消毒1次含铺防渗膜围栏29米长、高1.8米1组符合公安易制毒要求配套工程及服务环保在线监测升级更换、验收PH、COD、氨氮在线系统升级,PH计、流量计、UPS不间断电源等1组符合环保验收系统调试生化系统接种、膜系统通水测试3次达到正常运行出水标准电气控制系统PLC柜检修、电缆更换、仪表校准3套破解密码重新编程维修、加装监控场区周边、储酸间内外监控6套符合公安易制毒要求防腐工程罐体、池底防渗600㎡含表面处理材料常规实验室组件COD快速测定仪GL-200自动凯氏定氮仪GK-6001套实验附件办公用品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等1批技术培训操作人员现场培训(2天)6人含操作手册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2、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说明:1.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用)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扫描件。2.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5、企业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说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企业代缴费的完税证明(如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完税证明的依据。(如有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相关材料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6、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7、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响应文件格式五)2、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六)3、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3-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七)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九)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5、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6、其他有利于磋商响应的技术条件7、响应文件格式范本1磋商响应函(响应文件格式五)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4)在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2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公章):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响应文件格式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八)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5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6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Z2025031)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Z2025031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服务需求:对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最高限价: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4.提供企业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雷明联系方式:130394071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继月联系电话:18399957662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20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继月电话:18399957662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采购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雷明电 话:13039407182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继月电话:18399957662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须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1.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投标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4.提供企业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6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0.00元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9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10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网银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保证金数额: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如采用网上银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如下:保证金收款人: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3002010209200342660保证收款银行及行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102881001021注明:汇保证金款项时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支票、银行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日历日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2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后,各投标人应尽快在政采云系统提交各自的二轮报价,超过30分钟(自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起计算)未提交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敬请注意!!!整个开标环节需要投标人在系统确认的报价等信息最长时限均为30分钟。敬请注意!!!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1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 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3家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18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5日内(日历日)提交履约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19成交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计算方法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网络银行转账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0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比例以合同签订时为准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含调试期)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其他不得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jmbs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10解密时长为30分钟。11须供应商提供备份的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第5章服务需求一、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1.生化系统修复/更换清单项目规格/要求数量备注曝气装置微孔曝气管,耐腐蚀材质(EPDM)218套需匹配现有管道尺寸污泥回流泵流量15m³/h,扬程20米3台满足现场需求商业菌剂驯菌组合式填料4.5T25公斤/包,高效、反硝化菌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可燃性毒气体检测仪LH-E200便携式2套需配套校准液曝气风机更换齿轮油,维修电机3台风机房打洞、装换气扇液位计悬浮式5套叠螺污泥脱水机JSDL-1311套2.膜车间系统修复/更换清单项目规格/要求数量备注反渗透膜元件8040规格,脱盐率≥98%12支含附件超滤膜组器管式超滤膜,孔径0.02μm6组含密封圈及卡箍高压泵流量15m³/h,压力10bar,304不锈钢2台含压力保护装置流量计根据不同管径自行确定8台PVC材质化学清洗装置配酸碱储罐、加药泵、管道4套耐腐蚀材质(PE/PP)管道阀门UPVC/304不锈钢,DN50-DN1001批含法兰、紧固件系统解码编程1批包含CF、NF、RO系统3.应急系统及危化品储存清单项目规格/要求数量备注应急加药泵计量泵,流量30L/h,PVC材质3台含背压阀、脉冲阻尼器盐酸间、盐酸储罐PE材质,容积10 m³,带液位计及通气阀、监控1间、1个符合公安易制毒设备储存要求自控系统升级3组包含CF、NF、RO系统所有池体清理淤泥清运、池体冲洗及消毒1次含铺防渗膜围栏29米长、高1.8米1组符合公安易制毒要求4.配套工程及服务项目内容说明数量备注环保在线监测升级更换、验收PH、COD、氨氮在线系统升级,PH计、流量计、UPS不间断电源等1组符合环保验收系统调试生化系统接种、膜系统通水测试3次达到正常运行出水标准电气控制系统PLC柜检修、电缆更换、仪表校准3套破解密码重新编程维修、加装监控场区周边、储酸间内外监控6套符合公安易制毒要求防腐工程罐体、池底防渗600㎡含表面处理材料常规实验室组件COD快速测定仪GL-200自动凯氏定氮仪GK-6001套实验附件办公用品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等1批技术培训操作人员现场培训(2天)6人含操作手册二、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含调试期)。2、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具体支付比例以合同签订时为准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成本、人工、运输、包装、售后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费用。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保证渗滤液整套系统正常运行无误后,符合本项目环评标准,方可进行项目验收。水、电费在维修及调试期间由采购人支付。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三、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的情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启前1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3.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7.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8.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标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主持。六、项目评审专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本项目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评审专家要求:1.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交友现场项目监督人员统一保管;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七、评标1、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报价分值10分,商务及技术部分得分90分。3、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依据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认真查阅。审查响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前,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4.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6.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详细评审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评标的保密性1、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2、投标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次项目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成交候选人1.标准(一)原则:招标人将依据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不同的,最高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九、中小企业落实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本地生产企业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 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合 格是否合 格是否合 格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4提供企业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近两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10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通过评审写“通过 ”,未通过评审写“不通过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是,“×”表示否;(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2供应商之间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 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6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1)上述各中用“√”表示是,“×”表示否;(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分值评分细则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8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报价部分(10 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分值商务部分(10分)类似项目业绩10投标人自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份有效的 业绩资料得5分,满分 10分。 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首页、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 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2.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技术部分 (8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由评审小组审核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有效,供货前针对产品的检验流程标准规范及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完整详尽,完全满足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合理,供货前有针对产品的检验流程标准较规范及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的内容,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十分简单或有瑕疵及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不完整得5分;供应商只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或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应急措施保障方案15由评审小组审核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科学合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完善,完全满足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有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合理、有紧急故障处理预案,预案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措施有一定的合理性,方案内容十分简单或有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模糊、计划条理不清晰合理,可行性不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对本次维保服 务需求和目的 理解的评价2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对本次维保服务需求和目的理解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采购人本次所购买服务的理解、②对所提供保修设备应用状况的掌握、③对设备操作使用特点的描述、④设备故障原因分析、⑤针对日常维护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以上5项内容无缺项、无漏项且无缺陷的得20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本项目“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与实际情况不匹配;引用科学原理错误;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人员配备方案2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保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架构建立、②人员稳定性及合理性、③岗位职责设置④整体能力水平情况等,以上4项内容无缺项、无漏项且无缺陷的得20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本项目“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与实际情况不匹配;引用科学原理错误;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对投标人提供 的整体服务方 案进行评价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服务方案、响应时间等,以上2项内容无缺项、无漏项且无缺陷的得10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本项目“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与实际情况不匹配;引用科学原理错误;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Z2025031)第三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1.2.3成果文件数量:;1.2.4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响应文件格式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曦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曦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新疆曦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渗滤液设备维修 渗滤液整套系统 生化系统修复 污泥回流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